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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子》內外雜篇之形成與區分

第二章 《莊子》與莊子後學

第二節 《莊子》內外雜篇之形成與區分

一、《莊子》內、外、雜篇區分的時間

《莊子》書分內、外、雜篇,最少有二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漢代《莊子》已知有內、

外之分,第二階段是魏晉注家的重新整理。34

《莊子》被認為在漢代即已分內外,有二條線索;陸德明〈敘錄〉曰:「《漢書.藝 文志》:『《莊子》五十二篇』,即司馬彪、孟氏所注是也。」察陸氏所記,司馬彪本《莊 子》已然分「內篇七,外篇二十八,雜篇十四,解說三。」陸德明說司馬本即是漢代 五十二篇本,則漢代之《莊子》可能已有類似劃分。更重要的一條線索,是〈齊物論〉:

「夫道未始有封」句下,陸德明《音義》引崔譔云:「〈齊物〉七章,此連上章,而班固 說在外篇。」今雖不見班固意見之來源,但卻可證明《莊子》在漢代班固之前,已分 別了內、外篇,孟堅方能如此為說。35

至於「雜篇」,雖司馬彪本有之,然由魏晉注家或「有外無雜」看來,《莊子》是 否在漢代已有雜篇之分,本文暫且存疑。從《漢書.藝文志》或劉向《別錄》遺文中 蒐尋,都找不到漢代其他子書,還有分出「雜篇」一部分的記錄,36 故《莊子》是不 是在漢代已有雜篇之分,值得懷疑。今本《莊子》雜篇段落大多各為一義,王夫之曾 以「博引泛記」來解釋「雜」的名義,37 武內義雄也以「雜取短章逸事成篇者,…凡 列舉無聯絡之短章,則當屬雜篇」為其定義,38 著重都在它的篇章形式。從《經典釋 文.莊子敘錄》可以看出,魏晉諸家的注本已有各自不同的篇卷,除了內篇眾家並同,

外篇之數量、雜篇之有無,皆見不同。〈敘錄〉所記,唯司馬彪注本和郭象注本區分了 雜篇(孟氏注久亡,內容不詳),餘或「有外無雜」。馬敘倫說:

眾家無雜者,徒分內外,不立雜名耳,非郭本所謂雜篇者,諸家皆無之也。39 此說之根據,乃陸德明《莊子音義》於郭本列為雜篇之〈庚桑楚〉、〈徐無鬼〉、〈則陽〉、

34 早年許多學者認為,《莊子》書分內、外、雜,肇自它的校定者劉向。如唐蘭據〈管子書錄〉、〈晏子 敘錄〉和〈荀卿書錄〉,判斷凡著錄於《別錄》的古子書,都經過劉向刪除重複的手續,內、外、雜 之分也由此而來。(詳唐蘭〈老耼的姓名和時代考〉,見錄於《古史辨》第四冊,台北:明倫出版社,

1970,頁 332-351) 張成秋證成其說,曰:「古書區分內外,皆起劉向。」(見注 9,《莊子篇目考》,

頁 23-24)也有更謹慎看待分別之始,不下斷語者。如戴師景賢〈莊子解題〉曰:「此內、外、雜之分 別不詳始於何時,要當初編輯成書,此分別必有其意義。」見戴師、羅聯添等著《國學導讀》(台北:

巨流圖書公司,1990),頁 596

35 二條線索見張成秋《莊子篇目考》,頁 22。唯張氏以為〈漢志〉本《莊子》內、外、雜之分當必同於 司馬彪本,本文對此則持保留態度。

36〈漢志〉中有以「雜」名者,乃在〈天文略〉中,有《泰壹雜子星》《五殘雜變星》《黃帝雜子氣》、

《淮南雜子星》《海中五星經雜事》等二十一家,然若此者皆是直接以「雜」名書,表事項之「雜」,

與《莊子》書分出「雜篇」一部分者不同,最多只能說,這種「雜」的稱謂開啟後人為瑣碎事例之篇 章命名的先河。

37 王夫之《莊子解》雜篇之序,詳下文。

38 同注 7,《先秦經籍考‧莊子考》,頁 348

39 同注 24,《莊子義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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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物〉、(寓言)、〈盜跖〉、〈列禦寇〉等八篇,皆有引崔、向說者,證明崔、向諸本並 非沒有郭本中雜篇之文,只是八篇在郭本列為雜篇者,在崔、向本皆歸諸外篇。向秀 注本因崔譔本而來,故不立雜篇,亦因崔譔本。40 郭本應係刪合司馬彪全本而來,其 雜篇之分,可能即沿例自司馬彪本。41 崔、向以為「外」者,郭本或以為「雜」,這種 不一致的觀點顯示,雜篇出自魏晉注家私意所分是有可能的。42 劉榮賢推測:

