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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母親的親職壓力因應策略、親職同理心與兒童虐待傾向關係探討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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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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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心理學系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蔣 治 邦 博士.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單親母親的親職壓力因應策略、親職同理心與 兒童虐待潛在可能性關係探討.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研究生:楊 家 雯. v. 撰. 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

(2) 致謝辭 終於完成了!在這段不算短的時間裡,進行的似乎不只是一個研究,還有 我逐漸「轉大人」的過程。從大學剛畢業時的「懵」,進化到現在已經不那麼天 然無知了,這得要感謝許多人的幫助。. 蔣治邦老師在我的研究所生涯裡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他總是支持我的想 法,卻也總是從我的想法裡挑出問題,想法間不斷地相互挑戰,讓我更理解自己 的短處,也讓我越來越想要做到更好,於是我敬畏他、崇拜他、更感謝他。若說. 政 治 大 未曾嘗試的領域,並且不忘鼓勵我、指導我,讓我從做中學習,因此獲得了寶貴 立. 蔣治邦老師是磨練我的人,那陳皎眉老師就是帶領我的人,她領著我進入許多我. ‧ 國. 學. 的經驗,也無形中內化了待人處事的方法,真得很感謝陳皎眉老師,感謝到想起 畢業後就要離開老師,心裡不由得一沉。也要感謝良哲老大的督促,因為偶爾一. ‧. 句像朋友一般的關心: 「啊你現在進度怎樣?」 ,我都會加把勁認真。還有沈慶盈. sit. y. Nat. 老師、修慧蘭老師、陳嘉鳳老師和宋麗玉老師,謝謝您們親切地撥空給予我研究. n. al. er. io. 上的建議,幫助我釐清問題。. Ch. engchi. i n U. v. 與我一起完成這個研究的,不只有教授們的指導,還有劉奕蘭老師、洪榮正 校長和 Dr. Feshbach,感謝您們慷慨地同意我使用您們的問卷;也謝謝 Dr. Christina Rodriguez 透過 E-mail 不厭其煩地跟我討論各種可能可行的問卷;信 芬、小隻、芸瑄學姐和 JO 學姐在翻譯問卷時義不容辭的幫忙,讓我不知要如何 感謝你們的大恩大德。另外,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兒少保護組的 徐慧英組長,對於三番兩次在忙碌的工作時間裡跟您請教一堆問題感到相當抱 歉,同時也對您抱持著很大的謝意。也非常、非常、非常感謝協助問卷收集的社 工師們和單親母親們,因為有你們熱心無私的協助,才有了這份論文(也才有我 的畢業證書),衷心祝福你們幸福快樂!! i.

(3) 不可或缺的還有一起在研究室打拼的同學們,親愛的鳳怡、璇姐、瓊文,人 儀、家揚、人禾、志文,和一群不像學弟妹的學弟妹:老古、璦如、睿杰、弘達、 一哲、思予、一琦…是你們幫我在政大的生活裡添上了明亮的色彩,我們相處的 時光會在我的回憶裡永遠閃閃發亮的啦!特別感謝惠倩、東勝、華妮、蘊忻、正 俊和浩浩幫我間接問社工的情況,以及晉龍學長、川田學長和秀雯姐,在我茫然 的時候指點我方向。. 最後要感謝爸媽,從來沒有催促我,完全尊重我的意志,並且默默的支持我,. 治 政 大 用了比別人更多的時間完成論文,偶爾會感到懊悔,不過想到這段時間經歷過的 立. 我從來沒有說過我愛你們,但是我真得很愛你們, 「我愛你!爸!媽!」 。雖然我. 人事物,就像是玩遊戲闖關一樣,如今破關的自己,比剛進入研究所時更攀升了. ‧ 國. 學. 一個 level,想到此,就覺得這些時間是很值得的。這個遊戲我破關了,接下來. ‧. 還會挑戰別的遊戲,闖不同的關卡,期許我可以藉由從這裡獲得的經驗再次過關. er. io. sit. y. Nat. 斬將,成為更為成熟、更茁壯的自己。. 要感謝的人還有好多好多,我的快樂、我的幸福和我的成就都跟我身邊的. al. n. v i n 每一個人脫離不了關係,我會時時警惕自己帶著感恩和謙虛的心努力生活,謝謝 Ch engchi U 你們!來~金機ㄟ~啾♥~. 楊阿囍. ii. 政大心理所. 2011/7/20.

(4) 摘要 過去研究指出,親職壓力是造成兒童虐待的危險因子之一。本研究探討: 親職壓力因應策略與親職同理心對管教行為的影響,或此兩變項是否能調節親職 壓力對管教行為的影響,欲透過研究結果來加強兒童虐待的預防。本研究請每位 受試者填寫五種量表,分別為:基本資料、親職同理心、親職壓力、親職壓力因 應與親職衝突策略量表,利用零相關和階層迴歸,分析 142 位育有國小子女之單 親母親所填寫的量表。研究結果部分符合預期:親職壓力因應策略中的「主動面 對問題」、「逃避隱藏情緒」可以調節親職壓力對非暴力管教行為的影響,「情緒. 政 治 大 外,親職壓力因應策略對管教行為有獨特的預測力:「主動面對問題」使用經常 立 認知調整」亦在親職壓力和嚴重攻擊管教行為間扮演調節變項。除了調節作用. ‧ 國. 學. 性越高,輕度攻擊的使用次數越多,「負面情緒反應」使用經常性越高,心理攻 擊和輕度攻擊的使用次數越多。 「親職同理心」則對管教行為沒有獨特的預測力,. ‧. 也不具有調節作用。另外亦發現「親職同理心」和「逃避隱藏情緒」可以預測親. sit. y. Nat. 職壓力。本研究針對研究結果進行討論,包括管教行為與兒童虐待的關係、親職. io. al. n. 虐待行為的預防。. er. 壓力因應策略與管教行為間的關係、親職同理心扮演的角色,以及單親母親兒童. Ch. engchi. i n U. v. 關鍵字:單親母親、兒童虐待、親職壓力、親職壓力因應、親職同理心. iii.

(5) Abstract According to previous studies, parenting stress is one of the risk factors of child abuse. This study explored the influence of parenting stress- coping styles and parental empathy on parenting practices, and examined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these variables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arenting stress and parenting practices. The subjects were asked to complete the questionnaires including: basic information, parental empathy scale, parenting stress scale, parenting stress-coping scale, and Parent-Child Conflict Tactics Scales. Zero-order correlation and hierarchical. 政 治 大 The results indicated that “Facing 立 the problems actively” and “Evading hidden. regression analysis were used to analyze the scales completed by 142 single mothers.. ‧ 國. 學. feelings” could moderat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arenting stress and non-violent discipline. “Adjustment in sentimental cognition” could moderate the relationship. ‧. between parenting stress and severe assault. Furthermore, some of the parenting. sit. y. Nat. stress- coping styles had main effect on parenting practices: “Facing the problems. al. er. io. actively” had a positive effect on minor assault. “Negative sentimental reaction” had a. v. n. positive effect on psychological aggression and minor assault. There were no main. Ch. engchi. i n U. effect nor moderator effect of parental empath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arenting practices and child abuse, the influence of parenting stress- coping styles on parenting practices, the role of parental empathy, and the prevention of child abuse in single-mother households were discussed in this study.. .. Keywords: single mothers, child abuse, parenting stress, coping, parental empathy. iv.

(6) 目 次 第一章. 緒 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2 第二節 研究目的................................................................................................. 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8 第一節 兒童虐待................................................................................................. 8 第二節 單親家庭............................................................................................... 18 第三節 親職壓力與親職壓力因應................................................................... 21. 政 治 大. 第四節 親職同理心........................................................................................... 30. 立. 第五節 研究問題............................................................................................... 37. ‧ 國. 學.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38. ‧. 第一節 研究對象............................................................................................... 38. sit. y. Nat. 第二節 研究工具............................................................................................... 38. io. er. 第三節 研究程序............................................................................................... 44 第四節 統計分析............................................................................................... 46. n. al. C. i n U. v. hen chi 第四章 研究結果 ................................................................................... 48 g. 第一節 變項間關係描述................................................................................... 48 第二節 階層迴歸分析....................................................................................... 56. 第五章 討論與建議 ............................................................................... 67 參考文獻.................................................................................................. 80 一、中文部分..................................................................................................... 80 二、英文部分..................................................................................................... 86. v.

(7) 附錄……………… ................................................................................. 92 附錄一 親職壓力量表-各分量表題項 ............................................................. 92 附錄二 親職壓力因應量表-各分量表題項 ..................................................... 94 附錄三 原版與中文版親子衝突策略量表-各分量表題項 ............................. 96 附錄四 量表使用授權書................................................................................... 97 附錄五 問卷填寫說明..................................................................................... 100 附錄六 研究問卷與量表................................................................................. 102 .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i. i n U. v.

