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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親職壓力與親職壓力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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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親職壓力與親職壓力因應

壹、親職壓力的內涵

壓力(stress)的研究始於二十世紀初期,生理學家 Cannon 是首位研究個 體面對壓力時會如何反應的學者,他從生理的角度切入,認為壓力是生理狀態 的失衡,例如:血糖降低、缺氧、心跳加速等(Cannon, 1932;轉引自 Lazarus &

Folkman, 1984)。Selye(1976;轉引自 Engle, 1985)則將壓力定義為個體面對環 境需求、有害刺激或威脅事件時產生的非特定生理反應,不管是個體必須適應 的正向事件或負向事件,都會經歷同樣的生理變化。到了二十世紀中期,Holmes 和Rahe(1967;轉引自 Lazarus & Folkman, 1984)將壓力視為生命中的重大生 活事件(life event),並發展「社會再適應量表」(Social Readjustment Rating Scale),用個人經歷之事件所造成的生活改變值(life change unit, LCU)來代表 個人所承受之壓力的多寡。這樣的壓力測量招致許多批評,因為同樣的壓力事 件對不同個體會造成不同的影響。

Folkman 和 Lazarus(1980)則提出壓力應是認知評估的結果,個體評估環 境(外在)和內在的需求,以及自己的外在和內在資源,如果個體知覺到內外資 源足夠應付內外需求,則不會形成壓力,反之,如果個體評估之後,發現需求超 過內外資源所能應付的,則個體便會感受到壓力。根據Folkman 和 Lazarus 對壓 力的看法,我們可以將壓力定義為:個人和環境間的特殊關係,此關係是指個人 進行認知評估後,知覺到環境需求對自身的資源造成負擔或超出負荷,即需求大 於可用資源,此時個體的壓力反應被引發。Folkman 和 Lazarus 對壓力的定義,

引領了往後的相關研究,本文也衍用此概念作為探討親職壓力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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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職壓力(parenting stress)是一種特殊的壓力,指父母擔任親職時,從中 產生的壓力(林惠雅,2007),意即在親子系統 (parent-child system)內,個體 擔任親職角色與子女互動的過程中,對自己以及子女對其之需求超過了個體在生 理、心理及精神各方面所能運用的資源。Abidin(1976, 轉引自翁毓秀,1997;

徐綺穗,1998)和 Belsky(1984)皆對親職壓力的內涵提出完整的模式架構,

前者的親職壓力涵蓋了子女和父母本身的特質因素,以及親子互動時的問題和狀 況,後者則將相關的因素區分為:父母的因素、兒童的因素及壓力與支持相關的 資源因素,其中父母的因素包含父母個人的發展史與心理資源因素,兒童特質因 素包含兒童的氣質和身心狀況等,相關的壓力與支持則有父母的婚姻品質、社會 支持和工作狀況等家庭環境因素。雖然涵蓋的因素不盡相同,但親職壓力的概念 其實相似,都是指向父母在擔任親職角色時,因為自己的特質或身心狀況、兒童 本身特質、親子互動情形和影響親職執行的各種脈絡因素,造成父母親個人內外 在資源超出負荷而產生的壓力。

貳、親職壓力與兒童虐待

從親職壓力的意涵可見,資源較少的低社經地位父母相較於高社經地位父 母,更易感到親職壓力,研究也證實此點,收入較低的父母比起一般的父母的確 感受到較大的親職壓力(尹業珍,1994;任文香,1995)。也有許多研究探討單 親母親的親職壓力,發現孩子是她們的主要壓力之一,單親母親必須同時擔任「嚴 父慈母」的角色(林茹茵,2007;賴宜櫻,2005),角色衝突常讓單親家長有適 應上的困難。翁毓秀(2003)利用深度訪談及焦點團體亦發現單親女性的親職壓 力主要來自於管教子女、子女的課業、安全、身體健康等四方面。由於單親女性 的學歷普遍不高,加上經濟不寬裕,所以無法在課業上提供給子女幫助,也無法 負擔昂貴的補習費用,因此在子女的管教和課業的指導上特別令她們感到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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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為了維持家計,無法有許多教養子女的時間,因此有些單親女性會用嚴格 的方式管教子女,也因此有親子衝突的情況發生(彭淑華,2006)。

親職壓力過大可能會致使為人父母的親職功能失調,而造成對兒童教養不當 或虐待兒童的情況發生(翁毓秀,1999)。過去的研究發現親職壓力與施虐傾向 有高相關,尹業珍(1994)比較一般父母、低收入父母和施虐父母的親職壓力發 現,低收入父母和施虐父母的親職壓力明顯比一般父母高。Chan(1994)在香 港進行研究,將37 位施虐的母親與 37 位一般母親進行配對比較,結果發現施虐 母親有顯著較高的親職壓力。Crouch 和 Behl(2001)則比較一般父母與有施虐 風險的父母,結果顯示自陳的親職壓力越高,施虐傾向越高。因此如果及早發現 親職壓力過高的父母,進行有效降低親職壓力的介入措施,則可預防兒童虐待的 發生。

雖然有許多研究顯示出親職壓力與施虐傾向的正相關,但是Abidin(1992)

