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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第二節   理論貢獻

遺產和博物館因為長期仰賴當地志工支援的特性,使得遺產志願服務和人們 長時間投入的認真休閒之間出現許多研究,又近年盛行的國際志願服務,也為遺 產帶出不少和志工旅遊相關的討論。然而像世界遺產志工這類混合國內外參與者 的新型類別(Benson & Kaminski, 2014),因為無法再輕易地利用主客關係去區分,

又不同的休閒類型會產生不一樣的結果,為討論進一步討論遺產教育融入休閒的 情形,在彙整不同休閒的特色之後,結合眾多學者的研究加以佐證,試圖為該活 動先行做定位。

研究結果發現,世界遺產志工作為短期而特殊的活動,參與者來自四面八方、

持有不同動機,但難易度適中且投入程度較深的性質也為成員帶來效益,這部分 全然支持了 Stebbins(2005)對計畫型休閒的論述,也藉此呼應了其與客串型志願 服務概念相符一說(Holmes & Smith, 2009; Lockstone-Binney, Holmes, Smith & Baum, 2010)。再者於休閒效益的部分,「自我充實」、「自我實現」和「自我滿足」等,和 人們投入認真休閒最常獲得的效益相同(Stebbins, 2007),而另外成員有較為明顯 的肯定,且與其他遺產志願服務相關研究相符的則有「自我表達」(表 2.2),這或 許和人們原先就對該領域感到興趣有關(Heritage Lottery Fund, 2011),亦即參與者 本身就具備一些知識與技能,才更有展現的可能。此外研究尚發現,「金錢上的回 饋」這一效益在遺產志願服務相關研究中皆未被提及。

至於在遺產教育方面,也許是因為文化遺產學算是近年才興起的學科,且與 其他領域如考古、歷史和博物館學等有著部分重疊的關係,加上教育學本身也有 這樣的綜合特性,目前有關遺產教育的研究尚缺乏較具系統性的討論。本研究在 爬梳相關文獻,歸結出遺產教育有著資源豐富、學習管道和內容廣泛,以及對象 眾多等內涵之餘,為更深入地探究,則再以 Copeland(2005)對文化遺產和教育之 間的分類,與正規、非正規及非正式等三種教育途徑進行交叉檢視,並將休閒的 概念納入,專注於後兩者的內容。其中發現,參與者的動機,是非正規及非正式 教育的成效關鍵(Dib, 1988; Light, 1995; Timothy, 2011),而活動幾次有失公平進而 影響志工參與態度的情形也顯示出,配合學習者的需求在非正規教育中的重要性

(Carron & Carr-Hill, 1991; Dib, 1988; Heimlich, 1993; Romi & Schmida, 2009),一方面 筆者認為這也是休閒和遺產教育之間的連結,關係到活動成敗因此不容忽視。此 外,部分操作確實呼應了 Hoppers(2006)針對非正規教育所提出的成功特質,如

交由地方工作者講解並與環境做連結等,不過在使用當地語言這點卻反而造成負 面影響。倒是非正式學習環境,雖然也有語言上的困擾,但人們志願且學習環境 與內容無所不在的特性(Diamond et al., 2009; Light, 1995),於個案中產生的問題相 較不明顯。最後,本研究也支持了 Copeland 提出三個文化遺產教育的方法,只是 未在非正式教育途徑中發現「以遺產為目的」的教育,且在同一地點提供相同的 學習,不一定能導向同樣的結果,這尚取決於學習者的興趣與態度。

有關遺產教育的研究,可能因為學生和遊客一直都是主要的探討對象,正規 和非正式的教育模式較為普遍,志工作為利他的特殊族群,儘管遺產志願服務已 存有大量的研究,在接受遺產教育這部分還有討論的空間。隨著人們越發重視遺 產的教育,又世界遺產志工作為休閒和遺產教育的結合體,這不僅是個趨勢,也 是值得追蹤探討的議題,縱使休閒和遺產教育之間還需要更多的研究注入,本文 於此只限於探索,但筆者在測試相關理論時,也從個案中反思了兩者之間的關連 與衝突。

第三節 實務貢獻

世界遺產志工這一計畫項目至今已在世界各地運作 10 年,擁有豐碩的成果,

且本文研究對象正是由官方在歐洲地區的協作夥伴所主導的活動、具有一定的代 表性,許多操作方式都值得臺灣借鏡。然而國情不同,目前國內絕大多數的文化 遺產還是歸公部門管理,遑論世界遺產潛力點,即便志工的文化已經發展成熟,

一時之間要引進類似的活動仍有困難,尤其是要能開放一般青年親手去體驗修復 文化遺產,恐怕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不過近年來國內保護文化遺產的意識逐 漸抬頭,相關工作坊和論壇如雨後春筍般地在各地舉行,像是 2015 年於屏東舉辦