(8) 表目次 表 1-1 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施虐因素 ...................................................................3 表 2-1 兒童虐待發生之受虐者因素調查統計表 .....................................................17 表 3-1 協助問卷調查之機構與施測問卷數 .............................................................45 表 4-1 親職壓力總分與親職壓力因應各分量表之描述統計 .................................49 表 4-2 親子衝突策略量表中各種管教行為平均發生次數與發生率 .....................52 表 4-3 各因素間之相關表 .........................................................................................55 表 4-4 親職壓力因應策略-以非暴力管教為依變項進行階層迴歸分析之結果 ....57. 政 治 大 表 4-6 親職壓力因應策略-以輕度攻擊為依變項進行階層迴歸分析之結果 ........60 立 表 4-5 親職壓力因應策略-以心理攻擊為依變項進行階層迴歸分析之結果 ........59. ‧ 國. 學. 表 4-7 親職壓力因應策略-以嚴重攻擊為依變項進行階層迴歸分析之結果 ........61 表 4-8 親職壓力因應策略-以非常嚴重攻擊為依變項進行階層迴歸分析之結果 ....62. ‧. 表 4-9 親職同理心-以非暴力管教為依變項進行階層迴歸分析之結果 ................63. sit. y. Nat. 表 4-10 親職同理心-以心理攻擊為依變項進行階層迴歸分析之結果 ..................64. io. er. 表 4-11 親職同理心-以輕度攻擊為依變項進行階層迴歸分析之結果 ..................64 表 4-12 親職同理心-以嚴重攻擊為依變項進行階層迴歸分析之結果 ..................65. al. n. v i n Ch 表 4-13 親職同理心-以非常嚴重攻擊為依變項進行階層迴歸分析之結果 ..........65 engchi U 表 4-14 以親職壓力為依變項進行階層迴歸分析之結果 .......................................66. vii.

(9) 圖目次 圖 2-1 生態系統體系 .................................................................................................15 圖 2-2 親職壓力內涵 .................................................................................................16 圖 2-3 親職同理心模式 .............................................................................................32 圖 4-1 主動面對問題的調節效果 .............................................................................57 圖 4-2 逃避隱藏情緒的調節效果 .............................................................................58 圖 4-3 情緒認知調整的調節效果 .............................................................................61 .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iii. i n U. v.

(10) 第一章. 緒 論. 「印度的全國性調查報告顯示:在接受調查的將近一萬七千名兒童與青少年 當中,有四分之一曾遭到性虐待,其中許多加害者是親戚。四成遭受過毆打,其 中許多加害人是有管教權力者。」(何世煌,2007). 「日本警方表示,2007 年日本上半年度共有 157 名兒童慘遭虐待,其中一 例為一名 29 歲男子涉嫌命令自己七歲大的兒子,脫光衣服躺在地上,再用蠟油. 政 治 大. 滴在男童身上,導致男童多處灼傷…」(林芳琪,2007). 立. ‧ 國. 學. 「由醫學雜誌(Lancet)與倫敦大學學院兒童健康研究所(Institute of Child Health, UCL)等單位聯合進行的研究顯示,英國每年估計有一百萬個兒童受到. ‧. 未被發覺的虐待。倫敦大學學院的露斯•吉伯特(Ruth Gilbert)說,有 4~16% 的. sit. y. Nat. 兒童受到身體上的虐待,包括拳打腳踢和燒傷;有 5~10%的女童和 1~5%的男童. n. al. 何價值、沒人要、和恐懼。」(BBC China, 2008). Ch. engchi. er. io. 受到性侵犯;受到情感虐待的兒童每年則有 10%,包括讓孩子覺得自己沒有任. i n U. v. 「台中縣太平市一位三歲男童疑似被虐,晚間被送至大里仁愛醫院,昏迷指 數只有 4,生命跡象微弱,瞳孔放大,四肢多處瘀傷、顱內出血,情況並不樂觀。 保母聲稱男童自己跌倒受傷…」(俞泊霖,2008). 兒童虐待可能發生在任何國家、任何地方,不管是富有家庭、中產階級或貧 困的社區,都可能有兒童遭受虐待(何志培,2008) 。就台灣來說,2007 年一月 至 2008 年十月,發生 75 起重大的兒童虐待案件,33 個孩子因此死亡,46 個孩 子受重傷,有約 80%是發生在不穩定的家庭或父母婚姻關係中(兒童福利聯盟 1.

(11) 文教基金會,2008)。看到這些報導和調查數據,任何人都會為這些受傷、甚至 失去生命的孩子感到痛心,也為其它可能正處於危險之中的孩子感到擔心。事實 上,對於兒童虐待的預防,每個人都可以幫得上忙:可以多留意自己身旁的孩子, 或是主動給生活困難的家庭一點幫助。而除了這些行動外,研究者也希望藉此研 究來對兒童虐待的預防貢獻一己微薄之力。.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在傳統的觀念裡,子女是父母的「私人財產」 (葉大華,2009) ,要如何管教、. 政 治 大. 養育是每個家庭關上門來處理的事,他人似乎沒有權力、也沒有立場介入。但是. 立. 隨著社會的進步,個體的權益越來越受到重視,「兒童附屬於父母」的觀念逐漸. ‧ 國. 學. 被駁斥。越來越多研究證實,父母的不當管教不僅會威脅孩子的基本生存權力,. ‧. 還會帶給孩子在發展上、行為上和社會生活上的長期影響(劉珍珍,2006),例 如:影響大腦、神經系統和內分泌系統,造成情緒不穩定(泰闕,2002/2002),. y. Nat. io. sit. 自尊低落,認為自己沒有價值(Browne, Davies, & Stratton, 1988;Howe, 2005)、. n. al. er. 反社會行為(Luntz & Widom, 1994)、慣用暴力行為解決人際衝突(楊馥榮,. Ch. i n U. v. 1999) 、和內在心理問題(Bolger & Patterson, 2001)等。因此我們不能再漠視父. engchi. 母對子女的不當管教與過度體罰,特別是已嚴重威脅到兒少生命的虐待事件。. 兒少受虐的社會事件層出不窮,根據內政部兒童局統計(2011),台灣地區 受虐的兒童及少年人數從民國 90 年的 6,927 人,增加到民國 98 年的 13,400 人, 而民國 99 年第一季的兒少保護個案有 4,135 件,平均每天就有 46 名孩子被通報 受虐,比去年同期多增加兩人。虐待案件發生率幾乎年年創新高。對這些受害孩 子來說,當安全的避風港已經不再安全,原本應該呵護他們的父母、長輩變成了 傷害他們的人時,外界資源的介入成了幫助這些孩子健康成長的重要因子。. 2.

(12) 為了更有效的介入與幫助有兒童虐待情況的家庭,國內外許多學者投入此領 域的研究,希望能找出虐待事件的成因。過去對兒童虐待的研究大致可分為三個 大方向,分別是:探究施虐父母或受虐兒童的心理病理及人格特質、社會文化背 景、家庭及社會情境。而過去用來預測兒童虐待事件的因子包含施虐者本身的發 展史、人格特質、認知基模,以及家庭社會的環境因素等(McElroy & Rodriguez, 2008)。這些研究結果也指出許多造成兒童虐待事件的可能因素,例如:成為父 母時的年齡(Browne et al., 1988) 、父母感受到的社會支持度低(Corse, Schmid, & Trickett,1990;尹業珍,1994;Chan, 1994) 、對子女行為的歸因(Bradley & Peters,. 治 政 大 可知(見表 1-1),台灣發生兒童虐待事件的原因中常發現父母缺乏親職教育, 立. 1991) 、或高親職壓力(尹業珍,1994;Chan, 1994) 。而從國內的統計調查結果. 或是遭遇各種生活壓力,例如:經濟壓力、婚姻壓力、子女管教壓力(內政部兒. ‧ 國. 學. 童局,2011;劉美淑,1996)。. ‧. 貧困. io. al. 失業. 藥物 濫用. n. 教育. 失調. 酗酒. y. 親職. 婚姻. 童年 受虐. 精神. 人格. 疾病. 違常. 迷信. er. 年別. Nat. 缺乏. sit. 表 1-1 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施虐因素 (內政部兒童局,2011). iv. 其他. 經驗. C777 h. 1,418. n155 U engchi 979 1,743 584 283. 33. 89. 1,666. 31. 94. 2,614. 902. 1,464. 576. 253. 35. 134. 2,653. 98 年 5,669 2,703 1,161 1,104 1,672. 584. 247. 37. 129. 3,120. 422. 110. 318. 3,109. 95 年 4,091 2,274. 915. 96 年 6,348 2,823 1,229 97 年 5,955 2,802 1,166. 391. 99 年 13,144 7,032 3,144 1,835 2,558 1,490. 上述研究與調查大多著眼於「何種因素會造成兒童虐待事件?」,即去發掘 增加施虐風險的「危險因子」(risk factor)。儘管這些危險因子與兒童虐待的發 生有強烈的相關,但並非有危險因子的家庭就會有虐待孩子的狀況,例如:不是 每個在貧窮家庭中長大的孩子都有會對他們拳打腳踢的父母、也不是每個難教養 3.

