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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三節 被引用文獻類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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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範圍不同,吳明德的研究樣本雖亦為學位論文,然其範圍為人文學而非 限於史學;史學研究者進行研究時除了大量參考已出版的二次文獻之外,

亦廣泛運用未出版的一手資料(或稱為史料),從中尋找進行歷史詮釋的 佐證。McAnally 的研究70指出歷史學者引用手稿的比率為 10%,與本研究 中未出版資料被引用比率接近(9.50%)。

二、被引用文獻原始形式類型分析

在引用文獻形式類型分析方面,有一現象鮮少受到關注,即文獻載體 之間的轉換,在此暫且不論將未發表、未出版的資料集結成專書出版,此 部分將於往後章節中討論。筆者於整理被引用文獻過程中,觀察到有些文 獻雖已公開出版或發表,然為使之流傳更廣,發揮更大影響力;或讀者對 文獻有需求然無法以原始形式獲取,因此將之於其他載體上重製,以延續 文獻的生命。基於以上說明,改為統計被引用文獻的「原始」文獻形式類 型,如表 4-8。

70 Arthur Monroe McAnally, “Characteristics of Materials Used in Research in United States History,”

(University of Chicago, Graduate Library School, Ph.D. Diss.,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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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電子儲存媒體問世以及網際網路普及化,漸漸影響傳統出 版生態。電子儲存媒體因其可大量儲存、兼容多媒體、易複製等特性漸成 為其他形式文獻進行轉換重新出版時的選擇之一。如電子儲存媒體與網際 網路結合,將文獻公開置於網站上則可不受時空限制供人閱覽、下載,更 可達到廣泛傳播之效。

目前史學研究者對電子資源的使用率偏低(不到 1%),推測原因或與 長期以來歷史學研究傳統或規範有關,亦即認為引用紙本式資料才是正 統。因此,以期刊為例,若該期刊同時發行紙本與電子版本(P+E 期刊),

作者在成本考量下(最小努力原則)選擇使用電子版本,然引用文獻著錄 規範未明確要求作者註明版本,則可能出現作者實際使用電子版本,卻著 錄紙本的引用行為,這一點為引用文獻分析的限制之一,需藉由深度訪談 法才能進一步討論引用行為。

現今因網際網路推波助瀾,業者提供免費網路空間使得個人出版門檻 降低,任何人皆可利用網際網路發聲,表達一己之見。對史學研究者而言,

只要切合研究主題與範圍,無不可做為研究資料。秉此看法,或許後人研 究今世將採用大量原生數位資料作為研究材料。

三、被引用文獻內容類型分析

大多數的引用文獻分析研究對文獻類型的分析僅為文獻的形式,過去 研究指出文獻類型的引用比率與學科領域以及性質有著密不可分的關 係,在重視過往知識累積的科學界大量使用具高度新穎性的期刊,乃是科 學界在學術傳播上求新求快的特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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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檔案彙編之「彙編」兩字有「編」與「研」兩層意思。「編」

是編輯,是廣泛地、有系統地收集並排列整合;「研」則包括審選、鑑定、

翻譯、句讀、校正、註釋、評論、敘述等工作。史料、檔案彙編是指依據 人、事時、地、物等要件,設定主題,廣泛地、有系統地收集、審選、鑑 定相關的史料檔案,排列整合出書後予以出版。史料、檔案彙編的優點在 於打破時間、地點限制,且經過系統性編研,有利研究者取用以及閱讀,

因檔案館檔案的編排方式乃依據檔案之原始順序而非主題,因此經過編研 後出版的史料彙編相較之下對研究者之助益較未出版之原件來得大。

由表 4-9 可見史料、檔案彙編的運用為被引用之圖書文獻內容類型中 次高者。如以廣義之「檔案」視之,史料、檔案彙編(1194 筆)和未出版 資料(1960 筆)、政府施政紀錄、官方資料(432 筆)、組織團體業務、活 動紀錄(209 筆)、日記(137 筆)、書信(49 筆)、線上資源中亦有 22 筆 屬於史料檔案資料庫(包括亞洲歷史資料中心之公文書資料庫、國家文化 資料庫、臺灣省諮議會以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所建置之史料資料庫),共 計 4003 筆,共占全部被引用文獻之 19.41%,約為五分之一,比率相當高。

