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與回顧
第一節 臺灣地區的銀行業
截至 2017 年 6 月,3臺灣地區金融機構除央行外,現有本國銀行 38 家、外商銀行 30 家、
信用合作社 23 家、農會信用部 283 家、漁會信用部 28 家。其中以本國銀行家數而言,包括 有中國輸出入銀行、高雄銀行與財政部持股的公股八大行庫等 10 家公營銀行與 28 家民營銀 行。
值得注意的是,臺灣地區本國銀行家數最高峰為 2000 年的 53 家,接著慢慢遞減至 2008 年的 37 家,2012 年、2013 年分別再增加一家後,2017 年 6 月再度重新回到 38 家。此外外 資金融機構引進的部份,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數量在 1997 年至 1998 年間一度達 46 家之多,目 前則降為 30 家。
圖 2.1 中可得知,自 1990 年政府開放新商業銀行申請以來,本國銀行設立分行家數於 1991 年僅 1,046 家,至 1997 年短短七年內增加逾兩倍為 2,176 家,接著到 2003 年 3,173 家
3 詳見附錄表.1 臺灣地區金融機構家數。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6
1991年至2017年本國銀行分行家數
家數
資料來源:中央銀行金融統計月報
圖 2.1 本國銀行分行家數變化
已為開放設立時的三倍不只,直到 2014 年最高峰 3,460 家,2015 年由金管會帶頭推出「打 造數位化金融環境 3.0」(Bank 3.0)計畫後,分行家數又開始縮減,到了 2016 年裁撤 30 家後為 3,430 家,截至 2017 年 6 月為 3,420 家。
追溯臺灣地區的銀行發展史,臺灣地區的第一家銀行為臺灣銀行,創立於 1899 年;而第 一家民營銀行則是彰化銀行,成立於 1905 年;接著,由林熊徵與海外華僑設立華南銀行於 1919 年,方便日商與臺灣間資金調度(蔡中主,2013);1944 年,合作金庫改組成立,惟其 屬性仍為特種經營的金融機構(不具銀行身分)。直到 1945 年二戰結束前,僅有臺灣銀行、
彰化銀行、華南銀行、第一銀行、合作金庫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等少數銀行被准許成立。4 陳正倉、林惠玲、陳忠榮與莊春發(2016)談論臺灣地區銀行業的發展,可分為五個階 段,第一個階段自 1945 年至 1949 年,政府接收並改組日據時期設立的金融機構;第二階段 自 1950 年至 1959 年,銀行執照全面凍結,既未允許大陸遷臺的金融機構恢復營業(中央信 託局是唯一例外),也沒有核准新銀行的設立;第三階段自 1960 年至 1990 年,一方面讓大 陸遷臺的金融機構恢復營業,另方面也配合政策需要,選擇性的核准少數銀行及信託投資公 司設立,但銀行並沒有開放讓民間申請設立;第四階段自 1990 年開放新銀行設立;第五階段 自 2000 年之後,同意銀行合併,由金融壓抑走向改革開放。
足足長達 45 年時間,政府嚴格限制新銀行設立,然而 1970 年代,歐美先進國家紛以解 除金融管制,來增進其銀行的競爭力(馬立原,2004)。1980 年代後,金融自由化盛行,再 加上當時臺灣對外貿易持續順差、外匯存底持續增加,政府逐漸開放國內金融市場,促使利 率、匯率逐漸自由化(陳奕中,2015)。臺灣經濟快速成長,需要較靈活的金融體系支應(江 東益,2011)。1989 年政府為順應金融自由化潮流而修訂銀行法、奠定法律基礎,翌年發佈