(13) 的小孩都無法在安全舒適的環境中長大,如何避免兒童虐待事件的發生才是目前 須著力的重點。既然危險因子不必然會造成施虐行為,應該有其它因素防止施虐 事件的發生。而在這樣思考的同時,把焦點轉向於是什麼因素讓父母不會虐待孩 子,意即去尋找可以降低施虐風險的保護因子(protective factor),或許這些保 護因子的存在能有效避免兒虐事件的發生。.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政 治 大 會導致親職功能失常,造成施虐行為,其中親職壓力便是一個危險因子。家庭中 立 本研究以「親職壓力模式」(parenting stress model)為基礎,認為親職壓力. ‧ 國. 學. 存在有危險因子的同時,亦可能有保護因子存在,保護因子可能降低施虐行為或 影響危險因子與施虐行為的關係。目前社會工作領域嘗試以優勢(strength)觀. ‧. 點來幫助暴力家庭復原(孫頌賢 2008;宋麗玉、施教裕、顏玉如、張錦麗,2006) ,. sit. y. Nat. 但是回顧目前國內兒童虐待的相關研究發現,利用保護因子的觀點來探討兒童虐. al. er. io. 待的文獻尚不多見。故此研究的目的在於探討家長面臨壓力時,什麼因素可以降. v. n. 低壓力造成的兒童虐待行為,藉此明瞭當危險因子存在時,為何有些父母會出現. Ch. engchi. i n U. 施虐行為,有些則不會?在非施虐父母身上是否有保護因子發揮作用,所以降低 了危險因子對虐待行為的影響?本研究用傷害性大的管教行為做為依變項來指 稱照顧者對孩子進行生理虐待的潛在可能性,提出兩個可能的保護因子:親職壓 力因應策略與親職同理心,並探討此兩因素對管教行為的影響。. 在國外,藉由強化家庭功能(strengthening family)來避免兒童虐待事件發 生的觀點已獲得實徵研究支持(Reynolds & Dylan, 2003;Coohey, 1996),美國 的社會政策研究中心(Center for the Study of Social Policy, CSSP)自 2001 年起 以增進父母復原力(parental resilience)、建立社會連結(social connection)、提 4.

(14) 供正確的親職和兒童發展知識、適時給予支持、以及促進兒童的社會和情緒能力 (social and emotional competence)為保護因子,執行一系列的「早期照顧與教 育方案」(early care and education programs, ECE),成果也顯示出這些保護因子 對於兒童虐待的預防有實質的幫助(Horton, 2003) 。因此希望透過本研究的結果 驗證某些變項的確能降低施虐傾向,藉此有效地預防和抑制兒童虐待的發生。. 根據內政部兒童局的調查(表 1-1) , 「缺乏親職教育」歷年來都位居施虐因 素的首位。「親職教育」的內涵涵蓋各種領域,例如:提供與子女發展有關的知. 治 政 大 。以增進父母管教子女 幫助特殊障礙子女的父母解決教養困境(黃德祥,1997) 立. 識、指導有效的親子溝通方法、導正不當的教養方式、協助父母提高子女成就、. 的知識能力,和改善親子關係為目標(林家興,1997),藉由教育父母來提升親. ‧ 國. 學. 子互動品質,協助他們稱職地扮演親職角色。親職教育首重親子互動,缺乏親職. er. io. sit. y. Nat. 行為,也關係著為人父母知覺到的親職壓力。. ‧. 教育的父母與子女的互動關係不佳,不和諧的親子互動不僅會造成對孩子的虐待. Abidin(1990;轉引自翁毓秀,1999,p.263)將親職壓力定義為父母在擔. al. n. v i n 任父母角色或與子女的互動歷程中,受自身的人格特質、親子互動關係不良、子 Ch engchi U 女特質和家庭情境因素的影響而感受到的壓力。在親職角色的扮演上,如果感覺. 吃力,則會影響教養孩子的品質與親子互動。過去的研究也發現,親職壓力與兒 童虐待傾向有正相關(Crouch & Behl, 2001;Rodriguez & Green, 1997;Holden, Willies, & Foltz, 1989) ,當為人父母的角色重擔讓人喘不過氣時,當孩子哭鬧不 停、不聽話時,如果父母沒有辦法讓小孩安靜下來,則打罵或置之不理可能是父 母最常使用的方式(翁毓秀,2003),這樣的不當管教常常進一步演變為兒童虐 待,且施虐者通常覺得自己沒有錯,他們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為了管教孩子(方婷, 1998)。本研究依循此情境脈絡,以具傷害性、攻擊性的管教行為來指稱照顧者. 5.

(15) 對子女執行生理虐待的潛在可能性。. 為了降低因親職壓力而產生的施虐行為,本研究認為:壓力因應技巧的缺陷 會增加挫折和攻擊風險,使施虐潛在可能性上升(Wolfe, McMahon, & Peters, 1997),知道如何適當的因應親職壓力,並且去執行,不當行為出現的機會理應 下降,故本研究測量家長的親職壓力因應策略,分別探討各種親職壓力因應策略 與施虐潛在可能性的關係。. 治 政 大 有關。研究指出,施虐父母比非施虐父母表現出較少的同理心(Wiehe, 1986)。 立 除了因應親職壓力的策略外,對子女的同理心(empathy),也和施虐行為. 同理心越高的父母,越具有觀點取替的能力,越能正確地解釋孩子釋放的訊息,. ‧ 國. 學. 而給予適當回應(Montes, Paúl, & Milner, 2001) 。在親職策略(parental strategy). ‧. 的選擇上,親職同理心高的父母較不會使用忽略、體罰、威脅等負向教養策略. y. Nat. (Brems & Sohl, 1995) 。另外,同理心亦可終止攻擊行為(Marshall, & Fernandez,. er. io. sit. ,防止暴力對待。因此推測,如果父母親職同理心高, 2001/2005;邱惟真,2009) 則不會使用暴力或忽略的的方式對待子女,親職同理心可能是避免父母虐待子女. n. al. 的保護因子之一。. Ch. engchi. i n U. v. 在各種家庭組成中,單親家庭的狀況最令人擔憂,從家扶基金會(2006)的 統計數據中發現,兒童保護個案中有 58.4%來自單親家庭。單親父母缺少共同承 擔親職責任的伴侶,且普遍缺少社會支持,尤其是單親母親的經濟問題更為嚴 重。單親母親比起單親父親收入較低、社會支持低、替代性親職少,要承受的社 會評價也較負面,因此本研究選擇單親母親為研究對象,探討在壓力較大的情況 中保護因子的作用。而單親母親面臨比單親父親及一般父母親更高的親職壓力 (傅玉琴,2004),了解她們如何面對、因應這些壓力對於幫助她們維繫家庭正. 6.

(16) 常功能運作應會有所幫助。. 在兒少年紀方面,根據內政部兒童局(2011)統計結果,受虐兒的年齡分佈 以 6~12 歲的國小學童占最多數,另家扶基金會的兒童少年保護服務數據(家扶 基金會,2011)也指出,2010 年所服務的兒童少年保護案件中,以 9~11 歲的兒 童占最高比例,可知目前台灣受虐兒少以國小學童最多,故本研究針對育有國小 子女的單親母親為施測對象。. 治 政 大 些卻不會?因此測量單親母親對各種親職壓力因應策略的使用傾向與其親職同 立. 本研究的目的在於探討同樣是單親家庭,為何有些單親母親會虐待孩子,有. 職同理心越高施虐傾向是否越低,研究問題如下:. ‧. 一、親職壓力是否促進施虐行為?. 學. ‧ 國. 理心高低,檢驗各種親職壓力因應策略的使用與施虐潛在可能性的關係,以及親. y. Nat. 二、各種親職壓力因應策略的使用是否與施虐潛在可能性有關?. 四、親職同理心是否能降低施虐潛在可能性?. al. er. io. sit. 三、親職壓力因應策略是否能調節親職壓力對施虐潛在可能性的影響?. n. v i n 五、親職同理心是否能調節親職壓力對施虐潛在可能性的影響? Ch engchi U 如果研究結果符合預期,則在未來或許可以透過指導個體合適的親職壓力因應策 略和促進親職同理心,來預防虐待事件的發生。. 7.

(1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兒童虐待. 壹、兒童虐待的定義. 兒童虐待(child abuse)事件的揭露,起源西元 1874 年發生於美國的瑪麗. 政 治 大 有保護受虐兒童的相關法案,後來由防止虐待動物協會(Society for Prevention of 立. 艾倫(Mary Ellen)受虐事件。瑪麗艾倫受到養父母的虐待,但是美國當時並沒. ‧ 國. 學. Cruelty to Animals)發起兒童保護運動,小瑪麗才獲得幫助。其後,以保護兒童. 為目的的相關組織和機構也因為兒童虐待事件陸續發生而成立。到了西元 1961. ‧. 年,美國兒童保護之父海瑞肯波博士(Henry Kemp)首先提出「受虐兒童症候. sit. y. Nat. 群」(battered child syndrome)的報告,才促使學界和社會大眾開始正視兒童虐. io. er. 待問題(黃惠玲、郭明珠、王文秀,1994;紀琍琍、紀櫻珍、吳振龍,2007)。 而我國正式的兒童保護措施則是起始於民國 62 年頒佈的第一部兒童福利法,之. n. al. Ch. 後也依據社會和家庭變遷進行多次修正。. engchi. i n U. v. 兒童虐待的定義隨著文化、社會、國情的不同而不同,且對兒童虐待的界定 反映出各國對兒童照護的最低標準(余漢儀,1996),例如:美國在西元1974年 起訂立的「兒童虐待防治法案」(Child Abuse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Act, CAPTA)將兒童虐待與忽略定義為: 「父母或照顧者對18歲以下之孩童(以根據 各州法案對兒童之年齡的界定為準),施以某些不當行為、或是未盡責任,而導 致兒童死亡、受到嚴重的身體或心理傷害、性侵害、剝削,或是使兒童處於可能 遭受嚴重傷害的情境之中。」 (Any recent act or failure to act on the part of a parent 8.

