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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者使用圖書館需求之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分析

第五節 聽障者使用圖書館需求之相關研究

得清楚聲音。這類的聽覺障礙者不太容易被發現,配戴助聽器將可以獲 得改善。

2. 聽力損失介於 41 ~ 60 分貝者:大致能聽得到面對面的對話,但如果聲音 細微或視線以外的課程討論,就可能會有一半以上漏聽,並可能會有語 彙有限及口齒不清的現象,例如,將「謝謝」說成「ㄧㄝˋㄧㄝˋ」,「老 虎」說成「ㄌㄠˇㄨˇ」。需配戴合適的助聽器,並經過聽能訓練及說話 訓練,聽辨能力與說話能力才會改善。

3. 聽力損失介於 61 ~ 90 分貝者:除非聲音很大,否則對日常生活中的聲音,

反應相當遲鈍。常有說話和語言的缺陷,如果是語言發展前聽覺障礙者,

到了該會說話的年齡,可能還不會說話,或只會說一、兩個字。配戴合 適的助聽器,並接受聽能訓練及說話訓練之後,聽辨能力與說話能力才 會改善。

4. 聽力損失介於 91 分貝以上者:常被界定為全聾,對聲音幾乎沒有反應,

但能知覺一些巨大的聲響。如巨大的雷聲、現場之音樂演奏、機器的攅 洞聲或飛機低空飛過的聲音等。一般而言,聾人主要仰賴視覺線索適應 社會。對於先天性全聾的兒童,可以藉由聽能訓練及說話訓練,幫助他 們學習口語。助聽器對於聽力損失 90 分貝以上者幫助有限,但有利於察 覺聲音的存在。

二、認知能力

聽覺障礙者的認知能力一直是個頗受爭論的議題。國內學者的研究發現,聽 覺障礙者的認知能力表現低於聽力正常者(林寶貴、錡寶香,1989;林寶貴、張 小芬,1989;林寶貴、杞昭安,1996;蕭金土,1987)。但學者張蓓莉(1981)

的研究卻發現,八歲以前的聽覺障礙兒童的智力結構與智商,與一般兒童並無明 顯差異,甚至在視覺組織與視動協調能力優於一般兒童,但自八歲以後,則逐漸 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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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gley 與 Kretschmer(1983)指出,聽覺障礙者與聽力正常者在認知圖形 的發展並無顯著差異,主要差異在認知發展速度,認知發展速度則受到周遭環境 與溝通模式的影響。選用聽障者適用的測驗工具,施測過程確認學生充份理解作 答方法,所得到的研究結果顯示,聽覺障礙者之心智能力與聽力正常者並無明顯 差異。他們當中有高智商者、資質平庸者、也有智商較低者(張蓓莉,1992)。

一般學者認為,聽覺障礙者智力的表現,主要是受語言溝通能力與後天經驗的影 響。即使具有相同聽力損失的聽障者,也會由於個體的智力、學習動機、學習策 略的差異而影響認知表現。

三、語言能力

聽覺障礙學生最大的障礙,就是無法與一般人進行深入且有意義的溝通。

由於聽覺障礙學生缺乏聽覺回饋與說話的經驗,使得他們不善處理音質、音 調、構音等方面的問題。即使接受口語訓練的學生,其說話能力仍然受限。語音、

語法、語句的複雜度、抽象概念、助詞等語言知識的習得和應用,仍是一項艱鉅 的任務。聽覺障礙者所使用的溝通途徑主要有手語、口語和綜合溝通法。與聽覺 障礙者進行溝通時,要將概念或事件敘述完整,當聽覺障礙兒童聽不懂語句時,

可以簡化句型,增加手勢或肢體動作,在聽覺障礙兒童瞭解以後,再將句子敘述 一次。

四、學業成就

聽覺障礙學生的學業學習主要受到語言能力的影響(Qi & Mitchell,2012)。

一般而言,聽覺障礙學生的學業成就平均低於同年齡的聽力正常兒童。在閱讀能 力方面,由於聽覺障礙者缺乏適當的說話基礎與語言知識,限制他們對文字和語 音處理的能力,自然不利於他們對閱讀能力的發展。寫作能力也是一樣,聽覺障 礙學生很容易受到手語語法的影響,顯現文章簡短、文句顛倒、抽象詞彙不當使 用等問題。在數學科的學習方面,由於語文理解能力的受限,對數學的解題,顯 得特別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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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會情緒適應

