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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程序與調查對象

第四章 捷運建設以 OT 方式推動過程風險評量之調查設計

4.1 調查程序與調查對象

4.1.1 風險評量調查流程與事項

上一章將捷運系統推動過程採 OT 方式進行之可能風險因子,透過文獻回顧及此 類捷運系統特性進行項目及意涵擬定(如 3.2 節),其中又分別以政府機構與業者兩個 關鍵對象,各列出 5 項與 7 項可能風險因子,做為後續風險確立與風險評估之憑據。

接下來,將上述提及之風險因子進行辨識(Identification),以確立有哪些風險 對於系統推動過程中,對於政府與業者雙方造成影響,在進一步依循評估方法,針對 此些風險進行重要程度的評估。在這一連串的過程中,為使評定出的風險重要程度有 客觀的數據呈現,將透過專家訪談與專家問卷的調查方式進行施測,盼藉由受訪專家 在不同領域的看法,與每位專家學者的專業知識與經驗,擬定出計畫推動影響之風險 因子,並由此增加研究之廣度,再將每位專家學者的看法會整,確實反應各個風險因 子實際影響情形。在此,本研究調查作業分為兩大順序進行:風險確立訪談與風險評 估調查,執行流程與事項如圖 4.1 所示。

一、風險確立訪談分為三步驟進行:

步驟 1-1、專家深度訪談:此步驟是透過深度訪談之方式,達成風險確立三項目的:

修正與補充捷運系統以 OT 方式推動成敗意涵、修正政府與業者雙方面臨的風險因子 意涵以及補充未考慮之風險因子項目。本研究雖在第三章將跨縣市捷運系統以 OT 方式推動過程中,政府機構與營運業者之可能風險因子列出,但對於各風險因子仍 有解釋不清楚之處,以及少數影響之風險因子未列入考慮,透過與專家訪談之方式,

釐清 OT 計畫進行時之關鍵成敗因素,將風險因子意涵進行補充與修改,並列入應納 入但未納入之風險因子。

步驟 1-2、彙整訪談結果:將深度訪談得到之結論與建議,納入風險因子修改之考 量,綜合各個受訪者各別看法,依據捷運系統以 OT 方式推動之流程與事項,將原擬 定之風險因子意涵進行修改,並且將未考慮但合理之風險因子加入,讓本研究在進 行風險評估所考慮繩面更加完善。

步驟 1-3、檢視受訪者是否認同初擬與新增之風險因子:彙整訪談結果後,若受訪 專家學者未對初擬之可能風險因子有反對條件,或建議新增風險因子,則依據訪談 結果,進行風險因子意涵與項目之修正。若受訪專家不認同彙整與新增之風險因子 及其意涵,則透過意見回函之方式,對於不認同之風險因子進行意見交流,若受訪 者接受,則列入風險評估之因子,若多數受訪者仍然不接受,則透過回覆之建議再 次進行修改,並將建議在下一階段問卷供所有受訪者參考,詢問是否能接受修改後 之意涵。最後,所有風險因子經修改且經多數專家認可後,則完成確立風險之部分。

二、風險評估以專家問卷方式進行,在調查進行的過程仍分為三步驟進行:

步驟 2-1、進行專家問卷:此步驟是透過專家問卷方式,詢問各領域專家對於各個 風險之嚴重程度與發生機率之看法,以德菲法之多階段問卷方式進行,讓各領域專 家對於各個風險看法得到共識,評估出風險因子之影響程度,做為後續風險評量與 管理策略研擬之參考。

步驟 2-2、檢測專家之間看法是否一致:將受訪之專家問卷回收後,將每位專家對 於各別風險因子之嚴重程度與發生機率進行統計,得到其平均數、變異數及一致性 之 CDI 值。若該風險在每位專家的心中看法皆為一致,該風險則完成評估;若專家 對於風險看法不一致,則將統計結果、其他專家之看法及更詳盡之資料於下一階段 問卷供專家參考,並詢問專家是否接受此想法,在進行下一階段之專家問卷,直到 各專家的看法趨近於一致為止。

步驟 2-3、繪製風險矩陣:此步驟是將專家問卷達成共識之風險因子,依其嚴重程 度與發生機率,繪製於風險矩陣中,藉此判定風險因子的風險等級,依據該風險代 表的等級及依這影響程度之高低進行分類,做為後續風險管理策略擬定之參考。

圖 4.1 風險評估調查流程圖

4.1.2 調查對象

捷運系統透過 OT 方式推動,在台灣地區尚未有前例可循,本研究在風險確立的 過程中,雖透過文獻彙整蒐集了可能面臨的風險,但是業者參與的 OT 方式特性與性質 與 BOT 模式尚有差異,無法透過台灣現有的 BOT 計畫案之相關量化資料進行推測或評 估風險,需憑藉研究此些領域的學者專家,以及有實務經驗之政府官員與營運業者代 表豐富的學經歷,進行深度訪談與問卷訪問,從中藉由各領域專家豐富之經驗與經歷,