(18) or caretaker, which results in death, serious physical or emotional harm, sexual abuse, or exploitation, or an act or failure to act which presents an imminent risk of serious harm.)台灣雖然沒有正統的兒童虐待防制法,但社會工作辭典、台北市社會局 有對兒童虐待做出定義,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中亦有規定不得對兒童施予哪些行 為,以及兒童應該受到哪些保護。. 根據內政部社區發展雜誌社的社會工作辭典(2000) ,兒童虐待是指個人「出 於故意或疏忽的行為而造成孩童的身心傷害」;台北市社會局(1998)對兒童虐. 治 政 大 歲以下的兒童,施以身體虐待-持續性地造成兒童身上的毆傷、燙傷、燒傷、骨 立 待的定義則為:「指父母、法定監護人或任何有責任照顧兒童福祉的人,對 18. 折等;精神虐待-常對兒童吼叫怒罵、輕視、嘲笑;性虐待-近親相姦、強暴、撫. ‧ 國. 學. 摸、用外物插入兒童之性器官、利用兒童從事色情行業以及其它性方面的傷害;. ‧. 或因照顧上的疏忽-包括沒有提供足夠的食物、衣服、住所、醫療照顧、及社交. y. Nat. 的機會、或利用兒童行乞、參與妨礙兒童身心活動、縱容兒童養成不良習性等行. er. io. sit. 為,而致使兒童的健康與福祉遭受損害或威脅。」;而家庭暴力防治法(2008) 第二條即將家庭暴力定義為:「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al. n. v i n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2008)對兒童虐待的定義雖不明確,但可在各個法條中看到 Ch engchi U 相關的規範,尤其在第四章中,明文訂定了許多兒童應受到的保護,例如:. 第 三條: 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 對於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兒童及少年福利 機構依本法所為之各項措施,應配合及協助。 第三十條: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 9.

(19) 騙之行為。 四、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五、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六、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七、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八、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或以兒童 及少年為擔保之行為。 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 治 政 大 十、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立 或性交。. 十一、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猥褻、色情. ‧ 國. 學. 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 ‧. 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 io. y. sit. 十二、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兒童及少年提供或播送. n. al. er. Nat. 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有害其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 v i n C h片、光碟、電子訊號、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engchi U. 十三、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 場所。 十四、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自殺行 為。 十五、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 不正當之行為。 第三十二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 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 10.

(20) 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 當之人代為照顧。 第三十六條: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非立即給予保護、 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 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予 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一、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 二、 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者。. 治 政 大 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者。. 三、兒童及少年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 立. 四、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 ‧ 國. 學. 保護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前項緊急. io. y. sit. 第一項兒童及少年之安置,直轄市、縣(市)主管機. er. Nat. 官或當地警察機關協助之。. ‧. 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時,得請求檢察. 關得辦理家庭寄養、交付適當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 n. al. i n 或其他安置機構教養之。 Ch engchi U. v. 綜合以上定義,可將兒童虐待界定為:父母或照顧者對 18 歲以下的兒童或 青少年,施予不當的對待,使其身體或心理受到嚴重傷害,或是父母和照顧者未 盡照護之責任,亦或准許他人施加對兒童及青少年不利的事件,而剝奪兒童或青 少年身心正常發展之權益的行為。. 11.

(21) 貳、兒童虐待的種類. 兒童虐待最普遍的分類可分成四種:一、身體虐待(physical abuse) :持續 性的造成孩子身體上的傷害,例如:挫傷、骨折、燙傷等等外傷。二、忽略 (neglect):沒有滿足基本物質所需,例如:食物、衣物、居住環境或是醫療照 護,抑或沒有提供社交機會、利用孩子從事不當行為,使其參與會妨礙身心健康 的活動、縱容孩子養成不良習慣也包含在內。三、性虐待(sexual abuse) :撫摸、 強暴、及其它性方面的傷害,包含利用兒童從事色情行業。四、心理或精神虐待. 政 治 大 受創(劉焜輝,2007;紀琍琍等人,2007;林佩儀,2004;黃惠玲等人,1994) 。 立 (emotional abuse):經常性的對孩子吼叫、怒罵、嘲諷或輕視,造成孩子心靈. ‧ 國. 學. 以上四種兒虐類型,身體虐待和疏忽最常發生,其次是心理虐待和性虐待(內. ‧. 政部兒童局,2008)。疏忽和心理虐待因通報後要列出實際證據較困難,兒童受. sit. y. Nat. 傷害的程度無法客觀得知,因此目前不管國內外,對於此兩種虐待方式的定義仍. al. er. io. 莫衷一是(高媛媛,2005)。身體虐待和性虐待因身上的外傷和生理證據明顯,. v. n. 因此容易被發現。在身體虐待方面由於東方社會習慣用打罵的方式來教育子女,. Ch. engchi. i n U. 所以「適度體罰」和「身體虐待」的界線模糊,且往往因持續加重的體罰行為而 演變成為虐待。. 參、兒童虐待的相關理論. 過去,專家學者們曾提出許多理論試圖解釋虐待行為發生的原因,研究者們 也陸續對這些理論進行整理(顏碧慧,1996;謝延仁,2004) :首先是由 Kempe 提出的心理動力模式(psychodynamics model),強調施虐者童年不健全的發展 經驗,導致內在心理狀態失衡,因應壓力的資源不足,導致為人父母後無法適當 12.

(22) 的照護其子女,此理論並不排除外在因素對虐待行為的影響,但強調如果沒有虐 待的內在心理動機,不管外在因素多麼強大,虐待行為並不會發生。而 Gill 在 1970 年則提出環境壓力模式(environmental stress model) ,認為像貧窮、失業、 教育程度等這些「環境壓力」和兒童虐待有高相關,「環境壓力」會促使父母的 自我控制能力下降、挫折感提高,進而導致父母的施虐行為。還有 1980 年代, Straus, Gelles 和 Steinmetz 的社會學習模式(social learning model) ,他們認為 施虐行為的出現是因為施虐者在成長和社會化的過程中,沒有學習到適當的親職 知識和技巧,使得他們對子女有不合適的期待,無法從親職角色中獲得成就感, 因此出現不當的管教行為。. 立. 政 治 大. 另外,有從文化觀點出發的社會文化模式(social culture model),在以父. ‧ 國. 學. 權和嚴教為主的社會文化當中,父母秉持「不打不成材」 、 「棒下出孝子」的觀念. ‧. 來教養子女,雖然目的正當合理,但有時仍造成對子女的傷害(劉珍珍,2006)。. y. Nat. 在此模式中,也包含「暴力」行為在文化中的角色,暴力有其功能性,象徵「權. 序,而許多家庭暴力的發生是導因於此。. n. al. Ch. engchi. er. io. sit. 力」或「控制感」,施虐父母渴望從暴力行為中重新掌控自己的權位與家中的秩. i n U. v. 然而,隨著我們對兒童虐待的了解越多,我們越明白虐待行為的發生並不單 純,其因素應是多重的。Allan(1978;轉引自 Browne et al., 1988)指出兒童虐 待的產生,無法用某種單一理論套用到所有的案例上,它是個人、環境和心理因 素複雜交織而成的結果,在不同的案例上,這些因素會有不同的平衡關係。因此 結合各種兒虐相關因素的理論應運而生:. 一、社會心理模式(psychosocial model ) 此理論顧名思義融合了社會與心理的觀點,模式包含了與施虐者和受虐者有 13.

