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交
通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論
文
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對歐盟高等教育整合
政策之影響
The influence of intergovernmentalism and
superanationalism on the European Union’s higher
education in integration policy.
指導教授:戴曉霞 博士
研 究 生:林彥君
目
次
中文摘要 ………...i
英文摘要 ………..ii
謝誌 ……….ii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問題與景 ………...1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5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步驟 ………9 第四節 研究架構 ………12 第五節 名詞釋義與研究限制 ………14第二章
政府間主義、超國家主義與歐洲整合
………..16 第一節 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 ………16 第二節 歐洲整合之理論 ………20 第三節 歐洲整合之模式 ………25 第四節 政府間主義、超國家主義與歐洲整合 ………32第三章 歐盟推動高等教育整合之沿革
………..41 第一節 歐盟高等教育政策之歷史發展 ………41 第二節 建立歐洲的高等教育區 ………51 第三節 建構中的歐洲高等教育區 ………64
第四章
歐盟高等教育之相關整合計畫
……….70 第一節 蘇格拉底計畫 ………70 第二節 伊拉斯謨斯計畫 ………80 第三節 莫內計畫 ………89第五章
以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評估歐盟高等教育整合政策
….94
第一節 歐盟主要國家學位結構之轉變與學分轉換制度實施情形 ……94 第二節 歐盟主要國家之高等教育品質保證制度發展情形 …………..108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121參考文獻
………...130附錄一
………141表
次
表 1-1 國內外有關歐盟高等教育整合之相關研究 ………6 表 2-1 歐洲整合理論派別之比較 ………..24 表 3-1 「文憑補充說明文件」於歐洲國家實施情況 ………..55 表 3-2 波隆納宣言的六大目標與涵義 ………. 58 表 3-3 EHEA 的歷史發展表 ………...64 表 4-1 蘇格拉底計畫第二期內容簡表 ………..78 表 4-2 蘇格拉底計畫第一期計畫與第二期計畫之比較表 ………..79 表 4-3 2004/05 年 參加「伊拉斯謨斯世界計畫」學生統計數據與前五名國…..85 表 4-4 2004/05 年 參加「伊拉斯謨斯世界計畫」學者統計數據與前五名國…..85 表 4-5 2005/06 年 參加「伊拉斯謨斯世界計畫」學生統計數據與前五名國家...85 表 4-6 2005/06 年 參加「伊拉斯謨斯世界計畫」學者統計數據與前五名國家...85 表 4-7 2006/07 年 參加「伊拉斯謨斯世界計畫」學生統計數據與前五名國家…85 表 4-8 2006/07 年 參加「伊拉斯謨斯世界計畫」學者統計數據與前五名國家.86 表 4-9 2005/06 年 Asian Windows 的學生統計 ………86 表 4-10 2006/07 年 Asian Windows 的學生統計 ………...86 表 5-1 歐盟與歐洲主要國家現今高等教育學位結構比較表 ………100表 5-2 歐盟與歐洲主要國家現今高等教育學分轉換與累積制度表 ………100 表 5-3 歐盟主要國家高等教育品質保證機制實務之現況 ………117
圖
次
圖 1-1 研究架構圖 ………..13 圖 3-1 波隆納進程 ...56 圖 5-1 外國留學生分布圖 ………108中文摘要
本研究主要以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探討歐盟的高等教育整合政策,了解 在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相互影響下,歐盟推行高等教育整合的演進歷程、高 等教育學分轉換與累積制度、高等教育學位結構制度、高等教育品質保證發展之 實施現況。研究結果經整理歸納後,得以下結論: 壹、歐盟基於全球化、區域化與知識經濟與的影響,歐盟國家於經濟、政治與高 等教育結盟合作,藉由歐洲的共同體化來增強歐洲的競爭力 貳、政府間主義和超國家主義互動下的歐洲的高等教育整合,事實上均不斷地在 侵蝕民族國家的權力 參、各國對歐洲整合態度不同,以致於在推動高等教育整合方面有不一致的速度 肆、歐盟欲藉由推行一系列教育整合計畫,以增加歐盟的競爭力。且這一系列的 教育整合計畫不斷加深加廣,以形成強勢的共同體力量與美國對抗 伍、歐盟高等教育整合正於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間尋求適切位置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investigate the effect of intergovernmentalism and supranationalism on European Union’s higher education integration policy, including ECTS, the degree structure system, and the quality assurance mechanism. In conclusion, the research proposed five perspectives as follows. First, due to the effect of globalization, regionalization and knowledge-based economy, European Union was allied by its economy, politics and higher education. Moreover, European Union has enhanced its competitiveness by commoditization. Secondly, the right of the nation-states’ was expropriated progressively when European Union’s higher education was integrated by interacting between the intergovernmentalism and supranationalism. Thirdly, the promotion of the higher education integration was discordant in the countries, having different opinions about the European integration policy. Also, the European Union promoted its competitiveness via trying to carry out a serial of education integration plans. These plans are developing deeply and widely to form a powerful community. At last, the European Union higher education is searching a balance between intergovernmentalism and supranationalism.
謝誌