「商業銀行設立標準」接受新銀行設立、放寬經營業務項目後,5隨之二年內,核准的 16 家 新銀行陸續設立,銀行家數由開放前 24 家快速增加為 1992 年的 40 家。1993 年政府再放寬 分行設立條件,1995 年允許信用合作社改制為商業銀行,於 2000 年達到最高峰 53 家,顯得
4 省屬七行庫,指的是日據時期留存的金融機構,分別設立年份為臺灣銀行 1899 年、第一銀行 1899 年、彰化 銀行 1905 年、華南銀行 1919 年、土地銀行 1923 年、合作金庫 1923 年、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1920 年;臺灣光復 後在臺復業的金融機構,分別設立及復業年份為中國商業銀行 1904 年設立,1960 年復業、交通銀行 1907 年設 立,1960 年復業、中央信託局 1935 年設立,1949 年復業、中央銀行 1924 年設立,1961 年復業、郵政儲金匯 業局 1930 年設立,1962 年復業,2003 年改制為中華郵政公司、上海商銀 1915 年設立,1965 年復業。其中除 上海商銀為民營銀行外,其餘被稱為國營金融機構。
5 1989 年 7 月銀行法修正,增訂規定「依本法或其他法律設立之銀行或金融機構,其設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 關訂定之。」;其中「商業銀行設立標準」重要規定主要有三項,資本額、股權與經理人的資格限制。
市場規模小且家數過多,形成過度競爭,6影響銀行獲利。
歷經 1996 年臺海危機、1997 年亞洲金融風暴、接連地雷股效應及 921 地震致本土性經 濟危機,嗣主管機關 1999 年初調降金融業營業稅率及存款準備率。2002 年臺灣正式加入世 界貿易組織(WTO),為此 2000 年、2001 年分別通過金融機構合併法及金融控股公司法等連 續金融法案實施,引進資產管理公司機制,7造就一波金融改革,逾放比自 2001 年底高峰的 11.27%有效地降低,14 家金融控股公司率先成立,伴隨著許多金融機構併購,8用意是發動來 擴大既有規模、協助銀行獲利並逐年改善體質。9儘管如此,截至 2017 年 6 月,光臺灣地區 仍有 16 家金控公司,38 家本國銀行及轄下 3,422 家分行數。
另觀開放民營銀行以來,臺灣整體金融業有了巨大的變化。由於市場胃納有限,業務同 質性高,在這銀行戰國時代,不斷地惡性競爭,寬鬆授信政策、提昇服務品質,加上利率自 由化後存放款利差大不如前。再者,雙卡風暴、次貸危機、金融海嘯自房地產市場蔓延,緊 接著流竄演變為 2008 年全球性經濟危機,引起全球景氣衰退、各國股價暴跌、歇業關廠家數 攀升、失業率節節上揚及倒帳事件頻傳,致使國內銀行業不僅利差縮小、銀行資產逾放比率 更加劇惡化,銀行經營日趨艱困,尤以存放款業務為主軸的傳統銀行更甚。
近年來全球經濟不安定狀況下,不少國家以鄰為壑、祭出貨幣寬鬆,又金融海嘯衝擊後,
企業資金需求疲軟,導致資金無去處,銀行運用效率不佳,使得金融問題更加嚴重,存放比 率持續下滑;且存放比逐年下降,還可能原因是隨銀行業務多元化,對放款依賴降低,手續 費收入所佔比重攀升。有鑑於此,銀行紛紛吹響「金融服務轉型」號角,升級原有分行為智 慧銀行,與此同時,許多分行遭到裁撤。2014 年,本國銀行分行家數為 3,460 家,然過去兩 年大砍 30 家分行。跟著數位及行動科技發展、網路普及,顯然數位金融浪潮甫拉開序幕,考 量成本效益下,金融服務的傳統樣貌改變了。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與數位銀行(Bank 3.0)
的因應,此趨勢將不因無作為而停歇,不斷有創新產品出現,如 P2P、行動支付/代碼化