(23) 關的社會、家庭、心理因素。社會因素指的是父母在社會化過程中對暴力行為的 價值觀、對體罰的認知和所處文化中對子女的教養觀念。與施虐行為有關的家庭 因素如:子女問題、失業、貧窮、缺乏社會支持,這些家庭因素會導致挫折和壓 力,挫折和壓力會增加父母虐待子女的傾向。如果再加上父母本身的人格特質失 常或其他心理因素,種種原因互相影響之下,虐待行為出現的可能性便相當高 (Gelles, 1976)。. 二、生態系統理論(ecological theory). 政 治 大 所處的環境之中成長,而此理論後來也被引用來解釋兒童虐待行為的發生 立 Bronfenbrenner 早期利用生態系統理論來討論人類發展,說明個人如何在. ‧ 國. 學. (Belsky, 1980) 。生態系統中,由內而外共有環環相扣的四個體系(見圖 2-1), 分別是:(一)微體系(microsystem):與個體最直接、親密的關係和日常生活. ‧. 環境,例如:家庭、學校,朋友。 (二)居間體系(mesosystem) :指各微體系之. sit. y. Nat. 間的關係連結,例如:家庭和學校之間的關係,家人和朋友的互動關係。(三). al. er. io. 外圍體系(exosystem) :指微體系和居間體系所存在的外在背景,例如:社區環. v. n. 境、社會福利措施等。(四)鉅視體系(macrosystem):處於最外層的社會文化. Ch. engchi. i n U. 價值、意識型態(ideology)等,例如:社會大眾對體罰的看法(余漢儀,1996)。 從此模式來看,虐待的因素存在於所有層次和層次間的關係裡;在微體系中可能 存在父母關係不和睦,家庭不和諧等問題;居間體系中可能有社區成員冷漠、父 母社會支持不足的現象;而父母長期失業、貧窮,社會福利措施卻未介入幫忙的 類似情況,則屬於外圍系統的問題;最後,在鉅視系統中存在「子女是父母的私 人財產」 、 「別管別人家務事」等諸如此類的觀念。用生態理論來解釋兒童虐待的 發生,目的是強調施虐原因來自於個體生存環境中的各個層面,這些生態系統中 各因素的交互作用,助長了虐待行為的發生(卓紋君、廖文如,2004)。. 14.

(24) 外圍體系. 鉅視體系. 鉅視體系. 居間體系 微體系 個體. 圖 2-1 生態系統體系. 立. 政 治 大. 三、親職壓力模式(parenting stress model). ‧ 國. 學. Abidin 根據其小兒心理臨床經驗和相關研究發現,父母感受到的焦慮、緊. ‧. 張和壓力,多與父母的親職角色和與子女互動有直接關係。他於 1976 年整理出 親職壓力的內涵,其中涵蓋了許多被認為會影響親職角色的變項(圖 2-2),這. y. Nat. er. io. sit. 些變項可歸納為兒童(child domain)及父母(parent domain)兩大範疇(轉引自 翁毓秀,1997;徐綺穗,1998):來自兒童範疇的親職壓力源是指孩子的某些特. al. n. v i n 質使父母為其擔心、或感到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與時間;另外也涵蓋父母與子女 Ch engchi U 互動的過程中,子女對父母的回應狀況,包含:孩子面對新環境的適應力 (adaptability)、孩子對父母的強求性(demandingness)、孩子的情緒穩定度 (mood)及過動或無法專心的狀況(hyperactivity / distractibility) 、父母對子女 的接納性(acceptability)等。父母範疇則包含父母本身的特質因素(parent personality and pathology)和扮演親職角色時的情境因素,包含:父母親的憂鬱 程度(depression)和健康狀況(parents health)、婚姻品質(relationship with spouse) 、社會孤立或支持的程度(social isolation / support) 、對親職能力的知覺 (parental sense of competence)、對親職角色的投入(parental attachment)以及. 15.

(25) 因擔任親職角色而犧牲掉的個人自由,意即因親職角色所產生的限制(restriction of role),以上這些因素都會影響父母親的親職壓力。. 在社會心理模式中並未提及親子互動如何影響兒童虐待行為,親職壓力模式 則解釋了親子互動不良和親職角色缺陷,如何導致親職功能失常。首先,子女的 人格特質或問題行為,可能會使父母自我效能低落,對親職失去信心,因而影響 到與子女的互動和依附關係。再者,父母經驗到的情境壓力(如:工作壓力、婚 姻壓力、健康問題、社會孤立),也會使父母的親職壓力上升。親職壓力是父母. 治 政 大 職角色,當可用的內外在資源不足時,會影響親職行為,甚至可能造成親職行為 立 親評估自己在親職角色中應盡之責任的結果,並促使個人使用可用資源以支撐親. 失序(Abidin, 1989、1992) 。據此,子女的因素、父母的心理狀況、親子互動品. ‧ 國. 學. 質、依附關係和外在的環境因素,都與親職壓力有關,一旦親職壓力過高,且無. ‧. 法抒解時,就容易產生虐待子女的行為(Abidin, 1990;轉引自翁毓秀,1999)。. n. al. 父母特 質因素. 親職能 力知覺. er. io 憂鬱. sit. y. Nat. 父母範疇. v i 婚姻品質 社會支持 n Ch engchi U. 親職角 色投入. 親職壓力. 親職角色產 生的限制. 親職功 能失序. 兒童特 質因素. 健康狀況. 兒童範疇 適應力 接納性 強求性 情緒 過動和分心 子女對父母 的增強. 圖 2-2 親職壓力內涵(Abidin, 1989. 16. p.16).

(26) 上述為研究領域中虐待事件的成因探討,而在實務工作中,一般將虐待原因 分為施虐者因素和受虐者因素兩類,以施虐者本身的因素來說,最主要的原因是 缺乏親職教育,其次是婚姻失調、酗酒和藥物濫用,再來是貧困與失業(見表 1-1) 。以受虐者的因素來看,根據內政部統計處(2011)統計,主要的可辨識原 因是子女本身的偏差行為和不被期望下出生(見表 2-1)。. 表 2-1 兒童虐待發生之受虐者因素調查統計表(內政部統計處,2011) 年別. 不被期望 下出生. 偏差行為. 過動. 身心障礙 發展遲緩. 其它. 政 治 大. 96 年. 2,177 710 741 541 290 6,753 (19.42%) (6.33%) (6.60%)(4.82%) (2.59%) (60.23%). 97 年. 2,459 1080 458 543 292 5,878 (22.96%) (10.08%) (4.28%)(5.07%) (2.72%) (54.88%). 98 年. 2,403 781 597 536 287 6,226 (22.19%) (7.21%) (5.51%)(4.95%) (2.65%) (57.49%). 99 年. 3,226 887 876 800 516 8,764 (21.41%) (5.89%) (5.81%)(5.31%) (3.42%) (58.16%). 立. ‧. ‧ 國. 學. er. io. sit. y. Nat. 根據以上的理論描述和調查數據,所獲得的結論是:兒童虐待事件的產生,. al. n. v i n 即使在單一案例中,也不可能完全歸因於單一因素,一定是多重因素相互影響、 Ch engchi U 互動產生的結果,目前似乎沒有任何一種理論是解釋兒童虐待行為之所以產生的 「最佳」模式。從表 1-1 可見缺乏親職教育是造成台灣兒童虐待事件的首要因 素,所以研究者希望將研究焦點著重於親子互動上,相較於其他理論模式偏重於 父母自身和環境的因素,親職壓力模式指出親子互動不良、親職角色挫折及情境 壓力都會導致親職壓力上升,引發施虐行為的出現,故本研究根據親職壓力模式 進行探討,除了重覆驗證親職壓力對施虐潛在可能性的影響外,也檢驗可調節此 一影響力的變項。. 17.

(27) 過去的理論探討了許多施虐者和所屬家庭面臨的問題,對施虐的原因提供一 個概括的輪廓:家庭有沉重的壓力(Rodriguez & Green , 1997) 、夫妻的婚姻不幸 福(Belsky, 1984) 、以及施虐者的外控特質和低挫折容忍力(McElroy & Rodriguez, 2008)…等,這些因素勾勒出兒童虐待家庭的樣貌。目前政府相關機構已對有類 似困境的家庭投入關注與幫助,但政府機構所提供的社福資源並不總是足夠或即 時,因此除了外在資源外,發掘出其他可降低施虐行為的保護因子,才能真正避 免兒童虐待事件的發生。. 第二節 治 政 單親家庭. 大. 立. ‧. ‧ 國. 學. 壹、台灣單親家庭概況. 單親家庭(single-parent family, lone-parent family, one-parent family, solo. y. Nat. sit. parent family)是指「家庭中的父或母因為離婚、分居、喪偶或未婚等原因,和. n. al. er. io. 其未滿 18 歲未婚子女同住者」(謝美娥,1997),或「由單一父親或母親與至. i n U. v. 少一位依賴子女所組成之家庭」 (林萬億、秦又立,1992) 。而根據台灣行政院主. Ch. engchi. 計處戶口與住宅普查對單親家庭的界定為:「由父親或母親與未婚子女所組成之 家庭」。整合以上定義,單親家庭是指由一位家長(父或母)和至少一位尚須依 賴他人扶養之子女所組成的二代家庭。. 行政院主計處於民國 93 年所做的「臺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專題分析 中指出,從民國 82 年~92 年的台灣家庭組織型態概況可發現,單親家庭占全國 總戶數的比率從民國 81 年底的 6.4%,增加至民國 91 年底的 8.1%,而依據內政 部民國 90 年「臺閩地區單親家庭狀況調查」結果指出,以母親為戶長的單親家 庭占總單親家庭戶數的 55%。民國 93 年,單親家庭戶數共有 54.8 萬戶,以母親 18.