凌晨的夜特別地寧靜,飄散著一股濛漫的氣息,此刻失眠的我,腦中閃爍著 錯綜複雜的光影及思緒,靜靜地回想這百多個日子以來的記憶痕跡。假使當初沒 有偷偷幫我報名的承融、沒有一直說服我到新竹遊玩的昱伶、沒有貢丸的吸引 力,也許今天的一切就有不同的面貌。 懷抱著雄心壯志來到新竹,打算一石二鳥的利用兩年的研究所生涯減肥,沒 想到在遇到一群吃吃喝喝的朋友後,完全破功,所幸論文完成了,應該算是不完 美中的完美吧!從來沒有那麼深刻的體認孟子所言:「天將大任於斯人也,必先 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弗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 益其所不能。」回想面對著柔蓁精心製作的「鬥魂」標語當熊貓打拼的日子,應 該是我這兩年最難忘的回憶。忘了多久沒好好吃上一頓飯、睡一覺,但也因為每 日面對著黑夜與黎明交替,讓我自知潛力無窮。 今天論文得以順利過關,首先當仁不讓地要感謝我的指導教授戴曉霞老師, 戴老師不僅引導我進入學術殿堂,她嚴謹卻不嚴厲的指導風格,引領著我一步步 地邁向成功,在我最低潮的逃避期,也懂得如何讓我繼續堅持下去,這其中有著 更多的寬容與諒解,使得多次心虛無法如期完成進度的自己感恩於心。在寫論文 過程中我也要特別感謝兩位口試委員,王如哲老師與楊瑩老師不辭舟車辛苦地對 我悉心指導,以及給予我研究方法上的指教,更提供我許多寶貴的文獻,使得我 的論文更完整。兩年的研究所生涯中,我還要特別感謝曾經教導過我的陳致嘉老 師,陳老師在課堂上給了「台妹」發聲的機會,讓我勇於接受自己,並以「台妹」 身分為榮;也感謝黃坤錦老師於課業上的指導,同時也學習到老師的生活哲學。這兩年,除了得到學術的資產,也讓我得到可貴的友誼。感謝司機兼玩伴的 安琦與生活智慧王凱俐,謝謝你們常帶我去血拼發洩壓力,雖然我們的英文讀書 會一直難產,但因為與你們在一起使得我每天都很開心,也有動力去編織未來的 藍圖(當然有許多都是不切實際的)。謝謝婉如平時的鼓勵,你的溫馨小卡常常 讓我分外感動。謝謝宗達這個常與我在半夜並肩作戰的朋友,讓我更體認巨蟹座 的悶騷個性與何謂慢工出細活。謝謝講課超有魅力的羽立平時力挺,和你相處非 常自在,讓我不用有所顧忌的大吃大喝大笑。謝謝怡秀在課堂上給我幫忙與協 助,妳爽朗的笑容常常帶給我滿滿的活力。謝謝老大這個常陪我吃飯的朋友,與 你相識我接觸到不同的學術文化,也因為你的協助讓我這個電腦白痴有 24 小時 的維修工程師。也謝謝學弟妹柔蓁、昭明、于珊、貞蘭的鼓勵,讓我更有信心衝 論文。更謝謝承融,幸虧有你這個 APA 格式校正器,讓我不用煩心那惱人的格 式,也因為你的陪伴,在我低潮的時候給我莫大的支持與鼓勵。如果人生是一個 舞台,是場難分悲喜的演出,當聚光燈照過來的時候,不管我是哭泣、亦或大笑, 我都會慶幸曾與你們一起同台。 最後我要感謝我的家人,謝謝你們讓我完成碩士的夢想,如果沒有你們給予 我無限的支持,對我無上限的投資,也不會有今天的我。感謝你們無私的包容與 賦予我寬敞的發揮空間,在關心之餘卻沒有給我壓力,這份榮耀我要獻給永遠以 我為榮的超級粉絲-我親愛家人。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問題與背景
研究歐洲區域整合的學者經常思考的問題是,到底歐洲整合會到哪種程度? 給歐洲帶來何種未來?在這樣歐洲整合的深化與廣化中,許多學者著重於政治與 經濟層面的探討,藉此論證歐洲整合的程度。然而研究者最感興趣的是,歐盟除 了積極在政治經濟領域取得優勢外,在高等教育上亦為了抗衡美洲大陸與亞太地 區對外國學生的吸引力,積極推廣各類跨國性的教育與訓練方案,加強內部高等 教育的整合與流動,進而提升歐盟整體競爭力。然而,歐盟成員國眾多,涵蓋區 域廣泛,彼此間的高等教育學制複雜不同,各成員國對高等教育整合的認知與配 合度勢必影響整合成效。由於高等教育是以研究高深學術與培養專門人才為要 務,主導國家的政治、經濟與文化發展。且高等教育政策一直屬於歐盟各成員國 的主權事務,係屬於成員國的文化層面,關係著各成員國的文化認同。歐盟如何 將整合發展從經濟層面過渡到文化層面,讓原本屬於各國的主權事務,移交給一 超國家組織統籌管理? 因此,歐盟於高等整合方面勢必引起各成員國與超國家組 織主權的拉扯。 歐盟雖於經濟整合上有高度成就,然而自石油危機以來,居高的失業率一直 是歐盟頭痛的問題。就經濟層面而言,有效改善失業率、提高就業率是解決經濟 問題的根本方法;就社會層面而言,歐盟一直提倡公民的歐洲、公民的社會,以 凝聚人民的向心力,增進人民對歐洲的認同。為了增進國際競爭力,歐洲人民意 識到歐洲不能只是經濟的歐洲,而是要擴及文化與知識面的歐洲。高等教育是促 進國家產業發展主要因素,發展高品質的高等教育就是提升歐盟成員國的凝聚 力、增進就業率與保持競爭力重要的策略。歐盟發展高等教育整合之理念,並非毫無依據,本文將其發展原因歸納如下: 壹、全球化的衝擊 在全球化的趨勢下,拜科技通訊發達所賜,造成時間空間的壓縮,使得各地 區活動交流頻繁,不僅展現於經濟、政治、文化等層面,教育領域更難倖免於外。 面對全球化的國際競爭,世界各國高等教育也逐漸打破藩籬,透過各種管道推行 各類學術交流活動,使大學的運作和功能產生了衝擊與變化(楊國賜,2003)。 然而歐洲複雜的高等教育體系卻阻礙了人才流通的便利性,造成外國學生的嚴重 萎縮。為了增進外國學生於歐洲就讀的吸引力,歐盟致力於高等教育制度的整 合,藉由發展歐洲高等教育區(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 簡稱 EHEA), 協調成員國間的學制。有了通用的學制,便可提升外國學生的就讀率,增進師生 流動以促使學術合作交流,有助於不同文化的相互了解。 貳、區域化政治經濟帶來的益處 政治、經濟全球化的影響,證明單一國家已經無法繼續單打獨鬥。區域化的 起源正是因不同國家深信團結力量大,並在考量自身利益後,願意趨於結盟,以 對抗外來威脅,除了可穩定該區域的國際關係外,亦能穩定全球體系的國際關係 (戴曉霞、潘琇櫻,2006)。自 1950 年來歐洲國家首先進行區域性整合後,這段 期間全球各大洲也陸續成立區域性的政治經濟組織,包含 1963 年由非洲國家組 成的「非洲團結組織」(Organization of African Unity, OAU)與 1967 年由印尼、 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等東南亞國家成立的「東南亞國家協會」 (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簡稱東協)。1986 年歐洲繼續推動《單
一歐洲法案》(Single European Act, 以下簡稱 SEA),致力消除共同體內部貿易
邊界、技術障礙(包括各國不統一的產品標準規格、技術管理原則、相互衝突的
商業法律)、與財政障礙(王皓昱,1997),為不讓政治經濟影響力為歐洲共同體
American Common Market, 簡稱南共市)與 1994 年由美國、加拿大與墨西哥成 立的 「北美貿易協定區」 (The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簡稱 NAFTA) 也快速成立(周添成,1999)。 藉由區域性政經組織的成立,建立自己的貿易財政網絡,去除國家的單一壟 斷,產生一種跨政府的聯盟,在減少內部貿易障礙同時,又可增加對外稅率。歐 盟體認到區域化政治經濟組織帶來的益處,在面對北美、加拿大甚至近年崛起的 中國大陸之國際競爭,歐盟國家除了加速深化與廣化外,為了更增進歐盟於國際 的生產力與競爭力,也在高等教育層面進行區域性整合,藉由《波隆納宣言》 (Bologna Declaration),企圖於 2010 年完成 EHEA 的構想,透過學位的相互承 認與學分的轉換制度,加強歐洲高等教育面向,以便抗衡北美、亞洲對留學生的 吸引力。 參、創新與品質的追求 在全球化強調開放、追求效率與自由選擇的理念下,知識創新與品質成為提 國家競爭力的主要條件(戴曉霞,2001),直言之,其實就是人才的競爭。由於 國際競爭激烈,各國政府採用高薪禮聘國際級學者前來講學或參與研究,因此, 人才流動已無國界限制。高等教育在知識社會中扮演著「知識創新」與「培育優 質人力」的重要角色,如能率先落實高等教育之知識管理的組織運作,必能有效 提升行政效率,增進服務品質,希冀最終能帶動國家經濟的發展。近年來,歐洲 的高等教育相較於美國,於國際上的競爭力愈來愈薄弱,故歐盟欲藉由高等教育 的改革,整合高等教育的制度,增加人才流動力,以提升整體競爭力(李長華, 2005)。 肆、知識經濟的影響 由於科技的快速發展及其衍生出的全球生產過剩(Global Overcapacity)現
