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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流動與留守之間:台商分偶家庭的親職認知與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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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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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碩士論文. 在流動與留守之間: 台商分偶家庭的親職認知與實踐 From here to there: The perception and practice of parenthood in Taiwanese businessman family. 指導教授:何慧敏博士 研究生:黃新婷. 中華民國一○四年二月.

(2)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 碩士論文. 在流動與留守之間: 台商分偶家庭的親職認知與實踐 From here to there: The perception and practice of parenthood in Taiwanese businessman family. 指導教授:何慧敏博士 研究生:黃新婷. 中華民國一○四年二月.

(3) 謝誌 終於到了寫謝誌的時候,一路走來受到許多人的提攜與幫助,得以完 成此份論文。首要感謝指導教授何慧敏老師,在學術的路上給予莫大的協 助和指導,還經常要忍受我的少根筋及大而化之。感謝您亦師亦友的陪伴, 讓我在學術與人生的旅途中能勇敢前行。還要感謝兩位口試委員魏秀珍老 師以及陳銀螢老師,感謝您們的鼓勵與建議,讓論文更臻完備!也非常感 謝廖鳳瑞老師、張鑑如老師、簡淑真老師、鍾志從老師及賴文鳳老師從大 學以來的教導與啟發,給予我養分,成為此份論文的營養來源。當然還要 謝謝昭宇助教、怡如助教、怡伶助教,感謝您們總是鼓勵我、幫助我,謝 謝您們的愛護,往後我會繼續加油! 謝謝人發碩的夥伴們,一起學習的日子是人生中美好的回憶。尤其是 瑜婷,能和妳一起學習是我莫大的榮幸,祝妳新婚快樂,美滿幸福! 謝謝螢橋的每位大小夥伴,我熱愛我的工作! 謝謝朝淵,我們一起走過了大學,在唸研究所時我們成了父母,有了 可愛的兒子秉衡。謝謝你,我最強大的後盾,我永遠的避風港! 更感謝我的研究對象,暖爸、暖媽、樂爸、樂媽、富爸、富媽,因為 有您們的慷慨分享與協助才能完成這份論文,十分感激。 謝謝一路上曾為我加油打氣的朋友,我終於完成了! 最後,謝謝我親愛的父母,僅將此論文獻給他們,感謝他們無條件的 愛與包容。. 2015.02. 新婷.

(4) 摘要 本研究以「台商分偶家庭的親職認知與實踐」為主題,先探討分偶前 父母親對於親職的認知與實踐狀況,並探究分偶後父母親在親職認知與實 踐方面的不同,進而瞭解分偶對於父母親在親職實踐方面所帶來的困難以 及其因應之道。研究者採用質性研究的半結構式訪談方式蒐集資料,研究 對象為三個家有 3-8 歲子女的台商分偶家庭父母親。 研究結果如下: 一、親職認知不易受到分偶影響 認知是透過時間、社會文化和個人經歷累積而來。本研究訪談的三位 父親至中國工作最長三年,最短七個月,對父親和母親而言,較不容易在 短時間內於觀念上產生大幅度的改變。除此之外,研究者認為認知的改變 也端看受訪者自己對於改變的覺察如何,也就是受訪者是否有自發性地發 現自己在思想上的改變。 二、台商父親的間歇性父職實踐 本研究突顯台商分偶家庭的父親已不只將自己視為養家者,更希望在 多方面實踐父親的職責。而與一般家庭最大的不同就在於台商父親的父職 實踐呈現間歇性的型態,雖然分偶的家庭型態讓台商父親只能以間歇性或 彈性的方式來實踐父職,但也因為如此而增加他們願意實踐父職的動力, 使他們有機會能實踐父職時,行動更為積極。 三、分秒必爭、階段性喘息、居中協調的分偶家庭母職實踐 對身為職業婦女的台商分偶家庭母親而言,分偶前後的差距主要在於 將事業與家庭兩方取得平衡,要與時間賽跑,分秒必爭;而當分偶家庭父 親返台時,母親能稍做休息,不論在家務育兒或精神層面上都是一種喘息。 另外,母親通常扮演父親與孩子間的黏著劑,在父子女關係中扮演重要的 協調角色。.

(5) 四、分偶家庭的適應之道 從分偶的適應之道來看,三個家庭各自運用不同的資源與方式,例如 親友、家人等,或是透過溝通、改變親職實踐方式的改進,尋求比較適合 處理家庭情感與經濟維繫平衡點的方式。 根據上述研究結果,分別對台商分偶家庭的父母親、學校、機構及後 續研究者提出建議。 關鍵字:台商分偶家庭、親職認知、親職實踐.

(6) ABSTRACT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perception and practice of parenthood in Taiwanese businessman family, researcher carried out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s with fathers and mothers from Taiwanese businessman’s families. Researcher also intends to know that after Taiwanese businessman leaving from home, what’s the perception and practice of parenthood and how they solve the difficulties and problems when parenting.. The findings are as follows: 1. The perception of parenthood in Taiwanese businessman’s families are not easy to be effected after Taiwanese businessman leaving from home. 2. Fathers in Taiwanese businessman families are not only play the role of breadwinner, but expect more devotion and interaction in family. 3. Mothers in Taiwanese businessman families struggle to keep balance between work and family. And they are much more important in father-children relationships. 4. Every Taiwanese businessman families tried to overcome difficulties after the family are separated. They have their own way to adapt their family life, for example, the support network of original family and friends, improving the way of parenting, etc. According to the findings, suggestions regarding to Taiwanese businessman family are proposed to families, schools and institutions.. Keyword: Taiwanese businessman family, parenthood perception, parenthood practice.

(7) 目錄 第一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二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三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六節. 第四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五章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緒論 研究背景與動機………………………………………………01 研究目的與問題………………………………………………06 名詞釋義………………………………………………………07. 文獻探討 分偶家庭………………………………………………………09 親職的意涵與實踐……………………………………………22 台商分偶家庭中的親職樣貌…………………………………33.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之選擇………………………………………………43 研究對象………………………………………………………44 研究工具………………………………………………………47 研究歷程………………………………………………………49 資料整理與分析………………………………………………51 研究倫理………………………………………………………54. 研究結果與討論 分偶前後的親職認知…………………………………………57 分偶前後的父職實踐…………………………………………66 分偶前後的母職實踐…………………………………………92. 結論、建議與省思 結論…………………………………………………….….....127 限制與建議………………………………………….……….134 省思…………………………………………………….….....137. i.

(8) 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139 西文部分…………………………………………………………….….146. 附錄 附錄一 附錄二 附錄三 附錄四 附錄五 附錄六. 台商分偶家庭父親之訪談大綱……...…………………...…150 台商分偶家庭母親之訪談大綱..……………………………152 受訪家庭基本資料表...……………………………………...154 訪談省思札記………………………………………………..156 研究結果檢核函..……………………………………………157 研究參與同意書..……………………………………………158. 表目錄 表 2-2-1 表 2-3-1 表 2-3-2 表 2-3-3 表 3-2-1 表 3-4-1 表 3-5-1 表 3-5-2 表 4-1-1 表 4-2-1 表 4-3-1. 國內父職認知/職責之整理表…………………………….........26 以台商配偶為研究對象之相關文獻整理表……………….….34 以男性台商為研究對象之相關文獻整理表……………….….34 同時以夫妻/家庭成員為研究對象之相關文獻整理表…...…..35 研究對象基本資料表……………………………………….….46 訪談時程表…………………………………….…………….....50 訪談逐字稿及編碼範例表…………………………………..…52 受訪者之研究資料檢核表………………..……………………53 分偶前後親職認知分析彙整表…………………………..……64 分偶前後父職實踐分析彙整表……………………………..…91 分偶前後母職實踐分析彙整表…………………..……...…...125. 圖目錄 圖 5-1-1 富家分偶前後親職實踐差異圖………………………….......129 圖 5-1-2 暖家分偶前後親職實踐差異圖………………………….......130 圖 5-1-3 樂家分偶前後親職實踐差異圖……………..………….........131. ii.