(28) 為經濟戶長之單親家庭計 12.5 萬戶(行政院主計處,2006),推估民國 96 年的 單親家庭戶數約為 70 萬戶(內政部兒童局,2007) 。內政部社會司(2001)根據 單親家庭的生活概況調查指出單親家長通常需扶養一個以上的子女,因此「經濟 問題」最使其感到困擾,也因為忙於維持生計,無人可分擔親職責任,所以教養 子女的問題也令單親家長擔憂。. 貳、單親家長的壓力來源. 政 治 大 題,而家庭為社會的核心,家庭問題終究會演變為社會問題,因此單親家庭的問 立 單親家庭普遍被認為經濟困難、子女無法獲得完善的教養、隱含許多家庭問. ‧ 國. 學. 題被廣泛的研究探討,主要的研究議題包含親子關係、家長與孩子的社會心理適 應、經濟問題、子女教養問題、支持網絡、社會福利支援等。. ‧. sit. y. Nat. 單親家庭的生活壓力最主要來自於經濟問題,一般說來單親家庭比起雙親家. io. er. 庭收入來源較少。民國 97 年內政部「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統計」結果發現, 單親家庭約占低收入戶的 36%,其中單親女性又比單親男性貧窮,內政部民國. al. n. v i n Ch 90 年的調查指出單親男性家長的平均收入,以「24,000~39,999 元」為最多,占 engchi U. 26.6%;而單親女性則以「16,000~23,999 元」為最多,占 28.3%,可能是因為學. 歷差異、性別職業隔離、職場低薪、對單親女性的歧視等原因,使得單親女性的 平均收入比單親男性低,因此在經濟來源上常比單親男性經歷到更多的困難與壓 力。收入不穩定也造成單親女性的不確定感與不安全感(林茹茵,2007),促成 了單親家庭的脆弱性(vulnerable)(胡韶玲、孫世維,2008)。單親貧窮女性通 常選擇拼命工作來維持家計,為了提高薪資,她們通常會延長工作時數或增加工 作量,如此一來,便要犧牲與子女相處的時間,因而產生了子女教養的問題,也 增加了親職壓力。 19.

(29) 除了經濟壓力外,單親家長還要承受許多社會心理壓力。大眾認為家庭必須 具有雙親才算完整、健全,因此一般人對單親家庭都有刻板印象,認為這樣的家 庭是有問題的家庭(林茹茵,2007) ,如果再加上經濟困難,則「單親」加上「貧 戶」的身份更要遭受社會大眾異樣眼光。. 單親家庭面臨的壓力延伸出許多問題,國內外有許多調查或研究關於家庭結 構與兒童虐待間的關係,發現兒童在雙親家庭結構下成長,比生長在單親家庭結 構中受虐風險低。男性單親較女性單親的身心健康狀況良好(內政部社會司,. 治 政 大 Paxson 和 Waldfogel (1999) 研究美國政府的兒童虐待通報數據,結論是單親、 立 2001) ,且男性單親家長對子女教育的生活品質面向優於女性(趙善如,2006)。. 需要工作的媽媽施虐風險最高。Berger(2004)也分析美國的長期縱貫調查數據,. ‧ 國. 學. 發現比起其它家庭組成類型,單親媽媽使用體罰的頻率最高。可見,單親母親的. ‧. 家庭中似乎存在有較高的兒虐風險。. y. Nat. er. io. sit. 單親家庭的資源多較一般雙親家庭匱乏,承受了多方面的壓力,更需要某些 正向因子來提升生活品質,以避免家庭問題的產生。此時外在的社會支持網絡顯. al. n. v i n 得相當重要,林茹茵(2007)發現成為單親家長之後,結識到同為單親家長的同 Ch engchi U. 伴給予之協助與支持對於資源較少的單親家長而言是很好的幫助。除了家庭外的 幫助,家庭內部系統中家長所具有的認知能力和親職技巧,以及對家庭投入的時 間與心力,是影響單親家庭生活品質的首要因素(趙善如,2006)。換言之,家 庭經濟資源的匱乏並不是家庭生活品質不佳的重要原因,關鍵在於家長因應家庭 狀況的能力和所投注的心力。可見單親家長因應龐大壓力的方法和親職功能的發 揮與否,會影響家庭生活品質以及與子女間的互動關係。. 20.

(30) 第三節 親職壓力與親職壓力因應. 壹、親職壓力的內涵. 壓力(stress)的研究始於二十世紀初期,生理學家 Cannon 是首位研究個 體面對壓力時會如何反應的學者,他從生理的角度切入,認為壓力是生理狀態 的失衡,例如:血糖降低、缺氧、心跳加速等(Cannon, 1932;轉引自 Lazarus &. 治 政 大 境需求、有害刺激或威脅事件時產生的非特定生理反應,不管是個體必須適應 立. Folkman, 1984) 。Selye(1976;轉引自 Engle, 1985)則將壓力定義為個體面對環. 的正向事件或負向事件,都會經歷同樣的生理變化。到了二十世紀中期,Holmes. ‧ 國. 學. 和 Rahe(1967;轉引自 Lazarus & Folkman, 1984)將壓力視為生命中的重大生. ‧. 活事件(life event),並發展「社會再適應量表」(Social Readjustment Rating. y. Nat. Scale),用個人經歷之事件所造成的生活改變值(life change unit, LCU)來代表. er. io. sit. 個人所承受之壓力的多寡。這樣的壓力測量招致許多批評,因為同樣的壓力事 件對不同個體會造成不同的影響。. n. al. Ch. engchi. i n U. v. Folkman 和 Lazarus(1980)則提出壓力應是認知評估的結果,個體評估環 境(外在)和內在的需求,以及自己的外在和內在資源,如果個體知覺到內外資 源足夠應付內外需求,則不會形成壓力,反之,如果個體評估之後,發現需求超 過內外資源所能應付的,則個體便會感受到壓力。根據 Folkman 和 Lazarus 對壓 力的看法,我們可以將壓力定義為:個人和環境間的特殊關係,此關係是指個人 進行認知評估後,知覺到環境需求對自身的資源造成負擔或超出負荷,即需求大 於可用資源,此時個體的壓力反應被引發。Folkman 和 Lazarus 對壓力的定義, 引領了往後的相關研究,本文也衍用此概念作為探討親職壓力的基礎。. 21.

(31) 親職壓力(parenting stress)是一種特殊的壓力,指父母擔任親職時,從中 產生的壓力(林惠雅,2007) ,意即在親子系統 (parent-child system)內,個體 擔任親職角色與子女互動的過程中,對自己以及子女對其之需求超過了個體在生 理、心理及精神各方面所能運用的資源。Abidin(1976, 轉引自翁毓秀,1997; 徐綺穗,1998)和 Belsky(1984)皆對親職壓力的內涵提出完整的模式架構, 前者的親職壓力涵蓋了子女和父母本身的特質因素,以及親子互動時的問題和狀 況,後者則將相關的因素區分為:父母的因素、兒童的因素及壓力與支持相關的 資源因素,其中父母的因素包含父母個人的發展史與心理資源因素,兒童特質因. 治 政 大 支持和工作狀況等家庭環境因素。雖然涵蓋的因素不盡相同,但親職壓力的概念 立 素包含兒童的氣質和身心狀況等,相關的壓力與支持則有父母的婚姻品質、社會. 其實相似,都是指向父母在擔任親職角色時,因為自己的特質或身心狀況、兒童. ‧ 國. 學. 本身特質、親子互動情形和影響親職執行的各種脈絡因素,造成父母親個人內外. ‧. 在資源超出負荷而產生的壓力。. sit. y. Nat. n. al. er. io. 貳、親職壓力與兒童虐待. Ch. engchi. i n U. v. 從親職壓力的意涵可見,資源較少的低社經地位父母相較於高社經地位父 母,更易感到親職壓力,研究也證實此點,收入較低的父母比起一般的父母的確 感受到較大的親職壓力(尹業珍,1994;任文香,1995)。也有許多研究探討單 親母親的親職壓力,發現孩子是她們的主要壓力之一,單親母親必須同時擔任「嚴 父慈母」的角色(林茹茵,2007;賴宜櫻,2005),角色衝突常讓單親家長有適 應上的困難。翁毓秀(2003)利用深度訪談及焦點團體亦發現單親女性的親職壓 力主要來自於管教子女、子女的課業、安全、身體健康等四方面。由於單親女性 的學歷普遍不高,加上經濟不寬裕,所以無法在課業上提供給子女幫助,也無法 負擔昂貴的補習費用,因此在子女的管教和課業的指導上特別令她們感到挫折。 22.