象,知識的創新是國家維持競爭優勢的最佳利器(徐作聖,1999)。1996 年「經 濟合作開發組織」(OECD)發表了「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Knowledge-based economy)報告書,認為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即將改變全球經濟發展型態,知識 已成為提昇生產力與經濟成長的主要驅力(王如哲,1999)。一個國家的財富不 只是仰賴實質的資本與技能累積,更需建立在資訊、學習和知識吸收改造上。 在十九世紀以前,大學的主要功能為保存與傳遞知識,然而十九世紀以後工 業化的發展,大學逐漸走出學術的象牙塔,開始主動回應社會的需求。二次世界 大戰後,科技與經濟的快速發展,改變了大學與社會的關係,社會對於大學有著 更高度的期許,並且大學的發展和國家、社會、經濟間的互動更為緊密(戴曉霞, 2000)。因此,高等教育的發展關係著整個社會與經濟的進步,亦為推動國家現 代化的核心動力。高等教育的功能除了培養具有生產力的「專業人才」與「技術 人才」的「經濟人」外,更是在培養富有政治意識、民族精神、社會責任的「政 治人」、「社會人」、「文化人」(蓋浙生,1993),在知識經濟的趨勢之下,增加高 等教育跟訓練的投資,是許多國家目前的趨勢。歐盟欲藉由高等教育的整合,藉 由成員國間教育機構與人員的交流,以及資源共享,進而拓展師生國際視野,提 升歐盟的人力資本,建造一個知識的歐洲,讓歐盟經濟與社會更能進步,以增加 歐盟於國際的競爭力。 歐盟為了回應全球化衝擊、區域化所帶來的益處、對創新與品質的追求、與 知識經濟等影響,1998 年法國、德國、義大利、及英國四國之教育部長在巴黎 共同簽署了《索邦宣言》(Sorbonne Declaration),強調建構一個歐盟國家一致性 的共同學位架構,相互承認彼此間學位,以促進學生流動與就業能力,並呼籲歐 盟各國共同為此一目標努力,以創造 EHEA,確保歐洲在國際環境中之知識、文 化、社會、及科技上之優勢。
準此,歐盟 29 個國家的教育部長在 1999 年 6 月 19 日共同簽署《波隆 納宣言》(Bologna Declaration),希冀在 2010 年建構一個 EHEA,藉由學分轉換 制度(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 ECTS)與累積制度,以及品質保證機制, 提供學生二階段,即大學-研究所的高等教育學程,以促進歐洲各國大學間之學 生流動。而 2003 年的《柏林公報》(Berlin Communiqué)更進一步提出將博士 學位納入成為第三階段的學位,以強化研究和研究訓練之重要性,並促進提昇競 爭力(王保進、郭玟杏,2005),以及 2005 年的《柏根公報》(Bergen Communiqué) 呼籲歐盟各成員國應建立一套歐洲學位制度或歐洲文憑資格架構,以作為各成員 國執行高等教育品質保證時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一、歐盟高等教育整合議題有其重要性 國際化是現今世界高等教育的發展趨勢,高等教育國際化係指世界各國和各 地區高等教育的相互借鑒與合作。高等教育國際化不但促進高等教育本身的發 展,且能進而促進經濟與社會的進步(Enders, 2004)。然而,歐洲高等教育體制 實為複雜,舉例來說,英國學生拿到大學學位時是 22 – 23 歲,而德國學生卻已 25 – 27 歲;法、德二國都不設大學入學門檻,只要有中學畢業文憑,即可進入 大學,相反的,英國則設有嚴格的入學限制。在歐盟經濟市場逐漸整合的今日, 學生和人才的跨國流動日益頻繁,迫使各國高等教育的國際化勢在必行,但是複 雜不一的教育體制顯然成了成員國相互流動的絆腳石。 因此對於歐盟而言,在整合後不論是深化或廣化的合作,高等教育的作用和責任則愈顯重要。透過高等教育培養的人才不僅具有專業的知識技術為歐盟服 務,更能在歐盟各成員國間形成流動的勞動力,將歐盟提升為全球最具活力和競 爭力的經濟市場。為了促進歐盟於全球的競爭力,歐盟致力推行高等教育的整合 政策,包括一系列關於高等教育的宣言、公報與計畫,特別是現在正積極推動的
高等教育各項整合計畫,「蘇格拉底計畫」(Socrates Programme)、「伊拉斯謨斯
計畫」(Erasmus Mundus)、「莫內計畫」(Jean Monnet Project)等。
本文將探討歐盟高等教育整合的發展,並評估歐盟於高等教育推動的的相關 計畫,藉由評估這些高等教育計畫,則能提供我國高等教育政策未來發展的方向。 二、充實歐盟高等教育整合之相關研究 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已開始關切到歐盟高等教育整合的議題(如表 1-1),涵蓋 範圍廣泛,只是於研究議題方面始終缺乏依理論加以分析探究,故本文欲以政府 間主義(intergovernmentalism)與超國家主義(supranationalism)作為理論依 據,探討歐盟高等教育整合之政策,以充實相關研究。 表 1-1 國內外有關歐盟高等教育整合之相關研究 國內探討歐盟高等教育整合之相關論文 作者 (年份) 題目 摘要 郭秀華 (1997) 歐洲高等教育政策發展 之研究 探討歐盟自 1970 年後歐盟高等教育著政策發展階 段、現況與成效、以及未來走向。 賴昀締 (2005) 歐洲聯盟高等教育制度 整合之研究 從歐盟在高等教育政策的發源、整合沿革和推動政 策提出討論。並評估歐盟發展的教育計畫,例如「蘇 格拉底計畫」、「伊拉斯謨斯計畫」、「莫內計畫」等。 國內探討歐盟高等教育整合之文獻
王保進、郭玟杏 (2005) 歐盟高等教育區域計畫 之發展及其啟示 探討 EHEA 與歐盟於高等教育的品質保證,並對歐 盟高等教育品質保證的實施作個別國家的評估。 莊小萍 (2006) 歐盟高等教育之品質保 證研究-以西班牙為例 探討歐盟品質保證機制,並以西班牙高等教育品質 保證實施為個案探討。 陳怡如 (2006) 歐盟高等教育整合與交 流-以伊拉斯謨斯世界 計畫實施與運作為例 主要探討伊拉斯謨斯計畫於歐洲的實施內涵,其在 高等教育課程和學歷上交換承認的做法,值得我國 參考。 中國大陸研究歐盟高等教育整合之文獻 闞閱 (2004) 文憑、學歷和學位的相互 承認:歐洲的實踐和探索 探討歐盟大學入學文憑的相互承認、大學期間學習 經歷的相互承認與大學畢業後、學歷和學位的相互 承認。並探討目前歐盟成員國的回應。 梁宏、姜波 (2002) 歐盟國家高等教育發展 趨勢及其特性 探討歐盟高等教育的國際化、歐盟高等教育的區域 化與歐盟高等教育的發展趨勢。 畢家駒 (2004) 歐洲高等教育區的新進 展 主要探討《柏林公報》提出的目標,強調高等教育 需要包括三個階段,即博士學位階段、加強博士學 位和博士後研究階段的流動、鼓勵高等教育學校多 增設博士學位教育。 李曉強 (2003) 歐盟國家教育政策的變 革及原因分析 提出歐盟國家教育政策遭遇的新問題,包括新的人 口統計、福利社會的危機、來自政治經濟的壓力、 教育機會均等與品質之間的矛盾。 李長華 (2005) 波隆納進程:建立歐洲高 等教育區-高等教育部 長柏林會議公報 評估《波隆納宣言》後,歐盟各成員國於高等教育 上的改革,包括探討德國、匈牙利與捷克等國家的 高等教育實踐。
國外研究歐盟高等教育整合之文獻
Charlier, J. E., & Croche (2006)
How European Integration is eroding National control over education planning and policy. 說明歐洲整合過程,並提及歐盟於教育的發展史, 包括高等教育的發展。 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1991) ERASMUS: European Community Program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tudent Mobility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
介紹「Erasmus」計畫,在高等教育整合與交流上, 扮演著先驅的角色。並說明「Erasmus」計畫的運作 與實施成效。
Keeling, R. (2006)
The Bologna Process and the Lisbon research Agenda: the European Commission’s expanding role in higher education discourse 討論《波隆納宣言》於歐洲高等教育的影響,而之 後所謂的波隆納進程可以被視為在 2010 年之前,建 立歐洲高等教育區域的持續過程。並介紹有關進一 步深化與廣化歐盟高等教育整合的里斯本會議的議 程,並探討歐洲議會對高等教育的重要角色。 Karran (2005) Pan-European Grading Scales:Lesson from National Systems and the ECTS 探討歐盟學分轉化制度,如何發展歐洲學分轉換制 度以及說明為什麼推行歐洲學分轉換制度?並闡述 學分轉化制度的特徵。 Papatsiba (2005)
Political and Individual Rationales of Student Mobility:a case-study of ERASMUS and a French regional scheme for studies abroad
討論歐盟「Erusmus 計畫」,與學生於歐盟成員國境 內流動的成效。並以法國為例,進行各案討論。
