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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之相關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之相關分析

為了探討新移民子女與非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之相關。首先 探討全體受試者的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之相關情形,再探討新移民子女的自 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之相關情形。並且探討家庭自我、家庭自我、學校自我、

外貌自我、身體自我及情緒自我對利社會行為之各層面之相關,以驗證假設四 是否得到支持。

一、新移民子女與非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之相 關分析

為了解新移民子女與非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之關係,本研究 利用Pearson 積差相關,以驗證假設 4-1,並將統計結果加以分析及討論。統計

結果如表4-3-1:

表4-3-1 新移民子女與非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之積差相關

合作 志願服務 分享 友愛 救助

家庭自我 .46*** .46*** .37*** .37*** .33***

學校自我 .57*** .35*** .49*** .46*** .33***

外貌自我 .18* .10 .11 .10 .08

身體自我 .20** .15* .17* .11 .18*

情緒自我 .30*** .21** .24** .21** .19**

*

p<.05

**

p<.01

***

p<.001

表 4-3-1 是全體受試者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的相關矩陣,新移民子女與 非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呈顯著正相關(r =.469, p<.001),其相關 係數為.469。亦即,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為正向關係,有中度相關。其解釋 變異量為22%,表示自我概念可以被利社會行為解釋的變異量為 22%。

進一步探討,自我概念各分量表與利社會行為之分量表之相關情形。

(一)「家庭自我」與「合作」、「志願服務」、「分享」、「友愛」、「救助」五層面 都有顯著正相關(r =.46、.46、.37、.37、.33),由此可知,家庭自我概念 越高,「合作」、「志願服務」、「分享」、「友愛」、「救助」的表現越好。

(二)「學校自我」 與「合作」、「志願服務」、「分享」、「友愛」、「救助」五層 面都有.01 顯著正相關(r =、.57、.35、.49、.46、.33),由此可知,學校 自我概念越高,「合作」、「志願服務」、「分享」、「友愛」、「救助」的表 現越好。

(三)「外貌自我」與「合作」一層面僅有.05 顯著正相關(r =.18),由此可知,

外貌自我概念越高,「合作」的表現會較好,而「志願服務」、「分享」、「友

愛」、「救助」的表現不受影響。

(四)「身體自我」與「合作」一層面有.01 顯著正相關(r =.20),與「志願服 務」、「分享」、「救助」三層面僅有.05 顯著正相關(r =.15、.17、.18),由 此可知,身體自我概念越好,「合作」、「志願服務」、「分享」、「救助」的 表現會越好,而「友愛」的表現不受影響。

(五)「情緒自我」與「合作」、「志願服務」、「分享」、「友愛」、「救助」五層面 都有顯著正相關(r =.30、.21、.24、.21、.19),由此可知,情緒自我越好,

「合作」、「志願服務」、「分享」、「友愛」、「救助」的表現會越好。

歸言之,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有顯著正相關,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為 正相關,表示自我概念越好的學生,則利社會行為表現越好。研究假設4-1:「新 移民子女與非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有顯著相關」,獲得支持,成立。

二、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之相關分析

為了解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之關係,本研究利用 Pearson 積 差相關,以驗證假設4-2,並將統計結果加以分析及討論。統計結果如表 4-3-2:

表4-3-2 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之積差相關

合作 志願服務 分享 友愛 救助

家庭自我 .44*** .45*** .22 .23 .29*

學校自我 .58*** .34** .46*** .40** .35**

外貌自我 .23 .09 .04 -.00 .02

身體自我 .28* .11 .19 .14 .14

情緒自我 .27* .03 .11 .07 .15

*

p<.05

**

p<.01

***

p<.001

由表4-3-2 可知,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呈顯著正相關(r =.428,

p<.001)

,其相關係數為.428,亦即,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為正向關係,有中

度相關。解釋變異量為18%,表示自我概念可以被利社會行為解釋的變異量為 18%。

進一步探討,自我概念各分量表與利社會行為之分量表之相關情形。

(一)「家庭自我」與「合作」、「志願服務」二層面都有顯著正相關(r =.44、.45), 由此可知,家庭自我越好,「合作」及「志願服務」的表現越好,而「分 享」、「友愛」、「救助」的表現不受影響。

(二)「學校自我」 與「合作」、「志願服務」、「分享」、「友愛」、「救助」五層 面都有顯著正相關(r =.58、.34、.46、.40、.35),由此可知,學校自我 概念越好,「合作」、「志願服務」、「分享」、「友愛」、「救助」的表現越 好。

(三)「外貌自我」與「合作」、「志願服務」、「分享」、「友愛」、「救助」五層 面皆未達顯著相關(r =.23、.09、.04、-.00、.02),由此可知,外貌自我 概念與「合作」、「志願服務」、「分享」、「友愛」、「救助」的表現無關。

(四)「身體自我」與「合作」一層面有.05 顯著正相關(r =.28),與「志願服 務」、「分享」、「友愛」、「救助」四層面沒有顯著相關(r =.11、.19、.14、.14), 由此可知,身體自我與「合作」有低度正相關,由此可知,身體自我概 念與「志願服務」、「分享」、「友愛」、「救助」的表現無關。

(五)「情緒自我」與「合作」一層面有.05 顯著正相關(r =.27),與「志願服 務」、「分享」、「友愛」、「救助」四層面沒有顯著相關(r=.03、.11、.07、.15), 由此可知,情緒自我與「合作」有低度正相關,情緒自我與「志願服務」、

「分享」、「友愛」、「救助」的表現無關。

歸言之,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有顯著正相關,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為 正相關,表示自我概念越好的學生,則利社會行為表現越好。研究假設4-2:「新

