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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角色扮演

一、角色扮演的定義

「角色」的本意是指演員在舞台上所扮演的人物,後來應用於社會心理學以 及行為科學的研究,使角色成為日常生活中的行為扮演(黃志龍,2000)。個人 在想像中扮演他人的角色,轉換成他人的觀點來看待與面對問題。

由於角色涉及人類的行為模式,故角色所涵蓋的領域非常廣泛。Parsons

(1961)從整合的觀點認為,角色是個人在規範的約制下,參與具體的社會互動 過程,並與特定的角色夥伴建立交互關係。亦可說,角色是個人行為整體的組合。

Sarbin(1968)則從行為的觀點出發,認為角色是對據有某一社會地位或身份者 所期望的行為。Katz 與Kahn(1979)將角色定義為描述某既定位置佔有者的特 定行為模式。他們更進一步把組織中的角色定義為「人們在既定的功能關係

(functional-relation)上所必須標準化的行為模式」。

而Murra(1998)則認為角色概念的本質是多層面的,包含社會、文化與個 人角色。每個角色都由社會、團體或機構訂定了它的權力、責任與義務,構成每 個角色扮演者所可得的報酬或所需付出的代價(林清江,1971);而角色也是整 體對個體居於社會職位上外顯行為表現的一連串期望(Biddle & Thomas, 1966;

Robbins, 1996)。而角色亦指一些規範,用以定義特定的社會地位所適合的行為,

說明團體中個體的功能與貢獻(Weber, 1995)。

綜上學者的見解,對角色提出的概念性定義:角色是人(個體)在特定的情 境下,根據不同內、外在環境(整體)的需要及規範,對他人賦予的身份,地位 或職務予以主觀的認知調和後,所表現扮演出的外在行為模式。

二、角色扮演的理論基礎

(一)角色與角色間關係

角色與角色之間發生直接或間接關係經常可分為四個過程(姜占魁,1980):

1、 角色期望(Role Expectations):指與主要角色扮演者發生直接或間接關係 的關係角色扮演者,對主要角色扮演者行為模式的期望。

2、 傳送角色(Sent Role): 關係角色扮演者透過溝通的過程將角色期望傳 遞給主要角色扮演者,期以影響主要角色扮演者的角色行為。

3、 接受角色(Received Role):主要角色扮演者,經溝通的過程,接受關係 角色扮演者所傳遞之角色期望。

4、 角色行為(Role Behavior):主要角色扮演者,接受到關係角色扮演者之 角色期望後,所採取的行為。

圖2-4-1 角色與角色之間發生直接或間接關係圖 資料來源:姜占魁,1980。

由於角色行為受到主要角色扮演者本身對角色期望、達成角色期望的方法及 角色扮演績效之結果等訊息的影響(Graen, 1976),所以角色的釐清實有助於關 係角色扮演者及主要角色扮演者互動的效率。反之,角色模糊將使組織成員間,

權責劃分不清、目標無法明確,無法達成組織的目的(Pavelky, 1991)。

關係角色扮演者

(role set)

角色期望 傳送角色

主要角色扮演者

接受角色

角色行為

傳送過程

(二)角色扮演

由於主要角色扮演者角色的集合便是所有角色扮演者的績效,所以主要角色 扮演者會提昇信念及態度以決定何者應為、何者不為(Rodham, 2000)。如果角 色扮演不能充分發揮該角色的能力,或與他人的期待不一致時,將決定角色扮演 成功與否與個人的自我肯定。

因此,角色扮演(Role Playing)是主要角色扮演者對接收訊息的反應與對角 色知覺的反應行為,受內在自我及外在環境共同的的影響。因此Katz & Kahn

(1978)認為組織中的角色是:人們在既定的功能關係(Functional Relationship)

上,扮演所需的標準行為模式。

三、小結

影響組織中角色扮演之因素一如張華葆(1984)所說,不外乎:(一)個人 經驗:當個人扮演角色行為時,如果具備豐富的人生經驗或是類似的角色經驗,

較易於擔任該項角色職務;(二)參與程度:個人對角色扮演參與程度的深淺,

參與程度低者,往往忽略角色責任,無視於理想角色的要求,而產生角色衝突;

(三)扮演時間:每個人在生命歷程中多半須扮演多重的角色,各種角色的扮演 時間長短不一,大多數角色的參與時間與參與程度成正比關係。

因此組織欲有效的運作,除了應使員工達成組織所要求的角色範圍內的工作 外,更應使每位員工能創新並超越被動的角色範圍內的工作,由被動的角色扮演 行為擴展至主動探究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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