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遺產教育
休閒與教育之間幾十年來不乏相關的研究,尤其是休閒教育(leisure
education),然而今日無論分開來談抑或合併而論,從定義可知這是一個較為廣泛
!
"
的概念,因此當主題在探討特定的教育領域時,隨著各自在教法與教材上有其獨 特的發展,以休閒教育來檢視便沒有其必要性(Silvan & Stebbins, 2011),故為理解 休閒對遺產教育的意義,本節欲直接探討遺產中的教育。
一、遺產教育的內涵
首先,本文中的遺產教育是譯自 heritage education 一詞, 除了研究本身是以歐 美情境為主,因此在選詞上未採用國內較為常見的文化資產(cultural property)教 育,另一方面則是遺產相較之下更富有傳承之意,亦即當筆者使用文化遺產而非 文化資產時,擁有者得以從特定所有權人擴及至社會大眾(林思玲、榮芳杰,2014), 這樣的說法更加貼近人們欲透過教育,將遺產的保護意識傳達給世人的理念。
關於遺產教育的發展,事實上 UNESCO 早在 1972 年於《世界遺產公約》第六 項「教育計劃」第 27 條中明確列出其重要性:
1、︑、本公約締約國應通過⼀一切適當⼿手段,特別是教育和宣傳計劃,努⼒力增強 本國⼈人民對本公約第 1 和 2 條中確定的⽂文化和⾃自然遺產的贊賞和尊重。︒。
2、︑、締約國應使公眾廣泛了解對這類遺產造成威脅的危險和根據本公約進 ⾏行的活動。︒。(UNESCO, 1972)
然而一直到 1980 年代後期至 1990 年代初期,文化遺產因為被認定是喚起青年對環 境及共享歷史意識的媒介,遺產教育才陸續在歐洲和國際間展開討論。Hunter 針對 遺產教育將之定義為:
透過物質⽂文化與⼈人造環境所取得的資料作為主要教學資源,並藉此傳授和學 習歷史及⽂文化的⼀一種⽅方法。(1988, p.1)
Huhta 與 Hankins(1988)則指出,無論是講授還是學習,從社會的歷史、建築、博 物館、歷史城市、文化景觀、遺址、傳統、照片和報章雜誌等文件記錄到手工藝,
這些都是遺產教育的範疇。
再者,1998 年歐洲委員會在第 R(98)5 建議案中亦說明,文化遺產作為人類 在環境中所留下的物質與非物質遺跡,其教學方法是活潑、跨學科(cross-curricular)
的,同時結合教育和文化領域,以多樣的溝通和表達方式呈現(Council of Europe, 1998)。對此 Cerri(2007)則補充表示,教育和文化遺產的整合有助於學校去除主 科和額外課程之間的阻礙,而實務的專題操作能夠幫助學生具備理論知識、培養 獨立作業及合作能力,用創意的方式發想並落實所學,一方面青年也能學習以包 容的心看待多元文化、理解遺產的重要性,進而扛起傳承給下一代的責任,達到 永續發展的目標。綜合上述,今日遺產教育的定義大致可分為兩個面向,一是遺 產教育的資源包含了有形與無形的文化遺產,另外則是其在教學的呈現或是學習 的運用上強調了跨領域及多樣性,而這樣的操作有助於文化遺產本身以及其對個 人和社會產生正面的影響。
至於遺產教育的目的除了前段提及部分,Wilhelm(2004)認為這其中尚包括:
幫助年輕人發現他們的歷史和文化遺產,並引領他們進到這個領域以獲得知識與 經驗;藉由呈現過去與未來,協助青年理解遺產從地方到全球的概念,同時鼓勵 他們去感受差異、思考,並帶著他們的觀點走向下一個階段;教育明日的公民,
幫助落實社會的權益和義務。UNESCO 則表明期盼透過相關的世界遺產教育活動 達到下列目標:(一)鼓勵青年投入地方與世界遺產的保護;(二)提升青年對於
《世界遺產公約》重要性的認識,並更加了解文化互相依存的關係;(三)在多數 組織會員國的教育體系中發展出新式且有效的教育方法與教材,以加強世界遺產 的教育;(四)在提升地方和國際的世界遺產教育時,促進教育者、遺產專家、環 境專家、開發者及其他投資者等權益關係人的整合(路芳、李春霞,2012)。由此
可見,遺產教育的目的無論是在地方或是國際進行討論,雙方皆強調了在地與全 球之間的連結,亦即在幫助「現在」的青年認識自己「過去」的文化遺產之餘,
也將「未來」的世界觀點帶入其中。而 UNESCO 作為世界遺產教育的領頭羊,則 格外重視教材與教育方式的開發以及各方的合作關係。
除此之外,遺產教育的討論對象通常是學校的老師與學生,這意味著透過正 規教育來傳達遺產知識的途徑受到多數研究者關注。而當人們強調的是世界遺產 教育時則由於層級地位特殊,其關心的對象普遍較為廣泛,從中小學到大學;從 教師、課程規畫者和研究人員到青年、社會大眾與旅遊業者,甚至是媒體及地方 代表等都被列在其中(路芳、李春霞,2012;魯雷,2004;引自侯沛芸,2005;Richon, 2004)。因此,遺產教育不僅資源豐富、學習的方法及內容多元,在面對不同的地 理空間和對象時也會出現不一樣的教學管道。
二、遺產教育的內容與形式
