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資料分析與研究結果
第一節 資料結構分析
本研究以內政部移民署員工為研究對象,探討組織公平、領導型態、工作滿意度 與組織公民行為之差異研究。採用便利抽樣的方式發放問卷,主要區分(1)組織變項 1 題:該單位的工作性質,區分為國境事務、專勤事務、服務站事務、收容事務與署 本部及大隊部等工作性質(2)人口變項 6 題:分為性別、年齡、婚姻狀況、教育程度、
在該單位的工作年資與職等等級等個人基本資料。
壹 、 組 織 變 項 -單 位 工 作 性 質
在受測者所屬單位之工作屬性分佈方面,並沒有遺漏值,樣本數為 214 份,其中 以專勤事務佔 36%最多;其次為國境事務,佔 18.7%;收容事務,佔 16.4%;服務站 事務佔 15%,而大隊部及署本部所佔的比例最少,僅佔全部樣本的 14%,詳細分配情 形如表 4-1。
表 4-1:有效樣本之受測者所屬單位之工作屬性
類別 有效回收問卷數 百分比
國境事務 專勤事務 服務站事務 收容事務
大隊部及署本部
40 77 32 35 30
18.7 36 15 16.4 14
總計 214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第四章 資料分析與研究結果
貳 、 人 口 變 項 -性 別 、 年 齡 、 婚 姻 狀 況 、 教 育 程 度 、 工 作 年 資 、 職
在婚姻狀況分佈方面,受測者的婚姻狀況分佈方面並沒有遺漏值,樣本數為 214 份,整體
受測者的職等等級分佈方面,並沒有遺漏值,樣本數為 214 份,其中因為職等十職等以上 的樣本數過少,為了利於往後的統計分析因此併入八職等至九職等區間,為在該單位工作職等 八職等以上,佔 20.1%;職務等級以五職等至七職等的比例最多,佔 55.1%;而職位等級為四 職等(含)以下及其他的樣本數最少,僅占全部樣本的 24.8%,詳細分配情形如表 4-7。
表 4-7:有效樣本之受測者之職等等級
類別 有效回收問卷數 百分比
四職等(含)以下及其他 五職等至七職等 八職等(含)以上
53 118 43
24.8 55.1 20.1
總計 214 10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參 、 信 度 與 效 度 分 析
在信度分析方面,本研究將採用Cronbach’s α 係數來衡量各變數構面的內部一致 性。當Cronbach’s α 係數越大,表示該因素各細項間的相關性越大,亦即內部一致性 越高。根據 Cuieford(1965)認為 Cronbach’s α 值大於 0.7 則代表因素具有高信度,介於 0.7 和 0.35 間尚可,若低於 0.35 時,才應該拒絕使用。
本研究信度分析結果如表 4-8 所示。在組織公平部分,整體 Cronbach’s α 係數為 0.903,各構面之 Cronbach’s α 係數皆大於 0.7;在領導型態部分,整體 Cronbach’s α 係數為 0.745,各構面之 Cronbach’s α 係數皆大於 0.7;在工作滿意度部分,整體 Cronbach’s α 係數為 0.907,各構面之 Cronbach’s α 係數皆大於 0.7;在組織公民行為部 分,整體Cronbach’s α 係數為 0.883,各構面之 Cronbach’s α 係數皆大於 0.5。
肆 、 因 素 分 析
本研究針對「組織公平」、「領導型態」、「工作滿意度」與「組織公民行為」等變 項進行因素分析,藉此萃取出各構面間的題項。本研究採用主成分分析法,利用最大 變異法進行轉軸,以特徵值大於 1 為取決因素之標準,旋轉的因素取決標準必須因素 負荷量決定值大於 0.5 以上。茲將所萃取的因素及各構面的題數與累積解釋變異量討 論如下:
表 4-9:各變項之因素分析表(n=214)
研究變項 研究構面 題數 累積解釋變異量
組織公平 程序公平 分配公平
共 6 題
共 5 題 68.3%
領導型態 轉換型領導 分配型領導
共 18 題
共 10 題 68.5%
工作滿意度 外在滿足 內在滿足
共 9 題
共 10 題 71.4%
組織公民行為 認同組織 協助同事 敬業守法 人際和諧 保護公司資源
共 4 題 共 4 題 共 5 題 共 4 題 共 3 題
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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