人際之間的互動應有能力理解自己的想法及他人的意圖,並能運用此能力來 預測他人的行為,表現出具社會能力的行為(Marek, Kerstin, & Erland,2007)。

陳郁璽(2008)以此心智理論對聽覺障礙學生與一般學生進行研究比較,發現聽 障礙生雖然在基本與進階心智能力有些微落後,但在發展高層次心智能力感到十 分困難。聽障生的心智理論發展歷程雖與一般人相似,但在理解與預測他人想法 及行為時,容易以自我為中心來解讀社會環境,導致對社會互動線索缺乏敏感度,

對他人的感受做出錯誤的推論,但結合社會故事與繪本教學可改善其社會技巧。

到目前為止,沒有充份的研究報告顯示聽覺障礙者有特定的人格特質(張蓓 莉,1992)。但在歸納相關的研究後發現,聽覺障礙者的溝通能力與周遭親人(尤 其父母,教師及其他家人)對聽覺障礙的接納態度是影響人格發展的重要因素。

溝通能力缺陷、缺乏愛與關懷的聽覺障礙者容易產生衝動、自私、倔強、多疑與 猜忌的人格特質。這些不利於人際關係與適應的特質包括

1. 動作過度,開門或關門等聲音太大而不知道吵到別人;

2. 自我中心、猜疑心重、健忘、不守時、經常獨來獨往;

3. 較缺乏獨立性、創造性、安全感,經常悶悶不樂;

4. 對他人要求過多,而自己卻吝於付出,性格倔強且固執;

5. 興趣狹窄、感情起伏變化大、挫折容忍度低。

在心理特質方面可能會出現

1. 常會感到自卑、孤獨、寂寞等;

2. 感情抑鬱、內向、過度憂慮或神經質;

3. 較難理解抽象的是非、道德標準;

4. 自我的控制和協調不夠適當;

5. 缺乏變通性與適應性,人格統整性較差。(林玉霞,2013)。

六、聽障者的溝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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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盡量將嘴巴保持口無任何遮蓋的狀況。

2. 當聽障者與兩位聽人交談時,最好以正面至側面的角度面對他。

3. 聽障者習慣以視覺為主來接受資訊或觀察,對其周圍事件的發生及判斷 時常有誤差,此時,如能主動將事件的來龍去脈詳盡的解說,則有幫助 聽障者了解「真相」。

4. 在一些場合,聽障者習慣保持沈默,並不代表不想參與聚會或發表意見,

可依情況採取主動邀請或適當告知事情的過程。

5. 聽障者聽不見自己的語言和正確的發音,雖然盡了最大的努力,但是可 能說的不夠清楚,宜以最大之耐心聽他們的發言,並多鼓勵。

七、聽障者的常見困擾

1. 流通服務台對於聽障讀者的認知不足。

2. 數位影音平臺的數位資料沒有字幕,造成聽障者取用資訊不便。

3. 對於想參與圖書館舉辦演講活動有所顧慮。

4. 聽不見廣播的訊息。當圖書館即將閉館都會放音樂,或者圖書館發生意 外事件,聽障者聽不到而無法察覺。

5. 借書到期,圖書館會以電話通知借書人,但是聽障朋友無法接到圖書館 的提醒,因而被罰。

圖書館對聽障者服務,大致上遵循 IFLA 指導方針。該指導方針之要點在於:

1. 圖書館員。

2. 與聽障者之溝通。

3. 資料收集。

4. 服務。

5. 積極推廣活動。

等五大項目。其中針對圖書館員部分強調:

1. 聽障者服務須由具有專業能力之館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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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館員必須接受與聽障者服務相關之訓練。

3. 在選擇館員負責提供此項服務時,應考量聘請與聽障者社群有關人員,

以取得被服務聽障者及其家屬之信賴。

4. 在培育圖書館員之大學課程中,應正式加入聽障者服務之項目。

5. 對於負有全國性或區域性輔導責任之圖書館應設立一分機構或部門,

專門從事其轄區內有關聽障服務等之諮詢服務。

6. 國立圖書館應在其機構內成立一團體作為會員之一部分,專注於提供 聽障者社群最完善之圖書館服務(何輝國,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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