三、歐盟高等教育整合之經驗,可提供我國於「中國大陸學歷之認定」相關決策 之參考 近年來台灣學生負笈大陸求學人數增加,然而由於政治紛擾,使得兩岸高等 教育互動過程中,大陸學歷一直不被承認。在全球化開放競爭的浪潮之下,國外 學校經初步談判後可於日後於台灣設校招生,同時在國內公私立大學數量激增的 情況下,這對長期沉浸在保護主義溫室中的台灣高等教育體制而言,無疑造成負 面衝擊。相較於歐盟,為了取得更多於國際高等教育上的優勢,在尊重各成員國 主權之下,採取高等教育整合政策,藉由相互承學歷與學分認證,打通成員國間 學歷不被認可的藩籬,其實施與成效可作為台灣認證大陸學歷的借鏡。 貳、待答問題 為了打破歐洲複雜的高等教育學制藩籬,歐盟致力於 2010 年建立 EHEA, 確保歐盟於國際環境中知識、文化、社會與科技的優勢,促進歐洲國家的高等教 育學生彼此交流,進一步瞭解其他成員國的文化。根據以上所述,本研究所擬的 待答問題如下: 一、歐洲整合的背景及原因為何? 二、歐盟推動高等教育整合的歷史沿革為何? 三、歐盟高等教育整合政策是朝政府間主義,或超國家主義方向前進?亦或是存 在兩者之間的辨證關係?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步驟
壹、研究方法 本文係以理論分析法、歷史研究法與文獻分析法進行研究。茲將本文所使用的研究方法說明如下: 一、理論分析法 本文以理論分析主軸,以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的觀點,從「國家主權」 角度出發,探討歐洲整合過程中,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兩股力量的互動與消 長。並透過分析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於歐洲整合過程的交織發展,反映歐盟 推行高等教育整合政策的態度與未來趨勢。 二、歷史分析法 本文擬用歷史分析法,對歐洲整合與歐盟推行高等教育整合的發展背景,作 一歷史脈絡分析,以瞭解歐洲整合的內外環境因素,與歐盟高等教育政策的變 遷。於分析歐盟高等教育整合部分,以歐盟成立前後為分界,作為歐盟各成員國 讓渡部分於教育上的權力給歐盟,並同意加強有關教育政策合作的依據。 三、文件分析法 本文使用文件分析法,蒐集國內外歐盟於高等教育政策的相關期刊論文、研 究報告、書籍典章等文獻資料,主要以歐盟的相關法案、條約、宣言、公報、計 畫等進行檢視分析,以瞭解歐盟高等教育整合的發展、實際推行現況與未來發展 的方向。並透過盟官方網站、國內外相關學術論著與期刊論文,輔以作為政策之 分析比較。 貳、研究步驟 本文分為五個研究步驟,茲說明如下: 一、確定題目 分析題目之可行性與發展性,確定研究題目,擬定研究計畫。
二、資料蒐集 利用圖書館、歐盟網站、資料庫蒐集相關資料,並參考國內外有關歐盟高等 教育整合之書籍、學位論文、期刊、法案、宣言、公報、計畫等資料,茲作整理。 三、理論分析 蒐集與論文題目相關之理論,並對理論進行分析整理,探討歐盟高等教育整 合的緣由、目的、途徑與對歐盟高等教育整合政策所造成的影響。 四、描述與詮釋資料 根據歐盟高等教育政策之相關檔,探討歐盟高等教育整合的運作情形,並描 述歐盟高等教育整合的發展與現況。 五、結論與建議 歸納歐盟高等教育整合的政策發展,並對其發展現況作分析評估,最後提出 相關建議。
第四節 研究架構
本文的研究架構如圖 1-1。欲探討歐盟高等教育整合,必須從歐盟高等教育 整合理念緣由談起。因此第一章先針對歐盟高等教育整合的因素,主要從全球化 的衝擊、品質與創新的追求與人力資本影響作為探討。 第二章先對歐洲整合背景作一描述,並整理歐洲整合的理論,以歐洲整合過 程中,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交織發展為探討核心,反映歐洲整合過程中兩股力量的互動與消長。 第三章則分為三大面向來探討,分析其對歐盟高等教育整合的沿革。第一個 面向以《馬斯垂克條約》為依據,論述歐盟推行高等教育政策的歷史發展;第二 面向為探討欲達到歐盟高等教育整合的目標-發展 EHEA,歐盟發表一系列的宣 言與公報,包括《索邦宣言》、《波隆納宣言》、《布拉格公報》(Prague Communiqué) 與《柏林公報》、《柏根公報》等;第三個面向則分析建構中的 EHEA 與相關政 策。 第四章為探討歐盟高等教育相關整合計畫,包括「蘇格拉底計畫」、「伊拉斯 謨斯計畫」與「莫內計畫」。 第五章則針對歐盟推動歐洲高等教育整合後,歐盟主要國家於學位結構、學 分轉換制度與高等教育品質保證的發展情形,並以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理論 分析之。 第六章為綜合研究成果,評估歐盟未來高等教育整合計畫的走向與規劃,提 出結論與建議以供我國高等教育發展參考。
政府間主義 超國家主義 歐盟推動高等教育之沿革 歐盟成立後 歐盟成立前 建立歐洲的高等教育區 索邦 宣言 波隆 納宣言 布拉 格公報 柏林 公報 歐洲整合理論 建構中的歐洲高等教育區 歐盟的高等教育整合 圖 1-1 研究架構圖 歐盟高等教育相關整合計畫 柏根 公報 全球化的衝擊 區域化政治經濟帶來的利益 創新與品質的追求 知識經濟的影響 歐盟推動歐洲高等教育整合後,歐 盟與歐洲主要國家實施現況 結論與建議
第五節
名詞釋義與研究限制
壹、名詞釋義 一、政府間主義 政府間主義認為捍衛國家主權是各國政府的責任,政府間的合作可以達成解 決共同問題與增進彼此間的和諧。政府間主義視國際組織為一個建立在成員國之 外的機制,是成員國用以達成政治或經濟目的之工具,可幫助國家解決國際化及 經濟危機的問題。所以在政府間主義的概念下,掌握國家權力與擁有自主性是重 要的兩個元素。 二、超國家主義 超國家主義即是各成員國傾向透過一個超越國家之上的組織架構來進行各 國利益協商,共同決策形成具體目標與執行。而組成這個機制的前提是,各國需 要放棄部分主權的方式來建立。 三、歐盟歐洲聯盟 (European Union, EU) 是一個以條約為基礎的獨特制度架構,界定 並管理歐洲十五個成員國之間的經濟與政治合作。其前身為「歐洲煤鋼共同體」 (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 ECSC)、「歐洲經濟共同體」(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 EEC)與「歐洲原子能共同體」(European Atomic Energy Community, Euratom)所合併的「歐洲共同體」(European Community, EC),並 於 1993 年更名為「歐洲聯盟」(簡稱歐盟)。
由於歐洲經濟整合的成功,也從原本的十五個歐洲聯盟成員國(奧地利、比 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愛爾蘭、義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 牙、西班牙、瑞典與英國)於西元 2004 年 5 月 1 日,增至二十五國,新成員國
成員分別是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斯 洛文尼亞、馬爾他和塞浦勒斯。另外保加利亞及羅馬尼亞也於 2007 年 1 月加入 歐盟,如今歐盟還在繼續進行深化與廣化的工作。 貳、研究限制 一、對於整合理論的探討,有諸多面向,本文僅用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二分 法為研究主軸,有其缺失,無法達成理論的廣博性與全面性。 二、歐盟官方網站資料使用語言多樣,但由於個人學識、語言能力主觀因素限制, 筆者僅能就英文文獻進行轉譯探討,討論層面過於窄化,恐有疏漏未能竟全 之處。 三、本研究以歐盟育高等整合之書籍、學位論文、期刊、法案、宣言、公報、計 畫等進行分析,雖可見其整合脈絡與現況。然而經濟、社會層面的探討恐有 不周全之處,研究結果可能有其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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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政府間主義、超國家主義與歐洲整合
歐洲整合已是近年國際關係學關注的焦點,但歐洲整合並非一夕之間完成, 其整合期間有其重要的背景因素和理論依據。歐洲整合過程中,有兩股力量一直 反覆出現,第一種力量即是強調國家主權的國家主義,是宗教戰爭後形成的主流 思想;另一種為建立聯邦體制的呼聲。本章節即要探討歐洲整合的背景理論,必 以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為探討核心,反映歐洲整合過程中的交雜現象。第一節
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
