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2.2 風險管理之相關文獻
2.2.1 風險與風險管理之定義
企業在經營或計畫進行的同時,通常會隨著政治、經濟、生產、技術,甚至人事 行銷之風險因素而變化,導致管理、財務等經營上之損失,若僅仰賴傳統保險的方法 來解決或彌補其損失稍嫌不足,因此,透過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的方式,以保 險的方式來解決及進行彌補,更採取防患未然之措施來獲得保障,達到企業所設定之 目標。
一、風險的定義
風險管理自 19 世紀出發展至今,風險的定義因研究的不同而有多種說法。一般 來說,風險的定義分為「事故發生的不確定性」及「事故發生遭受損失的機會」兩種。
「事故發生的不確定性」是種對風險主觀的看法 (Crane, 1980) (Mehr & Emerson, 1980)(Rosenbloom, 1972),在企業在經營的同時,對於未來將發生的事件難以進行預 測,導致在經營過程中常伴隨著不確定性,雖然此種不確定性並非全然為負面的風險,
仍有可能伴隨著正面的希望或光明面之事件發生,就此一主觀觀點而言,事故的發生 是指在一定情況下的不確定性,此種不確定性包含了:事件發生與否的不確定性、事 件發生時間的不確定性、發生狀況的不確定性與發生後果的嚴重性程度不確定性等四 種狀況;「事故發生遭受損失的機會」是種對風險客觀的看法(Pfeffer, 1956)(Mowbray, Blanchard & Williams Jr., 1955)(Williams Jr. & Heins, 1981),此類說法著重於 事故整體及數量的狀況,也就意味著在企業經營的各種活動中發生損失的可能性,此 些損失的可能性多半以機率來表示,意即若企業損失的機率越大時,相對的風險也就 越大。
二、風險的構成要件
縱使風險的定義分為上述兩種,並非在企業經營與運作同時,發生的事件皆可稱 為風險,以下就對於風險構成的三項要件進行說明:(鄭燦堂,1999)(酈治斌,2002)
1. 具有不確定性。意即災害是否會發生?在何時發生?發生後會產生什麼樣的結 果?以上發生之可能均不一定。
2. 需有損失發生。假設災害發生結果並沒有造成損失,則不屬於風險。
3. 需為未來將發生的。若是災害已發生或是損失已發生者,則也不屬於風險。
三、風險管理的定義
風險發生的不確定性與蒙受的損失,對於企業經營或計畫進行,均可能造成某種 程度的傷害,適當的管理可以消弭可能出現的損失,與不確定性帶來的傷害降低不確 定性以及發生之機率。鄭燦堂(1999)認為,風險之所以需要管理,是基於下列四大因 素所致:
1. 是基於人類安全的需求:人類有史以來都是在追求安全的環境,利用最新的科學 方法來降低或規避風險就是風險管理。
2. 其次是基於風險產生之巨額成本:風險所導致災害發生的成本包括實際發生的損 失成本及不確定的損失成本。後者又包括:(1)阻礙貲本行程形成減少經濟福利;
由於未來存在不確定性,使得大眾不願進行投資,因而降低經濟社會的產能,進 而減少社會經濟福祉。(2) 犧牲配置效能:由於不確定性的存在,使得生產因素 自風險高的產業流向風險低的產業,導致資源分配不當的浪費
3. 資金閒置之損失:由於不確定的存在,企業必須準備大量貨幣資金,以填補未來 可能發生之損失。資金不能做更有效的運用以增加收益,造成另一種資源的浪費。
4. 為遵守政府規定:社會大眾生活環境品質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政府制定相關法 律以降低大眾在消費活動、生活環境及工作環境中之所有風險。
基於上述提及風險需要進行管理之四大因素,各方學說對於風險管理也有各別的 定義與看法。William Jr. & Heins(1964)認為「風險管理係透過對風險之鑑定、衡量 和控制而以最少的成本使風險所致之損失達到最低程度的管理方法」;
Rosenbloom(1972)認為「風險管理是處理純損風險及決定最佳管理技術的一種方法」, 鄭燦堂(2000)認為「風險管理係指企業採取各種可行方法以認知、發現各種可能存在 的風險,並衡量其可能發生之損失頻率及幅度,於事先選取適當方法以預防、控制,