的文化資產青年論壇暨工作坊,從議程看來也嘗試結合了實務操作,包括帶領青 年走訪老七佳石板屋部落,並要求學員將成果製成微電影等,雖然效果無從得知 也不宜比較,但這確實給予參與者和文化遺產產生互動的機會,一方面也展現了 臺灣在這領域的努力,故筆者於此從休閒面提供遺產教育一種新的認識之餘,也 欲就本次發現,分享一些未來在規畫相關活動時可多加留意之處:

(一)地方資源的整合

威瑪世界遺產志工能夠在短時間內提供豐富的教學內容,除了當地獨特的 人文風景,更因為 Open Houses 和威瑪古典基金會,對於自己所擁有的資源瞭若指 掌,而經驗的累積也使他們可以運用得宜。這裡的資源指的不僅是文化遺產,根 據環境的不同,也可能是自然生態、地方社群、人文歷史等,任何可作為遺產教 育教材的資源。若執行單位能透過與多方合作,將這些特色串聯成多元且有趣的 學習活動,則有機會吸引到更多年輕學子投入。

(二)與地方社群的互動

儘管研究結果顯示,執行單位已經試圖將更多的權益關係人,納入世界遺 產教育,但最貼近活動的花匠,似乎也是和青年志工最容易發生衝突的一群,這 表示兩者之間的關係有待改善。為避免類似的問題發生,往後在舉辦相關活動時,

除了在規畫期間就邀請地方耆老共襄盛舉,在實行期間若能取得同意,也應給予 參與者和地方社群互動的機會,理解彼此的立場和使命,降低產生誤解的可能。

(三)了解休閒特性,於各方需求之間取得平衡

參與世界遺產志工這一短期計畫型休閒的人,通常會持有不同的動機,雖 然主動投入遺產志願服務的人們,本身就對該議題感興趣,但若能事先了解青年 選擇參加活動的原因、於過程中確認志工狀況,在不干擾其他權益關係人的情況

下,適度介入替他們做調整,提供一個公平而難易度適中的活動,就有機會幫助 青年增加或維持住原先想投入的意願。

(四)以提供能和遺產產生互動的活動項目為主,其他為輔

像世界遺產志工這類短期的遺產志願服務,要在有限的時間內傳達保護遺 產的理念,必須讓成員和遺產產生有意義的互動、進行實務操作,亦即執行單位 要能提供以遺產為目的的教育,像是親手維護、透過考察為遺產設計宣揚提案等,

給予青年落實保護行動的機會,而不只是認識遺產。

(五)降低門檻,擴大參與族群

計畫本身寬鬆的申請條件再加上地方執行單位的用心,威瑪世界遺產志工 在徵選成員時,混合了專業與非專業背景、但都對該議題有興趣的青年,幫助激 起不同的火花。不僅青年志工覺得有趣,可以認識來自不同領域的人,在一同進 行實務操作和學習期間,也有機會出現創意的發想。

(六)檢視延伸活動的可能

具有明確期程的計畫型休閒運用在遺產教育上較大的挑戰,是其不具有幫 助參與者發展成終身事業的可能,換言之活動不具未來性,要能在短時間傳達且 讓青年深刻體悟到保護遺產的重要性,除了盡可能提供以遺產為目的的教育,也 可思考成員在活動結束後,是否能夠輕易地再接觸到相關、可以長時間投入的活 動,幫助青年從該休閒中的新手,成為認真休閒的參與、甚至愛好者,讓理念有 機會生根,不斷地流傳下去。

第四節 研究限制與建議

ㄧ、研究限制  

        本研究是以個案為出發點,亦即是透過世界遺產志工的內容發展出研究架構,

除了議題本身新穎,在理論上縱使盡可能地爬梳文獻,目前計畫型休閒與遺產教 育相關的討論,似乎集中在博物館所提供的社會教育功能,而兩者之間並無太多 直接的連結,所以本文僅止於探索,尚未能與更多的研究進行比較和討論。再者 雖然選擇的理論確實為研究提供佐證,其適切性得再經由更多的研究測試,且本 文採單一個案研究,因為特殊、不具通則性的特色,也使得無法泛化的研究結果 成為限制之一。  

        至於在執行時所遇到的困難,首先世界遺產志工計畫有著特定的申請流程和 期程,在時間方面會受到諸多限制,尤其從錄取到活動的實際執行皆充滿不確定 性,難以事先做足準備,因此在彙整文獻與擬定訪談大綱等過程都面臨挑戰,又 蒐集資料的時間非常集中,許多一手資料必須即時取得,且活動發生在特定的空 間,在主要訪談對象(即志工)的部分抽樣就是母群體的情況下,也使得資料難 以達到飽和,筆者僅能於當下隨機應變,盡可能地完整蒐集,並於田野調查結束 後回頭調整欲檢視的理論。另一方面,儘管筆者有幸成為研究對象中的參與者,

事實上這正意味著在考察的過程中無法顧及整體,特別是分組操作的項目必須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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