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親職的意涵與實踐

家庭中的父親與母親,二者對孩子來說同等重要,但在許多社會中,父 親被定位為家庭經濟的提供者,而家庭內其他工作,尤其是子女照顧和家 務,則完全交給母親負責。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雙薪家庭的增加,婦女大 量投入就業市場,使得母親在負擔親職的時間上有所縮減及調整。謝臥龍

(2004)認為,現今傳統父母角色職能歷經女性主義思潮之挑戰與解構,產 生了鬆動與蛻變。也就是說,父親可以肩負養育子女的奶爸角色,而母親也 可以勝任養育家庭的經濟角色,在男女性所承擔的親職角色上,彼此能存在 更多的流動與轉移。因此本節將對親職相關文獻做一回顧,包括父職與母職 的內涵、演變與實踐。

壹、親職的意涵

親職 (parenting) 一詞在英文字典中有「父母對子女的教養(照顧)」之 意(looking after someone as a parent does)(朗文當代高級辭典,2000:1896)。 心理學辭典將親職定義為:保護與養育子女,並與子女互動的歷程;而親職 的實踐方面,以親職行為(parental behavior)一詞為代表,指的是父母對子女 的保護、養育及訓練等活動(溫世頌,2006:632)。張春興(2006:546)

對實踐親職行為的定義則是指為人父母者在教養子女時所表現的角色行 為,常因文化不同而有所差異,但如養育、保護、教以生活知能等這些基本 的行為特徵大致是一樣的。

Hoghughi 與 Speight (1998)認為親職包括三個要素:愛、關懷與責任;

規範子女行為;促進子女生長發展,更認為親職不僅僅指代表關係、過程與 群組活動,只要任何與兒童照護有關的人事物,都可視為親職的一部分。另 外,也有研究指出親職是為人父母者,對身為父母所具有的地位或身份所應 表現的行為模式(林妙娟,1989)。余漢儀(1995)則認為親職應該包含兒 童照護勞務和親子關係建立兩個層面,但隨著時代的演進,現今社會對於父 母親親職的期待已不在執著於照護勞務方面,更著重在良好親子關係的發 展。莊小玲、汪正青及黃秀梨(2010)使用概念分析的方法,整理國內外研 究對於親職的看法後,界定親職的屬性包括:照護子女之勞務、規範子女之

23

行為、提供促進子女發展之環境以及建立親子之間的情感連結。陳志賢與楊 巧玲(2011)以 1978-2008 年的聯合報親職報導內容進行分析,發現親職內 容主要有四種性質:身心照顧、陪伴與工具性、知識才藝性、教養建議性。

綜合上述研究所提出的親職內涵可看出大多為父母滿足孩子生理需 求、心理情感的歸屬、提供行為表現模範及陪伴子女等方面。因此,研究者 進一步將親職界定為雙親在孩子成長過程中,以具體行動展現在持家、日常 生活照顧、情感支持及子女教養之行為。

由於本研究探討台商分偶家庭中父母親對於親職的認知與實踐過程,因 此以下將分別從父職與母職兩方面作探討,瞭解父職與母職的內涵以及實踐 的內容。

貳、父職

Morman 與 Floyd (2006)認為當代父職的主流研究在探究父職本質(the nature of fatherhood)上仍有進步空間,其回顧過去對於父職的研究後發現,”

what it means to be a good father ” 與 ” how to be a good father ” 是需要釐清 的概念。在國內也有相似的情況,王大維(2000)表示,國內外有關父親的 研究在仍屬於蹣跚階段,甚至是受到忽視的狀況;再加上國內研究對於父職 的定義著墨不多,且在認知與實踐方面的界定也仍不清楚。而研究者回顧文 獻時也有相同困惑,尤其國內外文獻對於父職的討論經常以「父職」一詞概 括表示認知與實踐兩面向,造成研究者在整理與回顧文獻時有極大的疑問,

到底過去研究所呈現出的父職意涵,指的是男性認為身為一位父親的職責,

亦或是男性真正實踐父職時的樣貌。由於父職研究是近幾二十年來新興的研 究課題,缺乏對早期父職的實證研究、對於認知與實踐的釐清,因此國內外 研究大都從巨視觀點出發,透過研究歷史脈絡、雜誌媒體等傳達出來的父職 樣貌作為詮釋父職概念的基礎。因此以下將先從巨視的角度瞭解國內外父親 職責的變遷,爾後再深入探討男性對於父職的認知與實踐狀況。

一、父職變遷與父職認知

Pleck 和 Pleck (1997)的研究呈現出美國社會的父職變遷,依時代的變遷 分為:嚴肅的家長(stern patriarch)、疏離的養家者(distant breadwinner)、親切

24

父親與性別角色模範(genial dad and sex-role model)以及共親職(co-parent)四 個階段。「嚴肅的家長」(stern patriarch),意指殖民時期的父親,肩負著保 護家人安全和道德教育的責任,一手拿教鞭,一手拿聖經是這時期父親形象 的最好詮釋。爾後是「疏離的養家者」 (distant breadwinner),指的是從美國 革命到 1930 年代,在經濟環境變遷下,許多父親從務農的角色轉換到上班 族的形象,對於父職的關注開始著重在對於家庭的經濟供養上;在此時期,

母親則被認為擔負家中的主要親職責任,而父親在與子女的互動上更顯缺 乏,因此成了與子女關係疏遠的養家者。接著是「親切父親與性別角色模範」

(genial dad and sex-role model),此時期大約在 1930 至 1970 年代,認為父親 的參與對孩子的發展很重要,因此父親被期待參與孩子的生活照顧,但並不 是平等分擔育兒工作,只是認為有一個好的母親是不夠的,還需要父親提供 有別於母親的模範與貢獻,特別是在性別角色模範的部分。從 1970 年代開 始到現在則是「共親職」 (co-parent),此時期在以孩子為中心的前提下,強 調父親與母親在親職部分,都是平等並協同的;因此從孩子出生開始,父親 就被期待要與母親一同分擔育兒的工作,而且要有足夠的時間與家人休閒,

