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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說志工參與自然中心環境教育的重要性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解說志工參與自然中心環境教育的重要性

第二節 解說志工參與自然中心環境教育的重要性

透過解說服務,遊客可以和遊憩資源發生深刻的互動,而透過解說志工的引領,遊 客可以體驗自然的美好,進而喜愛自然,保護自然。因此,解說志工在森林解說與環境 保育上實有其不可磨滅之重要性。

一、解說志工的工作角色

在「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解說志工服務要點」第一條中,便提到解說志工的定位與 角色:「為推動國家公園保育理念,擴大國家公園之解說服務,培育解說志工人員,以擔

任大自然與人類間之橋樑,喚起國人對自然生態環境保育的重視,改善生活環境,提高 生活品質,為子子孫孫留下一片淨土。」張長義、姜蘭虹、王鑫(1985)則提到「解說 員是國家公園眾多解說媒體中最直接也最具成效的一種」;張明洵、林玥秀(1992)也 認為:「解說員是解說的靈魂人物,再好的解說告示牌,解說媒體,都不如解說員能夠 直接引導遊客進入大自然的世界」。由此可知,解說員不僅被賦予自然保育之則,更是 引領遊客進入自然的一項重要媒介。在解說員的服務下,遊客可以和遊憩資源發生深刻 的互動,而管理機構也可以透過解說員,向遊客傳達其經營理念。由此可知,解說員在 管理機構、遊憩資源和遊客之間,扮演著極其重要的溝通角色(吳忠宏,1998;吳忠宏,

1999;吳忠宏、黃宗成,2000)。

國內眾多的國家公園與森林遊樂區中,玉山國家公園在民國七十五年即開始招募解 說志工(當時稱為義務解說員),是國內第一個運用解說志工來協助解說活動的國家公 園。而林務局(林務局全球資訊網,2008)於 1990 年 7 月亦推展森林育樂志工制度,並 於 1995 年 11 月編訂國家森林志願服務計畫,其實施方式包括解說服務、環境教育、造 林撫育、造景美化、管制巡邏等項工作,由各林管處分別公開徵求具備自然、社會、人 文及生態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成立志工隊伍,協助推展林業建設之要項-森林育樂事 業。黃博淵(1992)提到在森林遊樂區實施解說服務意義深遠,除可促進國民旅遊時對 各項景觀及管理措施有明確的認識,進而產生重視和保護觀念外,對遊樂區本身的宣傳,

遊客服務水準之提高裨益甚大。

根據眾多的解說定義中,可發現解說服務是遊客與自然中間相當重要的媒介(王鑫,

1986;吳忠宏,1999;郭寶章,1992),良好的解說服務,不僅可啟發遊客對自然、文 化、歷史等資源的興趣及愛心(何德宏,1992),能讓遊客放心地、舒暢地、充分地享 受在森林中活動的方式(林文鎮,1990),並可促使遊客認識經營管理遊憩資源的目標,

對環境和資源加以認識與瞭解(陳昭明,1983),進而產生感情並維護遊樂區環境之熱 情和行為(何德宏,1992;林朝欽 1984;姜金雄,1986;陳昭明,1983)解說是運用各 種媒體傳達溝通的一種教育性活動(張明洵、林玥秀 2002)。許世璋、高思明(2006)

則提到美國環境解說之父費門提爾頓(Freeman Tilden)的觀點,將「解說」定義為:「透 過原物的使用、直接體驗,及輔助說明的媒介,以啟示其深遠意涵與關連性為目的之教 育活動,而不是僅傳遞確實的訊息而已。」

林務局藉由「森林解說志工志願服務計畫制度」之推行,結合森林資源並強調尊重 當地的、深度體驗的及自然保育的森林生態旅遊型態,進而達到森林永續經營。其森林 解說志工之角色如圖 2-2 所示:

技巧(需和遊客的性格與經驗貼近)

管理機構

(雙向互動)

啟發、探索、激發新的見解 圖 2-2 國家森林解說志工的角色圖

(資料來源:李寶華,2003)

森林解說志工不僅是管理單位(林務局)、環境資源(森林遊樂區)與遊客間的橋 樑與媒介,如圖 2-3 所示(吳忠宏,1998),透過精彩生動的解說服務,不但能促進遊 客對環境資源的了解,同時也傳達了管理單位,希望遊客能配合與了解的事項。因此解 說志工除了擔負帶隊的責任、替遊客解決各種難題、為遊客提供服務外,更進一步去引 導遊客體驗大自然、瞭解大自然,進而愛護大自然。

解說志工 遊客

圖2-3 解說服務與管理單位、環境資源及遊客間之關係圖

(資料來源:修改自吳忠宏,1998)

因此,森林解說志工在林務局推展各項環境相關業務時,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而在林務局朝自然中心發展的當下,有限的人員編制,使得這些解說志工更成為不可或 缺的協助人員。