(9) 第一章 第一節. 緒論. 研究背景與動機. 壹、台商形成的背景概況 近十幾年來,隨著中國經濟快速發展,台灣與中國之間的貿易往來頻 繁,國人赴中國工作的情形日益普遍。中國自 1979 年鄧小平提出「門戶開 放政策」,積極改善投資環境並開放沿海經濟特區、投資專區等優惠政策, 吸引各國前往投資設廠。而台灣在 1987 年解嚴,更提供了台灣企業前往中 國的契機點,便開起了兩岸交流的機會,開始大批向中國投資。高長(1997) 指出,1980 年代起,台灣企業的海外投資熱潮主要可歸因於經濟環境中的 「推力」與「拉力」 ,主要推力是指「國內經營環境惡化」 ,而拉力則是中國 及東南亞等開發中國家積極招攬外商的政策。龔宜君(2005)認為形成台商 到中國投資的原因,大致可以從四個面向進行探討: 一、全球化:1980 年以來隨著科技的發達,不只縮短了世界各地的往 來時間,也減少了企業成本。因此,為了得到最大的收益,各種工商業開始 尋求在不同國家間投資以取得利益最大化。不同的產品可能從開發、生產到 出售皆在不同國家,使得各國在經濟層面上相互依賴。這也促使企業為尋找 有利機會以及降低成本,開始往來於企業的原生國和世界各國之間。 二、台灣本身經濟結構:1980 年代開始,台幣不斷升值連帶影響貨物 的出口。再加上台灣的勞力成本與國內土地資本上漲、環保意識抬頭等原 因,讓許多中小企業為追求更多利潤而轉往工資較低廉的地方投資。而中國 及東南亞等開發較晚的國家因距離較近且工資土地成本都較台灣低廉許 多,也成為台商前往發展的首要目標。 三、台商的決策因素:中國和東南亞都能夠得到較低廉的能力和投資成 本,但由於中國與台灣有相近的文化歷史背景、語言以及廣大的市場和充沛 的人力,使得中國成為許多台灣企業的熱門投資地點。 四、中國本身的經濟環境背景:中國與台灣的關係自國共內戰來長期保 持封鎖對立的狀態,但 1979 年鄧小平提出「門戶開放政策」後,沿海相繼 1.

(10) 開放經濟特區和投資專區,更設立保障台商投資的法規。台灣解嚴之後,也 陸續開放與中國的互動和交流。這些優惠的政策讓台灣的中小企業突破原有 的兩岸隔閡,開始在中國大量投資。 中 國 與 台 灣 於 2010 年 6 月 簽 訂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ECFA,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後,兩岸交流更是熱絡。根據 人力銀行的調查,有 94.92%的上班族有意願西進到中國工作,其中包含 10.77%正在中國工作、27.44%曾去過但已返台者,以及 56.71%想去但未行 動的上班族(1111 人力銀行,2013)。辛炳隆(2011)針對 2001 年至 2010 年國人外派至中國的情況進行研究分析,該研究推估目前設籍在台灣但在中 國工作的台灣人至少五十萬人,人數約介於五十萬至一百萬人,主要以男 性、年齡 35 歲以上為主。 由上述資料可瞭解台商投資中國的背景成因,而隨著台灣產業與資金大 量的西進,無法避免地也產生了人才西進的狀況,當常駐中國的台商與企業 外派幹部逐年快速地增加時,對於台灣的家庭造成什麼影響呢?第 881 期的 商業週刊以「兩岸分偶家庭的五個掙扎故事-全球化下候鳥家庭誕生」為封 面故事,認為在經濟全球化的影響下,分偶家庭的狀況會越來越普遍,將改 變台灣人的家庭型態(費國禎,2003)。因此,研究者想要瞭解在這樣獨特 的家庭型態中,親職的樣貌為何。. 貳、台商家庭概況 到目前為止前往中國的台商有多少人呢?高長(1997)說明,早期中國 官方並未具體統計台商投資的資料,台灣方面也因為當時政府明文禁止赴中 國投資,也無任何明確的統計數據。至目前台灣的官方統計數據,只能看出 對中國出口及投資的件數與金額,仍然沒有確切的官方數據能夠顯示赴中國 台商總人數為多少。海基會經貿處保守估計,在中國的台商加上台籍企業幹 部,可能多達五十萬人,而其中絕大部分都是單身前往,無攜帶家眷(楊瑪 利、楊艾俐,2004)。徐麗賢(2004)整理顯示,赴中國工作之台商當中絕 大部分為男性,已婚者約佔 70%-85%,有在學子女者居多。但是這些有在 學子女的台商,考量到兩岸教育體制以及與生活水準的差異,大多傾向於單 身赴任。辛炳隆(2011)的研究報告推估,目前設籍於台灣但工作於中國的 2.

(11) 國人約有五十萬到一百萬人,當中以 35 歲以上的男性居多,但女性的比例 呈上升趨勢。蔡素妙和吳嘉瑜(2007)以問卷調查了 70 位分偶家庭子女的 家庭背景,發現這些分偶家庭的子女中有 89%的父親為台商。到中國發展, 意味著這些台商必須離開在台灣的家,形成夫妻相隔兩地居住,其中一方帶 著小孩在台灣生活的情況,這些現象都形成「家在兩岸,新分居時代」的家 庭類型(費國禎,2003)。沙儷伶(2006)針對兩岸家庭的研究便首度將台 商夫妻相隔兩地居住的家庭類型稱作「分偶家庭」,而研究者即欲針對父親 在中國工作的台商分偶家庭加以研究。. 參、自身經驗 在研究者小學二年級的時候,父母在長輩的介紹下,前往中國工作。當 時研究者和哥哥都已經處於小學就讀的階段,所以讓我們兩個留在台灣,只 帶弟弟妹妹過去中國。那一年的時間研究者和哥哥住在外公外婆家,主要是 由外公、外婆、二舅舅、二舅媽、小舅舅與小舅媽照顧。一年多後父母從中 國回來,但不到一年的時間,父親又隻身前往雅加達工作,一去就是十三年。 寒暑假父親來台灣一、兩個禮拜,所以研究者國小到大學這段期間,與父親 的相處和互動不多,到現在看到路上父女手牽手走路的畫面,依然會使研究 者很羨慕與感動。有時放暑假全家也會過去雅加達找父親,幾次過去的經 驗,當自己真正在異地生活時,研究者才能夠瞭解父親一個人隻身前往異地 生活是多麼地不易。語言不通,人生地不熟,雖然那邊也有台商,但是有時 候也會勾心鬥角,很難交到真心的朋友。 父親不在家的那段日子,我們主要是透過電話來聯繫,但是因為研究者 父親的個性不是很黏家的人,所以大概一個月打不到十次,或是有大事情 (如:孩子升學)的時候才會比較頻繁地通話。媽媽也很少會跟我們說父親 在雅加達的事情,有時候課業繁重,我還真的會忘記我有個父親在雅加達工 作,那時的生活真的很像單親家庭。每當寒暑假時父親回台灣,他通常都扮 演著陪伴孩子娛樂的角色。也有可能是父親對我們的補償心理吧,每次父親 回來一定都會從免稅店買東西給我們,然後那幾個禮拜也常常去逛街,帶我 們去買東西。 3.

(12) 父親在雅加達工作十三年後,在研究者大學四年級時退休回到台灣,在 家休息一年後,又決定要到台南工作。現在父親週末都會回來新竹,如果剛 好我們也有回家,他都會約家人一起出去逛逛花市、百貨公司,或是和母親 一起上來台北和我們去看展覽等等,對研究者來說,其實蠻滿意現在的親子 關係,一方面是研究者已經夠成熟,可以理解父親為什麼不在身邊,也比小 時候更能體諒父親一人獨身在外工作的辛苦和孤單。 就讀大學以來所得到的相關知識,讓我有機會重新反省過去的成長經 驗。因為成長過程中父親長期不在身邊,經常會聽到母親對我們說她覺得很 愧疚;而到現在,父親也常會用物質方面來補償我們。這些行為都會讓研究 者思考,是否到現在,父母親還是認為自己不稱職,所以才會有這麼多的愧 疚和補償行為?我想了解其他相似背景的家庭中會不會遭遇類似的情境,父 母又是怎麼去面對呢?也就是這樣的好奇,引發研究者想要瞭解分偶家庭中 父母親對於親職的認知與實踐是否有所改變的動機。. 肆、傳統親職內涵的改變 依照傳統父子軸社會架構演化出的父母親角色內涵與功能來說,認為父 親對家庭的貢獻以經濟為主,並以互補方式表現出與母親不同的親職行為, 也提供了督導及教化孩子的功能(王叢桂,2000),也就是說,父親的職責 為維持一家的經濟以及教化子女。過去國內台商分偶家庭相關的研究顯示, 台商分偶家庭中的父親主要承擔經濟的責任,但在教化子女的部分卻無法有 實際的作為。徐麗賢(2004)的研究顯示出台商的親職實踐程度以「經濟支 持」向度為最高,以「生活照顧」為最低;教化子女的部分則因自己在家中 的長期缺席,而落在留守台灣的配偶身上,因此,在許多的研究中可以看到 台商配偶「母代父職」的說法(沙儷伶,2006;郭姃姃,2006;楊華玲,2005) 。 這些研究顯示出在台商分偶家庭中,父親一職幾乎被窄化到賺錢養家的角 色。有趣的是,國內外的研究發現,男性本身對於父職的定義與內涵,已漸 漸從傳統的經濟角色擴及到子女照顧的參與者(王叢桂,2000;Ehrenberg, Gearing-Small, Hunter, & Small, 2001) ,傾向強調父職的實際參與及實踐,期 待父親不應只是「有參與」的親職角色,還希望是一位全面深入參與的「負 責任父親」 (王大維,2000) 。而近幾年針對台商父親的研究也發現,這些台 4.