政府間主義認為捍衛國家主權是各國政府的責任,政府間的合作可以達成解 決共同問題與增進彼此間的和諧;超國家主義則認為國家應該限制主權,而把主 權會集在一超國家組織,進而建立一個整合的聯邦。以下將就政府間主義與超國 家主義的定義進行討論。 壹、政府間主義 政府間主義視國際組織為一個建立在成員國之外的機制,是成員國用以達成 政治或經濟目的之工具,可幫助國家解決國際化及經濟危機的問題。在政府間主 義的概念下,掌握國家權力與擁有自主性是重要的兩個元素。在超國家組織之內 仍是需要經過各成員國協商達成協議與共識才能做政策產出,進行進一步整合。 政府間主義是以國家為中心,且國家在整合過程中是有自主性的,這種自主性可 由三個角度來分析(曾怡仁、張惠玲,2000,頁 59):一、主權中心性 政府間主義強調國家為維護主權而保有自主性,因此不可能建立限制國家權 力行使的國際機制,這使得各國政府在評估國際合作可能性時,對於國家自主性 問題很謹慎。因此只有在嚴密的監督下,才會將部份國家職能委託國際機制處理。 二、制度的手段性 具有強大自主性的國家很難放棄主權,轉而與他國合作,因此鼓勵自我意識 強烈與擁有極大化利益的國家去促使組織制度的建立,來降低他國侵犯組織財產 權的風險,並提供有信度的資訊給其他國家以便於進行協議,藉由交換訊息得到 利益。 三、政府間協議的基本性 在主權影響下,透過機制達成的合作必須要考慮長期的成本,所謂的成本指 的是國家失去自主性。對政府間主義而言,國際的制度及組織是消極的,國際間 的合作最好是由政府以協議的方式達成,例如簽署條約或法案作為國家的行動依 據。 政府間主義者認為,國家之所以要建立以政府間之合作的國際組織,乃是為 了解決他們無法獨立解決的問題,或是要提高解決問題的效率。有些政府間國際 組織所要處理的問題只是兩個國家之間的問題, 因此只有兩個成員國,美國和 加拿大共同組成的「聖羅倫斯海陸管理局」即為一例(胡祖慶譯,1995)。一般 而言,國家不會輕言成立政府間國際組織,他們總是希望透過國際條約或其他特 別協議來解決彼此之間的問題,因為條約所費的資源遠較成立一個國際組織為 少。不過,假使國家之間的問題具有持續性,則政府間國際組織可能就有成立的 必要。
此外,以政府間主義方式進行的合作,亦係成員國化解彼此衝突和歧見的一 個方式。通常政府間的國際組織至少要有一個大會,讓成員國討論和決定組織的 政策,且有一個秘書處負責處理組織的行政事務及執行大會的決議。不過,並非 所有以政府間主義形式建立的合作組織均享有共同的決策權,不同的政府間國際 組織所享有的決策權有很大的差異。例如少數政府間國際組織已經接近超國家組 織型態,它所做的決議對全體成員國都有拘束力;但大多數政府間國際組織還是 只能提出建議或建議性質的決議,讓各成員國去決定是否接受(胡祖慶譯, 1995)。 到了二十世紀,以政府間主義建立合作的國際組織的宗旨愈來愈廣,甚至管 理至戰爭與和平的問題,例如美洲國家組織(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 非洲團結組織(Organization of African Unity),阿拉伯聯盟(Arab League)及東 協等「區域性安全組織」,均是要促進成員國之間的合作並和平解決彼此之間的 爭端(胡祖慶譯,1995)。雖然這類國際組織基本上要比專門門性國組織要有更 多的影響力,可是成員國為了擁護國家主權,通常不肯賦予超國家組織型態決策 權。但無論如何,由政府間主義建立的合作組織發展至今,已有效率的防止或解 決成員國之間暴力衝突的能力。 貳、超國家主義 超國家主義即是各成員國傾向透過一個超越國家之上的組織架構來進行各 國利益協商,共同決策形成具體目標與執行,這個機制主要是各國已先放棄部分 主權的方式來建立,各成員國也藉此機制的互動來換得整合政策的好處。超國家 主義以聯邦主義為核心,係指經由正式的憲政措施建構完成的政治共同體,即超 國 家 主 義 者 所 認 定 的 統 合 目 標 是 建 立 一 個 超 乎 於 國 家 以 上 的 「 超 國 家 」 (supranational state)(張家晃,2004)。
此一超國家必須擁有足夠的政治力,以及集體防衛與經濟需要的能力,另一 方面也要以最大的包容度尊重各成員國的差異,如同聯邦國家一樣,在某些領域 上維持地方上的自治權(歐信宏、陳尚懋譯,2002)。超國家主義強調的是「由 上而下」(top-down)的整合模式,認為政治統合應優先於經濟統合,因為政治 統合可以促進經濟統合,但是經濟統合卻不必然促成政治統合,所以建立一個超 國家的機構實屬必要。因此超國家主義的觀點在於假設各成員國基於共同的目的 與需要,在認同基本政治條件的基礎上,某些特定機構的運作是可以從國內行動 層次,轉移提升至區域或國際的合作(張亞中,1998,頁3-17)。總而言之,超 國家主義透過聯邦的概念,假設各國基於共同的目的與需要,在共同認知上,某 些特定機構的運作可以從國內層次轉移至超國家組織,進而讓渡主權達成統合。 但超國家主義和聯邦主義主要不同的是,超國家主義缺乏明確的憲法制度來 明確區分超國家機制和成員國之間權利義務關係(張亞中,1998)。在超國家主 義原則下,成員國僅能基於達到共識的程度來決定轉移給超國家機制的權責範 圍,一經轉移後則交給超國家組織來運行。 參、小結 政府間主義視國際組織為一個建立在成員國之外的機制,強調主權中心性、 制度的手段性與政府間協調的基本性;而超國家主義係指國家間僅能以共識建立 程度,決定讓渡給超國家機制的權責範圍。
第二節
歐洲整合之理論
二次世界大戰後,美蘇冷戰即起,不但形成東西集團對立,第三世界新興獨 立國家儼然自成一體。在諸多國際組織中,有倡導以國際合作,推動全球經濟發 展;也有意圖以超國家組織取代紛爭迭起的民族國家(朱張碧珠,1995)。因之,1960、1970 年代,整合(integration)理論在國際研究中,蔚為風氣,即使到了 今日,整合理論還是國際政治上重要的議題。本節將整理「整合」的定義並將歐 洲整合理論的派別進行討論。 壹、整合的定義 在討論歐洲整合的動機與背景前,本文先對「整合」的定義做宏觀性的討論。 許多國際關係學者對於「整合」有不同的定義。Ernst B. Haas 主張整合是一種國 家互動與合作的過程;L. Linberg 繼承 Ernst B.Haas 的論述,並以歐洲經濟共同 體為例,認為整合是各國有意願及能力決議外交等重大政策的過程,甚至因此形 成新的決策中樞;Donald J. Puchala 與 Karl W. Deutsh 亦認為整合均是一種過程, 目的在於建立一個協調系統,達成系統內的共識,但兩者最大的不同在於,Karl W. Deutsh 認為整合不是時間的問題,而是事實的演變。 Amitai Etzioni 則認為整合不是一種過程,而是一種狀態。在整合的狀態下, 單一的決策中心會決定各項資源的分配(胡祖慶譯,1993);Charles Pentland 也 主張國際政治整合常常就是現代國家主權的質變、減少或消失。1970 年代後, 整合理論開始側重結構只制度的探討。Johan k. De Vree 主張整合為國家主權的 減少或消失,從而建立共同決策的制度;James A. Caporaso 與 Alan L. Pelowski 也認為整合即代表一種能夠涵蓋、超越原有機制之結構的興起。
由上可知,儘管國際關係學者對「整合」的定義不同,然學者們的觀點均一 致關心兩個問題,即「整合中個人效忠對象的轉移」與「整合是一種多面向的現 象」。本文綜合以上論述將整合定義為: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群體合而為一的過 程,並自願放棄民族國家在政策領域獨立決定的能力。
貳、整合理論的派別 二次戰後,區域整合成為國際關係中新興的重要學科,歐洲聯盟更是區域整 合中發展程度最高的組織,其理論學派約分為功能主義(Functionalism)、新功 能主義(Neo- functionalism)聯邦主義(Federalism)等,都針對歐洲區域整合 提出一套解釋。
一、
功能主義 功能主義認為整合應該是一種「由下而上」(down-top)的途徑,基於社會 利益的需求,從各方的共同利益出發,透過積極合作建立共同的認知後,再以跨 國的經濟力、社會力的自由流動來達成整合(胡祖慶譯,1993)。功能主義的主 要倡導者為 David Mitrany,他的論點是:若各國中央政府將國際間共同的事務, 交由功能性的國際組織負責處理,則各區域或世界各國將形成一共同體,在此相 互依存的共同體中,國際戰爭將消弭無形,最後目標是建立一個滿足世界各國需 求的全球行政組合,主要論點為: (一)強調互助互賴的過程會自動擴張。即國家之間在某一領域合作發展將會導 致其他領域的合作,也就是一個部門的合作是另一部門合作的結果。這種 部門間的合作將會形成一種功能性的依賴,最後甚至將國家權力讓渡給一 國際機制。 (二)對國家忠誠度會改變。功能主義不認為國家會帶給人民福祉,所以主張國 家應讓為給能滿足社會和經濟需求的國際功能機構。這種將原來對國家的 忠誠度轉移到對功能性組織的效忠,將有利於國際整合。亦認為整合就是 國家主權權力轉向超國家組織的管制(引自曾怡仁、張惠玲,2000)。二、
