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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親職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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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親職同理心

壹、同理心的內涵

同理心(empathy)一詞首次出現於 1873 年,浪漫主義思想家 Robert Vischer 用來形容個體將自我融入於其所欣賞之事物中而產生的情感(趙梅如,2006),

是由德文”einfuhlung”翻譯而來的,原意指 ” to feel into ” 或 ” to feel within ”

(李慧鶑,2001),也就是深入的去感覺某事物,或融入某事物中去感覺。當時

(18-19 世紀初)文學家和藝術家將同理心定義為:將自己放進所探究之人、事、

物的狀態(position)、世界、想法之中,進而產生想法與感覺 (Wiehe, 1997)。

同理心的概念後來被心理學及其它領域沿用。諮商治療大師Carl Rogers 認 為同理心是人類天生擁有的潛能,可以促使人與人之間建立起正向關係。而長期 研究同理心的發展心理學者 Hoffman 認為,同理心是個人感知並體驗他人情感 的能力,這種能力是與生俱來的,是一種具有生物性基礎的自然反應,包含對他 人情感的理解,以及個人在體驗到他人的情感之後,為了減輕當事人和自己的不 舒服狀態而有的反應行為(趙梅如,2006)。

綜合各種觀點,同理心所指的是個體融入所觀察的對象,將自己放在當事人 所處的情境之中,設身處地以別人的立場去感同身受,進而體驗到當事人可能有 的情緒,意即「感人之所感、知人之所感」(張春興,2003);而體驗到的負向情 緒會引起個體想要幫助當事人的慾望和助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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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同理心的成份與要素

Hoffman(1977,轉引自 Hoffman, 2000)認為同理心包含三種成份,分別是 同理心的認知成份、情感成份、及動機成份。認知成份是指個人對他人所傳遞之 訊息的解釋,包含可以區分發生在他人和自己身上的事件,以及「觀點取替」

(perspective taking / role taking):可以理解他人想法的能力,明白在不同情境 下,他人的想法、感覺可能與自己不同,且可試者去推測他人經驗到的思想、感 覺或情緒,能同理他人的內在狀況。還有「個體認同」(personal identity):理解 人的成長具有連續性,知道他人的感受可能與之經驗有關,且能用自己的經驗來 同理別人的情緒和感覺,即便他人的情緒沒有表現於外亦能同理其感受。情感成 份則是個人從他人經驗中產生情緒的途徑,可以使個體去感受當事人的情緒,以 引 發 進 一 步 的 行 為 。 動 機 成 份 則 主 要 是 引 起 個 體 的 利 社 會 行 為 (prosocial behavior),行為的目的是為了減輕他人的痛苦及提供他人所需要的幫助。

Feshbach(1987)則將同理心定義為以認知因素為基礎下,與他人共享的情 緒反應(a shared emotional response that is contingent upon cognitive factors),要 能共享他人的情緒需要具備以下三種成分:(一)區辨他人情緒線索的認知能力,

(二)設想他人觀點和角色的認知技巧,(三)感受情緒的能力。因此同理心必 須包含情緒和認知兩個部分,此兩部分在同理心中的相對角色會隨著個人的情 境、年紀和人格特質而不同。Feshbach(1987)並強調,無論是在哪一種同理心 成份模式中,具備有「能夠區辨出他人和自己」的認知能力,是最重要的因素。

「觀點取替」是同理心的內在運作機制,個體必須要能分辨自己和他人的情 緒,並具有感受他人情緒的能力才能進行觀點取替而產生同理心(Hoffman, 1987,轉引自趙梅如,2006)。觀點取替是社會認知發展中的一環,指的是區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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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與自我想法的能力,包含去推理、設想他人所持有的看法(潘惠玲,1994)。

觀點取替使個體可以明白當事人有他自己的立場與觀點,並且能理解他們的想 法、感覺與意圖。而了解他人的想法正是同理心的核心,因此要發展出成熟的同 理心,觀點取替的能力是必備的條件。

Kilpatrick(2005)則更進一步針對父母的親職同理心(parental empathy)

提出四個階段(見圖 2-3),他認為觀點取替的重要之處是察覺到他人所釋放出 的訊號(attention to signals),並對此訊號作解釋(attributions),試著判斷訊號 產生的原因,之後再根據對訊號的解釋做出情緒反應(emotional response)。如 果兒童釋放出來的訊號使父母產生正向情緒,例如:關愛,渴望去照顧、去愛等,

則可以誘發父母利他行為(behavioral response),兒童也會獲得適當的回饋;如 果父母被引發出來的情緒是負向的,例如:討厭、生氣、厭惡,則會對兒童造成 不利的後果,長期累積下來,會影響兒童的社會認知、身體發展,導致不安全依 附,以及伴隨虐待或強制高壓的教養(parenting)。

圖2-3 親職同理心模式(Kilpatrick, 2005 p.610)

參、親職同理心與施虐行為

Rogers 認為同理心在親子關係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轉引自 Feshbach, 1987), 父母的同理心會影響親子互動的品質,此研究從以下觀點論述親職同理心高低如 何影響兒童虐待傾向:

Attention to Signals

Attributions Emotional Response

Behavioral Respo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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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孩子要什麼

根據社會訊息處理理論,個人既有基模(preexisting schemata)中的信念和 價值觀會影響個人的行為,而造成施虐行為的其中一個因素是父母對子女有不切 實際的期望,即對孩子的行為要求超過孩子的年齡所能達到的(Howe, 2005),

例如:認為孩子應該要完全服從。Rosenstein(1995)發現同理心較高的父母較 能理解並接受孩子的發展限制,較不會有不正確的基模,而同理心較低的父母較 不能理解為何孩子達不到自己的要求,會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嚴加管教」。