(13) 商父親不甘心只是扮演傳統所著重的經濟角色,也期待可以在親職上有更多 的交流與付出(鍾佩倫,2010) 。 從上述文獻可以看出台商家庭的父親除了在全球化的脈絡下扮演著商 人及資本家的角色外,回到家中,在親職上可能想有所貢獻,但礙於身處分 偶家庭的脈絡下,在實踐上卻無法完全兌現。這樣的現象讓研究者感到好奇 台商父親的親職實踐,是否因在中國工作而有所掙扎與適應。身為父親與台 商的他們掙扎什麼?又有哪些需要適應?過去以台商分偶家庭為對象的研 究中,鮮少能聽到台商的聲音,而且著重的焦點在企業經營和管理的範疇, 形塑出台商商人或資本家的形象,因此本研究希望以「為人父」的角度出發, 瞭解台商在分偶前後對於親職意涵的認知以及親職實踐的過程及其可能的 轉變,這兩點是本研究所要探討與瞭解的。 除了探討台商分偶家庭當中父親對親職的認知與實踐外,研究者也希望 瞭解母親對於其母職的認知與實踐過程。隨著國內婦女投入就業及性別平權 的提倡,女性對於傳統母職角色也有別於以往負責育兒和家務部分。根據行 政院勞工委員會 2009 年婦女勞動統計顯示,女性的勞動參與率從 1999 年的 46.03%增加至 2009 年的 49. 62%(行政院勞工委員會,2009) ,而行政院 2013 年的女性勞動力相關指標更顯示,102 年女性勞動力參與率已達 50.46%,顯 示出職業婦女有逐年升高的趨勢,也代表以往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觀 念開始有了轉變。加上在現代的社會中,雙薪或是單親家庭的情況也逐漸變 得習以為常,使得母職的角色漸漸跨越單純照顧者的形象,也開始負擔起原 本由父親負擔的經濟的角色。而目前國內的台商分偶家庭研究也多以配偶為 研究對象,當中不乏談論到身為台商配偶,在面對丈夫至對岸工作後,必須 獨自一人面多家務與子女;若又身為職業婦女,在心力與勞力上的負擔都比 分偶前要來得重。因此本研究也同時想要瞭解這些台商配偶們,在分偶前對 於親職的意涵有什麼樣的認知,又是如何實踐其親職?而在分偶後,一人擔 當原本可能是兩人要承擔的親職責任,其對於親職的認知會不會也有所改 變?這樣的改變對其親職的實踐有哪些影響呢? 基於以上背景與動機,本研究嘗試以家庭為單位,由父母對親職的認知 與親職實踐的轉變作為主軸,試圖描繪出台商家庭分偶前後的親職脈絡及圖 像。 5.

(14)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基於上述動機,本研究以家庭為出發點,欲瞭解中國台商分偶家庭父母 親在分偶前後對其親職意涵的認知與親職實踐情形。故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如 下: 壹、 探討台商分偶家庭之父母親在分偶前後所認知的親職意涵。 貳、 探討台商分偶家庭之父母親在分偶前後親職實踐的情形。 從以上的研究目的,延伸出以下待探究的問題: 壹、 台商分偶家庭形成前,父親對父職意涵的認知為何;當家庭成員分隔兩 地生活後,父親對父職意涵的認知產生何種改變? 貳、 台商分偶家庭形成前,父親的父職實踐情況為何;當家庭成員分隔兩地 生活後,父親的父職實踐情形有何不同? 參、 台商分偶家庭形成前,母親對母職意涵的認知為何;當家庭成員分隔兩 地生活後,母親對母職意涵的認知產生何種改變? 肆、 台商分偶家庭形成前,母親的母職實踐情況為何;當家庭成員分隔兩地 生活後,母親的母職實踐情形有何不同? 伍、 在有限的時間與跨界的空間下,台商分偶家庭父母親面對稚齡的子女 時,其親職實踐遇到哪些困難以及如何調適與解決?. 6.

(15) 第三節 名詞釋義. 壹、台商分偶家庭 分偶型態的家庭有許多說法:通勤家庭(Anderson & Spruill, 1993)、長距 離婚姻(Rule, 1977; 引自 Rhodes, 2002)、兩地婚姻(高淑貴,1996) 、雙居 住地婚姻(Schvaneveldt , Young & Schvaneveldt, 2001) 、假性單親家庭(王瑞 琪,1999;張智昇,2008;蔡俊傑,2003)以及分偶家庭(沙儷伶,2006)。 本研究所指的台商分偶家庭,參考沙儷伶(2006)之定義,將育有學齡 前子女的夫妻因工作因素而長期分隔居住於中國與台灣兩地,但仍會固定重 聚、且其學齡前子女必須與父母其中一方同住之家庭,稱為台商分偶家庭。. 貳、親職認知 《心理學辭典》將親職定義為:保護與養育子女,並與子女互動的歷程 (溫世頌,2006:632) 。張春興(2006:146)在《張氏心理辭典》中指出, 認知(cognition)為個體經由意識活動對事物認識與理解的心理歷程。綜言 之,親職認知即為個體在保護與養育子女,並與子女互動的過程中對於前述 行為的認知與理解。. 參、親職實踐 張春興(2006:546)對實踐親職行為的定義則是指為人父母者在教養 子女時所表現的角色行為,常因文化不同而有所差異,如養育、保護、教以 生活知能等這些基本的行為。本研究所界定的親職實踐為家中育有學齡前幼 兒的家長,在養育子女成長的過程中,以具體行動展現在持家、子女日常生 活照顧、情感支持及教養子女方面之行為。. 7.

(16) 8.

(1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分為三節,第一節先探究分偶家庭之形成與現況,第二節介紹親職 的意涵,並探討父職、母職意涵與變遷、實踐的意義與經驗,第三節則呈現 目前台商分偶家庭中的親職樣貌。. 第一節. 分偶家庭. 壹、分偶家庭的定義 在國外,過去因為戰爭、服役、入獄等原因都可能造成夫妻雙方有婚姻 關係卻分開居住的狀況 (Magnuson & Norem, 1999)。隨著婦女就業機會增 加,追求職業生涯成功的人已不限於家中丈夫,而當夫妻同時面對生涯升遷 或是有較好的生涯發展機會時,衝突便由此而生。若無法在同一地區從事工 作,但是又必須維持婚姻關係,便產生了不同的解決與因應方式。大部分人 通常會選擇夫妻雙方住在一起,雙方或其中一方(通常是妻子)妥協,減少 對工作升遷的欲求,另外找一份工作,讓兩人得以繼續住在一起。另一種非 傳統的選擇是夫妻兩人分別居住在不同地區,以通勤方式同時追求職業生涯 發展以及維持婚姻關係,讓彼此都能滿足追求職業生涯的企圖心 (Rhodes, 2002)。 後者的決定方式,也就是雙生涯家庭的夫妻雙方都有其視之為人生目標 的職業,而為了追求這個目標而選擇分別居住在不同的地方,就會被視為「通 勤」(commuting)(Bunker, Zubel, Vanderslice, & Rice, 1992)。國外文獻上稱這 樣的家庭為:長距離婚姻(long-distance marriage)、雙生涯通勤家庭(dual-career commuter family)、通勤婚姻/家庭(commuter marriage/family)、雙生涯通勤婚 姻(dual-career commuter marriage)、兩地家庭(two-location family)、雙居住地 婚姻(dual-resident marriage)。 而國內相關的研究則以藍采風(1982)為先,將此一家庭模式稱之為「通 勤家庭」(commuter families),並將之定義為因配偶生涯工作場所的關係, 必須在他鄉另立門戶,而使夫妻兩人各居住一所,每隔數天、數月或數星期 9.