若以盡力預防控制能難免發生時,則於事後採取一些補救措施使損失降到最低」,酈治 斌(2002)認為「風險管理係企業透過對風險的認識、衡量與分析而以最低成本達到最 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在專案管理方面,風險管理被當作是一個透過專案的生命週期(Lifecycle)有效 管理的工具。Chapman 和 Word (1997)認為專案風險是一種在專案績效的層級下,存在 不確定性的情形。Turner(1993)認為風險管理是一種減少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與受風險 造成影響的一個過程。Kezsbom 和 Edward(2001)認為風險管理在專案管理中,是一項
重要且完整的元素。
四、風險管理的目標與原則
Mehr & Hedges(1982)認為風險管理的目的是在損失發生前做經濟的保證,而在 損失發生後有讓人感到滿意的恢復狀況,因此風險管理之目標有兩個,一個為損失前 的目標(Pre-Loss Objectives);另一個為損失後的目標(Post-Loss Objectives)。陳 錦村(2006)則認為風險管理首要的目標是正確衡量所有風險,並對這些風險做有效的 監督及控制。酈治斌(2002)也認為為損失事故將可能發生,企業也將風險管理的目標 分為損失前和損失後兩大部分,損失前目標分為以下四個方向,以節省經營成本並降 低憂懼的心態:
1. 節省經營成本:以最小的成本來獲得最大的保障。
2. 降低憂懼心理:透過對風險的認知、衡量及分析和控制,可以降低企業憂懼心理,
使企業人員可全力衝刺各項業務。
3. 符合外界要求:政府常立法要求企業建立安全部門或設置某些安全措施以保障員 工,風險管理即可符合外界環境要求。
4. 社會責任:企業之損失會造成整體社會的損失,如果企業能遵守法律不去侵害他 人的智財權,將可以節省訴訟費用及權利金支出,降低企業損失,達成企業對社 會的責任。
對於損失後的目標也設立了五個方向,此五項目標方向為的是讓企業若不幸發生 損失後能夠快速的復原。以下就此五個方向進行說明:
1. 繼續生存:良好的風險管理能夠讓企業順利度過風險的衝擊,企業如果無法繼續 生存,則不需再討論那其他目標。
2. 持續營業:企業無法繼續營業,則無收入來源,自然無法生存;唯有繼續營業才 能彌補企業所遭受的損失。
3. 讓企業能夠賺取利潤:企業繼續營業後,除了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外還必須要能產 生利潤,才能彌補所發生之損失。
4. 讓企業繼續成長:企業能夠生存或獲利,自然會進一步使業績及獲利成長。
5. 達成社會責任:透過風險管理使企業遭受損失後能順利復原,員工不致因企業倒 閉為被裁員而失業,也就達成企業對社會的責任。
透過前述設立之風險管理目標,正確地衡量面臨之風險,並在此些風險進行有效 的監督及控制的同時,為達企業永續經營之遠景,將風險管理分為以下四項原則:
1. 成本效益:即降低風險之支出不應超過所能減少之損失。如果降低風險之支出大 於所能減少之損失,則無需進行風險管理。這是設置任何管理制度之首要原則。
2. 勿冒企業無法承擔之風險:若冒險導致風險發生,則會使得企業無法承擔發生之 損失,進而可能面臨倒閉的危機。
3. 避免低估損失發生的機率:管理者進行長期預測時,通常都會低估對損失發生的 機率,並且會以小額確定損失來評估未來不確定之大額損失,導致管理者低估損
失發生機率及金額,並採用錯誤的決策。當企業發生的損失超過所能承擔的限度 時,將會危害到企業的生存。
4. 多考慮損失潛在性的大小:評估風險時,不要僅考慮表面實際發生的損失,忽略 了潛在性或間接損失,而低估損失金額,導致危及企業的正常運作。
風險管理的目標,無非是希望減少損失、降低不確定性、讓企業或計畫能永續的 經營,在此一目標的範疇下,須從成本效益、執行可能性以及更完整的評估方法三方 面進行考量,使風險管理執行的成效能更佳的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