除此之外,部分期刊如《歷史檔案》、《民國檔案》除學術研究論著,亦刊 載數量龐大的檔案、史料,由此推測史學研究者使用檔案、史料的比率相 當高。因此,統計史學家運用之史料、檔案,除了未出版之檔案原件等資 料以外,也應將已出版之檔案史料一併計算。

傳記為紀錄特定對象生帄經歷之文類,敘述角度分為自傳,以及他者 撰寫兩類。在操作上,本研究亦將集體傳記納入本類中。傳記資料除了常 見的正傳(標準傳記)、評傳(學術傳記)之外還有傳記工具書(傳記辭 典、人物辭典、名人錄)、年譜。傳記除了以圖書形式出版,亦散見於諸 多雜誌期刊上,尤其《傳記文學》(168 筆)雜誌更以傳記文章為刊載內容 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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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錄是文類之一種,內容大多為作者對特定對象、特定時空範圍、

特定事件、特定地方的回憶,因此自傳亦為回憶錄之一種。然而本研究為 操作上之方便,將書名為自傳、自述者歸入傳記類;書名為回憶錄者歸為 回憶錄類。

口述歷史乃是以訪談方式蒐集口傳記憶以及具有歷史意義的個人觀 點,其類型包括個人一生的回憶、重要事件的集體回憶以及共同生活經驗 的回憶三類,口述歷史與傳記、回憶錄的最大差別在於,受訪者的陳述過 程受訪談者引導,內容結構性高於自傳與回憶錄。本研究發現口述歷史除 了以專書形式出版之外,研究者亦引用尚未出版,可能為研究者自行進行 訪談之口述歷史紀錄(18 筆)、以及《口述歷史》(22 筆)等期刊中之單 篇口述歷史訪談紀錄。

個人文選、文集在此乃指由作者本人或後人將作者發表之著作加以完 整地或經過刪選編輯後,出版或重新出版;雜記所指涉者為為內容結構零 散的隨筆、文字紀錄;日記屬於雜記之一種,但其差異之處在於日記乃依 日期排序。

傳記資料、回憶錄、個人文選、文集、日記、雜記、文學創作、言論、

演講以及書信皆為研究特定對象之生帄經歷、學說思想,以至於某個時代 之史實以及時人思潮的重要參考資料,可達到見微知著,觀一人而推全體 之效。

以上資料的共通特點為高度個人主觀性,這和人文學科重視個人性有 關,個人性可以就兩個層面加以解釋,其一為研究者個人之思想、詮釋與 觀點,另一則為研究重視個人、獨特性,科學研究之目的在於追求普世皆 然之定理與標準,人文學科則不然,往往關懷具特殊性、獨特性之人、事、

物,重視多元價值,這也是史學研究者引用資料類型多元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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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在此指 1840 年以前即出版之圖書文獻,因一般認為中國近代史 之開端為 1840 年之鴉片戰爭。人文學研究特點之一為觸類旁通,即使是 主題和研究重點相去甚遠、出版年代距今已久的文獻,都可以與研究的某 個節點上產生連結。本研究樣本所引用的古籍資料不乏歷久彌新之經典,

經部如十三經(儒家十三部經典),史部如《漢書》、《晉書》、《明會典》、

《唐律疏義》,子部如《莊子》、《老子》、《管子》,集部如《青谿漫稿》、《震 川先生集》、《客座贅語》等。

本研究圖書文獻內容類型中有政府施政紀錄、官方資料以及組織團體 業務、活動紀錄兩類而沒有政府出版品的原因在於政府出版品在內容上主 要可分為兩種類型,其一為政府施政過程中伴隨業務活動「必然」產出之 紀錄,主體為統計資料、施政計畫、施政成果報告、會議紀錄、職員錄。

另一為與單位負責業務相關主題之專題研究性資料,例如臺北市立美術館 出版《吳昌碩花卉畫的創作背景及其風格研究》、臺北市政府客家委員會 出《臺灣客家史研究》。因此本研究權將後者歸入一般專著。

團體組織之營運亦伴隨業務活動產出相關紀錄,本研究發現史學者引 用之組織團體業務、活動紀錄以中國國民黨與學校之產出最多,中國國民 黨出版之活動紀錄共有 139 筆,各級學校則為 31 筆,兩者加總共占組織 團體業務、活動紀錄類之 8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