(18) 才相聚。丁慧靜(1983)則引用了外國學者 Rule (1977)的定義,將此模式的 家庭稱為「兩地夫妻家庭」,指夫妻為了各自的職業生涯而選擇分開居住, 但仍保持婚姻關係的夫妻。鍾筱萍(2004)也採用「通勤家庭」的說法,並 且認為此種家庭類型是父母親因為工作地點、職業需求及就學考量等,無法 居住在同一地的家庭,且將軍人等會經常更換居住地點的職業納入考量。而 家庭中父親或母親一方長期在外工作,以致於使兒童由其中之一方教養,雖 然不是真正喪失父親或母親而形成單親家庭,但是家庭長期缺乏父或母卻猶 如單親狀態,因此也有人稱此家庭類型為「假性單親家庭」 (王瑞琪,1999; 蔡俊傑,2003)。也有研究者將因工作關係,夫或妻一方必須往返於中國和 台灣之間的家庭稱為「分偶家庭」,爾後與台商家庭相關的研究,也多半以 「分偶家庭」作為台商家庭的稱呼(沙儷伶,2006;林欣潔,2008;郭姃姃, 2006;詹桂香,2006) 。 綜合以上文獻可以了解,雖然分偶家庭在國內外的文獻上有不同的名 稱,但是在內涵上指的都是夫妻為解決彼此職業發展或職業變動的需要,而 決定分開居住但 繼 續維持婚姻的一 種 所謂的非傳統婚 姻 型態 (Jackson, Brown, & Patterson-Stewart, 2000)。而本研究所指的台商分偶家庭,則是指因 工作關係使得家中成員在中國與台灣之間流動的一種家庭型態。. 貳、分偶家庭形成原因與特質 一、形成原因 Gerstel & Gross (1984)認為分偶家庭中夫妻兩人為了追求生涯發展,且 其職業特性為需要較高的承諾和特別的訓練,也要求對其職業有很大的責任 感,因此夫妻雙方決定為了追求職業生涯發展而分開居住在不同地方(引自 Rhodes, 2002) 。Kiefer (2000)的研究指出,婦女就業機會增加與夫妻追求自 身生涯發展這兩個因素,使得美國的分偶家庭比例逐年增加,而除了這兩個 因素之外,其他可能使家庭分偶的因素包括交通便捷、家中子女數較少以及 職業的專業性與彈性。Rhodes (2002)回顧了國外近 20 年與分偶家庭型態相 關的文獻,認為選擇此種家庭型態的主要因素是為了生涯發展和就業機會, 亦即主要是基於職業上的考量和經濟利益等因素。從上述可知,婦女就業機 會增加、工作的專業性與彈性,再加上越來越便捷的交通以及擁有較少的子 10.

(19) 女等因素,會促使國外家庭選擇以分偶的方式來維持家庭的運作。 在台灣,則是因為隨著企業國際化及產業外移的趨勢,台商分偶家庭便 在這樣的社會脈絡下誕生。自 1978 年中國提出改革開放的經濟政策以來, 低廉的勞力、官方的優惠政策及廣大的消費市場使得中國成為全球商人眼中 的淘金地。在眾多外來的投資者中,台商因為語言與文化的親近性之考量, 越來越多台商前往中國投資。張戌誼(1997)認為,有三種原因會使家庭成 員考慮是否到中國工作:第一,對面臨退休的人來說,到中國發展可開創事 業的第二春;第二,認為可以在中國找到更好的升遷或是有更好的生涯規 劃;第三,看好「大中華經濟圈」的前景,提早過去中國卡位。譚玉芝(2001) 則認為台商配偶會留守台灣,除了小孩的教育考量外,配偶本身不願捨棄工 作所帶來的收入與成就感這兩個因素也是讓台商家庭為選擇分隔兩地生活 的安排方式。吳欣蕙(2002)指出台商家庭的遷移決定是整個家庭的決定, 不僅受到台籍人員之個人特質所影響,亦需考慮子女的教育問題和配偶的就 業狀態;其研究結果顯示,學齡子女的存在和配偶的工作固著性,確實是抑 制家庭遷移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說,若台商家中有學齡子女,以及配偶的工 作固著性較高的話,較容易成為台商分偶家庭。蔡素妙與吳嘉瑜(2007)的 研究調查了 70 位分偶家庭之子女家庭背景,發現當中有 89%的子女父親工 作地點為中國;而至海外工作的原因,70 位子女當中有超過一半之子女父 親是接受公司派遣,31%為自行創業。鍾佩倫(2010)訪問台商,他們多表 示若非為了更好的經濟狀況與工作機會,不會到中國來,也不願意和家庭分 隔兩地。因此,台商為了拓展事業與就業機會是選擇分偶的重要因素(沙儷 伶,2006;陳麗惠,2003)。辛炳隆(2011)的研究顯示,赴中國工作者以 公司外派居多,而待遇、升遷及個人未來職涯發展是多數國人選擇到中國工 作的原因。 綜合而言,除了考量經濟與就業的因素外,台商家庭中孩子年齡與教育 及另一半的生涯發展都可能是影響的因素。而赴另一地工作的時間長短、有 小孩、或是夫妻其中一方已有穩定生涯規劃則是影響台商是否舉家遷徙的因 素。. 11.

(20) 二、分偶家庭之特質 Anderson & Spruill (1993)歸納出國外分偶家庭型態之特色為:夫妻雙方 大部分傾向高學歷背景;從事特定專業的工作或屬於高級主管;家庭平均年 收入在 30,000-40,000 美元;多數年齡在 35 歲以上,年齡範圍界在 25-65 歲 之間;40%-50%有小孩;超過一半以上以結婚 9 年或更久。 國內的台商分偶家庭狀況可從先前的文獻中獲得些許的資訊,吳欣蕙 (2002)針對上海的台灣專業人員和企業進行問卷調查,發現外移至上海地 區就業發展的台籍人員,多為專業經理人及技術專業人員。徐麗賢(2004) 的研究顯示赴中國工作之台商當中絕大部分為男性;年齡在 31-50 歲之間佔 七成;一半以上為大學或專科畢業;已婚者約佔 70%-85%;一半以上育有 兩位子女且當中有在學子女者居多,並大多傾向單身赴任。辛炳隆(2011) 分析國人在中國工作主要以男性、35 歲以上、學歷高中到大學為主,惟女 性與碩士學歷的比例皆呈上升的趨勢。由此可看出國內外會選擇分偶家庭型 態者,以青壯年、有高教育背景或高社經地位者居多,其工作型態也多為專 業技術人員或管理階層。 當研究者在蒐集相關文獻時,發現國外文獻提到分偶家庭中有著雙親家 庭結構,但卻是單親持家的狀況(Anderson & Spruill, 1993; Rhodes, 2002); 而國內也有以「假性單親」 (王瑞琪,1999)或是「另類單親」 (楊華玲,2005) 的說法來形容台商分偶家庭。陳詩寧(1997)認為,從父母角色扮演及親子 關係方面來看,分偶家庭與單親家庭有著極大的相似性;沙儷伶(2006)也 提出了此種家庭類似單親型態的討論,顯示在分偶家庭中,母親替代傳統觀 念中父親管教子女的責任。但也有研究對分偶家庭類似單親家庭的觀點提出 了質疑(林欣潔,2008),認為台商分偶家庭不論在經濟的能力或是網絡支 援上都與單親家庭有所差異;一方面台商家庭經濟狀況通常較佳,比起單親 來說,在親友方面也有更多的網絡支援。吳嘉瑜(2008)探究兩地婚姻家庭 對子女所帶來的影響,研究結果顯示對分偶家庭的孩子而言,會將分偶視之 為暫時性的狀況,有些甚至會因為父或母有能力在外地工作而感到驕傲。而 單親家庭對孩子來說,除非父或母再婚,家庭型態很少會有變動。再者,分 偶家庭的型態,通常是因為能提升家庭經濟狀況,使得夫妻決定以這樣的家 庭型態過生活。也因為如此,留守家中的母親無須增加額外的工作付出,又 12.

(21) 加上與孩子的互動增加,使得孩子與在家的配偶感情更為緊密。相較於一般 單親家庭,由於家庭中只有單親父或母一人的收入,經濟狀況帶來的不安全 感是單親父母最擔憂的事情。為了維持家計,有些單親父母會投入更多時間 在工作上,相對地壓縮到與子女相處的時間。 另外,研究者相互比較後也發現,若以成因來看,單親家庭形成的原因 大部分是因為離婚或是喪偶;但分偶家庭則大多出自於對於生涯發展的選擇 或是經濟需求等。而兩者在家庭經驗上的相似之處在於對於子女的管教較為 一般家庭嚴格;台商分偶家庭的母親,可能會因為父親的缺席而對孩子的管 教更為注重,並且希望能訓練孩子獨立自主的能力。單親家庭的家長,基於 兼顧工作與家庭的考量,在教養孩子方面經常求快速見效,可能對孩子會有 過度嚴厲或過度保護的極端作法。 綜言之,分偶家庭在家庭型態上雖然與單親家庭類似,但從成因與經 濟、支持網絡方面來看,都與單親家庭非常不同;相同的部分在於都是單親 持家,可能都會面臨一人身兼數職的家庭壓力;在親職的實踐上,兩者相對 於一般的雙親家庭也要付出更多的心力。另外,從以上的文獻可以得知,國 內外分偶家庭之特質為:雙親的工作較具專業性與彈性、年齡為青壯年,離 家工作的大部分為男性。. 參、分偶家庭的類型 Gross 在 1980 年將國外的分偶家庭分為兩種,一種是年輕適應型 (younger-adjusting),另一種是年長建立型(older-established) (Gross, 1980; 引 自 Rhodes, 2002)。年輕適應型的分偶家庭,夫妻年齡在 38 歲以下,婚齡低 於 13 年,其夫妻沒有子女或是家中有年幼子女。而年長建立型的分偶家庭, 夫妻雙方皆在 38 歲以上,婚齡超過 13 年,夫妻雙方沒有子女或是子女都已 成年。年輕適應型可能會因為其婚齡不長,比起年長建立型的分偶家庭來 說,婚姻關係還不是這麼穩固,並且夫妻雙方也較缺乏共同的生活與婚姻經 驗,再加上年輕適應型的夫妻正值生涯的衝刺期,因此,比起年長建立型的 分偶家庭來說,他們會遇到更多的困難與壓力。但是並非所有年長建立型的 分偶家庭都會調適的比較好,比起年輕適應型,其夫妻已經共同生活較久, 因此在分偶後可能會因為時空的隔閡而感到特別的孤單與寂寞。 13.

