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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研究結果之分析與討論

在文檔中 矯政期刊第3卷第2期 (頁 65-81)

一、參與藝文教化活動受刑人之統計分析

(一)入監前自發參與藝文活動頻率與類型

由表4-1-1 可知,受刑人入監前自發參與藝文活動的頻率,以從未 參加者佔32.7% 最多;其次是很少參加者佔 30.8%;另自發參與藝文活 動的類型,以傳統工藝類22.5% 最多,音樂類 22.1% 次之,視覺藝術 類15.1% 居第三位。

4-1-1:樣本入監前自發參與藝文活動之頻率與類型次數分配表

總數 1,497 100.00 總數 1,486 100.00

(二)入監後參與藝文教化活動課程類別

(三)參與藝文教化活動課程之頻率

矯正機關藝文教化活動課程大致分為傳統工藝、創意設計、文藝、

視覺藝術、音樂、戲劇舞蹈等六大類,由表4-1-3 可知,絕大多數之受 刑人均以每天參加1 次藝文教化活動課程之頻率為最高,頻率次高是每 週3 次以上,每週參加 2 次課程者則再又次之,每週或每月至少參加 1 次者則屬少數。

4-1-3:樣本參與藝文教化活動課程頻率次數分配表

參與頻率

傳統 工藝頻

創意

設計頻 文藝頻 視覺

藝術頻 音樂頻 戲劇 舞蹈頻 次數 % 次數 % 次數 % 次數 % 次數 % 次數 % 每天1 次 335 86.8 155 89.1 286 72.2 282 74.0 404 85.9 207 93.7 每週3 次

以上 44 11.4 10 5.7 94 23.7 68 17.9 59 12.5 14 6.3 每週2 次 3 0.8 7 4.1 9 2.3 19 5.0 6 1.3 - - 每週1 次 1 0.2 - - 3 0.8 10 2.6 1 0.2 - - 每月至少

1 次 3 0.8 2 1.1 4 1.0 2 0.5 1 0.2 - - 總數 386 100.0 174 100.0 396 100.0 381 100.0 471 100.0 221 100.0

(四)參與藝文教化活動之主因

受刑人參與藝文教化活動之主要原因,由表4-1-4 可知,基於自己 的意願參與者,計有1,086 人,佔 72.4% 為最高;其次是由機關或主管 挑選者,計有259 人,佔 17.3%,二者合計近九成。

4-1-4:樣本參與藝文教化活動主因次數分配表

變項 人數 百分比(%) 排序

自己的意願 1,086 72.4 1

機關或主管挑選 259 17.3 2

管教人員的鼓勵 70 4.7 3

同學的邀約 66 4.4 4

家人的鼓勵 14 0.9 5

遺漏值 4 0.3 -

總數 1,499 100.00 -

(五)參與藝文教化活動之動機

由表4-1-5 可知,受刑人參與藝文教化活動之動機,主要是讓生活 更加充實者佔27.0% 最多;其次分別為符合個人興趣或專長、學習一技 之長、體驗不同活動者,各佔21.2%、20.3% 及 14.2%,其餘者尚不及 一成之比例。

4-1-5:樣本參與藝文教化活動之動機次數分配表

變項 次數 百分比(%) 排序

讓生活更加充實 942 27.0% 1

符合個人興趣或專長 740 21.2% 2

學習一技之長 709 20.3% 3

體驗不同活動 495 14.2% 4

以參加藝文教化活動為榮 287 8.2% 5

擁有較多自由 151 4.3% 6

獲得管教人員重視 69 2.0% 7

獲得較好生活環境 67 1.9% 8

增加勞作金收入 27 0.8% 9

總數 3,487 100.0% -

(六)藝文教化活動之成果發表與辦理形式

由表4-1-6 可知,受刑人參與的藝文教化活動,66.7% 有辦理成果 發表,而成果發表的形式,以參加表演或演出之28.7% 為最多;其次是 辦理成果發表會,佔24.4%;再者為辦理比賽,佔 19.1%;成品展示則 佔16.7% 位居第四。