在檢驗親職壓力模式時卻發現,壓力和親職失功能間並不存在線性關係(simple linear relation),他發現即使是親職壓力很低的父母,仍然有親職功能失序的狀 況。Letourneau(1981)也發現施虐母親與非施虐母親間的親職壓力並無顯著差 異 。 從 過 去 的 這 些 研 究 中 可 知 部 分 研 究 支 持 親 職 壓 力 與 兒 虐 行 為 的 相 關

(Rodriguez & Green, 1997;Crouch & Behl, 2001;尹業珍,1994),部分研究則 不支持(Abidin, 1992;Letourneau, 1981),因此其中或許有其他因素調節了親職 壓力與施虐行為的關係。

本研究提出兩個可能調節親職壓力與兒童虐待傾向間關係的變項,一是親職 壓力因應策略:家長如何去因應親職壓力是決定家庭能否發揮正常功能的重要因 素。本研究預期有效的親職壓力因應策略可以降低因親職壓力引起的施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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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降低效果在親職壓力高時更為明顯。 二是親職同理心:是否能理解並重 視孩子的需求影響了母親對孩子的行為回應。親職壓力高時,母親的需求和子女 的需求互相衝突,如果母親親職同理心高,則可避免母親忽視子女的需求。故本 研究預期較能同理孩子的母親較不會虐待孩子,較不能同理孩子的母親,虐待孩 子的傾向較高,此差異在親職壓力高的母親中更為明顯。

參、親職壓力因應

一、因應的概念與歷程

壓力因應(coping)的意義是持續的改變認知和行為去處理特定的、被評估 為超過個人資源負荷的內在或外在需求,以幫助個人在壓力情境中,維持心理社 會適應,而且不管結果好壞,也不管對因應行為的精通(mastery)與否,只要 是為處理需求而做的認知或行為上的努力,都可視為因應(Lazarus & Folkman, 1984)。整體說來,因應的歷程就是當壓力情境出現時,個人想法或行為的轉變。

在因應行為產生之前,需要對情境做一些評估以決定要如何對壓力做出反 應。而這個認知評估(cognitive appraisal)的過程可以被簡單的理解為個體將其 自 身 的 遭 遇 進 行 分 類 , 而 分 類 的 面 向 是 根 據 事 件 是 否 明 顯 的 與 個 人 幸 福

(well-being)有關,著重於評價(evaluate)事件對自己的意義(meaning)和 重要性(significance)(Lazarus & Folkman, 1984)。Lazarus 認為在反應執行前會 經歷初級評估(primary appraisal)、次級評估(secondary appraisal)和再評估

(reappraisal)三個認知評估步驟(Lazarus & Folkman, 1984)。

初級評估是面臨刺激時的第一個反應,評估壓力事件對自己的影響。評估結 果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情境與個人的利益(well being)無關(irrelevant),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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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產生任何壓力反應;第二種:情境對個人有益(being positive),個人的利益 可能因此得以維持或是增加;第三種:情況無法控制,即會對個人造成壓力

(stressful)。次級評估則是初級評估後的下一步—個人思考對壓力情境的可能回 應方式。與次級評估有關的個人資源包含自信、認知彈性和複雜度、分析能力、

知識、人際技巧等。次級評估在每個壓力事件中都是關鍵性的角色,因為事件的 結果往往取決於我們面對壓力時可以做些什麼努力來因應,以及我們可能失去什 麼(stake)。評估可用之因應策略時,要同時考慮使用特定或一般策略的結果,

以及一些可能會跟因應同時發生的其它外在和內在需求,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因應 行為的使用。再評估是指根據從環境或行為反應後獲得的訊息,去改變評估結 果。訊息包含可供抗拒壓力或增加壓力的資訊。因此原本被評估為壓力的事件,

可能因為環境改變、或是個人的因應奏效,而被再評估為一般事件,而原本無害 的事件,也可能因為人-環境的關係改變,而變成壓力事件。基本上此階段和初 級、次級評估沒有差異,只是根據先前評估過的事件進行評估的修正。

二、因應的策略

Folkman 和 Lazarus(1980、1986)根據因應行為的內容將因應方式大致分 為 問 題 焦 點 因 應 (problem-focus coping ) 和 情 緒 焦 點 因 應 ( emotion-focus coping)。問題焦點因應注重造成壓力的問題,即改變壓力源,有點類似問題解 決(problem-solving),解決問題時個體致力於定義問題、產生可用的問題解決 方案、衡量各方案的優劣,選擇最好的方案去執行。然而問題焦點因應策略比問 題解決涵蓋更廣,問題解決是一個客觀,聚焦在環境上的分析歷程,而問題焦點 因應策略還包含個人內在的改變,例如:設法增加自身能力(Lazarus & Folkman, 1984)。

情緒焦點因應聚焦於與壓力源有關之負向情緒的減緩或處理,使用情緒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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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壓力因應策略時,並沒有改變客觀環境,而是藉由改變環境對個人的意義來縮 小威脅,個體因而維持希望和保持樂觀。情緒焦點因應還包含否定事實,拒絕承 認最糟的狀況,假裝發生的事情無關緊要等等,這樣的過程有點像是自我欺騙

(self-deception)或扭曲現實。大部分的因應方式都會兩種兼具,但當個體認為 壓力情境是可以改變的,且自己可以掌控時,會傾向使用問題導向的因應方式,

反之,當個體認為壓力情境是不可改變的,個體只有去忍耐壓力時,會傾向使用

反之,當個體認為壓力情境是不可改變的,個體只有去忍耐壓力時,會傾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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