(22) Van der Klis 和 Karsten (2009)以家務分工的類型作為國外通勤家庭的分 類依據,分為傳統型通勤家庭(traditionalizing commuter families)以及平等型 通勤家庭(egalitarian commuter families)。在傳統型通勤家庭中,通勤的一方 都為父親,且父親是家中主要的經濟支柱,母親為家庭主婦居多,但有些會 兼職工作。對這些家庭而言,並不需要花太多心思處理工作與家庭的平衡, 因為這些家庭是以傳統的性別分工為主,家務工作很自然地由母親一手打 理,因此通勤的一方較不會遇到工作與家庭間的衝突,也不太需要花費心思 來達到工作與家庭之間的平衡。傳統型通勤家庭中的雙親都認為留守在家中 的母親必須是很堅強且自立的女性,因為她們必須面對許多的家務,並且也 要處理許多與家庭和孩子有關的事物。但是對這些傳統型通勤家庭的母親而 言,她們並不因此而有被壓迫的感覺,反而認為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讓她 們更獨立自主,不會太依賴另一半。而平等型的通勤家庭,可能是父或母為 通勤的一方,但是雙親都是有全職工作的,且彼此都認為工作與家庭對個人 而言,都是必須負擔的責任。因此在家務分工方面,認為不論是父或母,不 論通勤與否,都要一起分擔家庭的責任。 在國內,彭曉筠(2006)以家庭適應的觀點出發,將台商分偶家庭分為 三類:積極調適型、隨遇而安型以及衝突型。積極調適型的家庭,其孩子較 年幼,且能透過較多的家庭資源介入、積極控制並發展具體的行動以適應因 分偶而產生的壓力。隨遇而安型的家庭其孩子年紀較長,家庭成員能以樂觀 態度和正向情緒來重新調適自我生活方式。衝突型的家庭主要是因為家庭無 法完成家庭生命週期的任務,而家庭成員以逃避與消極的態度面對因分偶所 帶來的困境,無法正視困境與積極處理,因此處在調適的衝突階段。 而林欣潔(2008)從台商配偶的角度出發,另歸納出三種台商分偶家庭 的類型:分身乏術型、單親家庭型以及新單身貴族型。分身乏術型的台商分 偶家庭在分偶前就是雙薪家庭,而先生至中國工作後,原先分配給先生的家 務工作就轉移到配偶身上,因此讓台商配偶經常在家庭與工作之間忙碌,職 場工作和家務工作互相牽制,而有分身乏術的現象。單親家庭型的台商分偶 家庭,則是將重點放在照顧子女方面。台商家庭配偶在先生缺席的狀況下, 為了預防自己對孩子督導不周,因此對於小孩的管教會比以往更嚴厲。而除 了放更多心思在管教孩子方面外,也需負責維繫先生與小孩之間的關係。新 14.

(23) 單身貴族型的台商分偶家庭,夫妻倆並未育有子女,因此留台的配偶只要照 顧自己就好,不用肩負太多職場工作和家務工作的壓力與責任,有較多自己 的自由時間。雖然這樣看似自由,也容易因自我獨處時間增加,而感到孤獨 或寂寞。 從國內外文獻回顧可以了解,國外主要是以家庭中夫妻的年齡、婚齡以 及家務分工的狀況作為分類依據,而國內則是以家庭狀況、個人條件與生活 情境作區分。雖然國內外對於分偶家庭的類型有不同的分法,但每個分偶家 庭都會有個別或共同的優勢與挑戰,因此以下將探討分偶事件對家庭帶來的 影響,使分偶家庭擁有哪些優勢以及會面臨何種挑戰。. 肆、分偶家庭的優勢及挑戰 一、時空區隔,珍惜相聚,抒解衝突 在婚姻關係方面,國外研究發現,這樣分隔兩地的家庭型態有其正面影 響的部分。Maines (1993)認為分偶的家庭生活對於婚姻有正向的影響,因為 分偶的生活模式使夫妻必須互相信任以及給予承諾來維持關係,而信任與承 諾也有助於夫妻較能夠互相溝通與協商,因此分偶的家庭型態對夫妻的婚姻 關係來說,會有正向的影響。Magnuson & Norem (1999)的研究也有類似的發 現,分偶的家庭型態使得夫妻相處的時間變少,因此會更加感激對方為家庭 的付出以及珍惜相聚的時光。另外,Jackson 等人(2000)也發現,分偶的 家庭型態對於夫妻在職涯方面的滿足與增進家庭關係方面也有好的影響。在 職涯方面,因為這樣的家庭型態相較於一般雙生涯家庭而言,較無規律性或 是立即性的家庭壓力,使得夫妻一方或是兩者皆可專心在事業上奮鬥;而除 了滿足工作上的需求外,也增加自尊及自信、擁有更多的人身自由和生涯發 展的機會。在家庭方面,分偶的家庭型態能夠增進家庭成員使用開放且有效 的溝通方式來互動,並且讓家庭成員能夠有效地分配家人相處的時間,重視 使用時間的質。 國內的台商分偶家庭研究則發現,夫妻通常在婚姻關係中會較獨立、有 責任感、感激對方為家庭的付出且珍惜相聚時的時光,也會減少彼此意見不 一致或是爭吵的頻率 (陳麗惠,2003;彭曉筠,2006;楊華玲,2005)。而沙 儷伶(2006)的研究則提出若台商分偶家庭夫妻原處於緊繃的婚姻關係,在 15.

(24) 分偶後隨著經濟壓力的降低與時空隔離,使夫妻關係得到喘息的空間,便能 減少衝突,讓彼此得到抒解。 在親子關係部分,國外的研究發現,分偶家庭中的夫妻會因其中一方日 常生活或重要事件的缺席感到罪惡感,因此在相聚時會與子女互動得更頻 繁,也因為相處時間的缺乏使父母重視與孩子相處的質勝過量,將一般事件 視為重要事件處理,因而提升親子互動關係(Johnson, 1986) 。而 Van der Klis 和 Karsten (2009)研究更發現,不論是傳統型與平等型通勤家庭,父母親都 十分重視自己親職的實踐,不論是在通勤時或是返家時,都會盡量與孩子有 高品質的互動。 而國內的台商分偶家庭研究則發現,在分偶家庭的環境下容易使孩子顯 的獨立、有責任感,也可能因為父或母工作的關係,見聞較廣博 (方毓秀, 2004;陳麗惠,2003;彭曉筠,2006;楊華玲,2005)或是因為距離的分隔, 減少親子之間摩擦的機會,反而更增添親情的溫暖與喜悅(鍾佩倫,2010)。 沙儷伶(2006)則認為,因為子女與父親共同生活的機會不多,因此有些父 親似乎不再如傳統般地權威,願意把握與子女短暫的相處時間,因此對傳統 父權家庭造成衝擊,家庭關係產生了正向的變化。 二、多重壓力 在國外,許多人誤認為一對夫妻會決定過通勤或分偶的生活,是因為缺 乏對家庭的承諾,更認為選擇此種家庭生活是造成離婚的第一步 (Rhodes, 2002)。也有人質疑在這樣的家庭型態下父母是否能善盡親職,懷疑他們是 否有能力扮演好父母的角色;這樣的質疑可能來自於親戚、朋友、鄰居以及 同事(Jackson et al., 2000; Magnuson & Norem, 1999)。因為分偶的家庭形式挑 戰了傳統的婚姻與家庭型態,為了避免外界的價值判斷,非通勤的一方會刻 意將他們的家庭與外界隔絕。然而,隔絕與孤立的後果,可能對其家庭造成 資 源 及 支 持 系 統 上的 損 失 , 反 而 更 加重 了 其 家 庭 成 員 的壓 力 (Rhodes, 2002)。Bergen, Kirby 和 McBride (2007)指出,當分偶家庭受到外界對如何維 持家庭與工作的質疑時,若家庭成員無法透過溝通與信任,瞭解他們為何選 擇如此的家庭型態,則外界的質疑很有可能使他們開始懷疑當初這樣的選擇 是否正確,成為他們一大壓力來源。 16.