魏晉之時,由於學術潮流之轉移,《莊子》受到重視,作注者頗多,注者為進一 步分別起見,乃將「外篇」中文義相屬,前後自為一義者仍稱為「外篇」,而將 片段不相連屬者,及明顯出於後人之作而附入者(即〈讓王〉等四篇)另稱之 為「雜篇」。43

劉氏之說,揉合了魏晉注本「或有外無雜」的情況,跟王夫之、武內義雄等人對《莊 子》雜篇篇章形式的體會。即使「雜篇」不是漢以後才獨立出來的部分,從魏晉注家 的規劃差異亦可得知,《莊子》書篇之區分,漢以後又經過了魏晉注家的重新整理。今 本三十三篇是郭象的注本,則今本《莊子》書的內、外、雜篇,大抵也是定自郭象的。

《莊子》內、外、雜篇之區分,各家有所不同,因為它並不是各篇成書時就有的絕 對劃分,而是漢魏學者研究先秦《莊子》文獻之心得。漢魏去古未遠,他們所做的區 分,是我們研判《莊子》文獻作者與時代之區別的重要線索。

二、《莊子》內外雜篇之區別與相關問題

明末清初王夫之首先就義理之辨,全面分析《莊子》書內、外雜篇之區別。44 清 代考據學興盛,論者益多。下逮民初,古史辨偽風氣下,《莊子》書的問題仍為學者所

40《世說.文學篇》注曰:「秀本傳或言秀遊託數賢,蕭屑卒歲,都無注述,唯好《莊子》,聊因崔譔所 注,以備遺忘云。」(劉義慶《世說新語》《四部叢刊正編》第 24 冊,臺灣:商務印書館,1979,頁 34)

41 壽普喧認為,司馬本之作略晚於崔、向本,郭本再由司馬本刪合而來(見壽氏〈由經典釋文試探莊子 古本〉,頁 89-104)。雖然,郭本雜篇之分可能沿例自司馬彪本,其外、雜篇之歸屬卻不見得皆與司馬 本同,司馬彪也未必即是最早為《莊子》分出雜篇之人。

42 蔣伯潛、馮友蘭對此皆有論述。蔣曰:「《釋文.敘錄》謂崔、向二本皆無雜篇,而《釋文》所引崔注、

向音則並及雜篇,總計《釋文》引崔向注音者,外篇凡二十,恰與崔本外篇二十篇之數符合。但按其 篇名,如〈庚桑楚〉〈徐無鬼〉〈則陽〉〈外物〉(寓言)〈盜跖〉〈列禦寇〉八篇(按:蔣氏略〈天 下〉篇不言),今本《莊子》皆在雜篇中,而今本外篇之〈天道〉、〈刻意〉、〈田子方〉三篇,反不在 內。今本雜篇《釋文》不引崔向注音者,僅〈讓王〉、〈說劍〉、〈漁父〉三篇而已。」(見蔣氏《諸子 通考‧道家之書二—莊子》,上海:正中書局,1948,頁 408)。馮友蘭意見略同而簡,見〈《莊子》

內外篇分別之標準〉(收錄於鄭良樹編著《續偽書通考》,台北:臺灣學生書局,1984,頁 1378-1379)

43 見劉榮賢〈莊子內、外、雜篇之形成及其先後問題〉(《中山人文學報》第 6 期,1998.2,頁 57-75),

本段引文在頁 70。

44 若論《莊子》外雜篇中之真偽問題,則北宋蘇軾〈莊子祠堂記〉已發其論,宋明學者繼之考證外雜篇 之真偽、年代者益多,更往上推,魏晉注家的「以意去取」,其實就已經是一種真偽判斷。然全面比 對內、外、雜之差異,並提出系統之說法者,還是當推自明末清初王夫之之《莊子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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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以作者、內容與時代來判定內、外、雜各篇之「真偽」,是研究的重點。45 然而,