新功能主義 新功能主義強調參與整合者之利益動機與菁英份子在整合過程中扮演的可 塑性角色。Ernst B.Haas 是新功能主義學派的代表人物,Ernst B.Haas 認為決定各 國參與或反對整合,主要視整合所衍生的利益得失而定。他假設整合之所以能夠進行,乃在於各國的關菁英人物基於自利而非利他實務動機而來,若菁英認為整 合將給他們帶來好處時,各國菁英就有可能結合起來推動整合。
Ernst B.Haas 亦提出「外溢」(spill-over)的觀念。新功能主義的「外溢」概 念意指的係整合的推動超過原先所制定的範圍,而進入到新的範圍;或指的係在 某一功能技術範圍的合作,將有助於擴及其他範圍的合作。這樣的論點乃基於以 下三種假設(翁明賢,1995,頁 26): (一) 整合後的各功能組織之本質是相互依存的。 (二) 超國家組織菁英在整合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三) 推動整合的行為者具有非意識形態的理性。 新功能主義的外溢理論可用來解釋歐洲整合的經驗,從「共同對外關稅制定」 -「共同競爭政策」-「共同農業政策」-「共同市場」等逐漸整合的現象。但 由於 1960 至 1970 年代,因各國(尤其是法國)對超國家性質的組織質疑與反對, 而在共同體的財源及會議擴權問題上,爭執不下,阻礙歐洲整合的進程,故 Haas 認為功能性的合作,可能導致更進一步的整合,但也可能出現整合進程的不一致。 另外,新功能主義亦認為利益團體是整合過程中的催化劑,當利益團體發現 其利益受到其他整合部分阻礙時,會對整合需求施加壓力,各國政府則須對社會 中不同需求予以回應。雖然新功能主義強調利益團體會促進整合的發展,但利益 團體卻也可能成為整合發展的阻礙,例如「貿易聯盟」組織是整合過程中重要的 社會經濟因素,對整合政策扮演重要的角色,當整合政策不利於勞工權利時,「貿 易聯盟」通常就會訴諸國家尋求政策的保護。所以整合過程中,不必然會持續造 成「外溢」的效應,亦即擴大其他合作範圍或加深原有的合作內容,有時也有可 能造成「溢回」的效果,亦即整合組織的功能範圍與權能會收縮到「外溢」前的 狀況(翁明賢,1995)。
三、
聯邦主義(Federalism) 「聯邦主義」係組織國家的一種方式,在一組織國家內,中央與地方政府的 權力均來自憲法,任何一方都無法取消另一方的管轄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可 在一定的範圍內分權。聯邦主義運用於國際組織形成的理論基礎研究時,是以聯 邦理論主張的和平談判方式與國家自願行為,簽訂多邊條約後,再經各國國內立 法機關的確認後,國際組織使得成立(粘信士,1996,頁 37)。因此聯邦主義者 特別強調成文憲法、代議制度、聯邦、國家、地方分權等問題,並主張建立一個 超國家的政府機構。 聯邦主義的主要觀點,係假設各國基於共同的目標與需要,在認同基本政治 條件的基礎上,某些特定機構的運作可以從國內行動層次,轉移到區域性國際合 作的層次上(曾怡仁、張惠玲,2000)。因此,聯邦主義不僅可以運用於解釋政 府的組成方式,也可以運用於區域整合與國際組織的研究上。 聯邦主義運用於國際組織、聯邦與國家之差別,即在於: (一)當聯邦主義運用於「國際組織」,係各國在主權不可讓渡下,透過合作方 式建立一個權威組織。 (二)當聯邦主義運用於「聯邦」的形成,則係透過談判與協商的過程,並讓渡 主權共同成立一個「超國家聯邦政府」。 (三)當聯邦主義運用於「國家」,則係藉由武力或非武力的手段,達到領土擴 張,並將權威領域的擴及全部的領土。 以歐洲整合而言,聯邦主義認為歐洲整合須建立於兩大基礎上:第一、簽訂 歐洲憲法條約,明示超國家組織與成員國的權力關係與決策流程;第二、超國家 組織之建制必須能獨立行使權力,並以追求共同政策為目標(洪德欽,1998)。參、小結 國際關係學者對於「整合」有不同的見解與看法,本文將「整合」的概念整 合定義為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群體合而為一的過程,並自願放棄民族國家在政策 領域獨立決定的能力。歐洲的整合理論,有功能主義、新功能主義與聯邦主義等, 每個理論均對整合的論點、現象均有不同看法,本文將每個整合理論整理如表 2-1。 表 2-1 歐洲整合理論派別之比較 理論學派 功能主義 新功能主義 聯邦主義 主要論點 主權合營;依功能創設機 構;人民因需要滿足轉移 忠誠度;利益共識 主權合營;權威合法性轉 移至區域機構;因菁英主 導轉移對國家的忠誠度; 程序共識;外溢效果 主權合營;國家是戰端按理 性 而 發 展 , 聯 邦 將 取 而 代 之;建立中央政府以調和利 益分疏;輔助原則 對共同體 政治整合 的看法 必然的現象 必然的現象 先拒後迎 理論運作 對象 國際組織 共同體執委會與其他 壓力團體 歐洲議會 整合動力 人民的忠誠度轉移 執委會與政府間互動 制憲 政治與經 濟關係 經濟主導政治 經濟整合必然達到政治整 合 以政治解決經濟問題 研究者自行整理
第三節
歐洲整合之模式
歐洲整合的理念在過去兩百多年雖有思想家、政治家,在歐洲各國之宮廷或 民間呼籲,但真正引起廣大民眾共鳴的還是二十世紀兩次世界大戰所造成的舉目 瘡痍、政經制度波壞與人民生活困頓的戰禍刺激。本節將討論二次世界大戰後, 歐洲國家整合的背景與整合模式。壹、歐洲整合的背景 二十世紀的兩次世界大戰,主要戰場都要歐洲大陸,1945 年 5 月 8 日,當 戰敗的納粹國無條件投降後,民主勢力雖在歐洲獲得最後的勝利,但由於戰爭武 器的破壞與殺傷力,許多歐洲國家的基礎建設已遭受嚴重的破壞,呈現經濟崩潰 與政治不穩定的狀態。歐洲國家的地位從二十世紀初對世界政治的影響力與領導 者的角色,於戰後淪為必須接收美國「馬歇爾計畫」(Marshall Plan)的援助對象。 美國以「馬歇爾計畫」將財力與人力投入援助歐洲的戰後重建工作。因欲參加此 計畫的國家需要共同成立一個向美國申請提撥基金的機構,接受「馬歇爾計畫」 的經援,於是 1948 年在巴黎成立「歐洲經濟合作組織」(Organization for European 1
Economic Cooperation),這是戰後第一個成立的國際性組織,旨在與美國所設立
之「經濟合作署」 (Economic Cooperation Administration )共同掌理馬歇爾計畫, 以促進歐洲戰後經濟之復甦。因為「馬歇爾計畫」而促此歐洲部分國家於經濟上 整合,係馬歇爾當初意想不到的結果。 在歐洲積極從事戰後重建的期間,有鑑於德國與法國自長久以來是不折不扣 的「世仇」,在歐洲史上徳、法衝突與戰爭不斷,為了穩固歐洲的政治與軍事發 展,解決徳、法衝突的問題成為重建歐洲的重點之一。如英國首相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 1874-1965)所言:「建立德國與法國的友好關係是重建歐洲家園的 第一步,缺乏德國與法國的歐洲是不可能重生的。」於是邱吉爾首先於 1946 年 9 月 19 日提出「歐洲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Europe)的構想以便在美國、蘇 聯與英國三個權力中心外,建立第四個權力中心(郭秋慶,1999)。 此時,一些反希特勒的團體(Widerstandsqruppen)在 Hertentein 舉行大型的 歐洲會議,呼籲歐洲各國交出政治、軍事與經濟主權,成立「歐洲聯邦國」,宣 稱「一個用聯邦方式建立的歐洲共同體,是建構世界聯盟所必須與實際的步 1 歐洲經濟合作組織於 1948 年成立,由十六個國家共同組成,主要目的在於管理「馬歇爾計畫」 所提共對歐洲國家戰後重建的補助。
驟……它同時會證明外來歐洲的命運就在這一聯邦主義下獲得解決。歐洲需要致 力於與各民族建構世界聯盟」(郭秋慶,1999,頁 4)。其後,由於以美國為主的 西方國家與蘇聯的合作,彼此無法信賴而各行其道,從而倡導歐洲需更緊密的經 濟與政治團結,才能再度壯大歐洲勢力,這樣的整合呼聲於 1948 年再度被點燃。 英國為了實踐歐洲整合的理念,首先在 1949 年 1 月 25 日邀請法國、荷蘭、比利 時、盧森堡、義大利、丹麥、挪威與瑞典等九國代表,前來倫敦起草歐洲理事會 (The Council of Europe),相互討論經濟、社會、文化、科學、法律等課題,制 定共同行動與協議(Lee, 1984)。此歐洲理事會將成立兩個機構:部長委員會 (Committee of Ministers)與議員會議(Parliamentary Assembly),待 8 月 3 日, 歐洲理事會規章獲得簽約國的批准,該會便順利成立,由邱吉爾擔任主席(Funck, 2003)。 在歐洲重建的最初幾年中,國際政治發生很大的變化,美國與蘇聯原由二次 世界大戰中的盟友,因政治意識形態的對立,轉變為敵國。蘇聯於二次戰後迅速 擴張勢力範圍,德國的柏林與東歐國家都被蘇聯所控制。美國為防止蘇聯勢力繼 續向西擴張,與西歐國家共同結盟來對抗蘇聯,於是在歐洲中即形成一道分隔 美、蘇兩大集團的「鐵幕(Iron Curtain)」2,國際關係進入美國與蘇聯對立的冷 戰局勢。歐洲為了加強軍事上的防備,於 1949 年建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3。來防止蘇聯勢力的擴張(Gillbert, 1999)。為了維