(25) 國外研究也指出,若是家庭中的父親因為工作而自家中缺席時,可能會 產生四個主要的問題:1.孩子沒有能力瞭解父親的缺席及適應這樣的分離。 2.由於配偶的缺席所造成的婚姻困難及孤單。3.由於母親無法平衡家庭管理 及親職的雙重角色,導致親職壓力的增加。4.當配偶缺席時,可能會有更多 危機或緊急情況發生(Doucet, 1989;引自吳嘉瑜,2005)。 另外,國內外研究也發現,分偶家庭會積極地利用各種管道,以保持家 庭成員的良好溝通;在這當中大部分是透過電話、電子郵件或是各式交通工 具來作為溝通的工具,因此也造成家庭經濟成本花費較大(方毓秀,2004; Magnuson & Norem, 1999) 。 國內研究認為對留守台灣的台商配偶而言,一人必須獨自承擔所有家中 事務,因先生長期不在家而普遍有感到休閒時間不足、與先生情感疏離、精 神上感到孤立無援;若在台配偶同時為職業婦女,則更有分身乏術、工作家 庭兩頭忙以及多重角色負擔的問題,讓這些身兼數職的母親感到心力耗竭 (沙儷伶,2006;林美秀,2010;陳麗惠,2003;詹桂香,2006)。 Rhodes (2002)發現,分偶家庭中之子女多半會與母親同住,因此分偶家 庭中的妻子比丈夫要承受更多的壓力;尤其是分偶家庭中的父母在教養子女 方面會比一般家庭的父母要來的費心。特別是與子女同住一方,必須獨自擔 負起教養子女的責任,其心理壓力會比未與子女同住的一方來的大。對每個 家庭來說,教養孩子是很重要的課題,陳麗惠(2003)的研究表示,因為先 生常常不在家,台商配偶在身兼父職的雙重責任下,會提高對孩子教育的標 準,以防自己督導不周,但如此一來會更加重自己在子女教養方面的壓力。 楊華玲(2005)的研究也提及,留在台灣獨力撫養子女的台商配偶在教養子 女方面承受了莫大的壓力,若沒有娘家或是夫家方面的支持,很容易將其承 受的壓力表現在教養子女的行為上,形成一個負面的循環。 而在國內,甚至也有人從政治的角度出發,質疑台商是否不愛國(彭懷 真,2008)。台商家庭在新聞媒體報導以及八卦風氣的渲染之下,多半呈現 出負面的部分。吳惠林(1997)指出,過去媒體不是把台商的形象與「包二 奶」相連,就是給予他們出走台灣的負面形象。就台商而言,有些年紀較大 的台商,年輕時為家庭付出許多,為了讓家人在物質上有更好的享受而犧牲 了培養彼此感情的機會,到後來才發現物質並不能取代精神,因此心中倍感 17.

(26) 失落(沙儷伶,2006) 。而台商在中國的人際網絡,多半還是以台灣人為主, 台商原先在台灣的人際網絡若沒有特別的經營,也會因為距離和不定期返台 的關係,普遍來說會縮小;而倘若台商在中國的人際網路又僅是工作上的交 流,這將讓台商倍感孤單(鍾佩倫,2010) 。另外,對隻身赴任的台商而言, 其生活中沒有許多立即的家庭壓力要處理,對於家人的照顧也比較少,因此 能更專注在事業的發展上(林美秀,2010)。但是面對一個新的環境,台商 本身除了要考慮到企業生存的問題、與家人分隔兩地、擔心自己未來職涯發 展,短時間內要融入及適應當地生活往往也會消耗台商許多心力(辛炳隆, 2011)。 從以上的整理可以發現台商分偶家庭面對著多重的壓力,分偶家庭首先 必須面對家庭成員疏離的問題,然而在子女教養方面也比一般家庭還要更費 心力。就與子女同住之一方而言,經常要直接承擔大部分的育兒責任和家庭 事務;而對於外出工作的一方來說,雖然較少即時、直接的家庭壓力,但是 身在他鄉工作隻身面對環境的變化、人際網絡的重建,也是莫大的壓力。 三、婚姻關係的維持 國外研究顯示,分偶家庭的夫妻必須面臨在工作與家庭之間取得平衡所 造成的壓力及孤獨與缺乏伴侶關係的寂寞感。有些研究也指出夫妻因為缺乏 時間相處與瞭解的狀況下,也無法擁有共同的生活經驗,因而會有一種因空 間距 離所 產生 的疏 離感 而影 響婚 姻品 質( Jackson et al., 2000; Rhodes, 2002)。Magnuson & Norem (1999)的研究顯示,通常一個月是分偶家庭夫妻 可以承受的分離時間上限,而當分隔時間超過一個月時,可能會使得夫妻開 始抱怨有名無實的婚姻生活以及感到沒有安全感與穩定感。 針對台商配偶生活或婚姻經驗的研究也顯示,台商配偶容易被包二奶的 議題所困擾,就算自己十分相信先生,但是在媒體報導和親朋好友的過度關 心之下,自己也會開始對先生產生不信任感,或是對於周遭太多的關注而感 到壓力(林欣潔,2008;陳麗惠,2003;楊華玲,2005)。沙儷伶(2006) 指出婚姻關係僵化是台商分偶家庭常見的情況,夫妻雙方因時空的隔絕、工 作忙碌疏於聯繫等原因,一旦時間久了,對彼此的關心會開始減少,失去了 關注對方的動力,使得原本為了家庭更美好的未來而前進中國工作的他們, 18.

(27) 到頭來卻因為未能努力經營家庭,使得夫妻關係變得更糟。. 伍、分偶家庭對子女之影響 從子女的生活壓力、心理健康及情緒之層面的影響來看,林金燕(2004) 針對台商子女所做的調查顯示,台商分偶家庭子女之生活壓力來源以學業壓 力為主,其次是同儕人際關係與自我認同和期許;再者,在心理健康方面, 每十位台商分偶家庭中之子女極可能有一至兩位有輕微憂鬱與焦慮的傾 向,造成的原因除了依親對象負向管教態度、生活壓力之困擾外,對父親離 去之不捨、未來可能赴中國求學之問題也是相關的因素。方毓秀(2004)針 對台商配偶的問卷調查發現,父親缺席的台商家庭,對子女的負面影響有: 人格發展問題、情感問題、休閒問題及教養問題。鍾筱萍(2006)的研究發 現,在父親離家工作的分偶家庭中,父親與子女的互動會因時間的壓縮而受 到影響,子女與父親的心理互動和子女的憂慮表現有負相關,也就是子女與 父親的心理互動越多,子女的憂鬱行為表現就越少。吳嘉瑜(2008)發現分 偶家庭因為父親長期不在家,可能會使得母親過度保護小孩,並過度涉入父 親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容易導致孩子具有高敏感度、焦慮、膽怯或偏執的個 性;同時也缺乏因應環境要求而適應的能力。另外,研究也發現若分偶時子 女較年幼,因無法理解父親離家的原因,或希望父親能夠一起參與自己的成 長過程,因此對於父親長期不在家會容易讓子女引起擔心與孤單等情緒,也 發現若父親是漸進式地而非突然地前往中國,可以減少子女的分離焦慮。而 處在青春期的大孩子開始發展自己的生活方式,希望自己能漸漸學習獨立, 因此父親長期離家對他們在心理或情緒方面產生的影響不大,顯示出不同年 齡層的子女對於父親赴中國工作亦會產生不同的情緒影響(吳嘉瑜、蔡素 妙,2006;彭曉筠,2006) 。 分偶家庭之子女認為分偶的家庭型態讓他們的性格更獨立、更有責任 感,也增加他們旅遊的機會(彭曉筠,2006)。Jackson 等人(2000)的研究發現, 分偶家庭的子女並不會認為分偶的家庭型態對他們有什麼特殊影響,事實 上,有些子女認為父或母在另一個城市工作對他們而言是感到驕傲的事。另 一方面,分偶家庭子女也認為自己在遇到家庭及生活方面的困惑時,多採取 與家人訴說、忽略或是自己解決之道。儘管學校或機構有提供正式與非正式 19.