4-1-6:藝文教化活動之成果發表與辦理形式次數分配表

成果發表 辦理形式 次數 百分比(%) 排序

無 499 33.3 -

參加表演或演出 524 28.7% 1

成果發表會 446 24.4% 2

比賽 348 19.1% 3

成品展示 304 16.7% 4

成品販售 105 5.8% 5

以書籍或目錄展示 74 4.1% 6

網路商城販售 24 1.3% 7

總數 1,825 100.0% -

(七)受刑人參與藝文公演情形分析

有關受刑人參與藝文公演之題項有效樣本為1,499 人,其中男性有 1,271 人(佔 84.8%),女性有 228 人(佔 15.2%);若另以是否參與 藝文公演進行分析,未曾參加公演之樣本計有1,262 人(男性 1,080 人

(85.6%)、女性 182 人(佔 14.4%),曾參加公演之樣本則有 237 人

(男性191 人(80.6%)、女性 26 人(佔 19.4%)。

4-1-7:樣本參與藝文公演次數分配表

無參加藝文公演 有參加藝文公演

人數 % 人數 %

男 1,080 85.6 191 80.6

女 182 14.4 26 19.4

總和 1,262 100.0 237 100.0

(八)受刑人參與藝文教化活動後與家人互動情形分析

二、受刑人參加公演狀況及其相關特性之關聯性分析

受刑人在監處遇能否有其效果,其參與相關課程後之成果展現,是 否獲得支持與肯定,對其日後復歸社會影響甚鉅,本研究爰針對個人基 本特性、在監執行經驗、家人互動情形以及對藝文教化課程的看法等面 向來進行分析。

(一)參加公演與個人特性及執行經驗之關聯性

表4-2-1 係有關受刑人基本特性與有無參加公演之關聯性,經分析 後,僅宗教信仰、累進處遇級別、入監服刑次數等3 項有顯著影響。

1. 在宗教信仰方面,本研究樣本中有參加公演者,其信仰道教之比 例最高(26.2%),經由卡方檢定結果,受刑人有無參加公演對 宗教信仰有顯著影響(χ

2

=17.613;df=4;p < .001)。

2. 在累進處遇級別方面,本研究樣本中有參加公演者,其累進處 遇級別為二級者佔比較大的比例(37.3%),經由卡方檢定結 果,受刑人有無參加公演與其累進處遇級別之關聯性有顯著影響

(χ

2

=21.090;df=4;p < .000)。

3. 在入監服刑次數方面,本研究樣本中有參加公演者,其入監服 刑次數以1 次者居多(38.0%),經由卡方檢定結果,受刑人有 無參加公演與入監服刑次數之關聯性有顯著影響(χ

2

=11.958;

df=4;p < .018)。

4-2-1:受刑人有無參加公演與個人基本特性、在監執行經驗之關聯性

19.4% 237

100.0% χ

2

=3.849 DF=1;p.050 無 1,080

85.6% 182

14.4% 1,262 100.0%

20.5% 464

36.8% 293

23.3% 180

14.3% 65

5.2% 1,260 100.0%

21.6% 386

30.6% 380

30.1% 215

17.0% 7

0.6% 1261 100.0%

10.7% 234

100.0% χ

2

=11.958 DF=4;p.018 無 357

28.5% 280

22.4% 248

19.8% 158

12.6% 209

16.7% 1252 100.0%

(二)參加公演與家人互動及藝文課程看法之關聯性

受刑人參加公演後與家人互動情形是否有所改善,以及對於矯正機 關推動藝文教化活動之觀感有無產生影響?表4-2-2 欲藉由以下 6 個變 項來加以探討:

1. 研究樣本中有參加公演者,經常與家人討論參加情形(59.9%;

χ

2

=84.524;df=3;p < .000),家人傾聽分享參與情形(67.1%;

χ

2

=98.435;df=3;p < .000),家人鼓勵支持參加(73.4%;