使研究結果能更為完整、可靠。

在進行風險確立與風險評估的步驟時,專家深度訪談為本研究在確立風險因子所 採用之方法,將本研究初擬之可能風險因子,藉由訪談方式進行確認並針對風險意涵 定義不妥之部分,與應考慮但未納入之風險因子進行增修,考量到捷運以 OT 模式推動 主要為政府機構與營運業者雙方對於推動流程與辦理事項的合作過程,加上彙整的過 程是將風險因子分為政府機構與營運業者兩部份,因此,專家深度訪談擬訪談到兩位 具有參與捷運系統推動經驗之政府代表,以及兩位台灣地區捷運系統營運業者之管理 經理人,就本研究之研究課題與風險因子確立進行深度訪談。

為使風險確立的過程中,考量到的層面能與課題更為貼切,並增加風險因子訂定 的可靠程度,本研究對於接受深度訪談之專家,均擬訂其資格與經歷,並具備研究議 題之代表性。在接受訪談的政府代表部分,邀請到的是目前任職於地方政府交通部門 之主管,具有交通相關科系博士學位,曾在中央政府任職並參與推動大眾捷運規劃之 事務,無論對於中央政府或是地方政府應處理之事項有相當程度的了解。另一位受訪 的政府代表,目前任職於國內知名大學交通相關系所,研究領域包含運輸規劃及交通 政策,且為地方政府交通顧問,也曾任地方政府交通局主管職務,任職期間參與捷運 系統之規劃,學經歷十分豐富。受訪的業者代表部分,邀請到的是國內參與都會區捷 運系統營運的公司團隊主管,第一位業者代表目前擔任高雄捷運公司營運類主管職 務,參與捷運以 BOT 方式推動之歷程,也曾任職地方政府捷運局,對於捷運系統營運 維修具有十分完整的實務經驗。另一位業者代表為任職於台北大眾捷運公司主管職 務,對於捷運系統財務的營運規劃以及公營公司運作的模式與方式十分熟悉。在接受 深度訪談的代表中,無論對於政府部門的運作模式,或是對於捷運以 BOT 或是成立公 營公司方式參與等都有豐富的經驗與經歷,能對於本研究在進行捷運系統以 OT 方式推 動之風險確立的過程提供相當精闢的協助及建議。

風險評估的調查採用專家問卷方式進行,訪問對象設定為專家學者、參與計畫推 動之政府機構主管以及具有軌道系統營運實務經驗之業者經理人。在專家學者部份,

將發放 9 份問卷,選定以軌道經營管理、大眾運輸實務與應用、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風險管理為研究領域之專家學者為主。計畫推動之政府機構主管部分,將發放 9 份問 卷,主要以跨縣市捷運系統推動之中央與地方各主管機關,並負責推動與監督工作部 門為優先,包含了:交通部路政司、台北市捷運工程局、大眾運輸處、台中市政府交

通處等等。營運業者部分,將發放 9 份問卷,以台灣地區目前軌道運輸營運業者之經 理人為主,受訪業者包含:台北捷運公司、高雄捷運公司、臺灣鐵路管理局、台灣高 鐵公司及宏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如下表 4.1 所示。

表 4.1 風險評估問卷專家名單一覽表

受訪群體 編號 任職單位 職稱 研究領域/管理領域 1 國立大學交通運輸相關系所 教授 計畫評估與決策分析 2 國立大學交通運輸相關系所 教授 風險管理、運輸安全 3 國立大學交通運輸相關系所 副教授 運輸經濟、運輸規劃 4 私立科技大學管理相關系所 教授 軌道運輸管理 5 私立大學交通運輸相關系所 副教授 交通政策

6 私立大學交通運輸相關系所 副教授 鐵路工程與經營管理 7 私立大學管理科學相關系所 副教授 BOT、風險分析 8 私立大學管理科學相關系所 副教授 績效分析、財務會計 學者專家

9 國立大學交通運輸相關系所 助理教授 軌道運輸系統 1 交通部路政司 科長 軌道運輸規劃與營運 2 台中市政府 處長 交通運輸規劃

3 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 工程司 BOT 計畫推動與管理 4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副組長 捷運系統規劃

5 台北縣政府 副局長 運輸規劃與管理 6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主任秘書 捷運建設管理 7 台北市政府 處長 大眾運輸規劃 8 高雄市政府 副總工程司 捷運系統規劃與營運 政府機構

9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副局長 捷運系統規劃 1 台灣高鐵股份有限公司 處長 高速鐵路營運管理 2 台灣高鐵股份有限公司 副處長 高速鐵路營運管理 3 台北大眾捷運公司 處長 捷運系統財務規劃

9 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副局長 捷運系統規劃 1 台灣高鐵股份有限公司 處長 高速鐵路營運管理 2 台灣高鐵股份有限公司 副處長 高速鐵路營運管理 3 台北大眾捷運公司 處長 捷運系統財務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