6 見沈中華、呂美慧(2007),《本國銀行業逐年的競爭程度及其變化之分析》,發現 1996 年至 2000 年臺灣 金融市場處於壟斷性競爭或完全競爭。另見陳正倉、林惠玲、陳忠榮、莊春發(2016),《產業經濟學》,臺 灣銀行業 2011 年 CR4=25.83%,2014 年 CR4=37.57%,因此銀行業是一個獨占性競爭產業。
7 2000 年底通過金融機構合併法於第 15 條明訂資產管理公司法源基礎,隨即引進資產管理公司機制。資產管理 公司機制最早起源於美國,主要業務為收購不良債權。
8 許嘉棟(2016),《台灣金融制度之改革與展望》演講提到 2004 年 9 月至 2015 年底完成了 52 件金融整併案。
9 關於銀行規模經濟,根據黃台心(1998)研究 22 家銀行(公民營各半,期間 1981 年至 1992 年)的結果,發 現規模在員工人數達 5,000 人,平均存款為 1,650 億元時,具有最小有效規模,有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土地 銀行、臺灣銀行、合作金庫 5 家,其他 17 家未達最小有效規模。
(Tokenization)支付/生物辨識(Biometric)支付、機器人融資(Robo Finance)或區塊 鏈(Block Chain)等,因此有人稱「未來銀行」將不只是一個地方,而是一種行為。10 平實而言,臺灣金融科技已是相較全球晚起步的國家,法規、人才、技術及應用等經驗 都相對欠缺。11為避免銀行業被其他新興科技業者取代,面臨崩解的危機,從圖 2.1 看來,確 實有數位浪潮所做的改變,且勢在必行。又熱又擠的 Over-banking 現象下,方應儘快尋求突 破的機會點,針對需求轉化分行定位、重整人才結構、學習仿效國際經驗,免於市場落後、
進退失據的窘境。
本研究在此將利用統計分析佐證,來探究當逐漸分行家數消失、員工人數減少與自動化 服務設備的變化等,對於銀行經營績效上的變化。
此外,關於臺灣地區銀行業的規模大小,12本研究發現隨著時間排名上有不同的變化。2004 年,營業收入最多的為中國信託、其次為臺灣銀行,而資本額則以開發工銀為最大,總放款 前三名依序為土銀、臺銀、合庫,總存款前三名為臺銀、合庫、土銀,員工人數最多為台新 銀行,分行家數最多為合庫 183 家,當年 ROA 最高為中國信託,ROE 最高為玉山銀行,EPS 則 以瑞興銀行最高;2005 年,營業收入最多的仍為中國信託、其次為臺灣銀行,資本額同以開 發工銀為最大,總放款前三名依舊為土銀、臺銀、合庫,總存款前三名亦為臺銀、合庫、土 銀,員工人數最多仍為台新銀行,分行家數最多為合庫、一銀 184 家並列,ROA 及 ROE 最高 均為中國信託,EPS 最高仍為瑞興銀行;2006 年,營業收入改由臺灣銀行領先、其次為中國 信託,資本額以開發工銀為最大,總放款前三名次序稍有更動為合庫、臺銀、土銀,總存款 前三名同為臺銀、合庫、土銀,員工人數最多為合庫,分行家數最多者為合庫來到 294 家,13ROA 最高為開發工銀,ROE 與 EPS 最高為上海商銀;2007 年,營業收入最多為臺灣銀行、其次為 中國信託,資本額改以凱基銀行最大,總放款及總存款前三名依序同為臺銀、合庫、土銀,
10 金融創新之父 Brett King 提出 Bank 3.0 的概念:"Banking is no longer a place you go to, but something you do."描述客戶需要的不是實體營業據點,而是銀行的功能。
11 見《遠見雜誌》2017 年 10 月第 376 期,提到幾則已令臺灣金融業及 FinTech 業者喘息不過的國際競爭事實:
世界經濟論壇(WEF)2015 年報告明言,金融科技的發展已經拉高到國家競爭力的策略佈局;全球金融科技累
世界經濟論壇(WEF)2015 年報告明言,金融科技的發展已經拉高到國家競爭力的策略佈局;全球金融科技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