χ

2

=64.938;df=3;p < .000),以及遭遇挫折時家人給予鼓勵

(65.0%;χ

2

=58.516;df=3;p < .000)等,在各變項上所佔 之比例均為最多,且經由卡方檢定結果,受刑人參加公演後與家 人在互動關係上之關聯性有顯著影響。

2. 研究樣本中有參加公演者,在課程喜好程度方面,同意以上者佔 92.8%(χ

2

=18.065;df=3;p < .000),另外在環境設施方面,

同意以上者佔70.4%(χ

2

=9.039;df=3;p < .029),經由卡 方檢定結果,受刑人參加公演對藝文教化活動課程之關聯性亦有 顯著影響。

4-2-2:受刑人有無參加公演與家人互動、對藝文教化課程看法之關聯性

29.6% 534

42.3% 185

14.7% 170

13.5% 1262 100.0%

33.5% 512

40.6% 160

12.7% 167

13.2% 1261 100.0%

45.4% 447

35.4% 92

7.3% 150

11.9% 1262 100.0%

39.6% 412

32.7% 152

12.1% 197

15.6% 1260 100.0%

有無

31.2% 146

61.6% 16

19.7% 865

68.5% 132

10.5% 17

1.3% 1262 100.0%

21.5% 116

48.9% 63

18.5% 743

58.9% 248

19.7% 38

3.0% 1262 100.0%

4-3-1:受刑人基本特性與藝文教化課程喜好之 Pearson 關聯性

4-3-2:受刑人基本特性與處遇成效之 Pearson 相關分析 變數呈正相關(r=.116,r=.172,r=.154,p < .01),亦即,對藝文教 化課程愈喜好,愈能提升自我效能以及激發自我潛能,其藝文教化之處 遇成效愈佳;反之則為不佳。

4-3-3:參加公演、中介變項與處遇成效之 Pearson 相關分析

4-5-1:受刑人在個人特性、家人互動情形與處遇成效之差異檢定

未參加 1,260 1.9349

提升自我效能 有參加 237 2.0042

-7.738***

未參加 1,260 2.3897

激發自我潛能 有參加 237 1.7890

-6.364***

未參加 1,260 2.0563

*

p<.05

**

p<.01

*** p<.001

伍、結論與建議

透過以上的實證研究,主要分析了藝文教化活動的學習在矯正處遇 上所具有的意義。我們可以看到,在藝文教化處遇活動的過程中所具有 的內涵,以及這些要素對於受刑人的行為與思想的改變,無論在任何一

擁有更充裕的時間,反而使得漫長的刑期,有了正面的倍力作用。因此,

在矯正機關內推動藝文教化活動,的確具有其效果與意義。

當然,我們不必因此而過份誇大藝文教化活動的「神奇處遇效果」,

如同在本文一開始所引用的那句話,矯正教化工作的意義是在於「為那 些想要改變的受刑人提供一些機會」。

最後,提出相關建議如下:

一、積極推動藝術心理治療

心靈改造的工程是耗費時日,並非一蹴可及,唯有徹底從「心」來 努力,才有可能畢其功於一役。推動藝術心理治療融合於教化工作雖然是 辛苦的,但卻是必須的,因為藝術文化的可貴之處在於它能夠潛移默化讓 人的心性提升,而這種開創、改革的措施,並非是為了立竿見影的成效,

而是祈望以無形的美感來轉化受刑人的心性,改變其氣質,讓受刑人沉浸 在柔性、藝術的空間中,同時也為教化工作尋找另一條成功之路。

二、爭取社會資源,協助藝術創作活動領域

各矯正機關在推動藝文教化活動之際,難免會遇有經費與人力不足 的情況,多少需要外力協助,因此建議可與社會各界企業,或與全國各 地藝文團體聯繫,爭取經費支援及技術協助,以發揮行刑社會化之功能。

但必須牢記的是「自助人助」,各矯正機關應當適時辦理成果展示,以 行動取得外界的信心與幫助。

三、擴大舉辦藝文創作品之定期展覽

收容人創作的藝文作品雖談不上千古豪壯之作,但不乏華麗精工之 品,倘若能將作品在各縣市文化中心或公眾場合展出,此舉無異是對其

表現之最大鼓勵與肯定。以矯正署近幾年來舉辦的藝文技訓聯展,不但 廣受社會的好評與肯定,更建立收容人的自信和自尊心,從而再創新生。

因此,「作品展出」無疑是點燃收容人積極創作的原動力。

四、推動藝文指標研究,深化內涵

本研究主要是採用問卷施測之量化研究方法,因受刑人參加藝文教 化活動的時間不一致,學習歷程各有不同,尚無法針對課程參與前後的 差異做完整的比較,未來的研究,可透過長時間追蹤的研究調查,針對 再犯情形加以評估,甚至可以利用質化訪談方式,取得更實質有效的資 料,了解受刑人對於藝文教化課程的意見及其真正的需求與想法,使研 究結果更能顯示出藝文教化處遇之成效。

在文檔中 矯政期刊第3卷第2期 (頁 6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