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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歐盟高等教育之相關整合計畫

第一節 蘇格拉底計畫

「蘇格拉底計畫」為歐盟的教育計畫,乃根據歐盟條約第 149 條與第 150 條為基礎推動的計畫,目的在於致力教育品質的發展、提升終身教育、鼓勵全民

教育、達成專業資格及技能之相互認可、促進語言學習及鼓勵人才交流與教育革 新等,主張歐盟國家藉由全面性的教育合作來拓展歐洲的知識面向(EU, 2005)。

換言之,「蘇格拉底計畫」的目的即是在發展知識的歐洲,培養出具有知識歐洲 的公民,以迎接全球化與知識經濟時代的各項挑戰。

壹、計畫背景

在知識經濟時代中,知識的創新與累積已成為一個國家經濟成長與提昇競爭 力的重要指標,知識經濟的特徵是需要不斷地學習分類編碼資訊,以及具備利用 資訊的能力。為了促進歐盟國家教育的合作、職業訓練與終身學習的發展,歐盟 自 1995 年起便開始執行「蘇格拉底計畫」。歐盟教育部長理事會邀請各成員國發 展與實施一貫完整的終身學習策略,並鼓勵民間團體及地方組織參與,來配合歐 洲就業策略,增加人力資源的投資,利用私人投資與教育機構合作的方式推動職 場學習,發展各種形式的學習成果文憑之認可措施,以建立提供終身學習的資訊 與指南,促進全歐洲人民參與終身學習(Socrates, 1999)。

「蘇格拉底計畫」為歐盟所有教育層級的整合性教育計畫,主張在教育領域 與所有國家共同合作,提供進修、教學、實習及國外培訓課程之獎助學金,支援 教育機構籌備教學計畫及交換經驗,協助社會團體及非政府組織舉辦教育活動,

計畫範圍由學齡前教育到大學以及非正規之成人教育,目標為創造一個「知識的 歐洲」。

貳、計畫內容

「蘇格拉底計畫」主要是藉由各成員國的合作,來促進歐盟教育品質的發展 推廣及歐洲公民終身學習,主要分為兩期,第一期是從 1995 年至 1999 年;第二 期是從 2000 年至 2006 年。「蘇格拉底計畫」第一期的概念為提升歐盟境內的教 育品質;第二期計畫則是延續第一期的計畫方向 主要概念為推廣終身學習及建

立知識歐洲,藉此幫助歐洲人民就業謀職、了解其他成員國的文化、開拓國際視 野以及追求自我實現。

(一)「蘇格拉底計畫」第一期內容

「蘇格拉底計畫」第一期內容在於提供進修、教學、實習及國外培訓課程的 補助,提倡教育機會均等、強調通訊及資訊新科技之重要性、鼓勵學習歐洲各種 語言,進而改革教育,並在所有教育階段發展歐洲面向。「蘇格拉底計畫」包括 下述三項主要行動區(Socrates, 2006):

1. 高等教育行動區:

在高等教育行動區的方案主要為二,一為發展歐洲面向的高等教育行 動;二為提供獎學金於學生的國際交流。

2. 中小學學校教育行動區:

此階段方案簡稱為 Comenius,主要推動三個行動方案,即幼兒教育、

初等教育與中等教育階段的合作方案。並針對移民勞工家庭、吉普賽人、旅 客、擔任巡迴性職務者與不同文化者子女的學校教育,與幫助教育機構員工 技能的更新行動。

3. 成人教育、開放教育、與語言學習有關的水平性方向活動行動區:

所謂的水平性方向活動包括學習歐盟各成員國的語言、學習通訊技能,

以便於在開放教育或遠距教學方面可以相互溝通、及在成人教育方面的經驗 資訊交換。

歐盟更進一步地在「蘇格拉底計畫」第一期中指出,欲建立一個教育合作的 歐洲領域,則須加強歐盟人民的團結合作,「蘇格拉底計畫」第一期的主要目標 歸納如下:

1. 發展歐洲各層級教育的歐洲面向,在尊重各成員國的文化遺產下,培養 歐洲人民的公民概念;

2. 改善歐洲人民於外語能力質與量的發展,特別是較少使用的語言,以促

進歐洲人民和歐盟之間的相互了解,及增加教育中跨文化的面向;

3. 促進成員國各層級教育機構間更廣泛的合作,以提高知識及教學能力;

4. 鼓勵教師流動,提高歐盟的教育研究,及改善教師的教學技巧與品質;

5. 鼓勵學生流動與各成員國之間的交流,使學生能在其他成員國完成部分 的學業,以加強知識的歐洲面向;

6. 鼓勵各成員國學歷文憑及學分、其他資格的相互承認,幫助歐洲地區的 開放與發展;

7. 鼓勵在教育上運用遠距教學;

8. 鼓勵各成員國之間交換教育資訊與經驗,幫助各成員國相互激勵、學習 與改善的資源。

「蘇格拉底計畫」第一期參加的國家剛開始為 18 國(歐盟 15 個成員國及 3 個 EFTA 的國家(冰島、挪威、列支敦斯登),之後羅馬尼亞、塞浦路斯、匈牙 利、波蘭、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亞及斯洛文尼亞等陸續加入,目前共為 26 個國家參與。「蘇格拉底計畫」第一期扮演教育創新的角色,促進歐盟在教育領 域的發展,提升歐盟人民的教育層級,改善教育制度的品質,消除跨國合作及交 流的障礙,加強外語的學習及歐盟各成員國之間的合作發展。此計畫最大的特色 在於整合教育的功能與內容,將各種類別的計畫包含在此計畫中,全面改善教育 品質(Socrates, 2006)。