(32) 另外,為了維持家計,無法有許多教養子女的時間,因此有些單親女性會用嚴格 的方式管教子女,也因此有親子衝突的情況發生(彭淑華,2006)。. 親職壓力過大可能會致使為人父母的親職功能失調,而造成對兒童教養不當 或虐待兒童的情況發生(翁毓秀,1999)。過去的研究發現親職壓力與施虐傾向 有高相關,尹業珍(1994)比較一般父母、低收入父母和施虐父母的親職壓力發 現,低收入父母和施虐父母的親職壓力明顯比一般父母高。Chan(1994)在香 港進行研究,將 37 位施虐的母親與 37 位一般母親進行配對比較,結果發現施虐. 治 政 大 風險的父母,結果顯示自陳的親職壓力越高,施虐傾向越高。因此如果及早發現 立 母親有顯著較高的親職壓力。Crouch 和 Behl(2001)則比較一般父母與有施虐. 親職壓力過高的父母,進行有效降低親職壓力的介入措施,則可預防兒童虐待的. ‧. ‧ 國. 學. 發生。. y. Nat. 雖然有許多研究顯示出親職壓力與施虐傾向的正相關,但是 Abidin(1992). er. io. sit. 在檢驗親職壓力模式時卻發現,壓力和親職失功能間並不存在線性關係(simple linear relation),他發現即使是親職壓力很低的父母,仍然有親職功能失序的狀. al. n. v i n 況。Letourneau(1981)也發現施虐母親與非施虐母親間的親職壓力並無顯著差 Ch engchi U 異。從過去的這些研究中可知部分研究支持親職壓力與兒虐行為的相關. (Rodriguez & Green, 1997;Crouch & Behl, 2001;尹業珍,1994),部分研究則 不支持(Abidin, 1992;Letourneau, 1981) ,因此其中或許有其他因素調節了親職 壓力與施虐行為的關係。. 本研究提出兩個可能調節親職壓力與兒童虐待傾向間關係的變項,一是親職 壓力因應策略:家長如何去因應親職壓力是決定家庭能否發揮正常功能的重要因 素。本研究預期有效的親職壓力因應策略可以降低因親職壓力引起的施虐行為,. 23.

(33) 這樣的降低效果在親職壓力高時更為明顯。 二是親職同理心:是否能理解並重 視孩子的需求影響了母親對孩子的行為回應。親職壓力高時,母親的需求和子女 的需求互相衝突,如果母親親職同理心高,則可避免母親忽視子女的需求。故本 研究預期較能同理孩子的母親較不會虐待孩子,較不能同理孩子的母親,虐待孩 子的傾向較高,此差異在親職壓力高的母親中更為明顯。. 參、親職壓力因應. 一、因應的概念與歷程. 立. 政 治 大. 壓力因應(coping)的意義是持續的改變認知和行為去處理特定的、被評估. ‧ 國. 學. 為超過個人資源負荷的內在或外在需求,以幫助個人在壓力情境中,維持心理社 會適應,而且不管結果好壞,也不管對因應行為的精通(mastery)與否,只要. ‧. 是為處理需求而做的認知或行為上的努力,都可視為因應(Lazarus & Folkman,. y. Nat. n. al. er. io. sit. 1984) 。整體說來,因應的歷程就是當壓力情境出現時,個人想法或行為的轉變。. i n U. v. 在因應行為產生之前,需要對情境做一些評估以決定要如何對壓力做出反. Ch. engchi. 應。而這個認知評估(cognitive appraisal)的過程可以被簡單的理解為個體將其 自身的遭遇進行分類,而分類的面向是根據事件是否明顯的與個人幸福 (well-being)有關,著重於評價(evaluate)事件對自己的意義(meaning)和 重要性(significance) (Lazarus & Folkman, 1984) 。Lazarus 認為在反應執行前會 經歷初級評估(primary appraisal)、次級評估(secondary appraisal)和再評估 (reappraisal)三個認知評估步驟(Lazarus & Folkman, 1984)。. 初級評估是面臨刺激時的第一個反應,評估壓力事件對自己的影響。評估結 果可分為三種,第一種:情境與個人的利益(well being)無關(irrelevant),不 24.

(34) 會產生任何壓力反應;第二種:情境對個人有益(being positive),個人的利益 可能因此得以維持或是增加;第三種:情況無法控制,即會對個人造成壓力 (stressful) 。次級評估則是初級評估後的下一步—個人思考對壓力情境的可能回 應方式。與次級評估有關的個人資源包含自信、認知彈性和複雜度、分析能力、 知識、人際技巧等。次級評估在每個壓力事件中都是關鍵性的角色,因為事件的 結果往往取決於我們面對壓力時可以做些什麼努力來因應,以及我們可能失去什 麼(stake) 。評估可用之因應策略時,要同時考慮使用特定或一般策略的結果, 以及一些可能會跟因應同時發生的其它外在和內在需求,這些因素都會影響因應. 治 政 大 果。訊息包含可供抗拒壓力或增加壓力的資訊。因此原本被評估為壓力的事件, 立 行為的使用。再評估是指根據從環境或行為反應後獲得的訊息,去改變評估結. 可能因為環境改變、或是個人的因應奏效,而被再評估為一般事件,而原本無害. ‧ 國. 學. 的事件,也可能因為人-環境的關係改變,而變成壓力事件。基本上此階段和初. ‧. 級、次級評估沒有差異,只是根據先前評估過的事件進行評估的修正。. sit. y. Nat. io. al. er. 二、因應的策略. v. n. Folkman 和 Lazarus(1980、1986)根據因應行為的內容將因應方式大致分. Ch. engchi. i n U. 為 問 題 焦 點 因 應 ( problem-focus coping ) 和 情 緒 焦 點 因 應 ( emotion-focus coping)。問題焦點因應注重造成壓力的問題,即改變壓力源,有點類似問題解 決(problem-solving),解決問題時個體致力於定義問題、產生可用的問題解決 方案、衡量各方案的優劣,選擇最好的方案去執行。然而問題焦點因應策略比問 題解決涵蓋更廣,問題解決是一個客觀,聚焦在環境上的分析歷程,而問題焦點 因應策略還包含個人內在的改變,例如:設法增加自身能力(Lazarus & Folkman, 1984)。. 情緒焦點因應聚焦於與壓力源有關之負向情緒的減緩或處理,使用情緒導向 25.

(35) 的壓力因應策略時,並沒有改變客觀環境,而是藉由改變環境對個人的意義來縮 小威脅,個體因而維持希望和保持樂觀。情緒焦點因應還包含否定事實,拒絕承 認最糟的狀況,假裝發生的事情無關緊要等等,這樣的過程有點像是自我欺騙 (self-deception)或扭曲現實。大部分的因應方式都會兩種兼具,但當個體認為 壓力情境是可以改變的,且自己可以掌控時,會傾向使用問題導向的因應方式, 反之,當個體認為壓力情境是不可改變的,個體只有去忍耐壓力時,會傾向使用 情緒導向的因應方式(Lazarus & Folkman, 1984)。. 治 政 大 Weintraub(1989)也提出了壓力因應量表”COPE”,此量表是為了改善 Folkman 立. 除 了 Folkman 和 Lazarus 提 出 的 因 應 策 略 分 類 外 , Carver, Scheier 和. 和 Lazarus 的因應策略分類被認為過於簡化的問題。COPE 是一個多向度的壓力. ‧ 國. 學. 因應量表,包含 13 個概念各異的分量表,每一個量表測量一種壓力因應策略,. ‧. 經過因素分析後得到三大類,分別為:問題焦點因應(problem-focused coping)、. y. Nat. 情緒焦點因應(emotion-focused coping)與無效因應(less useful coping)。問題. er. io. sit. 焦 點 因 應 包 含 主 動 因 應 、 計 畫 、 抑 制 干 擾 活 動 ( suppression of competing activities) 、克制式的因應(restraint coping) 、尋求工具性的社會支持。情緒焦點. al. n. v i n 因應包含尋求情緒性的社會支持、正向再解釋、接受、否認、尋求宗教慰藉。無 Ch engchi U 效因應包含發洩情緒、行為脫離(behavioral disengagement) 、心理脫離(mental. disengagement)。此量表因為對於各種策略有較清楚的界定與分類,故常被之後 的研究者使用。. 三、親職壓力因應策略 過去有許多人探討親職壓力因應策略,其分類方式各異:任文香(1995) 將學前幼兒母親親職壓力因應策略分為「問題/積極」、「情感/積極」、「問題/消 極」、「情感/消極」及「尋求社會支持」,並發現親職壓力與因應策略「問題/積 26.

(36) 極」 、 「情感/積極」及「尋求社會支持」之間呈顯著負相關;與「問題/消極」 、 「情 感/消極」因應策略間呈顯著正相關。而黃珊娥(2006)以身心障礙兒童母親為 研究對象,發現母親在面對沉重的自我發展、情緒適應、擔心孩子等親職壓力時, 傾向使用情緒宣洩、指責對方的衝突因應策略。. 在職業婦女方面,陳思穎(2002)的研究發現,已婚國中女教師的親職壓力 因應策略可分為「心態的轉換」 、 「與小系統協調合作」 、 「托育的因應」及「自由 時間的利用」 。洪榮正(2003)則針對職業婦女的親職壓力與因應方式進行探討,. 治 政 大 情境」、「情緒認知調整」「負面情緒反應」、「逃避隱藏情緒」六面向的親職壓力 立. 他根據訪談與文獻整理,編製出「主動面對問題」 、 「尋求解決問題」 、 「接納現實. 因應量表,結果發現: (一)越傾向使用「主動面對問題」 、 「尋求解決問題」 、 「接. ‧ 國. 學. 納現實情境」因應方式的職業婦女,感受到的親職壓力愈小。(二)越傾向使用. ‧. 「負面情緒反應」 、 「逃避隱藏情緒」因應方式的職業婦女,感受到的親職壓力愈. y. Nat. 高。林千惠(2006)則提出五個向度:「積極解決問題」、「消極逃避問題」、「認. er. io. sit. 清、接納事實」 、 「拒絕、排斥事實」及「情緒、休閒調適」的職業婦女親職壓力 因應策略,發現育有幼兒的嘉義市職業婦女的親職壓力因應策略方式以「積極解. n. al. 決問題」為主。. Ch. engchi. i n U. v. 單親婦女方面,翁毓秀(2003)透過訪談發現單親女性極少用「正向再評估」 的方式來因應親職壓力,較常見的因應策略為「面對現實,解決問題」,再來是 「置之不理」 、 「訴諸天命」 ,最後是「表達感受,尋求支持」 。特別的是在解決問 題之下,包含有使用「處罰」 ,如:打、罵等方式,試圖改變子女不適當的行為。 可見單親母親在面對親職問題時,雖然有部分人會面對現實,嘗試去解決問題, 可是其中又有一部份人是利用打罵、處罰等較不適當的方式對問題作暫時性的處 理。相較於難以脫困的單親家庭,謝美娥(2008)發現,離婚單親女性能夠走出 困境的原因,最主要是接受問題,面對問題,並主動尋求外在資源,而且人格中 27.