(28) 的協助,但基於安全考量或是覺得父親不在家很像單親家庭一樣,有家醜不 外揚的想法,因此都不太會使用外來的資源。而在對於個人外派的態度部 分,分偶家庭子女只有一成三表示是對個人外派是持期待的態度;而在對於 未來配偶外派的態度部分,將近七成的分偶家庭子女表示不喜歡也不期待未 來自己的配偶外派至其他國家工作(蔡素妙、吳嘉瑜,2007)。 在對子女一般日常生活影響方面,家中較年長的孩子可能會被賦予更多 照顧家人的責任,常有機會成為「親職化小孩」 (parental child) ,協助媽媽 分擔家務工作,照顧年幼的弟妹或是成為媽媽在情感上傾訴或是商量事情的 對象(吳嘉瑜、蔡素妙,2006;彭曉筠,2006;林群穎,2013) 。除此之外, 家中面臨緊急事件或是孩子面臨成長過程中的重要事件時,父親都能在家庭 需要時返台協助,或是參與孩子成長的重要事件,對台商分偶家庭的子女而 言是很重要的。台商子女認為這樣表示父親重視家庭與自己,即使父親平時 與自己的接觸時間不多,但能在需要父親時得到父親的協助和支持,對他們 來講更為重要,顯示出在有限的時間與空間下,分偶家庭之子女十分看重父 親是否能參與人生中的重要事件(彭曉筠,2006;Jackson et al., 2000)。 在親子關係與聯繫方面,台商家庭子女表示與父親的溝通方式從面對面 溝通變成以電話或視訊作為主要聯繫工具,而與父親的談話內容多半都僅限 於日常生活事務的討論,很少有情感上的交流(彭曉筠,2006)。另外,有 六成八的分偶家庭子女認為父親至海外工作後與父親的親子關係似乎沒有 什麼很大的改變,一成七的子女認為與父親的親子關係變好;而與母親的親 子關係變化部分,七成的台商分偶家庭子女認為父親至海外工作並沒有影響 母親與他們的親子關係(蔡素妙、吳嘉瑜,2007);也有研究認為,子女雖 然與母親相處的時間長也較為親密,但也容易產生衝突(林群穎,2013)。 林群穎(2013)發現,父親的返台頻率會影響親子關係,由於長時間的分離、 短時間的相聚,讓子女對父親的個性及習慣不夠熟悉,因此對父親會有種「摸 不透」的感覺;因此,若父親的返台頻率屬於規律的,比較能與子女建立起 安全感與信任感。 而在教養方面,台商父親因為長期的缺席,為了增進與子女的關係,常 以物質滿足的方式來補償,對子女的要求也會較為寬鬆;但台商配偶在教養 子女方面常常比台商父親更要求子女,因此父母親不一樣的教養方式與態度 20.

(29) 也容易讓子女無所適從,造成子女生活適應上的困擾(方毓秀,2004;沙儷 伶,2006)。但蔡素妙、吳嘉瑜(2007)的研究則有不一樣的看法,其研究 結果顯示出七成的分偶家庭子女認為父親至海外工作後,對他們的教養態度 與至海外工作前沒有什麼改變,而一成三的子女認為父親至海外工作後對他 們的教養態度變得寬鬆,只有少數的子女認為父親至海外工作後對他們的教 養態度是變得較為嚴厲;而在母親對子女教養的部分,八成八的分偶家庭子 女認為父親至海外工作後,並沒有改變母親對他們的教養態度,而一成認為 在父親至海外工作後,母親在教養方面更加嚴厲,只有極少數子女認為母親 對他們的教養變得較寬鬆。 由上述可知,父親缺席對孩子的影響,有不同的觀察與論點,吳嘉瑜 (2008)認為在這當中,很重要的基礎在於父親在家庭中的功能,是否有其 他人代替完成。若有其他資源的支持,可以彌補父親在家庭中的功能,孩子 便能從中獲得相等的照護和支持。因此在此可看出家庭支持系統的重要性, 對分偶家庭的孩子來說,父親缺席會不會造成影響,可能決定的因素就在於 是否有支持系統可以彌補父親的角色。而台商分偶家庭中,父親與母親對於 子女的管教方式與態度是否一致,也會對其子女的生活適應產生影響。. 小結 綜上所述,分偶對家庭產生許多的影響;就優點來說,這樣的分離可能 會讓夫妻雙方獲得更大的自由發展,也讓子女能夠有獨立自主的空間,並且 傾向在較少的相聚時間中為親人投注更多心力,讓家人更重視關係與相處的 品質。 分偶的家庭型態所帶來的挑戰,在於承受了多方面的壓力。父母能否勝 任親職、夫妻如何維持婚姻、而子女教養、親子關係等等都是很重要的課題。 也因為這樣特殊的家庭型態,讓社會大眾、傳播媒體以不同的眼光來看待, 可能會加深社會對分偶家庭的刻板印象,這些都是分偶家庭在未來必須面對 的壓力與挑戰。. 21.

(30) 第二節. 親職的意涵與實踐. 家庭中的父親與母親,二者對孩子來說同等重要,但在許多社會中,父 親被定位為家庭經濟的提供者,而家庭內其他工作,尤其是子女照顧和家 務,則完全交給母親負責。然而隨著時代的變遷,雙薪家庭的增加,婦女大 量投入就業市場,使得母親在負擔親職的時間上有所縮減及調整。謝臥龍 (2004)認為,現今傳統父母角色職能歷經女性主義思潮之挑戰與解構,產 生了鬆動與蛻變。也就是說,父親可以肩負養育子女的奶爸角色,而母親也 可以勝任養育家庭的經濟角色,在男女性所承擔的親職角色上,彼此能存在 更多的流動與轉移。因此本節將對親職相關文獻做一回顧,包括父職與母職 的內涵、演變與實踐。. 壹、親職的意涵 親職 (parenting) 一詞在英文字典中有「父母對子女的教養(照顧) 」之 意(looking after someone as a parent does) (朗文當代高級辭典,2000:1896) 。 心理學辭典將親職定義為:保護與養育子女,並與子女互動的歷程;而親職 的實踐方面,以親職行為(parental behavior)一詞為代表,指的是父母對子女 的保護、養育及訓練等活動(溫世頌,2006:632)。張春興(2006:546) 對實踐親職行為的定義則是指為人父母者在教養子女時所表現的角色行 為,常因文化不同而有所差異,但如養育、保護、教以生活知能等這些基本 的行為特徵大致是一樣的。 Hoghughi 與 Speight (1998)認為親職包括三個要素:愛、關懷與責任; 規範子女行為;促進子女生長發展,更認為親職不僅僅指代表關係、過程與 群組活動,只要任何與兒童照護有關的人事物,都可視為親職的一部分。另 外,也有研究指出親職是為人父母者,對身為父母所具有的地位或身份所應 表現的行為模式(林妙娟,1989)。余漢儀(1995)則認為親職應該包含兒 童照護勞務和親子關係建立兩個層面,但隨著時代的演進,現今社會對於父 母親親職的期待已不在執著於照護勞務方面,更著重在良好親子關係的發 展。莊小玲、汪正青及黃秀梨(2010)使用概念分析的方法,整理國內外研 究對於親職的看法後,界定親職的屬性包括:照護子女之勞務、規範子女之 22.

(31) 行為、提供促進子女發展之環境以及建立親子之間的情感連結。陳志賢與楊 巧玲(2011)以 1978-2008 年的聯合報親職報導內容進行分析,發現親職內 容主要有四種性質:身心照顧、陪伴與工具性、知識才藝性、教養建議性。 綜合上述研究所提出的親職內涵可看出大多為父母滿足孩子生理需 求、心理情感的歸屬、提供行為表現模範及陪伴子女等方面。因此,研究者 進一步將親職界定為雙親在孩子成長過程中,以具體行動展現在持家、日常 生活照顧、情感支持及子女教養之行為。 由於本研究探討台商分偶家庭中父母親對於親職的認知與實踐過程,因 此以下將分別從父職與母職兩方面作探討,瞭解父職與母職的內涵以及實踐 的內容。. 貳、父職 Morman 與 Floyd (2006)認為當代父職的主流研究在探究父職本質(the nature of fatherhood)上仍有進步空間,其回顧過去對於父職的研究後發現,” what it means to be a good father ” 與 ” how to be a good father ” 是需要釐清 的概念。在國內也有相似的情況,王大維(2000)表示,國內外有關父親的 研究在仍屬於蹣跚階段,甚至是受到忽視的狀況;再加上國內研究對於父職 的定義著墨不多,且在認知與實踐方面的界定也仍不清楚。而研究者回顧文 獻時也有相同困惑,尤其國內外文獻對於父職的討論經常以「父職」一詞概 括表示認知與實踐兩面向,造成研究者在整理與回顧文獻時有極大的疑問, 到底過去研究所呈現出的父職意涵,指的是男性認為身為一位父親的職責, 亦或是男性真正實踐父職時的樣貌。由於父職研究是近幾二十年來新興的研 究課題,缺乏對早期父職的實證研究、對於認知與實踐的釐清,因此國內外 研究大都從巨視觀點出發,透過研究歷史脈絡、雜誌媒體等傳達出來的父職 樣貌作為詮釋父職概念的基礎。因此以下將先從巨視的角度瞭解國內外父親 職責的變遷,爾後再深入探討男性對於父職的認知與實踐狀況。 一、父職變遷與父職認知 Pleck 和 Pleck (1997)的研究呈現出美國社會的父職變遷,依時代的變遷 分為:嚴肅的家長(stern patriarch)、疏離的養家者(distant breadwinner)、親切 23.

