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虛設行號販售 虛設行號販售 虛設行號販售 虛設行號販售統一發票之相關現況 統一發票之相關現況 統一發票之相關現況 統一發票之相關現況
第四節 虛設行號販售統一發票現況 虛設行號販售統一發票現況 虛設行號販售統一發票現況 虛設行號販售統一發票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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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虛設行號販售統一發票現況 虛設行號販售統一發票現況 虛設行號販售統一發票現況 虛設行號販售統一發票現況
財政部所轄臺北市國稅局、高雄市國稅局、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臺灣 省中區國稅局及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等 5 個區局。其中臺北市國稅局於民 國 1967 年 7 月 1 日 因 臺 北 市 升 格 為 院 轄 市 , 財 政 部 決 定 將 原 由 臺 北 市 稅 捐 處 代 徵 之 國 稅 收 回 自 徵 , 因 而 設 立 臺北市國稅局。 成 立 初 期 總 局 與 臺 北 市 稅 捐 處 同 址 辦 公 , 於 民 國 1984 年 遷 至 忠 孝 東 路 4 段 547 號 ,為 提 供 民 眾 更 便 捷 之 洽 公 環 境, 在 於 1992 年 9 月 29 日 再 遷 至 中 華 路 1 段 2 號 之 現 址。所 服 務 轄 區 面 積 有 272 平 方 公 里,於 轄 區 人 口 約 260 萬 人。其 中 依 行 政 區 域 設 有 大 安、松 山、信 義 及 中 正 4 個 分 局,中 北、中 南、萬 華、士 林、北 投、南 港、文 山、內 湖 及 大 同 等 9 個 稽 徵 所 。 其 中 臺 北 市 營 業 稅 的 稽 徵 稅 收 在國稅五區局 所佔比例而言,佔全國營業稅稅收 57%以上及全國稅收 8%以上,以表 3-1 之統計資料所顯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稽徵稅收之貢獻有其重要性。然 因 各 個 行 政 區 的 工 商 營 業 繁 榮 程 度 不 一,使 得 各 個 分 局 稽 徵 所 所 轄 營 業 人 戶 數 及 稽 徵 稅 收 多 少 亦 有 差 異,造 成 稽 徵 人 力 分 配 也 有 所 不 同。相 對 於 虛 設 行 號 的 設 立 而 言,其 設 立 營 業 登 記 販 售 統 一 發 票 的 情 形,自 2007 年 至 2010 年 經 臺 北 市 國 稅 局 查 獲 並 經 刑 事 移 送 設 籍 於 臺 北 市 之 營 業 人 共 計 450 家 , 各 分 局 稽 徵 所 家 數 情 形 如 表 3-2 所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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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臺北市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查獲虛設行號家數統計表
單位:家數 年別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合計 百分比 機關別
信義 10 14 10 5 39 9%
北投 2 3 1 2 8 2%
大同 9 9 4 9 31 7%
中北 9 12 7 7 35 8%
萬華 11 4 6 4 25 6%
中正 22 9 14 5 50 11%
松山 20 10 8 4 42 9%
南港 4 5 0 2 11 2%
文山 4 7 0 4 15 3%
大安 22 17 17 12 68 15%
中南 34 21 20 9 85 19%
士林 8 4 5 1 18 4%
內湖 8 6 6 4 24 5%
合計 163 121 98 68 450 ---
百分比 36% 27% 22% 15% --- 100%
資料來源: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
而 其 中 自 2007 年 查 獲 到 的 163 家 到 2010 年 查 獲 到 的 68 家 , 不 難 發 現 有 明 顯 遞 減 現 象。但 也 反 應 有 兩 種 可 能 的 情 形,一 種 是 臺 北 市 國 稅 局 稽 徵 查 緝 技 術 精 進,讓 虛 設 行 號 已 經 很 難 設 立 生 存,從 2007 年 的 163 家 虛 設 行 號 降 到 2010 年 的 68 家 虛 設 行 號 。 而 另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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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 可 能 就 是 虛 設 行 號 完 全 洞 悉 稽 徵 機 關 查 緝 手 法 及 方 向,自 我 進 化 及 改 進 販 售 統 一 發 票 模 式,讓 稽 徵 機 關 很 難 發 現,2010 年 的 68 家 虛 設 行 號 並 不 代 表 臺 北 市 就 已 經 快 沒 有 虛 設 行 號 存 在。然 而 不 論 兩 種 可 能 究 竟 何 者 為 真,但 已 發 生 並 經 查 獲 為 虛 設 行 號 的 事 實,就 財 政 部 臺 北 市 國 稅 局 而 言,確 實 是 稽 徵 稅 務 人 員 所 努 力 的 成 果。所 以 就 2007 至 2010 年 各 分 局 稽 徵 所 涉 案 虛 設 行 號 家 數 合 計 數 統 計 表 而 言 , 其 中 最 多 虛 設 行 號 家 數 的 是 中 南 稽 徵 所 85 家 及 大 安 分 局 68 家 , 合 計 百 分 比 佔 34%, 而 最 少 虛 設 行 號 家 數 的 是 北 投 稽 徵 所 8 家 及 南 港 稽 徵 所 10 家,合 計 百 分 比 佔 4%。這 樣 的 數 字 狀 況 不 難 發 現 工 商 業 愈 是 繁 榮 的 地 方,虛 設 行 號 就 愈 會 選 擇 作 為 設 籍 營 業 登 記 的 地 方。虛 設 行 號 販 售 統 一 發 票 行 為 就 如 同 經 濟 學 上 的 供 需 法 則 , 不 論 現 在 稽 徵 機 關 能 查 緝 到 多 少 家 的 虛 設 行 號,只 要 營 業 稅 法 未 被 廢 除 及 有 不 願 誠 實 繳 稅 的 營 業 人 存 在,虛 設 行 號 販 售 統 一 發 票 謀 利 行 為 就 會 存 在。以 臺 北 市 而 言,愈 是 繁 榮 的 地 區 路 段,就 愈 有 可 能 是 虛 設 行 號 選 擇 作 為 其 販 售 統 一 發 票 營 業 的 根 據 地 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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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經濟學有兩大研究對象:橫截面數據 (Cross-sectional Data)和時 間序列數據 (Time-series Data)。橫截面數據主要在歸納不同經濟行為者是 否具有相似的行為關連性,以模型參數估計結果顯現相關性;時間序列數 為2006年,D5代表年度為2007年,D6代表年度為2008年,D7代表年度為200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