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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知覺能力的意義與識字關係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視知覺能力的意義與識字關係

壹、 幼兒生理與視覺發展

在 1950~1960 年代,關於幼兒的認知發展研究主張個體的認知發展不應只是 等待兒童成熟,而是應藉由「教育」促進幼兒成熟。例如閱讀能力方面,各感覺 動作皆有其準備技巧,其中關於視覺的部份包括:視覺的辨認與記憶(如:辨認 顏色、形狀和字形),手眼協調和視覺動作技巧(如:著色畫)(黃瑞琴,1997),

而這些能力我們皆可經由教育提升。大約 1970 年,Ayres 提出感覺統合學說,其 認為零~七歲是孩子的感覺動作發展期。這段時間內,孩子透過活動獲得感覺動作 的經驗,將可對日後讀書寫字等認知學習提供幫助(高麗芷,2006)。

視覺系統在孩子出生後才開始起跑,不同於其他感覺神經系統早在胎兒期便 已陸續發展,但人體接收訊息卻有 80%是來自於視覺(高麗芷,2006)。視覺發 展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一般。根據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兒童綜合發展評量表」可知 剛出生的嬰幼兒視力不足 0.1;到了三歲時,視力發展到 1.0;五歲時,眼球靈活 運轉能力可達成人水準;七歲到十一歲,視覺追蹤能力隨閱讀而發展 (高麗芷,

2006)。由此可知,幼兒時期視覺能力發展是非常快速的,短時間即可發現其發 展成長的不同。而且幼兒在五歲時視覺發展已幾乎達到成人水準,趨近成熟。可 見幼稚園時期的幼兒在視覺正常發育情況下,由視覺進行語言溝通符號等較抽象 化的判別、記憶學習,理應可達成。

張彬(2007)指出 Diane McGuinness 主張解讀(把符號轉變成聲音)是閱讀

本研究所討論的視知覺能力範圍將參考洪儷瑜(1997)之研究,界定於視覺記憶 力與視覺區辨力這兩項能力。

關於記憶的測量,有許多種方法可以使用,在蔡慧菁(2004)自編的視知覺 能力測驗中,視覺記憶力測驗所進行的方式屬於「自由回憶」(free recall),受試者 視覺接收訊息後,呈現所記憶的項目時,與序列、配對等要求無關。且為了避免

李連珠(2006)提到 Goodman 主張「文字知覺」(print awareness)是幼兒需要 發展的基本概念,是對文字的初步覺知。「文字知覺」有人亦稱之為「環境文字

此外,黃瑞琴(1997)提及 Goodman 更清楚指出幼兒開始接觸環境中的文字,

主張幼兒會在充滿文字的實際生活環境中,經常與文字互動,從中探索和發現文 字的意義、特徵、和規則,讓自己在實際環境中發展文字知覺。之後幼兒會從接 觸圖書、雜誌、和信件的經驗中,開始瞭解文字的溝通功能,發展應用環境中的 文字知覺,再經由塗塗寫寫的歷程中,逐漸認識各種書寫功能和形式,且從許多 口語和塗寫的經驗中,逐漸瞭解口頭語言與書面語言關係的發展。最後幼兒會試 著分析和解釋書面語言是如何運作的,由此建立對書面語言的後設認知。

幼兒有許多能力都是在生活中自然探索、發展而成的,以應付生活所需。因 此幼兒會在與週遭的人、事、物互動時,藉實際運用,逐步掌握他所需的語言。

也就是說,幼兒早由生活環境中,發展了關於文字符號的概念和使用能力 (黃瑞 琴,1997) 。而這種能力是點點滴滴從生活中累積萌發演化出來的,也就是 Clay 所稱的讀寫萌發(林麗卿,2005)。

由以上可推論,幼兒對文字的知覺與符號訊息的處理分析能力有很大的關 係,將文字符號的形音義內化為自己所能掌控的能力,並非僅仰賴父母師長所給 予的制式學習,而是時時從生活中不斷接收刺激,不斷發展而成。因此在檢測幼 兒識字能力時,「字」的範圍不應有所侷限,以生活中報章、媒體為依據統計字 出現頻率的教育部字頻總表因此成為提供命題選擇的字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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