(32) 父親與性別角色模範(genial dad and sex-role model)以及共親職(co-parent)四 個階段。「嚴肅的家長」(stern patriarch),意指殖民時期的父親,肩負著保 護家人安全和道德教育的責任,一手拿教鞭,一手拿聖經是這時期父親形象 的最好詮釋。爾後是「疏離的養家者」 (distant breadwinner),指的是從美國 革命到 1930 年代,在經濟環境變遷下,許多父親從務農的角色轉換到上班 族的形象,對於父職的關注開始著重在對於家庭的經濟供養上;在此時期, 母親則被認為擔負家中的主要親職責任,而父親在與子女的互動上更顯缺 乏,因此成了與子女關係疏遠的養家者。接著是「親切父親與性別角色模範」 (genial dad and sex-role model),此時期大約在 1930 至 1970 年代,認為父親 的參與對孩子的發展很重要,因此父親被期待參與孩子的生活照顧,但並不 是平等分擔育兒工作,只是認為有一個好的母親是不夠的,還需要父親提供 有別於母親的模範與貢獻,特別是在性別角色模範的部分。從 1970 年代開 始到現在則是「共親職」 (co-parent),此時期在以孩子為中心的前提下,強 調父親與母親在親職部分,都是平等並協同的;因此從孩子出生開始,父親 就被期待要與母親一同分擔育兒的工作,而且要有足夠的時間與家人休閒, 也不因孩子的性別不同而在父職的實踐上有所差異。 LaRossa, Jaret, Gadgil, 和 Wynn (2000)分析 1940-1999 的雜誌連環漫 畫,發現相較於 50-70 年代,80-90 年代的父親對於子女教養的責任漸漸增 加且有投入的趨勢;到了 90 年代後,社會上更充斥著對於「新父親」形象 的建構,希望父親共同分擔教養與育兒的責任,因為既可促進親子關係,也 有助於婚姻關係的滿意度。綜上可知,父職意涵的發展,漸漸地從分工明確 的兩性角色逐漸轉移到平等及共同分擔育兒的責任。 國內的父職變遷則受到儒家思想的影響,傳統社會的父職往往帶著嚴父 的形象,為使孩子的行為有所規範以及合乎社會要求,因此親子之間是「上 下權威關係」。隨著社會變遷,家庭結構由大家庭逐漸轉變為小家庭,現代 的父職意涵也從過去的「上下權威關係」慢慢轉變成「類平輩關係」,顯示 出有越來越多的父親會積極參與子女教養,使用權威已不是教養的唯一方式 (王行,1997)。徐綺穗(2000)指出,隨著社會變遷,父職歷經了主要家 計負擔者、追求自主者與養育者三階段。王叢桂(2003)研究台灣社會對父 職的期待,包含賺錢養家、關懷陪伴、提供衣食與料理家務、指導學習、規 24.

(33) 範品行。趙蕙鈴(2011)以平面媒體資料為主探討父職內涵,發現新好爸爸 已成為社會評斷父職的主要價值觀,強調擺脫賺錢者的形象,並增加情感性 的扮演。 在較早期的國外文獻中,對於父職有較為明白的定義且直接訪問男性的 研究為 Obrzut 在 1976 年的研究,其對於父職的定義為:父親直接或間接地 滿足子女在身體、情感、精神及心理方面的需求,此研究訪問 20 位即將成 為父親的男性對於父親的定義為何,研究結果顯示養家者(readwinner)與照顧 養護者(nurturer-care giver)為兩個主要概念。Canfield (1996)以 2066 位父親為 對象,發現男性在認知上認為父親要對孩子展現關愛、溝通以及提供角色楷 模;Summers 等人(1999)訪問 56 對父母對於父職的看法,發現八種父職認知 面向:提供經濟(financial providing)、情感上支持與陪伴(support or being there)、照顧(caregiving)、遊戲與活動(play and activities)、教導(teaching)、 規範(discipline)、提供關愛(providing love and affection)與保護(protecting)。 Morman 和 Floyd (2006)以開放式問卷的方式詢問 374 位已成為父親的 男性,對他們而言什麼是好父親。研究結果顯示愛(love)、榜樣(role model)、 參與(involvement)、提供生活所需(provider)、可近性(availability)這五種是大 部分男性認為一位好父親應有的特質。Chakma (2010)訪問 42 位父親,也從 特質部分切入,發現父親認為父親應具備的特質為有責任、有愛心、有教養、 誠實以及有道德;而在職責部分,這些父親認為經濟、娛樂、決策、管教是 父親主要的職責。 Olmstead, Futris 和 Pasley (2009)以焦點團體訪談 34 位父親,得出七種 父職認知:養家者(provider)、教師/指導者(teacher)、保護者(protector)、規範 者 (disciplinarian) 、 照 顧 者 (caretaker) 、 情 感 支 持 (supporter) 、 共 親 職 (co-parent) ; 其 中 , 養 家 者 (provider) 、 教 師 / 指 導 者 (teacher) 與 情 感 支 持 (supporter)是最主要的父職認知。就國外對於父職認知的研究來看,早期的 父職認知較傾向工具性的範圍,也就是以養家和照顧為主;隨著時代的變 遷,認知的面向除了既有的照顧與養家外,也多了陪伴和關愛等情感的屬性。 王叢桂(1998)以大學生為研究對象進行調查,研究結果顯示父親職責 應包含五點:關懷子女情緒的和諧關愛、培育子女、提供經濟支持、規劃子 女前途發展以及提供子女生活照顧。郭佳華(2000)認為父親的職責包括: 25.

(34) 經營良好夫妻關係、與妻子共同分擔親職、經營親子關係、提供孩子性別楷 模。蕭春媚(2001)發現父親不再以家計提供者自居,也漸漸脫離男主外女 主內的看法,認為父親是一個主外又兼內的角色。白怡娟(2004)深度訪談 五位父親,歸納出父職包含規範、實踐、引導、督導與身教。李旻陽(2005) 訪談 15 位父親,發現父職認知包含以下六項:經濟、教育、付出時間陪伴、 給予子女愛與安全感、避免負向傷害及維繫完整家庭。蔡佳玲(2007)訪談 17 位家庭成員,當中包含五位父親,其研究發現父親認為提供經濟與教導 是擔任父親的必要條件,但隨著子女成長,有些父親開始轉變,認為引導與 諮詢較重要。龐秀英(2007)訪問 6 位阿美族父親,歸納出八點父親的重要 職責:家中支柱(養家、靠山、營造幸福家庭)、教育栽培、付出與陪伴、 生活照顧與行為管教、情感支持、以身作則、協助生涯規劃、文化傳承。國 內父職認知之文獻依發表年代順序整理如表 2-2-1。 表 2-2-1 國內父職認知/職責之整理表 作者. 父職認知/職責. 王叢桂(1998). 和諧關愛、培育子女、經濟支持、規劃前途、提供生活照顧. 郭佳華(2000). 經營夫妻關係、與妻分擔親職、經營親子關係、提供性別楷模. 蕭春媚(2001). 擺脫過去的家計提供者,成為主外又兼內的角色. 白怡娟(2004). 規範、實踐、引導、督導、身教. 李旻陽(2005). 經濟、教育、陪伴、愛與安全感、避免傷害、維繫完整家庭. 蔡佳玲(2007). 經濟、教導、引導、諮詢. 龐秀英(2007). 家中支柱、教育栽培、付出陪伴、生活照顧管教、情感支持、 以身作則、生涯規劃、文化傳承. 前述可知,國內的現代父職認知面向中,經濟依然是父親負擔較多責任 的部分,但隨著社會文化的變遷,父職意涵也漸漸走向不單只為家中經濟付 出。父親開始在日常生活中展現其對於子女的關懷、照顧與陪伴越趨增加, 呈現出現代父親認為自己除了能夠提供家庭經濟支持之外,也帶著情感及多 方面參與子女生活。. 2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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