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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結語、限制與展望

在文檔中 矯政期刊第4卷第1期 (頁 101-104)

行筆至此,我想讀者已能概略瞭解從三段五級預防的觀點而言,

我國在初段預防(毒品製造轉運的C 級名單、施用一級或二級毒品初 犯人數下降)、次段預防(戒治再犯效益優於觀察勒戒)和後段預防(推 動監獄毒品犯戒治輔導計畫),經過政府與民間的共同努力下都獲得了 初步成效,並非像是糾正案文或者是報載文章所評論的成效不彰甚至 是毫無成效;然而,不可一日鬆懈的毒品防制工作,究竟要如何持續 提升當前績效,來說服大院諸公以及社會大眾,明白戒癮療效並非一 蹴可幾呢?

其 實,NIDA(2005)年便已依 據美國境內醫療統計資料計算出,濫 用非法藥物所造成的總體醫療支出一 年大約是1,610 億美金,跟所有癌症 患者的1,716 億美金、糖尿病患者的 1,317 億美金,並列於美國前五大醫 療 支 出 項 目; 此 外,McLellan 等 人

(2000)則分析了不同慢性疾病與藥

物成癮在復發部分的情形,發現從目前的臨床研究的觀察顯示(如圖2),

藥物成癮的復發率約為40% ∼ 60%、氣喘患者的復發率約為 50% ∼ 70%、高血壓疾患的復發率約為 50% ∼ 70%,這顯示出藥物濫用者復發 現象其實和許多慢性疾病是相似的。由此可見,若要將施用毒品成癮行 為僅單純視為非法行為,在接受強制戒治處遇或提供監獄毒品犯戒治輔 導計畫之後,便要以「終生不再犯(不復發)」的角度來論斷戒治處遇 成效或毒品輔導矯正成效良窳,緣木求魚的思維原本就難以實現其目標。

資料來源:Drug, brains and behavior – The science of addiction. 2007.

2:不同慢性疾病復發率之比較

當前我們應當審慎思考的是,如何在相對匱乏的有限戒癮資源中創 造更大的效益,或者是運用實證研究來調整、改善現行制度的目標,這 樣才能真正達到戒癮療效,毒癮者也能因之受益;此外,我們亦須瞭解 到,慢性疾病的復發率,原本就會隨著時間的遞延而增加,本文內容皆 選擇以一年期間的再犯率(復發率)做為討論標的,主要原因便在於醫 療上慢性疾病復發現象的討論,以及療效控制理論的研究,多數便是以 半年期或一年期的追蹤來判定或評估治療的療效。因為慢性疾病患者經 治療離院後,經常會因為無法保持規律的生活型態,或者是由飲食、壓 力和其他身心疾病而誘發其疾病復發,甚至併發其他疾病,這些環境與 個人等非治療處遇的因素,易隨著時間演進逐步影響患者的健康而可能 導致發病。同樣的,接受強制戒治處遇或毒品犯戒治輔導計畫離開監所 的毒品成癮者,隨著出監所回歸社區的時間越長,原本在監所期間提供 戒癮處遇的療效就會因之遞減,怎能將無時間區隔的再犯率視為矯正機 關戒毒成效不彰的佐證。此外媒體經常報導毒品案件裁定有罪之累再犯 率、或新入監毒品犯累再犯率為九成左右,就是上述各項統計資料誤用、

以訛傳訛的錯誤定義所致。

未來,我們應當如何持續推展戒癮成效,並進一步透過實證研究 來呈現佐證效益呢?其實,法務統計蘊含相當龐大的資料,已可提供學 者來進行分析研究,這幾年就有相當多的法務統計專欄文章、戒癮處遇 的內部研究和委外研究已發表或持續進行中,皆可讓實務工作者在實施 機構內部戒癮處遇時,用更有效益且實證的方式來運用(請參考附錄資 料);許多國外的文獻資料與實證研究也針對如何改善戒癮計畫使其更 具療效(TAP31: Improvement contributes to the improved efficiency of treatment facilities, 2007)、消除毒癮者抗拒或減少非個體層面的戒癮 障 礙(NIATx: ProcessImprovement in Addiction Treatment, 2007)、

如何提供更有效率或更具成本效益的戒癮處遇(Addiction science &

clinical perspectives: Cost evaluation of evidence-based treatments, 2011),提供了不少的建議可供參考。當然落實追蹤機制,一如慢性病 患在治療後有無接受定期門診追蹤一樣重要,若能有效發揮各縣市毒品 防制中心社區整合服務的能量,相信戒癮療效必能持續延宕。

最後想說的是,當矯正機構針對施用第一級毒品、第二集毒品成癮 者的毒癮戒治處遇計畫正逐漸發揮其效益的同時,K 他命濫用的現象則 像是野火燎原般地在青年與青少年的世界蔓延,2013 年 11 月監察院糾 正案文中提到在施用第三級毒品的部分,2010 查獲有 9,383 人,2012 年便上揚至20,915 人;2013 年 12 月台灣高等檢察署就「當前毒品情 勢分析」在行政院院會報告中也指出,18 歲到 24 歲未滿的青年階層,

施用K 他命、FM2 等三級毒品的人口數亦較去年同期成長倍餘(轉載自 悠活健康網電子報),或許這就是造成社會大眾普遍認為反毒作為功效 不彰的重要因素之一。雖然,就政府總體思維策略而言,反毒拒毒戒毒 防毒皆為毒品防制工作的一環,但將矯正機關、醫療單位在毒癮戒治數 十年努力的戒癮成效跟近年K 他命在社區蔓延現象混為一談,對於從事 毒癮戒治臨床工作人員而言,實是非戰之罪。

盼望,有那麼一天,戒癮處遇的效益能夠全然展現在社會大眾面前,

而再犯率或毒癮復發率的數字不再被誤用誤導時,我們也就可以讓毒癮收 容人更加相信毒癮戒除的契機,誠摯地去接受強制戒治處遇或毒品犯戒治 輔導處遇,就能有更多機會在社會上找到自己生活的重心,重啟復原之旅。

在文檔中 矯政期刊第4卷第1期 (頁 1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