護軍事上的安全,成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歐洲整合在防衛上就變得理所當 然了。 當時法國戴高樂(Charles de Gaule, 1890-1970)政府亦積極推銷「第三勢 力」(Third Force)的構想,意圖統整西歐勢力(洪徳欽,1998)。戴高樂政府並 提出三項主軸政:策一、法國應降低與美國的關係,脫離美國的影響,發展自己 2 「鐵幕」一詞係英國首相邱吉爾用來形容二次世界大戰後,美、蘇集團在歐洲互相對峙的特殊 形式。 3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於 1949 年成立,總部設於比利時布魯塞爾,目的在防止蘇聯勢力向西擴張。
的核子武器;二、法國應改善與德國的關係,在歐洲的架構下加強兩國的合作。 三、法國的利益在歐洲,所以法國應該支持歐洲整合(Lee, 1984)。
德國方面,二次戰後 1948 年起由基民黨(Christlich-Demokratische Union, 簡 稱 CDU)與基社黨(Christlich-Soziale Union, 簡稱 CSU)組成聯合政府執政, 除了在經濟上積極推動經濟重建計畫復甦國內經濟,外交上更採取親西政策,同 時支持歐洲整合(洪徳欽,1998)。德國認為支持歐洲整合除了順利解決徳、法 長久以來因魯爾區與薩爾區引發的煤鋼問題外,亦有利於國內經濟重建,幫助國 家主權提升,洗刷德國自二次世界大戰後戰敗國的恥辱(丁元亨, 2002)。 歐洲整合還有一個重要的動機就是創造一個「安全的歐洲」。法國政治家莫 內(Jean Monnet)則認為欲解決歐洲各國問題,在於各國政府的合作,透過合 作的機制將各國的影響力轉為一個聯邦式歐洲的影響力(Holland, 1993)。莫內 「 聯 邦 式 的 歐 洲 」 與 邱 吉 爾 「 歐 洲 合 眾 國 」 之 藍 圖 均 建 立 在 法 、 徳 聯 盟 (France-Germany Alliance)的根基上(Holland, 1993),認為歐洲欲長久和平, 法、徳和解是整合的第一步。嗣後,法國外交長舒曼根據莫內的歐洲整合理念於 1950 年 5 月 9 日發表公開演說,並提出一項藉由整合歐洲各國的煤鋼,成立一 個新組織並由其最高官署(High Authority)統一管理、運籌帷幄各國煤鋼產品, 以改善總體經濟,此即「舒曼計畫」(陳麗娟,1996)。法國、西德、義大利、荷 蘭、比利時與盧森堡根據「舒曼計畫」成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此即歐洲整合 第一步。 莫內為了繼續推動歐洲整合,在 1955 年創設「歐洲合眾國行動委員會」,推 動促成「歐洲原子能共同體」與「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建立。此外,為了擴大市 場規模與經濟經競爭力,與美國、日本匹敵,在競爭激烈的國際環境下,歐洲國 家構想經由歐洲各國的經濟合作,以提高與美國、日本的競爭力。六個成員國於
1957 年 3 月 25 日在羅馬簽署《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 約》(又統稱為《羅馬條約》)。1965 年 4 月 8 日更近一步簽署《布魯塞爾條約》, 將「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與「歐洲經濟共同體」合併為一, 並於 1967 年 7 月 1 日生效,於是「歐洲共同體」正式成立。由此觀之,經濟因 素可說是歐洲整合過程中另外一股重要的力量。 貳、歐洲的整合模式 國際間有許多討論或分析歐洲整合理論或學說,例如功能主義、新功能主 義、聯邦主義等,這些理論各有各的整合主張,然而由歐洲整合的面向與錯綜複 雜的過程,各理論學說都解釋了部分的整合現象。綜合這些理論學說的觀點,並 按照歐洲整合的進程,概可將歐洲整合的途徑,歸納如下: 一、共同體途徑 「共同體途徑」的主要觀點認為,主權國家的權力是歐洲整合的障礙,因此 主張消除主權國家的權力。所以國際間應該建立一個權力超越主權國家的「超國 家組織」,透過這個「超國家組織」可以逐漸地整合成員國。支持「共同體」的 理論主要有兩個代表,一是「新功能主義」,一是「聯邦主義」(粘信士,1996, 頁 37)。雖兩者皆認為建立一個「超國家組織」有助於國家整合,但兩者於整合 過的程卻有不同的主張。 「新功能主義」強調「結構因功能而生」與「外溢」效果,認為在歐洲整合 的過程中,首先應該在成員國間最願意合作的領域,建立起合作的基礎,等到這 些領域的合作帶給成員國利益時,成員國將會自動的促進其他領域的合作。所以 「新功能主義」建議歐洲整合需在有限的經濟範圍實施整合,等到經濟整合達到 一定成效時,將會為政治領域的整合創造有利的條件。
「聯邦主義」主張「功能因結構而生」,恰好與「新功能主義」的主張相反。 「聯邦主義」認為美國、德國等聯邦國家的政治結構是一個理想的模式,主張在 歐洲整合過程中,有必要制定「歐洲憲法」來約束政府與人民的權利與權力,未 來歐洲國家間所要建立的政治聯盟應該效法聯邦模式。 二、政府間合作途徑 歐洲整合發展迄今,歐盟的成員國已經大部分經濟領與的決策權轉讓給「歐 洲共同體」,但是對於外交、安全、內政和司法等領域,仍是屬於各國政府的國 家主權部份,所以在這些領域的合作仍停留在成員國政府間的合作。「政府間合 作途徑」的整合方式中,「一致決」的使用,亦即全體成員國同意之決議,可說 是一大特色,因此把「一致決」當作壓抑歐洲共同體權限的抑制器。 「政府間合作途徑」的整合方式除了強調各國主權獨立性外,還著重「輔助 原則」,即是當成員國行動不足時無法達成合作目標時,共同體才需補充或加強 主要行動或責任,否則一些可以由成員國自行處理的事務,歐洲共同體應該優先 考慮讓成員國的政府自行處理。 然而,歐洲的整合過程中,由於各國的經濟發展與國家利益各不相同,因此 在歐洲整合過程中各國並非皆能配合歐盟推行的整合政策。為了維持歐洲整合的 動力,歐盟乃同意各成員國可選擇「不參加」成員國推展的整合政策。這種可使 成員國決定是否參與整合政策的情形,使得歐洲整合速度不一(郭秋慶,1999)
1999 年 5 月生效的《阿姆斯特丹條約》(The Treaty of Amsterdam)中,提出 七個原則體現歐盟賦予成員國整合的彈性(張亞中,1998,頁 85):
(一)強調同一性原則,除特殊情況下同意各國的「例外權」,要求所有成
(二)承認各會國的差異性,認可成員國各領域的整合可以不完全一致。 (三)採取自願性的原則,尊重各成員國追求整合的腳步。並限制一票否 決,引入「建設性棄權」(constructive abstention)機制,成員國可放 棄在共同外交、安全政策的行動,但不能阻止其他成員國採取共同 行動,即成員國可以不接受歐盟推動整合的政策。 (四)採取彈性原則,允許整合速度快的國家在某些領域內先行整合政策。 (五)突顯輔助性原則,明確授予歐盟權能,說明只有在成員國不能實現行 動目標時,歐盟才能採取行動。 (六)貫徹高效率原則,簡化立法程序;擴大理事會條件多數決的範圍;設 立歐盟理事會秘書長職位,以對外代表歐盟,對內負責外交政策與安 全政策的協調工作,以提高歐盟行政效率。 (七)加強民主性原則,適當增加歐洲議會的「共同決定程序」與「同意程 序」內的權限。 這七點原則使歐盟在推行「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合作上,也可採取不同速 度的整合。 參、小結 歐洲的整合運動主要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受到內部混亂與外部美、蘇的政 治對立影響,本文將歐洲的整合動機與背景大致可歸納為四點:第一、戰後歐洲 經濟一落千丈,夾在美、蘇兩大強國間的歐洲,欲以建立「第三勢力」的構想來 提升安全感;第二、建立徳、法友好關係,以穩定歐洲整合基礎;第三、為維護 歐洲永久的和平;第四、建立一個經濟繁榮的富裕區,擴大市場規模與提升經濟 經競爭力。
由歐洲整合過進程觀之,並無依循特定理論架構,共同體的整合途徑顯然是 理論交互運用的複雜結果,是以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兩種面貌相互影響,這 也顯示歐洲整合過程中充滿了彈性與能動性,關於政府間主義、超國家主義與歐 洲整合的互動細節將於下一節繼續討論。
第四節
政府間主義、超國家主義與歐洲整合
