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相關理論與文獻回顧
第二節 訊息經濟及廠商合作網絡的建立
訊息經濟(The economic of information),又稱資訊經濟學,屬於個 體經濟學(microeconomic)的範疇之一,起源於美國經濟學家 Stigler 於 1961 年的著作,〈訊息經濟學〉,主要探討經濟市場中訊息不對稱的現象。 出現的機率微乎其微。在市場訊息不對稱的情況下,逆選擇(adverse selection)與道德危機(moral hazard)的風險便會增加,並導致市場效率 的下降,從本研究的目的來看,即無法有效促進廠商間的合做行為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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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學上,行動者間事前雙方知識上的不對稱會引發逆選擇(adverseselection)的現象,而契約完成後的隱藏行為則和道德危機(moral hazard) 有關,逆選擇和道德危機是資訊經濟學主要的研究對象,在資訊不對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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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政 治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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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a tio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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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言之,訊號傳遞的機制係用以處理市場上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其作 用在於藉由資訊的傳遞以消彌市場上資訊不對稱的現象,以促進柏瑞圖最 適效率(Pareto efficiency),著名的研究案例如 Spence(1973)的就業市 場訊息模型(job-market signaling model)。Spence(1973)在他的文章中 指出雖然雇主對於應徵勞工所擁有的條件或者技能有資訊不足的情況,然 確可以由應徵勞工所擁有的學歷進行分類,而找到所需僱用之人員,其概 念為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當交易雙方的其中一方向對方發送一個可觀 測的訊號,即會透露一些訊息給對方,因此解決部分的資訊不對稱的情形。
而接受訊號的一方則會以接收到的資訊為基礎,調整自己的策略行為。該 案例說明了在市場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擁有優勢之行動者可以透過自身 優勢資訊之揭露,將訊息此一變量導入市場,使交易的效率增加並減少部 分劣幣驅逐良幣之風險。
因此,從訊息經濟的角度來看廠商之間的合作行為,可以發見廠商間 的合作往往面臨了資訊不對稱的情形,尤其在 R&D 策略聯盟的形成,更是 充滿了財務以及策略上的風險(邊泰明、林淑雯和王宜婷,2010)。因此,
本研究擷取前述學者對於訊號觀點的研究,認為訊號能夠在充滿資訊不對 稱的市場上扮演一個重要的媒合角色,並有助於市場效率之促進。準此,
本研究擬將此概念運用於合作聯盟建立之分析上,因於資訊缺乏的情況下,
貿然形成 R&D 合作聯盟必須背負著相當巨大的風險(Reuer and
Lahiri,2013),而在廠商各自條件良莠不齊的情況下,如何藉由訊號揭露 的機制促進廠商間合作的效率是本研究主要探討的重點。下一部分將回顧 將訊號理論運用於合作聯盟建立之文獻,並從中擷取本研究所需之理論變 數,以利後續實證研究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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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driguez,2006)。Ragozzino and Reuer(2011)指出,廠商的 M&A 行為在 沒有特殊的訊號以辨明交易對方的特性時,更容易產生在地化(localized)Reuer and Lahiri(2013)進一步將上述有關廠商間 M&A 考慮地理鄰近 性的原因進行衍伸,將其擴張運用至廠商間 R&D 合作聯盟建立之實證研究,
實證結果顯示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地理鄰近性確實對廠商間合作聯 盟的建立存在著負相關的關係,即廠商間彼此地理上的距離越遠,則不利 於 R&D 合作聯盟的產生。Reuer and Lahiri(2013)的論點反映出地理上的 鄰近能為廠商帶來優勢,例如組織間的交換與頻繁的交易以及一些非正式 的互動等。而這些優勢正好有助於會意知識和地方性(localized)知識的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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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成 R&D 合作聯盟來獲得或者強化此項能力(Sullivan and Tang,2013)。此外,邊泰明等人(2010)將廠商對研究發展的相關投入視為一種「研 發資產」,邊泰明等人(2010)將廠商的研發資產分為資產專用性、正式合約 以及非正式交換三個部分,並且透過 SEM(結構方程模式分析)進行實證分 析,研究結論認為廠商的研發資產和廠商間信任關係的建立存在著正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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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2009; Ahuja,2000),邊泰明等人(2010)認為其皆屬於研發資產的一 種,並可歸屬於資產專用性的範疇,所謂的資產專用性,意指廠商對特定 R&D 合作聯盟的廠商擇定合作對象前是一種可供篩選(screening)的訊號。研發能力的強弱不僅代表廠商競爭力的強弱,亦象徵著廠商所擁有的資源 絡地位(network poisition)…等,皆包含在社會資本討論的範圍內。誠如 第一節對於社會網絡所回顧之內容,社會資本包括網絡及鑲嵌於網絡中的
結構洞(structural holes)與強弱連結(strong and weak ties)等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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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合作上所需的後續監督成本(Powell,White,Koput and Owen‐Smith, 2005)。此外 Powell et al.(2005)亦指出廠商所擁有的網絡地位(中心性 程度)是難以取得的,除非藉由不斷的進行研發合作行為,否則要以其他方 式累積在網絡中的地位往往是不具效率的。因此,網絡地位的累積涉及廠 商對社會網絡關係的長期投資與經營,而擁有較高網絡中心性的廠商則標 示了該廠商經營上的成功以及持續創新及成長的潛力。在此基礎下,Luo et al.(2009)延伸Powell et al.(2005)的概念,
認為行動者在網絡中的中心性程度越高越能減少其他廠商判斷上的不確定 性,並且認為廠商若用較高的社會資本存量(例如中心性程度)標示
(signalling)了其競爭能力,則可以減輕市場上的不確定性,並且相對減 少其他訊號(signal)對合作網絡建立之影響力。因此,根據Luo et al.(2009) 的理據推斷,可以把廠商的社會資本豐富程度與否視為一種強力的訊號,
並可認其對廠商間合作網絡的建立有著相當的影響力,在廠商擁有較高網 絡地位的情況下,越容易吸引其他廠商和其形成合作網絡之夥伴關係。
除了網絡中的資源外,社會資本所談及聲譽或者廠商彼此之間的信任 關係亦對廠商間合作網絡之建立有相當的影響。Dollinger,Golden and Saxton(1997)認為廠商的商譽是是一種無形的元素,擁有良好聲譽的廠商 標示出其擁有較強的競爭意圖。Gu and Lu(2014)認為廠商的聲譽代表著廠 商過去行為的累積與未來的前瞻性的展現,並顯示出該公司整體的吸引力。
過去有許多學者認為廠商擁有曾經管理或者運作合作聯盟的經驗將有助於 未來形成新的合作聯盟,並將此視為一個代表廠商聲譽的訊號,認為透過 重複的互動能夠增進廠商間的信任關係(Gulati,1999;Ryall and
Sampson,2006),而此論點亦和 Gu and Lu(2014)的觀點相仿,認為聲譽和 廠商過去歷史的累積有關,聲譽的建立需耗費時間成本,並且有助於廠商 吸引力的增加,促進新的合作關係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