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課後照顧實施困難
本節依課後照顧教師性別、年齡、教學年資、教育背景、擔任職務,以及學 校規模與學校地區對課後照顧實施困難的情形,根據統計資料做獨立樣本 t 檢定 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整理如下列各表所示,且因為課後照顧、夜光天使、攜手計 畫三項課後照顧時施計畫樣本數過小,故並不討論不同背景變項對課後照顧實施 困難的看法是否有異同之處,僅針對教育優先區課業輔導做討論。
壹、實施困難各層面分析
教師實施課後照顧的實施困難分為三個層面:「政策執行」、「教學方式」、
及「學習成效」,試題以五點量表方式,將課後照顧實施成效分為「非常不同意」、
「不同意」、「普通」、「同意」及「非常同意」,計分方式依序為1、2、3、4、
5分。得分愈高,表示實施困難愈高;反之得分愈低,表示其實施困難愈低。現 將教師實施課後照顧的實施困難分析結果列如下表4-3-1。
一、教育優先區課業輔導
從表 4-3-1 教師實施教育優先區課業輔導的實施困難層面分析,可以發現:
(一)教師在實施教育優先區課業輔導時的實施困難三個層面之單題平均數分別 為:「政策執行」3.084 分、「教學方式」3.036 分、「學習成效」3.013 分,
整體實施成效每題平均得分為3.049 分。
(二)從以上三個分層面之單題平均得分可以發現,教師在實施教育優先區課業輔 導的實施困難三個層面上,以「政策執行」分層面的實施困難較大,而「學習成 效」分層面的實施困難較小。
表 4-3-1 教師實施教育優先區課業輔導的實施困難層面分析
類別名稱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題數 每題平均
政策執行 327 15.42 3.175 5 3.084
教學方式 327 15.18 3.238 5 3.036
學習成效 327 9.04 2.563 3 3.013
量表總計 327 39.64 6.973 13 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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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課後照顧
從表 4-3-2 教師實施課後照顧的實施困難層面分析,可以發現:
(一)教師在實施課後照顧時的實施困難三個層面之單題平均數分別為:「政策執 行」3.000 分、「教學方式」3.200 分、「學習成效」2.443 分,整體實施成效 每題平均得分為帶2.948 分。
(二)從以上三個分層面之單題平均得分可以發現,教師在實施課後照顧的實施困 難三個層面上,以「教學方式」分層面的實施困難較大,而「學習成效」分層面 的實施困難較小。
表 4-3-2 教師實施課後照顧的實施困難層面分析
類別名稱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題數 每題平均
政策執行 3 15.00 2.646 5 3.000
教學方式 3 16.00 2.646 5 3.2
學習成效 3 7.33 2.309 3 2.443
量表總計 3 38.33 6.506 13 2.948
三、攜手計畫
從表 4-3-3 教師實施攜手計畫的實施困難層面分析,可以發現:
(一)教師在實施攜手計畫時的實施困難三個層面之單題平均數分別為:「政策執 行」3.466分、「教學方式」3.534 分、「學習成效」3.50 分,整體實施成效每 題平均得分為3. 5 分。
(二)從以上三個分層面之單題平均得分可以發現,教師在實施攜手計畫的實施困 難三個層面上,以「教學方式」分層面的實施困難較大,而「政策執行」分層面 的實施困難較小。
表 4-3-3 教師實施攜手計畫的實施困難層面分析
類別名稱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題數 每題平均
政策執行 6 17.33 2.658 5 3.466
教學方式 6 17.67 3.502 5 3.534
學習成效 6 10.50 2.074 3 3.50
量表總計 6 45.50 6.595 13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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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齡
由表 4-3-6 不同年齡教育優先區課業輔導老師在「課後照顧實施困難量表」
各分量表上的平均數、標準差及其差異考驗結果可知:
(一) 不同年齡的教師對於課後照顧實施困難在「政策執行」(F=4.863,p<.05)、
「教學實施」(F=3.611,p<.05)及總量表(F=5.386,p<.05)有顯著差 異。但在「學習成效」沒有顯著差異。事後比較的結果則指出30歲以下教師 (平均數41.42)顯著較51歲以上教師(平均數35.67)對實施困難總量表得分較 高,但是31-40歲、41-50歲教師則無差異。得分高表示顯示30歲以下教師在 實施困難層面的困擾因素大,因此51歲以上教師在實施困難層面的困擾因素 顯著比30歲以下教師小。
(二) 不同年齡的教師對於課後照顧實施困難在「政策執行」(F=4.863,p<.05)、
有顯著差異。事後比較的結果則指出30歲以下教師(平均數16.06)顯著較31-40 歲以上教師(平均數15.34)與51歲以上教師(平均數15.38)對政策執行量表得分 較高,但是31-40歲、41-50歲教師則無差異。得分高表示顯示30歲以下教師 在政策執行層面的困擾因素大,因此31-40歲與51歲以上教師在政策執行層面 的困擾因素顯著比30歲以下教師小。
(三) 不同年齡的教師對於課後照顧實施困難在「教學實施」(F=3.611,p<.05)、
有顯著差異。事後比較的結果則指出30歲以下教師(平均數15.87)顯著較31-40 歲以上教師(平均數14.85)與51歲以上教師(平均數13.92)對教學實施量表得分 較高,但是31-40歲、41-50歲教師則無差異。得分高表示顯示30歲以下教師 在教學實施層面的困擾因素大,因此31-40歲與51歲以上教師在實施困難層面 的困擾因素顯著比30歲以下教師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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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後比較得知在「政策執行」分量表上有顯著差異,從平均差異來看,30歲以 下教師量表平均數顯著高於31-40歲及51歲以上教師。在「教學方式」分量表上 有顯著差異,從平均差異來看,30歲以下教師量表平均數顯著高於31-40歲及51 歲以上教師。在「量表總計上有顯著差異,從平均差異來看,30歲以下教師量表 平均數顯著高於51歲以上教師。可見30歲以下教師教學經驗不足,在實施上較有 困難。施麗卿(2007)研究指出彰化縣課後照顧班教師在教學方式上,對於教材內 容方面衍生的困難,以不同年級或班級,課程教材最難以規畫,以本研究結果相 符。故研究假設2-2「不同年齡教師對課後照顧實施困難有顯著差異」部分成立。
(三)不同教學年資的教師對教育優先區課業輔導實施困難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水 準,顯示不同教學年資教師在教育優先區課業輔導實施困難上有顯著的差異存 在。進一步進行事後比較得知在「教學方式」分量表上有顯著差異,從平均差異 來看,1-5年教學年資教師量表平均數顯著高於11-15年教學年資教師。可見1-5 年教學年資教師教學經驗不足,在教學方式上較有困難。呂慶文(2006)研究指出 學校辦理課後學習主要的困境之一在於課程規劃缺乏多元,與本研究結果相符。
故研究假設2-3「不同教學年資教師對課後實施困難成效有顯著差異」部分成立。
(四)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對教育優先區課業輔導實施困難達到統計上的顯著水 準,顯示不同學校規模教師在教育優先區課業輔導實施困難上有顯著的差異存 在。進一步進行事後比較得知在「政策執行」分量表上有顯著差異,從平均差異 來看,6班以下學校規模教師量表平均數顯著高於21班以上教師。在「教學方式」
分量表上有顯著差異,從平均差異來看,6班以下學校規模教師量表平均數顯著 高於21班以上教師。顯示6班以上學校在政策執行、教學方式較為實施困難。故 研究假設2-5「不同學校規模教師對課後實施困難成效有顯著差異」部分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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