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五節 資料處理
二、 相關字頻資料
本研究中所參考字頻資料包含《國小學童常用字詞調查報告書》之字頻總表與構詞 率統計表(依總構詞率排列)、《八十七年常用語詞調查報告書》之字頻總表與構詞率 統計表(依總構詞率排列)、《現代漢語常用字頻率統計》(1980/1990 年代台灣部分)。
《國小學童常用字詞調查報告書》共收5021 字,若該生字超出此範圍則該欄位一律註 記5022;《八十七年常用語詞調查報告書》共收 5063 字,若該生字超出此範圍,則該 欄位一律註記5064;《現代漢語常用字頻率統計》共收 4846 字,若該生字超出此範圍,
則該欄位一律註記4847。以表 3-5-1「靦」字為例,該生字均出現於三家版本教科書第 十二冊,但未收錄於《國小學童常用字詞調查報告書》,故於國小學童字頻欄與「構詞 率欄均註記5022,代表此字超出《國小學童常用字詞調查報告書》之字頻範圍與構詞率 範圍。
三、 生活常用字
本研究所稱「生活常用字」包含食衣住行育樂用字、情感動作用字、自然生態用字 等,屬於「生活常用字」者,於該欄位註記數字1;若非生活常用字,則註記數字為 2。
以表3-5-1「中」字為例,「中」字可構詞「中間」、「中獎」等生活常見語詞,故於「生 活常用字」一欄註記「1」;「靦」字雖構詞數量少,未收錄於《國小學童常用字詞調查 報告書》,但因「靦腆」一詞為生活常見之情感動作用字,故在「生活常用字」一欄註 記「1」。
四、 構字能力
黃沛榮(2003:179)指出識字、寫字與用字漢字學習三個重點。部首字的認識有 助於區別字義,與辨識字形。黃沛榮並根據此三個評比標準,將214 個部首逐一評估,
將部首字在學習上的優先順序稱之為「強度」,其中強度3 共有 40 個部首,為最優先學 習的部首,按照筆畫順序排列如下:
人、刀、力、口、土、大、女、子、山、巾、心、戶、手、日、月、木、水、火、
玉、田、目、石、示、竹、米、耳、肉、衣、見、言、走、足、車、金、門、雨、
食、馬、魚、鳥。(黃沛榮,2003:190)
強度2 的部首亦有 40 個,按照筆畫順序排列如下:
一、八、又、囗、宀、寸、小、工、广、弓、戈、攴、斤、方、欠、止、牛、犬、
瓜、疒、白、皿、禾、穴、立、糸、羊、羽、舟、艸、虫、行、角、貝、辵、邑、
菲、阜、隹、頁。(黃沛榮,2003:190)
本研究將生字之構字能力分為「部首字」、「部件字」、與「非部件字」三大類,其 中「部首字」採用黃沛榮之分類,強度3 之部首中若為可即學即用的單字,則於「構字 能力」欄位中標記「1」;強度 2 之部首中若為可即學即用的單字,則於「構字能力」欄 位中標記「2」;其餘之部首若為可即學即用的單字,則於「構字能力」欄位中標記「3」。
另外,「部件字」代表該生字可為其他生字之部件,於「構字能力」欄位中標記「4」;「非 部件字」則代表該生字無法成為其他生字之部件,於「構字能力」欄位中標記「5」。對 於構字能力之分類整理如3-5-2:
表3-5-2 構字能力分類標準
構字能力 分類標準
1 黃沛榮分類中,強度3 之部首字 2 黃沛榮分類中,強度2 之部首字
3 黃沛榮分類中,扣除強度3 與強度 2 後之部首字 4 可成為其他生字部件之部件字
5 無法構成其他生字者
以表3-5-1 為例,「女」字為黃沛榮分類中強度為 3 之部首字,故於本研究之「構 字能力」欄位中標記「1」;「中」字非部首字,但可構成「沖」、「仲」等字的部件,故 屬部件字,於「構字能力」欄位中標記「4」;「靦」字因無法構成其他生字,故「構字 能力」欄位中標記「5」。
貳、 資料分析與解釋
本研究分為兩部分,一為「量」的分析,一為「質」性分析。「量」的分析是將各 版本國語教科書各冊、各課生字歸類整理,描述個版本生字分佈情形,再探究各版本間 生字編排的差異情形。「質」的分析則針對生字之字頻、構詞、構字能力、生活常用等 特性,探討生字序列之編排。
一、 計算方式參考依據
本研究參考香港學者潘慧如、康寶文(2003)《小學中文科常用字表》對於香港小 學常用字排序之運算方式,再針對本研究之對象與需求調整。《小學中文科常用字表》
之字序計算方式為先找出每個字在《國小學童常用字詞調查報告書》、《現代漢語常用 字頻率統計》(香港部分)、《八十七年常用語詞調查報告書》、《人民日報字詞調查》、
《現代漢語常用字頻率統計》(台灣部分)、《現代漢語常用字頻率統計》(大陸部分)、
《大陸小學教科書字詞調查報告》等七份字頻調查中之序號,而後採計不同比例運算。
其中《國小學童常用字詞調查報告書》所佔比例為,《現代漢語常用字頻率統計》(香 港部分)佔25%,《八十七年常用語詞調查報告書》佔 15%,《人民日報字詞調查》佔 15%,佔 5%,《現代漢語常用字頻率統計》(大陸部分) 佔 5%,《大陸小學教科書字 詞調查報告》佔5%。
二、 生字排序計算方式
本研究所採用的資料包括《國小學童常用字詞調查報告書》之字頻與總構詞率、《八 十七年常用語詞調查報告書》字頻與總構詞率、《現代漢語常用字頻率統計》(台灣部 分)、生活常用字、構字能力、南一版教科書冊別、康軒版教科書冊別、翰林版教科書 冊別等,其所佔比例如下:
《國小學童常用字詞調查報告書》之字頻:30%
《國小學童常用字詞調查報告書》總構詞率:5%
《八十七年常用語詞調查報告書》字頻:7.5%
《八十七年常用語詞調查報告書》總構詞率:5%
《現代漢語常用字頻率統計》(台灣部分) :7.5%
生活常用字:7.5%
構字能力:7.5%
南一版教科書冊別、康軒版教科書冊別、翰林版教科書冊別:共30%
由於本研究主要資料來源為《國小學童常用字詞調查報告書》與三家版本教科書之 生字,故《國小學童常用字詞調查報告書》之字頻資料所佔比例為30%,三家版本教科 書之生字出現冊別各佔10%,兩者為本研究字序排列主要成分。除《國小學童常用字詞 調查報告書》外,並參考《八十七年常用語詞調查報告書》與《現代漢語常用字頻率統 計》(台灣部分)之字頻順序,兩者各佔 7.5%。另外,構詞率主要參考《國小學童常用字 詞調查報告書》與《八十七年常用語詞調查報告書》之資料,兩者各佔 5%;生活常用 字與構字能力則各佔 7.5%。根據上述資料所佔比例計算出各生字之字序,以為本研究 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