(37) 的積極特質,幫助這些單親女性從逆境中復原。. 親職壓力因應策略的分類方式與一般壓力因應方式相似,大致可分為以解決 問題為主、以改善情緒心態為主以及逃避隱藏三大類。本文以單親母親為受試對 象,單親母親需要獨力扶養子女,其與職業婦女需要兼顧家庭與工作的狀況相 似,而在職業婦女親職壓力因應策略的相關研究中,洪榮正(2003)所提出的量 表可以呼應壓力因應策略的三大主要類別: 「問題焦點」 (主動面對問題、尋求解 決問題) 、 「情緒焦點」 (接納現實情境、情緒認知調整) 、 「逃避」 (負面情緒反應、. 政 治 大. 逃避隱藏情緒),故本研究將以此量表作為測量親職壓力因應策略的工具。. 立. ‧. ‧ 國. 學. 肆、親職壓力因應與兒童虐待. 為 人 父 母 需 要 承 擔 與 解 決 各 種 教 養 子 女 的 問 題 , Hansen 、 Pallotta 、. sit. y. Nat. Tishelman、Conaway 和 MacMillan(1989)認為針對孩子的問題,施虐父母產生. al. er. io. 合適策略的能力低、親職技巧(parenting skill)不足,致使孩子無法獲得合理適. v. n. 當的管教。Ainslie, Shafer, 和 Reynolds(1996)認為如果不去有效的因應壓力,. Ch. engchi. i n U. 壓力會耗盡個人資源,最終會破壞個人理想的生心理運作,造成不當的教養行 為。Wolfe 等人(1997)亦指出因應技巧的缺陷會增加挫折和攻擊風險,使施虐 傾向上升。這些結果支持有效的親職壓力因應策略可以降低施虐傾向,因此在實 務工作上,我們可以藉由適當有效之因應策略的學習來減少孩子受虐的風險。. Cantos, Neale, O’Leary 和 Gaines(1997)的研究發現施虐母親在高壓情境 中比在低壓情境中,更少使用問題焦點因應策略和情緒焦點因應策略,而多用逃 避因應策略。他們亦指出,整體而言施虐母親比未施虐母親更常使用情緒焦點因 應策略,而過多的情緒反應會抑制問題解決策略的使用。劉美淑(1996)針對虐 28.

(38) 待孩子的父母進行深入訪談,得知施虐父母面對壓力時,多使用消極、被動的因 應方式,例如:拒絕外援、逃避、宗教解脫。可見施虐父母在面對壓力時,使用 問題焦點因應策略的傾向低。. 國內單親母親的相關研究發現,單親母親對生活問題的應變能力與資源都較 缺乏,所以通常抱持「不敢想」或「不要想太多」的心態,也較少使用「社會支 持」來協助自己 (林茹茵,2007) 。陳惠君、宋麗玉(2000)的研究則獲得不同 的結果:一般單親父母親最常使用的壓力因應方式,依序為:行為因應-尋求外. 治 政 大 親母親採用的壓力因應策略各異,使用適當的方式去因應壓力,並擁有使自己向 立. 在資源、認知因應-正向思考、行為因應-善用自身資源、認知因應-負向思考。單. 上的想法和信念是改善單親家庭窘境的重要因素。長期處在壓力下,如果處理問. ‧ 國. 學. 題和因應壓力的方式不夠完善,可能會使單親家庭的脫困之路窒礙難行,也增加. ‧. 了單親子女的受虐風險。. y. Nat. er. io. sit. 不是每個壓力大的父母都會虐待孩子,在親職壓力過高時,如何處理因應, 決定了父母是否會用不當的方式對待子女。處在高親職壓力的情境下,如何去調. al. n. v i n 度使用自己的內在資源,好讓生理、心理不失序,變得相當重要,如果無法有效 Ch engchi U. 因應親職壓力,或是傾向負面情緒的宣洩,便很容易釀成兒童虐待的悲劇。本研 究預期如果能有效的因應親職壓力則可降低施虐潛在可能性,另外,親職壓力因 應策略在親職壓力和施虐行為間的緩衝作用,或許是造成過去親職壓力與施虐傾 向的相關研究無法獲得一致性結果的原因,故本研究也將探究親職壓力因應策略 在親職壓力與兒童虐待潛在可能性間的調節效果。. 29.

(39) 第四節 親職同理心. 壹、同理心的內涵. 同理心(empathy)一詞首次出現於 1873 年,浪漫主義思想家 Robert Vischer 用來形容個體將自我融入於其所欣賞之事物中而產生的情感(趙梅如,2006), 是由德文”einfuhlung”翻譯而來的,原意指 ” to feel into ” 或 ” to feel within ” (李慧鶑,2001),也就是深入的去感覺某事物,或融入某事物中去感覺。當時. 政 治 大. (18-19 世紀初)文學家和藝術家將同理心定義為:將自己放進所探究之人、事、. 立. 物的狀態(position) 、世界、想法之中,進而產生想法與感覺 (Wiehe, 1997)。. ‧ 國. 學. 同理心的概念後來被心理學及其它領域沿用。諮商治療大師 Carl Rogers 認. ‧. 為同理心是人類天生擁有的潛能,可以促使人與人之間建立起正向關係。而長期. y. Nat. sit. 研究同理心的發展心理學者 Hoffman 認為,同理心是個人感知並體驗他人情感. n. al. er. io. 的能力,這種能力是與生俱來的,是一種具有生物性基礎的自然反應,包含對他. i n U. v. 人情感的理解,以及個人在體驗到他人的情感之後,為了減輕當事人和自己的不. Ch. engchi. 舒服狀態而有的反應行為(趙梅如,2006)。. 綜合各種觀點,同理心所指的是個體融入所觀察的對象,將自己放在當事人 所處的情境之中,設身處地以別人的立場去感同身受,進而體驗到當事人可能有 的情緒,意即「感人之所感、知人之所感」 (張春興,2003) ;而體驗到的負向情 緒會引起個體想要幫助當事人的慾望和助人行為。. 30.

(40) 貳、同理心的成份與要素. Hoffman(1977,轉引自 Hoffman, 2000)認為同理心包含三種成份,分別是 同理心的認知成份、情感成份、及動機成份。認知成份是指個人對他人所傳遞之 訊息的解釋,包含可以區分發生在他人和自己身上的事件,以及「觀點取替」 (perspective taking / role taking) :可以理解他人想法的能力,明白在不同情境 下,他人的想法、感覺可能與自己不同,且可試者去推測他人經驗到的思想、感 覺或情緒,能同理他人的內在狀況。還有「個體認同」 (personal identity) :理解. 政 治 大 同理別人的情緒和感覺,即便他人的情緒沒有表現於外亦能同理其感受。情感成 立 人的成長具有連續性,知道他人的感受可能與之經驗有關,且能用自己的經驗來. ‧ 國. 學. 份則是個人從他人經驗中產生情緒的途徑,可以使個體去感受當事人的情緒,以 引 發 進 一 步 的 行 為 。 動 機 成 份 則 主 要 是 引 起 個 體 的 利 社 會 行 為 ( prosocial. ‧. behavior),行為的目的是為了減輕他人的痛苦及提供他人所需要的幫助。. sit. y. Nat. al. er. io. Feshbach(1987)則將同理心定義為以認知因素為基礎下,與他人共享的情. v. n. 緒反應(a shared emotional response that is contingent upon cognitive factors),要. Ch. engchi. i n U. 能共享他人的情緒需要具備以下三種成分: (一)區辨他人情緒線索的認知能力, (二)設想他人觀點和角色的認知技巧,(三)感受情緒的能力。因此同理心必 須包含情緒和認知兩個部分,此兩部分在同理心中的相對角色會隨著個人的情 境、年紀和人格特質而不同。Feshbach(1987)並強調,無論是在哪一種同理心 成份模式中,具備有「能夠區辨出他人和自己」的認知能力,是最重要的因素。. 「觀點取替」是同理心的內在運作機制,個體必須要能分辨自己和他人的情 緒,並具有感受他人情緒的能力才能進行觀點取替而產生同理心(Hoffman, 1987,轉引自趙梅如,2006)。觀點取替是社會認知發展中的一環,指的是區辨 3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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