也不因孩子的性別不同而在父職的實踐上有所差異。

LaRossa, Jaret, Gadgil, 和 Wynn (2000)分析 1940-1999 的雜誌連環漫 畫,發現相較於 50-70 年代,80-90 年代的父親對於子女教養的責任漸漸增 加且有投入的趨勢;到了 90 年代後,社會上更充斥著對於「新父親」形象 的建構,希望父親共同分擔教養與育兒的責任,因為既可促進親子關係,也 有助於婚姻關係的滿意度。綜上可知,父職意涵的發展,漸漸地從分工明確 的兩性角色逐漸轉移到平等及共同分擔育兒的責任。

國內的父職變遷則受到儒家思想的影響,傳統社會的父職往往帶著嚴父 的形象,為使孩子的行為有所規範以及合乎社會要求,因此親子之間是「上 下權威關係」。隨著社會變遷,家庭結構由大家庭逐漸轉變為小家庭,現代 的父職意涵也從過去的「上下權威關係」慢慢轉變成「類平輩關係」,顯示 出有越來越多的父親會積極參與子女教養,使用權威已不是教養的唯一方式

(王行,1997)。徐綺穗(2000)指出,隨著社會變遷,父職歷經了主要家 計負擔者、追求自主者與養育者三階段。王叢桂(2003)研究台灣社會對父 職的期待,包含賺錢養家、關懷陪伴、提供衣食與料理家務、指導學習、規

25

範品行。趙蕙鈴(2011)以平面媒體資料為主探討父職內涵,發現新好爸爸 已成為社會評斷父職的主要價值觀,強調擺脫賺錢者的形象,並增加情感性 的扮演。

在較早期的國外文獻中,對於父職有較為明白的定義且直接訪問男性的 研究為 Obrzut 在 1976 年的研究,其對於父職的定義為:父親直接或間接地 滿足子女在身體、情感、精神及心理方面的需求,此研究訪問 20 位即將成 為父親的男性對於父親的定義為何,研究結果顯示養家者(readwinner)與照顧 養護者(nurturer-care giver)為兩個主要概念。Canfield (1996)以 2066 位父親為 對象,發現男性在認知上認為父親要對孩子展現關愛、溝通以及提供角色楷 模;Summers 等人(1999)訪問 56 對父母對於父職的看法,發現八種父職認知 面向:提供經濟(financial providing)、情感上支持與陪伴(support or being there)、照顧(caregiving)、遊戲與活動(play and activities)、教導(teaching)、

規範(discipline)、提供關愛(providing love and affection)與保護(protecting)。

Morman 和 Floyd (2006)以開放式問卷的方式詢問 374 位已成為父親的 男性,對他們而言什麼是好父親。研究結果顯示愛(love)、榜樣(role model)、

參與(involvement)、提供生活所需(provider)、可近性(availability)這五種是大 部分男性認為一位好父親應有的特質。Chakma (2010)訪問 42 位父親,也從 特質部分切入,發現父親認為父親應具備的特質為有責任、有愛心、有教養、

誠實以及有道德;而在職責部分,這些父親認為經濟、娛樂、決策、管教是 父親主要的職責。

Olmstead, Futris 和 Pasley (2009)以焦點團體訪談 34 位父親,得出七種 父職認知:養家者(provider)、教師/指導者(teacher)、保護者(protector)、規範 者 (disciplinarian) 、 照 顧 者 (caretaker) 、 情 感 支 持 (supporter) 、 共 親 職 (co-parent) ; 其 中 , 養 家 者 (provider) 、 教 師 / 指 導 者 (teacher) 與 情 感 支 持 (supporter)是最主要的父職認知。就國外對於父職認知的研究來看,早期的 父職認知較傾向工具性的範圍,也就是以養家和照顧為主;隨著時代的變 遷,認知的面向除了既有的照顧與養家外,也多了陪伴和關愛等情感的屬性。

王叢桂(1998)以大學生為研究對象進行調查,研究結果顯示父親職責 應包含五點:關懷子女情緒的和諧關愛、培育子女、提供經濟支持、規劃子 女前途發展以及提供子女生活照顧。郭佳華(2000)認為父親的職責包括:

26

經營良好夫妻關係、與妻子共同分擔親職、經營親子關係、提供孩子性別楷 模。蕭春媚(2001)發現父親不再以家計提供者自居,也漸漸脫離男主外女 主內的看法,認為父親是一個主外又兼內的角色。白怡娟(2004)深度訪談 五位父親,歸納出父職包含規範、實踐、引導、督導與身教。李旻陽(2005)

訪談 15 位父親,發現父職認知包含以下六項:經濟、教育、付出時間陪伴、

給予子女愛與安全感、避免負向傷害及維繫完整家庭。蔡佳玲(2007)訪談 17 位家庭成員,當中包含五位父親,其研究發現父親認為提供經濟與教導 是擔任父親的必要條件,但隨著子女成長,有些父親開始轉變,認為引導與 諮詢較重要。龐秀英(2007)訪問 6 位阿美族父親,歸納出八點父親的重要

給予子女愛與安全感、避免負向傷害及維繫完整家庭。蔡佳玲(2007)訪談 17 位家庭成員,當中包含五位父親,其研究發現父親認為提供經濟與教導 是擔任父親的必要條件,但隨著子女成長,有些父親開始轉變,認為引導與 諮詢較重要。龐秀英(2007)訪問 6 位阿美族父親,歸納出八點父親的重要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