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變項定義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5
第三節 變項定義
一、個人基本變項 1、年齡
按受訪者(夫、妻)民國 99 年 7 月問卷進行時的年齡換算,將年齡 分為 6 組:(1)15 歲到 20 歲;(2)21 歲到 30 歲;(3)31 歲到 40 歲;
(4)41 歲到 50 歲;(5)51 歲到 60 歲;(5)51 歲到 60 歲;(6)61 歲 以上。
2、教育程度
依受訪者(夫、妻)所受教育之最高學歷,主計處將學歷分為 10 類,包括不識字、自修、國小、國(初)中、高中、高職、專科、大學、
碩士、博士,為免分類過於瑣碎,本研究重新分類為 5 組:(1)國小及 以下;(2)國中;(3)高中職;(4)專科及大學(5)研究所。
3、就業與否
依受訪者(夫、妻)於民國 99 年問卷進行時的就業狀態分類,問卷 題目為「上週你有沒有在做工作?」,問卷填答選項共 13 項,本研究重 新分類將前 3 項歸類為有工作(有就業),另後 10 項歸類為無工作(無 就業)。
4、月收入
依受訪者(夫、妻、或合計)於民國 99 年問卷進行時的每月工作薪 資,該問卷對象分別針對夫或妻進行訪問,夫(妻)的個人月收入由依 到高共分為 5 類:(1)沒有收入;(2)1 ~30,000 元;(3)30,001~60,000 元;(4)60,001~90,000 元;(5)90,001 元以上,為了解家庭總收入狀 況,本研究再加總「夫月收入」及「妻月收入」兩單項合計為家庭月收 入,由依到高共分為 5 類:(1)沒有收入;(2)家庭月收入低:1 ~40,00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6
元;(3)家庭月收入中:40,001~80,000 元;(4)家庭月收入高:
80,001~120,000 元;(5)家庭月收入優:120,000 元以上,本項目為依 序變項。
表 3-4 個人基本變項之操作性定義
變項名稱 操作性定義 類型 個人基本變項
年齡 1 16~20 歲 類別
2 21~30 歲 3 31~40 歲 4 41~50 歲 5 51~60 歲 6 61 歲以上
教育程度 1 國小及以下 類別
2 國中 3 高中職 4 大學(專) 5 研究所
就業與否 1 沒有就業 類別
2 有就業
個人月收入 1 沒有收入 次序
2 1 ~30,000 元 3 30,001~60,000 元 4 60,001~90,000 元 5 90,001 元以上
家庭月收入 1 沒有收入 次序
2 1 ~40,000 元 3 40,001~80,000 元 4 80,001~120,000 元 5 120,000 元以上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7
二、家庭婚育變項 1、初婚年齡
由受訪婦女回憶初次結婚的當時年齡,本項將初婚年齡分為 5 組(1)
20 歲以下;(2)21 歲到 25 歲;(3)26 歲到 30 歲;(4)31 歲到 35 歲;
(5)36 歲到 40 歲。
2、子女性別
本研究對象為擁有一個小孩的一胎家庭,為了解第一胎小孩的性別是 否影響婦女生育第 2 胎意願,本研究將子女性別列入統計分析:(1)男性;
(2)女性。
3、子女出生年次
於樣本戶中的一胎子女,其出生年次共分 4 組年齡層:(1)民國 70 年次以前;(2)民國 71~80 年次;(3)民國 81~90 年次;(4)民國 91~99 年次。
4、生育意願
本專案於 99 年問卷調查其受訪者(夫、妻)是否願意再生育,如果 願意生育的話想生男孩還是女孩,願意生幾個。本項將生育意願分為 4 組:(1)0:不想生;(2)1:想再生 1 個;(3)2:想再生 2 個;(4)3:
想再生 3 個。
5、提升生育意願的主要因素
循上題接續,詢問受訪婦女要如何才能提升生育意願,並提供 9 個 項目選擇,其中又細分最主要因素、次要因素及再次要因素分別填列,本 研究僅針對最主要因素進行分析:(1)給予人工生殖補助;(2)給予 6 歲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8
及以下托育費用補助;(3)給予養育 2 名及以上子女家庭優先承購國宅,
申請外傭或購屋貸款利息補貼;(4)發放生育(育兒)津貼或教育津貼;
(5)給予未成年子女教養支出之稅賦減免;(6)提供鼓勵生育工作環境
(工時彈性、在家工作、附設托兒所、延長產假等;(7)配偶或家人願分 擔家務及育兒工作;(8)不想(再)生育;(9)其他。
表 3-5 家庭婚育變項之操作性定義
變項名稱 操作性定義 類型 家庭婚育變項
初婚年齡 1 15~20 歲 類別
2 21~25 歲 3 26~30 歲 4 31~35 歲 5 36~40 歲
子女性別 1 男性 類別
2 女性
子女出生年次 1 民國 70 年次以前 類別 2 民國 71~80 年次
3 民國 81~90 年次 4 民國 91~99 年次
生育意願 0 不想再生 次序
1 想再生 1 個 2 想再生 2 個 3 想再生 3 個
提升生育意願的主要因素
1 人工生殖補助 類別
2 6 歲以下托育補助 3 購屋或國宅優惠 4 育兒或教育津貼 5 教養支出之稅賦減免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9
6 鼓勵生育的工作環境 7 有人分擔家務及育兒工作 8 不想(再)生育
9 其他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