歐盟整合成功的要素之一,係各主權國家以對等、和平的方式建構「政府間 主義」與「超國家主義」的整合機制。歐盟各成員國為了推動歐洲整合,自願釋 放部分主權給超國家機制,透過超國家機制使成員國們更能面對全球化對單一國 家的挑戰;而政府間協調的制度,使得歐盟整合更加彈性,在維護各成員國的主 權下,使整合之路可以繼續向前邁進。歐洲整合過程中,反映出政府間主義與超 國家主義這兩股力量的互動與消長,以下即從「國家主權」為基本出發點,探討 歐洲整合過程中,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的交織情形。 壹、不同時期的歐洲整合 一、1945-1950 年:英、徳、法三國對主權有不同的看法 二次戰後歐洲在美國的援助下開始重建,到底歐洲要以什麼形式重建,當時 並沒有定論。英、徳、法三個國家各自有其本身考量,他們對主權的認知影響到 歐洲整合的態度。 (一)英國的認知 傳統的英國政治理念認為議會才是國家主權的象徵,英國在心態上很難接受 有一個超國家組織權力凌駕於議會權力。由於英國仍想於戰後在國際間扮演一個 永不衰落的世界強權,所以不願意為了整合而交出主權。因此在 1950 年代間英 國都沒有加入「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及「歐洲經濟共同體」(張亞中,1998)。 (二)德國的認知 作為二次世界大戰的戰敗國,德國已經失去行使國家的主權,為了積極恢復 主權,德國認為就是盡可能的加入國際組織,以有助於取得和其他國家平等的地 位。歐洲整合並不會限制德國原本就已失去的主權,反倒是有利於德國在參與整 合過程中,獲得整合的權力。 (三)法國的認知 法國受戰爭的影響,於戰後國家勢力衰微,但卻想藉由歐洲整合的力量重新 恢復其在國家間強國的角色。除去發展核子武器外,積極領導歐洲整合成為法國 的一個重要目標。法國的做法是,以限制部分國家的主權,換取其他歐陸國家的 支持,一方面防止德國東山再起;一方面可強化其領導地位。在這樣的觀念下, 法國積極推動「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與「歐洲經濟共同體」。 但是,當成員國決議要成立防衛共同體時,法國卻猶豫了,因為法國還是不肯把 國家主權交付給防衛共同體(郭秋慶,1999)。 整體而言,1950 年代前到底要以什麼方式重建歐洲並沒有定論,當時歐洲 所成立的國際組織都是以政府間合作運作的原則,只不過這些政府間的合作並非 在整合概念下進行的合作,純粹只是一般傳統國際關係的合作而已。 二、1951-1959 年:建立功能性組織 (一)法國的主導 1950 年是莫內主導法國政壇,莫內認為若要達成歐洲整合,就得排斥單純 的合作,採取一個法律、正式協議的程序(Holland, 1993:24)。法國外交長舒曼 總合莫內的主張,於 1950 年 5 月日發表《舒曼宣言》,主張將各國煤鋼資源所有 權轉交給一個超國家的組織機構,使各國利益可以共存。於是 1951 年 4 月 18 日,法國、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保簽訂《巴黎條約》(Treaty of Paris),
主張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並於 1952 年 7 月 25 日生效。 「歐洲煤鋼共同體」的主導原則是含有聯邦性質的超國家主義色彩。在某經 濟領域上,以共同協議方式,替代國家的主權行使。所以「歐洲煤鋼共同體」可 說是順著新功能理論的邏輯,先將歐洲各國煤鋼等生產權移交給一個超國家組 織,繼而嘗試將此種模式推展到其他領域,相繼簽訂《羅馬條約》成立「歐洲原 子能共同體」與「歐洲經濟共同體」(Holland, 1993)。 (二)英國的回應 由於英國始終不願於國家主權上讓步,於是皆無參與「歐洲煤鋼共同體」、「歐 洲原子能共同體」與「歐洲經濟共同體」。但 1957 年歐洲六國簽訂了《羅馬條約》 後,歐洲整合已有初步的雛型,英國為了免於讓自己被排除這個強而有力的經濟 集團,於是提出一個毫不牽涉國家主權,卻涵蓋整個西歐的「歐洲自由貿易區」 (European Free Trade Area, EFTA),讓「歐洲經濟共同體」成員以單一身分加入。
「歐洲煤鋼共同體」與「歐洲自由貿易區」可看作「超國家主義」與「政府 間主義」之爭的兩個代表。即使最後「歐洲自由貿易區」的成員國都相繼加入「歐 洲經濟共同體」,但以英國代表的政府間主義卻無消失,而是繼續轉至「歐洲經 濟共同體」內發展。 三、1960-1968 年代:超國家主義盛行的歐洲 (一)英國的轉變 「歐洲煤鋼共同體」與「歐洲自由貿易區」的競爭,象徵的「區塊經濟」與 「自由經濟」的競爭,雙方強弱立見(張亞中,1998)。英國慢慢體認到欲恢復 世界強權的光輝以不太可能,於是英國開始願意和歐洲共享國家主權權力,於 1961 年 8 月 10 日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
(二)法國的主導 1960 年代是戴高樂掌權的時代,他認為歐洲應該是「祖國的歐洲」而不是 將「歐洲作祖國」,歐洲應該是主權國家的歐洲,不認同「歐洲經濟共同體」需 擴大。戴高樂反對有超國家組織的權威,堅持共同體的運作應該以政府間合作為 主;戴高樂也認為在外交上,法國應該是歐洲外交政策的領導者,所以歐洲應該 獨立於美國之外(郭秋慶,1999)。總體而言,戴高樂在三分面的堅持使得歐洲 統合的速度減緩: 1. 反對「歐洲經濟共同體」擴大。 2. 堅持一致決原則。 3. 拒絕擴大共同體機構的權利。 戴高樂認為國家才是真正的主體,歐洲必須建立在個別國家的基礎上。雖然 歐洲國家需要一些專門組織以協助共同政策的推動,但這些權力仍舊源自於國 家。1965 年歐體執委會及以荷蘭為首的一些國家,希望能使共同體擁有自主財 源以及增加歐洲議會對預算的審核權,戴高樂對此兩項建議均表示反對,他認為 共同體權力擴張將損及法國的利益,並連帶的對當時所採行的多數決感到不悅。 在戴高樂的影響下,一致決實際上取代了多數決(張亞中,1998)。這項妥協改 變了共同體的決策過程,也影響了歐體未來整整二十年的發展,其間不在具有超 國家的色彩。 在 1960 年代由於法國總統戴高樂的態度,共同體無法擴大,也無法增加其 職能,深化整合的程度。在這十年中唯一制度上的變革是 1965 年的《合併條約》 (Merger Treaty),使三個分別的「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和「歐 洲經濟共同體」合併為「歐洲共同體」,並將「歐洲煤鋼共同體」的「高級公署」 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與「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執委會合併(張亞中,1998, 頁 59)。
在經濟方面最大的成就是關稅同盟早於預期的完成 1968 年 7 月 1 日完成。 此 外 , 經 過 廣 泛 的 諮 商 固 定 價 格 (fixed prices) 和 產 品 收 購 保 證 (product guarantees) 的機制變成了農業政策的基礎,共同農業政策 (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 CAP) 亦於 1962 年 1 月開始運作(張亞中,1998)。
四、1969-1979 年:法德合作的歐洲
(一)法德合作主導
1969 年戴高樂下臺,繼任者龐畢度 (Georges Pompodou),雖然也是個法國 民族主義者,但他也認為成功的「歐洲共同體」有助於法國的經濟發展。同年布 朗德 (Willy Brandt) 當選西德總理。1970 年希斯 (Edward Heath) 就任英國首 相。這三位歐洲的領袖成功地將「歐洲共同體」帶入了一個新的領域(郭秋慶, 1999)。
1969 年 12 月的海牙首長會議正式賦予了歐洲共同體新的生命。海牙會議的 目標是在訂定日後歐洲共同體前進的方向。會議確定了「完成、深化、擴大」的 基本方針。該基本方針中,所謂「完成」主要是指同意給予歐體自主財源;「深 化」是指由共同市場蛻變為「歐洲貨幣聯盟」 (European Monetary Union, EMU) , 並給予歐洲議會更大的權力;「擴大」是指迅速展開入會申請的談判,使歐體向 外擴大(郭秋慶,1999)。 (二)新功能主義的成就 1970 年代歐體發展的重大成就,第一項就是「歐洲共同體高峰會議機構」 的成型。由於「歐洲共同體高峰會議機構」並不是依據《羅馬條約》而成立,因 此並不受條約拘束,也不受到其他機構如執委會、歐洲議會或歐洲法院的牽制, 體制上不屬於「歐洲共同體」。直到 1987 年生效的 SEA 才正式賦與「歐洲共同 體高峰會議」法律上的地位,但仍沒有對它的權力作規範或定義,「歐洲共同體 高峰會議機構」在運作上仍是個以「政府間主義」為精神的整合機構(張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