蔡靖泉(2013)透過文化遺產和德、智、體與美育之間的討論,點出遺產能夠 帶來廣泛的教育內容。Copeland(2005)則指出像遺產這種複雜概念所帶出的教學 方法,會使本身成為一種講課的題材,於是他將文化遺產與教育之間的關係做了 以下三種分類:(一)關於遺產的教育(education about heritage):僅將認知能力應 用在遺產範疇及地理上的空間,也就是針對遺產本身去學習;(二)透過遺產的教 育(education through heritage):將認知能力和情感能力運用在遺產範疇及地理上的 空間,亦即在認識遺產之餘也將它作為跨學科的媒介,藉此學習如藝術及科學等 其他課程;(三)以遺產為目的的教育(education for heritage):將認知、情感與行 動導向等能力應用在特定主題及地理上的空間,這種學習方式有助於學生和遺產
產生有意義的互動,藉此發展出相關的技能,進而保護遺產,同時也能夠讓學習 有組織性的(黃富順,2000;Council of Europe, n.d.; Eshach, 2007)。此外 Timothy(2011)
表示,遺產的正規教育指的是,由學校或大學所提供的歷史景點參訪行程,是屬
非正規教育 育」甚至是「以遺產為目的的教育」(Barghi, Zakaria, Hamzah & Hashim, 2017)。一 方面就如 Cerri(2007)所言,遺產的融入能夠去除主科和額外課程之間的阻礙,
亦即在正規教育中的遺產教育往往帶有更多目的,並非僅限於認識遺產本身。再
者,上述的說法也和 UNESCO 所提倡的「世界遺產與年輕人」理念相符(表 2.4), 而林思玲與榮芳杰(2014)在提供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思考的教育方向時也同樣指 出,世界遺產教育最重要的目的是在傳遞遺產點背後的歷史訊息,建物本體的欣 賞與認識只是附帶的內容。
然而這並不表示「關於遺產的教育」不重要,因為這種可以到現場體驗的學 習途徑,能夠延伸書本的內容並加深學生的記憶(Timothy, 2011)。此外,一個關 於遺產教育的計畫可能會結合不同的教育管道及方法,同時也針對不同的對象。
如以色列的一間小學,在部分師生的合作下為當地的世界遺產設計了與其相關的 戶外活動,並於假日帶領全校學生前往參加這個有地方社群一起投入的計畫
(UNESCO, 2016),這當中可能包含了部分學生透過正規教育學習「以遺產為目的 的教育」;地方社群透過非正規教育的途徑學習「以遺產為目的的教育」;以及全 校學生藉非正規教育的途徑學習「關於遺產的教育」。
不同於正規教育,非正規教育的學習目標往往是由個人決定,或是摻雜教育 者及受教育者的需求而定,換言之即使是由組織來提供教學方法,學習者大多可 以掌控學習的目標(Carron & Carr-Hill, 1991;Heimlich, 1993;Romi & Schmida, 2009)。 在沒有強制出席、同時減少與教師接觸的情況下,Dib(1988)認為這樣的管道能 更貼近學習者的需求和興趣,甚至可以依學習狀況調整進度,有效地幫助學生在 個人或是專業領域上的發展。Rogers(2007)則將這些特質和正規及非正式教育做 比較,表示前者並不會因為換了參與者就改變;後者則是無論架構或主題都會隨 著不同的團體而有所差異。非正規教育作為兩者的混合,在相對不重要的部分偏 向非正式、重要的部分偏向正規,也因此成為今日多數教育計畫所採用的途徑。
成功的非正規教育尚取決於學習者最初的興趣和動機;教材的品質是否能夠
達到學生的期望與需求;以及方案是否能夠提供學習者在制度上的支持等,尤其 這需要主辦單位結合各領域的專家細心地去執行(Dib, 1988)。對此 Hoppers(2006)
也提出了類似的內容並從供給面的角度補充:是否結合非正式教師的教學人員講 授;使用遠距媒體;讓社群融入校園,並獲得後者支持;將教學內容與當地的環 境條件做連結;利用當地的語言教學;以及重視教師的發展等都是成功的特質。
至於提供非正規教育的單位,通常是和主題相關的組織,像是博物館、遺產的官 方及地方機構等,接受教育的對象則擴及更多人,可能是地方社群也可能志工。
目前與文化遺產非正規教育相關的研究對象多著重在學生和地方社群上,前 者如先前所提,學校逐漸被鼓勵結合非正規及非正式的管道提供遺產教育,幫助 下一代透過廣泛地學習,以建立保護遺產的意識。對此 UNESCO 所推出的世界遺 產教育計畫也說明了這點(表 2.4);後者則除了推廣相關知識,尚關心文化遺產 與地方弱勢族群之間的關係,並指出藉非正規管道提供遺產教育有著改善生活的 可能,各地應積極地發展(King, 2008;Kiyaga-Mulindwa & Segobye, 1994)。
目前與文化遺產非正規教育相關的研究對象多著重在學生和地方社群上,前 者如先前所提,學校逐漸被鼓勵結合非正規及非正式的管道提供遺產教育,幫助 下一代透過廣泛地學習,以建立保護遺產的意識。對此 UNESCO 所推出的世界遺 產教育計畫也說明了這點(表 2.4);後者則除了推廣相關知識,尚關心文化遺產 與地方弱勢族群之間的關係,並指出藉非正規管道提供遺產教育有著改善生活的 可能,各地應積極地發展(King, 2008;Kiyaga-Mulindwa & Segobye,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