同理心中最重要的觀點取替能力高的話,可以避免對他人行為的錯誤解釋

(Milner, 2000 ), 如 同 社 會 訊 息 處 理 理 論 中 指 出 , 對 訊 息 的 解 釋 與 評 估

(interpretation and evaluations)將影響個人的行為。研究指出,施虐父母傾向將 孩子的行為解釋成受到敵意驅使,認為孩子是故意忤逆父母、故意惹父母生氣

(Montes et al., 2001;Bauer & Twentyman, 1985),也經常將孩子的行為評估的 較為嚴重、錯誤、較需要被責備(Montes et al., 2001),且較令人感受到壓力(Dopke

& Milner, 2000),因此當小孩犯錯或有不服從行為時,施虐父母的反應較大,也 常處罰孩子。若父母親有高親職同理心,則較不會誤解潛在的親子衝突狀況,因 此由衝突所引起的虐待行為較少(Feshbach, 1987)。而且觀點取替能力高的父母 知道自己應該為孩子作些什麼,在這一點上,低觀點取替的母親會經驗到較多的 情緒苦惱(emotional distress)(Gondoli & Silverberg, 1997),而較會給予孩子不 適當的對待。

Bavolek(1984;轉引自Brems & Sohl, 1995)指出父母同理心的定義:「察 覺到孩子的需求,包含在不用真的經驗到孩子感覺的情況下了解孩子所處的情境 或心智狀況。」父母如果不夠了解自己孩子所處的情境或心理狀況,就會用刻板 印象或有偏誤的歸因來回應孩子,例如:一旦孩子吵鬧,便認為孩子在「找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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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負向歸因容易導致不適當的管教。社會訊息處理模式指出,同理心高低會 影響父母整合情境訊息的能力,同理心較高的父母較能掌握孩子所處的環境狀 況,如此可以減輕兒童在情境中擔負的過錯,也就可以避免孩子接受不合理的懲 罰。總而言之,越能同理子女的父母、越能理解子女身心發展進程的父母,越能 容忍教養子女時的挫折(McElroy & Rodriguez, 2008),也越不會虐待子女。因此 在兒童虐待預防的實務工作上,可以藉由親職同理心的訓練課程來增強父母的親 職同理心,降低其施虐的風險。

二、親職策略的選擇

Brems 和 Sohl (1995)設計了一些關於孩童日常生活行為的情境,並舉 出24 種父母回應兒童行為的策略,之後經過廣泛的施測,獲得四類策略因素,

分別是:負向教養策略(negative parenting strategy)、回饋給予教養策略(rewarding parenting strategy)、說教教養策略(talk parenting strategy)、忽略教養策略

(ignoring parenting strategy)。負向教養策略是用生氣、處罰的態度來回應孩子 的行為,用負向情緒來警告孩子最好乖乖聽話。回饋給予教養策略則是指給孩子 玩具或食物,讓他們的注意力從惱人的事物上轉移開來,或是告訴孩子如果乖乖 聽話,之後就會給於獎勵,利用孩子喜歡的東西來使他們有好的行為表現。說教 教養策略是指用「說教」、「說理」的方式來回應孩子的失序行為,讓孩子理解自 己的錯誤行為,持續的跟孩子討論他們的問題直到問題解決。選用忽略教養策略 的父母則會忽略孩子的失序行為,只確保孩子的安全、不會受傷害,其它的問題 行為皆忽略不予回應。

同理心影響了社會訊息處理過程中回應行為的選擇。面對日常生活中孩子的 問題行為,父母的回應方式大致可分為以上四種策略,Brems 和 Sohl (1995)

也發現,同理心和負向的親職策略選擇有負相關,和回饋給予教養策略則有正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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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且同理心越高,忽略教養策略的使用越低。這樣的關係在認定孩子是壞孩子、

不聽話的孩子(acting out child)時較明顯,即當父母認為孩子經常有問題行為 時,同理心較低的父母比同理心高的父母更傾向使用負向教養策略或忽略教養策 略。藉此推論,當父母因孩子感受到高親職壓力時,親職同理心低的父母傾向使 用可能導致施虐風險的教養策略,父母親職同理心高,則傾向使用較佳的教養策 略。

Rosenstein(1995)也發現,同理心高低與體罰的重視程度有負相關,同理 心高的父母不傾向使用體罰,同理心較低的父母則較常使用。由此可推論同理心 是重要親職技巧,亦是促進正向親職策略的原因之一,高的親職同理心應可改善 不當的教養行為,降低施虐傾向。

三、攻擊行為

如果我們將對兒少的身體虐待視為一攻擊行為的話,則親職同理心高低便是 虐待是否發生的關鍵因素,因為社會心理學的研究指出,同理心扮演在傷害造成 前終止攻擊行為(aggression)的重要角色(Marshall & Fernandez, 2001/2005;邱 惟真,2009;Wiehe, 1997、2003),且 Letourneau(1981)發現施虐母親不一定 有高親職壓力,但她們的同理心低,並有較高的攻擊性,意味著壓力不一定會導 致身體虐待,親職同理心的高低會影響施虐行為的發生與否。

如果我們將對兒少的身體虐待視為一攻擊行為的話,則親職同理心高低便是 虐待是否發生的關鍵因素,因為社會心理學的研究指出,同理心扮演在傷害造成 前終止攻擊行為(aggression)的重要角色(Marshall & Fernandez, 2001/2005;邱 惟真,2009;Wiehe, 1997、2003),且 Letourneau(1981)發現施虐母親不一定 有高親職壓力,但她們的同理心低,並有較高的攻擊性,意味著壓力不一定會導 致身體虐待,親職同理心的高低會影響施虐行為的發生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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