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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英國的燈塔學校

在文檔中 壹、優質學校的意義 (頁 46-49)

以下玆就英國燈塔學校之評選機制說明如下:

一、沿革

「燈塔學校」(Beacon Schools)計畫始於 1998 年,包含所有類型的學校,

目的旨在選拔運作最佳的學校,作為專業成長社群的核心,成為各校分享成功實 施經驗的範例,以提高學生成就水準(顏秀如、張明輝,2005;DfES,2006)。

二、目的

燈塔學校企圖創造合作與分享的氣氛,目的在創造全英國學校網路,保證所 有學校獲得實質的幫助,以改進學生學業成就。英國的燈塔學校既能維持自身的 優質,又能協助他校的卓越發展,每所燈塔學校都像是一顆閃亮星星,指引其他 學校朝向優質的學校經營,全面提升教育的績效(吳清基,2005)。

三、核心價值與概念

(一)對於燈塔學校本身的好處:

1. 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

2. 增加學校與外界互動及獲得資源運用的機會。

3. 吸引教職員工的留任。

4. 鼓勵教師反省與思考。

5. 提升學生的學習成就。

(二)對於夥伴學校的影響:

1. 增強教師的自信心。

2. 提升學生學習成就。

3. 增強與外界的連結。

四、評選內容與項目

地方教育當局在決定指標時扮演重要角色,根據他們地方脈絡以及優先區的 知識去界定支援網絡的支持以及指定補助金( DfES,2006 )。

燈塔學校計畫,透過建立學校多元特色以及校際協助的途徑,發揮教育體系 的整體力量,有效全面提升中小學教育品質,提高學生學業成就。

五、評選對象

燈塔學校由英國教育及技能部認定,必須連續三至四年經英國皇家督學評定 為傑出學校,同時有明確證據顯示學校在某些教育措施有極突出的表現,提供優 質的教育環境與活動並且有助於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突出的表現包含:特定課 程發展、學生管理、學校經營、資優教育、特殊教育需求、防止校園暴力、改善 家長參與教育、新進教師輔導等方面有較佳表現,兼顧了學校改進實務與教師專 業成長兩方面的成就(吳清基,2005;DfES,2006)。

六、評選過程與特色

實施燈塔學校方案面臨無可避免的挑戰,例如:創造合作文化的需要,尋 找額外的時間與夥伴學校分享,克服組織與地理障礙進行溝通等。學者 Peter Rudd 於 2001 年提出實施燈塔活動所引發的五大議題如下(引自吳清基,2005):

(一)補助款、工作量與時間壓力合理的補助款由學校自行運用有助於燈塔活動 的推動,補助款可運用在教師超時工作的酬勞,並協助其專業成長。許多學校指 出時間管理與工作量是他們面臨的問題,甚至有學校放棄燈塔活動,但是有的學 校另外雇用資訊及行政人才以補人力的不足。

(二)地方教育局的角色

地方教育行政單位協助建立校際之間的學習網路,並將燈塔學校的學校特色 介紹給每一所學校知道,其最終目的在協助其他學校進行革新,讓其他學校也都 能夠和燈塔學校一樣傑出。教育局在選拔優質學校及發現合適的夥伴學校過程,

扮演一個協助者及經紀人的角色,受到學校校長的肯定。

(三)回饋與資訊循環

雖然英國已經有許多溝通管道進行燈塔活動,例如工作研習、專業效能網 站、區域網路及燈塔學校通訊,但是幾所學校反應需要更多資訊關於其他燈塔學 校的活動及成就,國家應提供更多的燈塔學校指導原則與相關資訊。

(四)燈塔與夥伴學校關係的質與量

許多校長質疑應該著重於經營較親密的一兩所夥伴學校,或者更廣泛宣傳,

造福更多學校。

(五)夥伴、結盟或網路

網路的建立是推動燈塔活動的最好機制,網路應讓燈塔學校自然形成,或者 由教育部、地方教育局建置。

七、獎勵措施與配合事項

燈塔學校的有效期限是三年,如果學校要繼續維持燈塔學校的領導地位,必 須提出:(一)三年來對其他學校提供服務、諮詢的證據。(二)維持學校本身傑 出表現的事實。第一項證據包括:其他學校教師前來參觀訪問的人數記錄,接受 到燈塔學校協助並有實質上受惠的學校數,以及學業或行為有實際改進的學生人 數,包括來自於其他學校的質性與量化資料;第二項證據由燈塔學校提出表現檔 案以作為評量的依據, 內容包括年度自評報告,持續維持傑出表現的事實,以 及獲得學校教師、學校管理委員會與地方教育行政當局的支持,含有未來的服 務、諮詢計畫(吳清山、林天祐,2003)。

八、評選結果頒獎與成果分享方式

被認定為燈塔學校,學校除了被公開表揚之外,必須將學校特色分享給夥 伴學校,為夥伴學校提供諮詢與建議。

其活動模式可分為以下四點(吳清基,2005)

(一)準備

學校先自評或自我檢視找出自己的強項或特色,其次提出可以協助夥伴學校 達成的目標是什麼,先聚焦於一個小的特別的優勢項目,而後建立燈塔活動時間 表。

(二)宣導

在校內讓同仁認同即將進行的燈塔活動,給予支持與訓練,使他們能有足夠 信心勝任協助夥伴學校的任務。其次,將自己學校特色印製成文宣,或置於教育 局網頁上讓夥伴學校了解,然後主動與夥伴學校建立親密關係,深入了解夥伴學 校的問題,強調夥伴合作的期望。

(三)應用

與地方教育局聯繫申請燈塔活動所需經費。鼓勵夥伴學校教師明確提出想要 從燈塔學校獲得什麼?問題是什麼?邀請其參觀燈塔學校之教學或活動,在參觀 過程中彼此分享與學習,從學習中獲得下一步改進的行動。

(四)評估

進行燈塔活動應持續評估,評估對燈塔學校帶來的影響是什麼?夥伴學校的 改變是什麼?是否提升其學生的學習成就?可以量化或質化的評鑑方式進行瞭 解。

其主要任務如下(吳清基,2005):

(1) 舉辦校際教師研討會。

(2) 提供夥伴學校教師在職研習。

(3) 提供輔導諮詢服務。

(4) 提供夥伴學校教師到校觀察與觀摩機會。

(5) 提供教學導師的服務,協助輔導他校的初任教師。

(6) 準備課程設計或教學資源的光碟或錄影帶供各校參考。

(7) 使用網路來傳播燈塔學校的成功經驗。

綜合上述,英國塔學校藉由夥伴學校彼此間之觀摩與研討,同時亦利用網路 傳播媒介提供燈塔學校之優質經驗,不僅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與反省思考外,同 時,也增加與外界互動連結之機會,進而提升學生學習品質。

在文檔中 壹、優質學校的意義 (頁 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