二、解說志工參與環境教育的重要性

一般而言,普遍都深信解說服務能夠培養社會大眾審慎使用自然資源,以及達成資 源管理的目的(Knudson, Cable, & Beck, 1995),這其實和環境教育達到保育、環境 倫理的目的相似(Knapp, 1997),也就是說解說服務的進行除了遊憩導向外,還有環境 方面的利益(Meredith, Cantrell, Conner, Evener, Hunn, & Spector, 2000)。

Brown and William(1971;引自蔡惠民,1985)提到「環境解說」被認為是一種溝 通環境知識之意識交流、手段、與設施之綜合體,目的在引起對環境問題之思量、討論 及產生環境改革行動,就是期望藉由解說達成行動,創造好的環境品質。Nair(1990)

也認為博物館及保護區的解說方案應將環境訊息傳達給社會大眾,並且讓大眾對於環境 管理單位-林務局

解說服務-解說志工

環境資源-

森林遊樂區

遊客

議題有所覺知,而在解說方案執行下產生的覺知,應具有促發行動的導向,以解決日益 嚴重的環境問題。Knapp and Volk(1997)指出環境解說的施行可以影響遊客使用自然 資源,讓其能具有傾向對環境友好的態度與行為,亦符合環境教育培養態度價值觀促發 行動的目標。Howard(1999,2000)的研究中顯示,解說的推行的確能提昇大眾對於基 地各項環境的知識,更重要的是解說能夠影響遊客對於環境心境(mood),換言之就是 對於環境的態度,使遊客願意作出對環境友善的行為,以及願意提出對環境較好的承諾。

張明洵、林玥秀(1992)認為:「面對我們所面臨的環境問題,必需先從瞭解環境著手。

透過環境解說的工作,可以知曉自身所處環境的狀態、欣賞體驗大自然並調整與環境間 相處的態度。⋯⋯藉以達成人對解說主體的認知,引發對解說主體的思考,進而積極、創 造、建設性的理念或行動。」吳忠宏(1998)提及解說的執行,有助於人們對於野生物 的保育,透過解說員與解說媒體的方式,來使國人從潛移默化中逐漸培養愛護與愛惜動 物的心靈。王鑫、朱慶昇(1991)也提到,解說服務可以達到改變人們的價值觀與態度;

協助管理工作推展;引導正確的遊憩活動;以及環境教育等幾個功能,這些觀點其實是 與環境教育的關切一致,說明了解說與環境教育的目的及意圖,也就是創造更好的環境 品質以及對環境負責的人民。

綜合上述結果來看,環境解說仍著重於與遊客間的訊息傳遞,而教育僅是其中一小部 份。因此,Knapp(1997)提到環境解說雖可達到的目標與環境教育相似,但沒有環境教 育那麼強的理論模式,因此對於環境教育而言,環境解說應該只是種環境教育的觀點(an aspect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也就是環境解說是一個幫助達成環境教育目的 的其中一項重要教育媒介(何淑媛,1998;郭乃文等,1998;Knapp, 1997)。

周儒(2000)提到自然中心構成要素包括方案(program)、設施(facility)、人

(people)及營運管理(operation),其更進一步提到人的存在與使用,才使中心具有

意義,而所謂的「人」包括了自然中心的人員、環境教育專業人員、中心的合作伙伴(社 區人士、民間團體)、使用者(學校師生、社區、民眾)。現今國內由政府成立的一些 自然中心,主要經費來自公家預算(周儒、林明瑞、蕭瑞堂,2000),在公務機關人事精 簡,人力不足的前提下,以現有行政編制之人力實在無法應付日益龐大的遊客數量(謝 秉育,2001)。以關渡自然公園為例,該中心目前志工人數約四百多位,投入的工作包 括:定點解說、園區保育、駐站解說等(周儒,2002)。而以林務局目前已成立的自然中 心來說,自然中心的志工須需協助課程方案之執行(林蒼蔡,2009;陳維立、劉思岑,

2008;葉宗賦,2009)、非假日戶外教學之支援、環境解說及課程發展之協助等。

為了使初次參與自然中心環境教育工作之志工能很快進入狀況,並配合執行相關工 作,各自然中心皆安排專業研習以提升志工相關專業能力。以 2009 年甫成立的雙流自然 中心來說,其在 2008 年成立行動研究團隊後,陸續進行 2 次專業成長研習、4 次課程操 作研習,為其中心成立做好人員的培力與準備(洪寶林,2009);已成立兩年的奧萬大自 然中心,於成立的前一年,為其自然中心的成立專業人力需求,進行了 3 次專業成長工 作坊(陳維立、劉思岑,2007),在成立的第一年,也持續進行 3 次的策略會議及 3 次的 成長專業訓練(陳維立等,2008)。

由此可知,志工參與自然中心環境教育工作實有其重要性,不僅可以減輕人力不足 的壓力,施以適當的專業研習,提升志工的環境教育專業能力後,更可透過志工對於環 境知識及解說方面之專業能力,加強其參與實施環境教育時的成效。但自然中心持續不 斷的專業成長研習是否符合志工需求,是否確實使志工感受到成長,此乃本研究想進一 步瞭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