本文在第一章已辨析過,先秦子書多半是宗主與門弟子之言論總集,是學派之書,不 是個人著作,不宜逕以真偽稱之;將《莊子》書中不似莊周原著的部分視作偽書,是 站在後人的角度,不符合先秦子學集結成書的實際情況。46 論《莊子》書內、外、雜 篇之區別,應由成書過程、子書體例以及義理區隔三方面來探討,而此三方面實宜相 互見之。

就《莊子》成書過程言內、外、雜篇之形成與區別,顧頡剛曾說:

夫以莊子高博之見,發為瓌瑋之辭,是故眾人之所樂學;而周秦之間,遊學論 道之風盛,道家雜文輯而附於大師莊子之後為外篇、雜篇,猶儒家之說輯而為

《禮記》也。謂之為不偽,則非莊子之書;謂之為偽,則正古人「言公」之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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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氏謙言此篇乃就前人成說略加詮次,毫無心得(「前人」或指章實齋,詳注 46、47),

然他點出了一個重點,即以所謂「內篇」為先出,所謂「外篇、雜篇」則為周秦之間

(即戰國晚期)漸次輯入者。蔣伯潛《諸子通考‧莊子考》錄先君子曰:

五十二篇本之《莊子》,其內容蓋極龐雜,因此書本非莊子自著,亦由莊子之後 學記纂而成,且纂輯亦非一次,附者固不少也。

蔣氏未明言此為何者之說,其下案曰:

大抵內篇七篇係第一次纂輯而成,其時去莊子未遠,較為可靠,故司馬彪、崔 譔及今存郭象本,同為七篇。外篇雜篇則是以後分次纂輯,逐漸增附,故有祖 述內篇者,亦有與內篇相矛盾者;有僅為短章雜綴集成一篇者,至多僅能謂為 莊子後學之說而已。48

《莊子》書分次纂輯的觀念,對瞭解內、外、雜篇之辨十分重要。本文第一章莊周確有 弟子後學的存在,他們於授受及談論莊子學術時,按理必須先整理出老師莊周的言論

45 民初(發表多集中於民國二十年以後)研究《莊子》莊子內、外、雜篇之真偽的文章,散見當時各期 刊與顧頡剛編著《古史辨》第一、四、六冊中。本論文之參考書目收錄了當時的部分論文,可茲參閱。

46 此一觀念,章實齋早就說過;《文史通義.言公上》曰:「諸子思以其學易天下,固將以其所謂道者,

爭天下之莫可加,而語言文字未嘗私其所出也。…輯其言行,不必盡其身所論述者。…《莊子.讓王》

〈漁父〉之篇,蘇氏謂之偽托;非偽托也,為莊氏之學者所附益爾。」馬敘倫也說:「夫古人書,不必 皆己作,其弟子所記,或私淑者所為,不違其旨,而附益者,苟在成帝求書前已然者,蓋未可以其書 亡而後人偽作以代之,如《鬻子》、《列子》、《鄧析》、《尹文》者視之也。」(同注 24,《莊子義證.

自序》

47 見顧頡剛〈莊子外雜篇著錄考〉(1920 年作,1925 發表於《古史辨》第一冊,見注 34,頁 282-284)。

按:「言公」一名,應由章實齋《文史通義.言公》篇來;〈言公上〉曰:「古人之言,所以為公也,

未嘗衿於文辭,而私據為己有也;志期於道,言以明志,文以足言。其道果明於天下,而所志無不申,

不必其言之果為我有也。」是顧氏所用之意。

48 以上兩段引文見蔣伯潛《諸子通考》,同注 42,頁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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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著作,以作為學派之教材及談論的基礎,這就是《莊子》於先秦的初步輯成,是最 接近莊周真本的一批文獻。隨著時間拉長,後學之著述和當時與莊子學術相關的各類

或著作,以作為學派之教材及談論的基礎,這就是《莊子》於先秦的初步輯成,是最 接近莊周真本的一批文獻。隨著時間拉長,後學之著述和當時與莊子學術相關的各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