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政府會計準則

第四節 費用

本節就政府費用認列之會計處理加以介紹。

壹、 政府費用認列之會計處理

(壹)、 定義及說明

一、 費用:係指政府依法令或契約規定消耗或移轉經濟資源或承擔 負債,並造成政府淨資產減少者。

二、 確定提撥退休金制:係指政府與員工依退休規定每年(月)提 撥一定數額之退休基金,交付受託人保管運用。員工退休時,

由受託人將政府與員工共同提撥之資金與運用孳息給付予退休 員工之制度。

三、 確定給付退休金制:指政府承諾於員工退休時,按約定退休規 定支付定額之退休金或分期支付一定數額之退休金制度。

四、 融資租賃:承租人之資本租賃,係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 租賃期間屆滿時,資產所有權移轉予承租人。

(二) 承租人有權選擇購買該租賃資產,且能以明顯低於選擇權行 使日該資產公允價值之價格購買,致在租賃開始日,即可合 理確定此選擇權將被行使。

(三) 即使所有權未移轉,但租賃期間涵蓋租賃資產經濟年限之主

103

要部分。

(四) 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給付現值達該租賃資產幾乎所有之公 允價值。

(五) 該租賃資產因具相當之特殊性,以致僅承租人無須重大修改 即可使用。

五、 營業租賃:指融資租賃以外之租賃。

六、 當期應攤銷之融資租賃負債:指當期償付之融資租賃款,減除 利息費用後之餘額。其中利息費用,係按期初融資租賃負債餘 額乘以有效利率而得。

(貳)、 會計準則

七、 政府應於依法令或契約規定消耗或移轉經濟資源或承擔負債,

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相關之費用

八、 退休金支出,若採確定提撥退休金制,於提撥時,認列為費用。

若採確定給付退休金制,於員工服務期間,以精算方法計算當 年度應認列之退休金費用及退休金負債,並於提撥時沖減該負 債。以精算方法計算退休金費用及相關資產、負債時,參考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有關員工福利相關規定處理。惟於我國政府部 門現行相關退休金精算等規制尚未完備前,得於提撥時或到期 給付退休金(提撥不足部分)時,認列為費用,並在財務報表

104

之附註前端揭露退休金負債。

九、 營業租賃應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十、 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租賃資產,在租賃期間開始日,承租人應 以租賃開始日所決定之租賃資產公允價值或最低租賃給付現值 兩者孰低者,於資產負債表內將融資租賃認列為資產與負債。

最低租賃給付應分配予利息費用及當期應攤銷之融資租賃負 債。

十一、 政府之委辦事項,應於受託者已依契約規定支用並辦理結報 時,認列為資產(資本門委辦經費)或費用(經常門委辦經費)。 受託者未支用前,先行撥付備供支用之款項,應列為預付款項。

十二、 不同政府間之補(協)助或政府對民間團體、個人之補(捐)

助及贈與,資源提供者若未設定條件,應於承諾給付,且支付 義務已發生及金額可衡量時,認列為費用;若設有條件,尚應 於資源收受者符合相關法令或契約規定時,始認列為費用。補

(捐)助計畫於執行完成後尚有賸餘數,或發生資源收受者未 能完全履行相關規定,資源提供者若可要求收回已支付之部分 或全部資源,於收回資源時,應作為已認列費用之減項(當年 度收回)或列為收入(以後年度收回)處理。

十三、 政府部門應於收入款項繳付公庫時,認列為費用。

105

參考文獻

鄭丁旺(2012),中級會計學上冊,11 版,鄭丁旺。

鄭丁旺(2013),中級會計學下冊,11 版,鄭丁旺。

鄭如孜與周玲臺(2013),政府會計革新國際趨勢與發展之研究,行 政院主計總處委託研究報告。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2011),國際會計準 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 基金會臺灣財務報導準則委員會譯。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2003),國際會計準 則第 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臺灣財務報導準則委員會譯。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2003),國際會計準 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臺灣財務報導準則委員會譯。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2003),國際會計準 則第 17 號─租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臺灣 財務報導準則委員會譯。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1993),國際會計準 則第 18 號─收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臺灣

106

財務報導準則委員會譯。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2011),國際會計準 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臺灣財務報導準則委員會譯。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1983),國際會計準 則第 20 號─政府補助之會計及政府輔助之揭露,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臺灣財務報導準則委員會譯。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2001),國際會計準 則第 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臺灣財務報導準則委員會譯。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2009),國際會計準 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 究發展基金會臺灣財務報導準則委員會譯。

International Public Sector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2011),IPSAS 1─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International Public Sector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 2010 ), IPSAS 3 ─ Accounting Policies, Changes in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Errors。

International Public Sector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107

(2010),IPSAS 9─Revenue from Exchange Transactions。

International Public Sector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2011),IPSAS 13─Leases。

International Public Sector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2011),IPSAS 17─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

International Public Sector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2010),IPSAS 18─Segment Reporting。

International Public Sector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2011),IPSAS 19─Provisions, Contingent Liabilities, Contingent Assets。

International Public Sector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2010),IPSAS 23─Revenue from Non-Exchange Transactions (Taxes and Transfers)。

International Public Sector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2010),IPSAS 25─Employee Benefits。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