(二)、蘇格拉底計畫第二期主要內容

「蘇格拉底計畫」第二期是從 2000 年至 2006 年,為延續「蘇格拉底」第 一期計畫的行動方案,涵括幼稚園、小學、大學及成人教育各種不同階段的學習 機構,藉由語言學習、多媒體資源及學歷互相承認等方式來達成跨國活動的推 展,與「蘇格拉底計畫」第一期的不同點在於行政程序與歐洲各學院系所的主題 網路某些行動導向做了些許變更(楊瑩、楊國賜、張倍禎,2006)。「蘇格拉底計

畫」第二期總共 31 個國家參與,包括歐盟 15 個成員國、3 個 EFTA 的國家,與 10 個中、東歐國家(保加利亞、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

捷克、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塞浦路斯、土耳其和馬爾他等(Socrates, 2007)。

從 2000 年開始至 2006 年為止,為期 7 年的「蘇格拉底計畫」第二期是接續

「蘇格拉底」第一期的計畫,比「蘇格拉底計畫」第一期更強調終身學習及知識 歐洲的信念。為因應新世紀的挑戰,讓所有的歐洲人民能經由教育獲得其所需的 知識及技能,並完全尊重各成員國的各別差異,「蘇格拉底計畫」第二期有以下 五項明確的目標:

1. 加強各教育層級中歐洲面向的概念;

2. 改善歐盟外語知識與能力;

3. 推廣歐盟教育領域中的合作及人才流動性;

4. 鼓勵創新教學;

5. 促進各層級教育機會均等。

「蘇格拉底計畫」第二期支持下列類型的活動:

1. 歐洲教育領域人員的流動,包含學生、學者與行政人員;

2. 發展創新及加強教育品質;

3. 推廣不同語言及文化的活動;

4. 運用資訊與通訊科技於教育;

5. 交換高等教育的教學經驗與在通訊網路上合作;

6. 觀察與分析比較教育系統與政策;

7. 交換教育資訊和普及創新計畫的活動。

「蘇格拉底計畫」第二期提供給教育領域中各種類型或層級的人員、團體參

與,例如:學徒、學生或其他學習者、教育領域中的成員、參與計畫國家所有類 型的教育機構、地區及國家層級負責教育系統或政策的人員及團體。其他公眾或 私人團體也能參與計畫中合適的活動,例如:當地及地區性團體、組織;或與教 育領域相關的工會或組織,如學生團體、教師工會及家長會、社會夥伴、教育中 心、公司、專業團體、貿易組織及商業機構。

「蘇格拉底計畫」第二期是由 8 項行動組成,前三項計畫分別為:學校教育、

大學教育及成人教育,其餘五項行動則分布在「蘇格拉底計畫」第二期中,貫穿 整個計畫,以增進計畫內各項行動計畫之間的協調(Socrates, 2007)。

1. Comenius

Comenius 為歐盟的學校教育計畫,目標為加強教學的品質、推廣語言學習 及歐洲面向的教育,強調下列重要的議題:在多元文化的架構下學習、支持弱勢 團體、幫助低學習成就者。Comenius 穩固建立了成員國之間的合作關係,並對

「蘇格拉底計畫」第二期有長遠的影響,包含了幼稚園至中學的學校教育,職業 教育亦涵蓋在內。Comenius 行動分為三個部分:學校合作計畫、學校教師訓練 計畫、以及 Comenius 網路建立。

(1)學校合作計畫

學校合作計畫主要分為學校計畫、語言計畫及學校發展計畫。學校計畫方面 促進學校之間緊密的合作關係,鼓勵學生積極參與,並提供留學機會;語言計畫 焦點集中在外語的學習,少數語言為優先學習的對象;學校發展計畫則著重學校 組織經驗的分享、學校的經營管理,如校園暴力問題、不同社會及文化環境學生 的整合。

(2)學校教師訓練計畫

學校教育人員的訓練,細分為職前教師、在職教師及語言輔助人員的訓練計 畫,歐盟執委會針對下列兩種活動提供補助:第一項為多邊性合作計畫,計畫的 主要目標是為教師們準備課程、計畫、教材教具等,除了加強歐洲的訓練品質之

外,也連結各成員國學校之間的合作;第二項為教師訓練課程,無論是在職教師 或其他類型的教師,在各成員國之間修習的課程或學分得以相互承認。

(3)Comenius 網路建立:

學校網路必須依據相關的主題建構,透過網路,相關的概念和提案更廣泛地 分享,甚至包括不在蘇格拉底計畫中的國家。

2. Erasmus

Erasmus 是歐盟高等教育領域中的第一個具體計畫,旨在鼓勵高等教育機構 之間的合作和推廣及學生、教師的流動性,資助各成員國的教師及學生在區內不 同國家教學和進修,增強歐盟高等教育的品質,提高教師的教學水準和學生的學

Erasmus 是歐盟高等教育領域中的第一個具體計畫,旨在鼓勵高等教育機構 之間的合作和推廣及學生、教師的流動性,資助各成員國的教師及學生在區內不 同國家教學和進修,增強歐盟高等教育的品質,提高教師的教學水準和學生的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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