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虛擬社群的定義,Fernbake and Thompson (1996)認為虛擬社群是 一種使用者在網路空間接觸與討論相同興趣所產生的社會關係;Romm et al. (1997)也曾定義虛擬社群是社群成員藉由電子媒介互動而產生之社會 現象;Moon and Kim (2001)則認為虛擬社群是有相同興趣和經驗的人們 於電腦介面上互動的社會現象;Johnson (2001)同時描述虛擬社群是一個 在網路上使用網路技術,可以跨越地理與時間的集合。綜觀多位學者所 述,可見虛擬社群為一群成員因需求、興趣等原因,在網路上的虛擬平 台,彼此互動與交流,而形成之人際關係網絡。
二、虛擬社群之種類
網路上虛擬社群的種類可說是琳瑯滿目,不同使用者可依照自己的 需求尋找適合自己的社群,Hagel and Armstrog (1997)以消費者需求來區 分,認為虛擬社群不外乎興趣、人際關係、幻想、交易等四種社群,分 別做下列介紹。
(一) 興趣型社群
興趣型社群主要是社群成員依據特定主題而凝聚在一起,於某個議 題上進行訊息交流,很多早期的虛擬社群都是以興趣而建立,使許多分 散各地的使用者得以聚集在一起討論。有許多專家學者針對興趣型社群 提出相關研究,如陳立民與連蘭芬(2007)探討照片拍貼社群裡的成員,為 何會想把自己的照片公佈在網路上;萬金生與楊景雍(2002)和Cosley et al.
(2004)利用觀察電影網站和美食網站裡來探討成員參與因素。
(二) 人際關係型社群
人際關係型社群主要是成員想要發展人際關係而產生的,成員間藉 由社群平台擴展自己的社交,以進一步增進成員間的感情,建立更深的 關係,如交友網站、BBS、聊天室都是人際關係型社群。對於人際關係 型社群方面,有許多專家學者提出相關研究,如:余泰魁與鄭時宜(2004) 曾探討虛擬社群成員間交流的動機;Wenjing (2007)曾描述中國移民者利 用虛擬社群作為聯繫工具,強化彼此的關係;Lomicka and Lord (2007)也 說明外籍教師利用虛擬社群做社交活動的過程;王熙哲與丁耀民(2008) 的研究中,也指出人際關係對虛擬社群的重要性。
(三) 幻想型社群
幻想社群提供一個想像空間,讓使用者可利用匿名的方式,創造自 己想要扮演的角色,在幻想的故事情節裡和其他成員互動,例如線上遊 戲就是幻想型社群的最好代表。有許多專家學者針對幻想型社群提出相 關研究,Hsu and Lu (2004)結合網路外部性,探究玩家玩遊戲的原因;游 佳萍與陳妍伶(2006)探討線上遊戲裡面成員組隊的公民行為;陳君瑜等人 (2007)以知識分享的角度,說明遊戲社群網站的經營模式;朱文禎與陳哲 賢(2007)則是以計劃行為理論,解釋遊戲社群中的玩家行為。
(四) 交易型社群
交易型社群主要的功能是藉由傳遞交易相關資訊,以促進產品或服 務買賣。此類的社群會提供一個平台以供成員進行交易,而成員間討論 的內容都是以某項交易或某項商品為主,如「亞馬遜線上書局」(Amazon,
http://www.amazon.com) 、「 虛 擬 葡 萄 園 網 站 」 (Virtual Vineyards , http://www.virtualvin.com)都是交易型社群。有許多研究與交易型社群相 關,如Baron (2001)指出線上交易社群中,存在著資訊不對稱等問題;洪 嘉培與袁心玫(2001)以優仕網為例,探討交易社群對學生的服務方向;梁 世聰等人(2001)以咖啡窩為例,說明交易社群的經營過程;簡俊成與方婷 婷(2005)探討交易網站中,成員所扮演的角色。
虛擬社群扮演著溝通的媒介(Chiou and Lee, 2008;周佳儀,2007),
無論是參與何類型的社群,都能透過共同的話題,將世界各地的使用者 凝聚在一起,分享彼此的經驗與想法,加深彼此的情感。
三、虛擬社群與知識分享
對於知識分享之定義,Wijnhoven (1998)定義知識分享是一種知識移 轉過程,也是一種溝通行為;Davenport and Prusak (1998) 認為知識分享 為知識傳送與知識吸收;Magnini (2008)指出知識分享係一種個人相互交 流本身知識的過程。綜合多位學者之定義可得知,知識分享是人與人之 間藉由不同管道將知識傳送與接收之行為。
知識分享運用在成員行為上,如 Zhuge (2002)也提及在知識分享的 同時亦可加強成員間之關係;Hsu and Lin (2008)的研究結果顯示,組織 外部之社群成員往往基於興趣或利他主義而積極分享知識。因此社群成 員間的知識分享不但能增加虛擬社群專業程度,亦可加深成員間的凝聚 力,吸引更多社群成員加入回應,加強成員間之交流。
虛擬社群其互動特性,可以讓虛擬社群之成員彼此藉由相互交流分 享進而創造知識。Leenders et al. (2003)也曾提及虛擬社群成員為分享彼 此的想法,利用網路平台集合成一個虛擬團隊而創造新知識;虛擬社群 之交流多以文字傳達並儲存於虛擬社群之分享空間,以利其他社群之成 員觀看或討論,進而再交流與創造知識。Armstrong and Hagel(1996)
認為隨著資訊科技的進步與發展,網路上的虛擬社群已成為主要知識分 享的平台。Wasko and Faraj(2000)也認為虛擬社群交流之發生中的成 員主要針對某些知識有其所需求而產生知識分享,由上可知,我們可以 將虛擬社群視為一個成員間知識分享之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