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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藥師角色的定位

隨著社會的變遷以及民眾對於健康及基本人權要求提升,藥師 的角色也持續的在改變,由過去 40 年間主要工作為藥品提供者,

轉變成為現在的以病患為中心的照護者。藥師的責任除了須確保病 人得到適當的用藥外,還需進一步考慮何種藥物或治療對病人是最 有效、最安全且最便利,藥師需針對個別病人提供其與藥物相關的 任何需要,並考慮藥物治療的成效及病人的生活品質 ( Karin 等,

2006)。目前國內藥學專業也強調以病人為導向,醫院藥師提供的 藥事服務已被醫師及護理人員所接受,其臨床角色的發揮已跨入病 房而不是侷限於藥局之內。

一、藥師的角色及社會功能

1997 年 8 月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諮詢會議中就已明確的報 告藥師在醫療體系的角色定位,此角色定位更在 2000 年世界藥學 會(FIP)優良藥學教育施行(Good Pharmacy Education Practice)的政 策陳述中被提及,將藥師定位為照護者、決策者、溝通者、領導 者、經理者、終身學習者及教育者,社會期望藥師擁有「七星級」

的水準,成為所謂 seven-star pharmacist (高雅慧,2000)。

在 2006 年世界衛生組織及世界藥學會共同編輯的「發展中的 藥事執業-以病人為中心 (Developing pharmacy practice-A focus on patient care)」手冊中,進一步的在藥師的七種角色功能外,增加了

「研究者」的身分,目的是為了在執行「以病人為中心」的藥事服 務 時 , 能 更 貼 近 病 人 的 需 要 。 茲 將 七 星 級 藥 師 ( seven-star pharmacist )及研究者的角色功能陳述如下( Karin 等,2006):

1.照護者( caregiver ):藥師需提供照護服務,在健康照護系統中 他們的服務必須配合其他醫療專業人員,提供完整且持續的病 人照顧。

2.決策者( decision-maker ):藥師必須要能運用資源,建立適當、

有效、安全且具效益的用藥政策。藥師必須具備有評估、整合 資訊及相關數據的能力,才能達成此項目標。

3.溝通者( communicator ):藥師在病人及醫師之間扮演著連繫的 角色,在健康與藥物治療的過程中提供民眾可以理解的訊息。

當他們與其他醫療專業人員及民眾溝通時,必須具備足夠的專 業知識及自信,溝通的方式包含了語言、非語言、傾聽及書寫 等技巧。

4.經理者( manager ):藥師必須能夠有效的管理包含人性的、身體

的及財務各方面的資源與資訊。隨著藥物產品的資訊與技術越 來越多,藥師必須承擔更多的責任與挑戰,在健康照護的團隊 中分享與藥物相關各種訊息,並強化照護的品質。在團隊中他 們可能是領導者或是員工,他們必須能坦然接受成為管理者或 被管理者的角色。

5.終身學習者( life-long-learner ):藥師不可能由學校獲得所有職 業所需的知識及經驗,並且終身受用。藥學教育可以學生成為 藥事專業人員,但身為藥師必須具備有更新知識的能力與技 巧,使之能持續的學習最新的藥學知識,成為一名終身學習 者。

6.教育者( teacher ):藥師有責任協助新一代藥師的養成教育及訓 練,並提供民眾與藥物相關的教育。參與教學不僅可以增長新 的知識,同時也是一個提升職業技能的最佳時機。

7.領導者( leader ):基於病人及社會的福祉,當團隊其他的醫療成 員不足或不存在時,藥師必須擔任起領導者的角色。有遠見的 領導必須伴隨著體恤與執著,並具有決策、溝通及有效管理的 能力。藥師在擔任領導者的角色時,被認定為具有洞察力及領 導力。

8.研究者( researcher ):藥師必須能利用實証醫學的基礎,在健康

照護團隊中有效率的提供明智的藥物使用建議。在分享經驗 時,藥師可以利用實証基礎,評述最合適的病患照顧模式並設 定治療目標。身為研究者,藥師更能夠沒有偏見的提供民眾及 其他醫療專業人員與健康和藥物相關的資訊。

二、藥師在重症加護病房內的角色及功能

在重症照護的領域中,美國重症醫學會(Society of Critical Care Medicine,SCCM)及美國臨床藥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Clinical Pharmacy,ACCP)已明確的指出:重症照護的最佳模式是以能改善 整體治療效果為目標,包括降低死亡率、改善療效、降低住院日數 或照護費用,為了達成這樣的目標,重症病房必須有多種專業的醫 療人員共同參與,包括藥師、呼吸治療師及足夠的護理人員。藥師 在重症照護團隊中可以降低藥物不良反應事件的發生,並且降低照 護的費用,是重症加護病房不可或缺的角色( Richard 等,2001)。

藥師在加護病房內的角色功能需涵蓋下列各項:

1. 建立個別病人所有藥物相關之用藥史及藥歷檔。

2. 提供入住患者藥事照顧服務,包括相關疾病及用藥資料,為藥 物處方提供適當性評估、副作用評估及避免藥物-食物、藥物-藥 物交互作用,確認目前或未來會發生之藥物問題,並給予相關

之用藥建議等。

3. 參與藥物使用評估,並與醫師合作建立個別病患的治療計畫及 治療目標,以確保患者的用藥及治療品質。

4. 記錄所有相關的藥事照顧服務之建議。

5. 協助建立加護病房內藥物使用規範,包括使用流程、使用時 機、使用計畫、使用準則及臨床路徑等。

6. 與醫護人員合作共同參與臨床研究。

個案醫院針對重症病房臨床藥師之職責有詳細規範(附錄一),

其內容與美國重症醫學會之建議相仿。

三、重症加護病房臨床藥師需具備之臨床技能

參與重症病房團隊之藥師,必須經過特殊的訓練課程,並具備 足夠的臨床經驗,始有能力提供重症病人所需之藥事照顧。以個案 醫院為例,進入加護病房參與重症照護團隊照護之藥師,必須經過 以下之訓練課程:

1. 加護病房常見疾病之治療學相關課程,包括高血壓、中風、冠 狀動脈疾病、休克、肺炎、不明原因之發燒、腦膜炎、肝炎或 肝硬化、膽囊或胰臟疾病、潰瘍性疾病、糖尿病、高脂血、腎 衰竭、血液腫瘤科等疾病。

2. 藥事委員會新進藥品審核訓練。

3. 藥物諮詢訓練。

4. 藥物不良反應評估。

5. 臨床藥物動力學課程,並執行及評估藥物血中濃度監測。

6. 臨床檢驗數據之評估及判讀。

7. 臨床藥師 PBL 教學訓練。

8. 實証醫學訓練課程,包括文獻搜尋技巧及文獻評估。

9. 內科加護病房、外科加護病房、呼吸重症加護病房或兒科加護 病房實習,參與實際查房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