三、綜合討論

綜合上述分析結果可知,在整體上,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之間有中度正 相關存在,表示自我概念越好的學生,則利社會行為表現越好。此結果與郭怡 汎(2004)、羅佳芬(2002)的研究相一致,表示學童在發展良好自我概念的同 時,利社會行為表現也隨之增加,而利社會行為表現不斷增加時,也有助於學 童自我概念逐漸成熟。可見,個體對自我概念的意向會影響個體的行為結果。

除此之外,由表 4-3-1、表 4-3-2 進一步發現,分量表「家庭自我」與「學 校自我」與整體利社會行為有中度正相關。在分量表中,外貌自我、身體自我 與情緒自我對整體利社會行為表現低相關或是無相關。表示利社會行為是不受 外貌自我、身體自我與情緒自我所影響。

吳裕益、侯雅齡(2000)在編製量表時將自我概念理論以階層的方式去構 念,一般自我概念下區分三部分為人際、情緒與個體的自我概念,人際部分再 區分成家庭自我與學校自我,個體的自我再區分成外貌自我與身體自我。而利 社會行為是社會人際互動的結果,因此學校自我與家庭自我對於利社會行為有 較高的相關情形。

家庭與學校是學童生活中最重要的兩個場所,與家人和同儕的相處關係會 影響到學童自我概念的發展,假使週遭的他人能給予適當的身教、言教,其會 影響學童利社會行為的表現,學童在利社會行為有較多好表現時,會促使他有 更正向的家庭自我與學校自我。外貌自我、身體自我與情緒自我是學童較個人 的部份,個體與外界互動的結果較無關,對於利社會行為的增加並無明顯的影 響力,個體利社會行為發生與否,並不會改變個體對於外貌、身體及情緒的觀 感,因而彼此的相關性較為薄弱。

第四節 自我概念對利社會行為之預測

本研究以逐步多元迴歸分析(stepwise multiple regression analysis)先探討 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家庭自我、學校自我、外貌自我、身體自我、情緒自我)

對利社會行為的影響。

一、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對利社會行為的預測

由上節分析得知,自我概念與利社會之間具有相關,為進一步了解自我概 念各分層與利社會行為總量表之預測力,本研究將自我概念五個分層面「家庭 自我」、「學校自我」、「外貌自我」、「身體自我」、「情緒自我」為預測變項,利 社會行為總量表為效標變項,進行逐步多元迴歸分析。

表4-4-1 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對利社會行為之逐步多元迴歸分析摘要

R R2 B (β) F 檢定 顯著性

學校自我 .534 .286 1.566 .534 25.997 .000

由表 4-4-1 的迴歸分析結果可知,自我概念五個分層面「家庭自我」、「學 校自我」、「外貌自我」、「身體自我」、「情緒自我」對利社會行為進行逐步迴歸 後,分層面中具有預測功能的變項僅有一個「學校自我」(β=.534)對利社會行 為具有預測力,R2值為.286,可解釋「利社會行為」總變異量的 28.6%,且 β 係數為正值,表示彰化縣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對「利社會行為」具有正向的預 測能力,亦即新移民子女學校自我概念愈高,其利社會行為愈高,反之,則愈 差。因此研究假設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能有效預測利社會行為僅有部分支持。

綜合上述分析結果,推論「學校自我」對利社會行為具有預測力的原因在於,

學校就是孩子生活的小型社會,孩子人際的互動與社會性的行為皆以學校為主要

子培養人際關係,與師長、同儕互動佳,將有助其學校自我概念的發展,進而增 加孩子的利社會行為。

第五章 結論

本研究主要在研究新移民子女與非新移民子女在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之 情形,並探討不同性別、年級的新移民子女的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之狀況,

以及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之相關情形。本章根據研究結果加以整理歸納,分 為兩節討論,第一節是研究結果討論,第二節是依據結論提出建議,以供社會、

家庭及未來研究者參考。

第一節 結論

從文獻探討中發現,利社會行為與許多因素有關,以教育的觀點而言,我 們期待透過研究結果能更了解影響的因素進而從教育方向著手,加以改變。根 據第四章的研究結果,本研究歸納出幾個結論,分別說明如下:

一、新移民子女與非新移民子女在自我概念與利社會行為現 況

(一)新移民子女與非新移民子女在自我概念方面大致良好

在自我概念方面調查結果顯示,整體而言,新移民子女在自我概念每題平 均分數為3.58,非新移民子女的自我概念每題平均分數為 3.74,國小兒童自我 概念量表為五點量表,中間值為3 分,答題程度在「有些符合」與「大部分符 合」之間,因此,新移民子女與非新移民子女自我概念情形大致良好。

(二)新移民子女與非新移民子女在利社會行為表現大致良好

在利社會行為表現調查結果顯示,整體而言,新移民子女在利社會行為量 表每題平均分數為 3.33,非新移民子女的利社會行為量表每題平均分數為 3.49,利社會行為量表為五點量表,中間值為 3 分,答題程度在「有時」與「經 常」之間,因此,新移民子女與非新移民子女利社會行為表現大致良好。

二、新移民子女與非新移民子女在自我概念差異情形

(一)新移民子女與非新移民子女在自我概念沒有顯著差異

根據本研究調查結果發現,新移民子女的平均得分數低於非新移民子女的 平均得分數,但是新移民子女與非新移民子女在整體自我概念並無顯著差異,

換言之,在整體自我概念表現上不受身份的影響。本研究與蔡翠玲(2007)、林 憲連(2007)的研究結果相一致

換言之,在整體自我概念表現上不受身份的影響。本研究與蔡翠玲(2007)、林 憲連(2007)的研究結果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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