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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資訊力與數位平台競爭之關聯

第三節 資訊力對市場競爭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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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舊有資料分析推論而得之資訊

除了直接蒐集到的資料之外,新資訊的取得亦可能來自於對過往經驗或資料 比對的推論65。此類資訊基本上應該算是各類原始資料分析的結果,事業透過累 積的歷史資訊找到其所處商業活動運作的某些規則,藉此評估往後的商業策略,

或發展出新的服務型態。例如,電子商務平台透過過往各項商品訂單下單情況的 分析,發現某些類型商品通常比較吸引女性或男性消費族群,或於特定季節或月 份前後,會收到較多的訂單或取得較高的瀏覽率,藉此擬定不同的銷售策略。又 如同時提供多種服務類型的數位平台,可透過特定使用者應用不同服務的情況進 行交叉比對,獲得對各該使用者更深一層的行為分析,亦有助於目標性服務的提 供或精進。

第三節 資訊力對市場競爭之影響

數位平台基本上為雙邊或多邊市場的型態,亦即必須透過結合多面向的供需,

形成一個便利而有效率的商業交易環境,產生網路效應以逐步達到一定的經濟規 模。而部分數位平台所提供的基本服務並不具有訂價,而是透過壯大的服務規模 以獲取衍生的經濟效益;亦有僅對特定一方參與者收取費用,但提供免費服務給 其他方參與者之模式。因此數位平台已無法純粹以價格作為市場競爭的判斷基礎,

免費的數位平台間不但可以產生市場競爭,甚至亦可能與收費服務相互競爭。因 此除了價格之外,要真切了解數位平台之市場競爭狀態,必須加入其他非傳統的 競爭法判斷因素66,方能更貼近市場的真貌,例如免費服務的交易成本、服務型 態、品質等。其中在平台上大量的資訊取得、交換與分析即為晚近極受重視的影 響因素之一67

65 Id.

66 Bertin Martens (2016), supra note 1

67邱映曦(2018),資訊力對於數位平台市場競爭之影響與國際競爭法制趨勢,前註 5,頁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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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 2016 年發布的數位經濟工作報告68指出,平台經濟探討的核心,已從 網路效應逐步擴散到平台的資訊蒐集與處理能力。尤其單純的平台服務,通常並 沒有實際產出的產品、服務或內容,而時常是扮演媒介、提供搜尋、儲存或展現 個人或商業特色之協助資源的角色。而資料的蒐集與分析,則為其開拓財源、提 供創新服務及獲取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活動。而在資訊蒐集的層面,平台與傳統獨 立運作事業的不同點,在於傳統事業只能透過自身的努力向自己的顧客蒐集所需 要的資料。平台則由於多方的參與,得以將所有參與者(包括事業及消費者等)的 資料一併取得,包括向參與者索取,或是透過技術及自動化演算機制直接獲得,

並以最經濟的方式將多方資料來源交叉分析,形成範圍經濟 (economies of scope)69。其可產生的資料分析質量,以及經濟效益皆遠高於單一事業個別資料 集的操作。而平台也透過這樣資料取得、分析、應用的優勢地位,對於所處之相 關市場產生支配的能力。

2017 年荷蘭經濟部委託歐洲研究組織 Ecorys 所研究公布的報告70當中,將 對市場力有影響的資料相關因素,歸類為五大項:分別是排他性(exclusivity)、

學習效應(learning effects)、互動交織的網路效應(orchestration of interaction on a network)、互補性資產(complementary assets)以及存在的競爭商業模式(competing business assets)。2016 年德國聯邦卡特爾署(Bundeskartellamt)與法國競爭管理局 (Autorité de la concurrence)共同提出的競爭法與資料(Competition Law and Data) 官方報告(簡稱「法德官方報告」)71 ,亦指出大數據帶來的資料蒐集、分析及應 用,除了是形成市場力之來源外,尚有兩種可能影響市場競爭的情形。其一在於 大量資料的蒐集與分析,大幅提高市場透明度,對於消費者端或競爭市場產生正

68 Bertin Martens (2016), supra note 1

69 Id. at 36

70 Harry van Til, Nicolai van Gorp, Katelyn Price (ECROYS Research Group),Big data and competition, ECROYS (Client: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nd Climate Policy, the Netherlands), 13th June,2017

71 Autorité de la concurrence & Bundeskartellamt(2016), supra note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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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不同的影響。另外,則是事業所採取之反競爭手段亦有涉及資料的應用或控制 者,對於市場競爭勢必有所衝擊。以下即針對重點內涵摘要如下:

一、資料影響市場競爭之評估要素

(一) 排他性

此處所指的是與競爭相關的資料,在市場上的取得是否具備排他性,而僅有 單一或少數事業可以擁有,其他競爭者於資料取得上有困難者而言。此一討論必 須先確定系爭資料在相關市場之參進是否為不可或缺,或具備一定程度的關鍵性 (essential input),而該資料的取得可能性與困難度將可能影響市場競爭。而造成 資料取得困難的因素,可能包括法律上的限制、擁有資料的競爭事業沒有資料分 享意願,或部分競爭事業具備得以即時取得資料之特殊地位而獲得暫時的排他性 資料優勢等。

法律上限制的因素可能很多,例如所涉資料為個人資料時,其蒐集、處理及 利用必須在符合當地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的情況下方可取得或與其他事業分 享者是。以社群網站為例,網站上的個人資料基本上必須是透過平台服務而直接 自使用者端取得(First-party data),於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而言,屬於直接取得資 料。此類平台基本上極少透過資料仲介或其他第三方服務 而間接取得資料 (Third-party data),此乃因為各國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制,對於自第三方資料取 得多有所限制之故。而其所獲得的資料在對第三人提供上,亦必須依循個人資料 保護相關法令規定,在符合程序的有限範圍內,方能將資料提供平台以外之第三 人使用。在有法律限制資料接取與分享的狀況下,市場的先驅參進者,即握有相 較於後續參進者更高的競爭優勢(例如 Facebook 作為網路大型社群平台之先驅者 是)。

競爭事業會選擇限制其他競爭事業或潛在競爭者對某些關鍵資料的接取,基 本上應該是屬於合理的商業判斷。若在某特定市場已經具備控制地位的事業,拒 絕將其已掌握的關鍵資料分享給其他競爭或潛在競爭事業,以維持其於目前市場 之地位或助益其取得所欲參進之新市場的支配地位,則亦將使得資料產生排他性,

對其他競爭或潛在競爭事業造成新市場參進的障礙。然而若事業並非完全杜絕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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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事業取得資料的機會,但透過其特殊的市場地位或技術的應用,使之能夠較競 爭者或潛在競爭者先一步取得最新的市場變動資料,亦會形成暫時性的資料排他 狀態。而若此一市場是一個變動的競爭市場,競爭資料的優勢並不在長期累積,

而是在於資料取得的速度與應變效率時,能掌握先機的事業即有競爭的優勢。

(二) 學習效應

此要素所指的是,會影響市場競爭的資料,應該是促進商品或服務改善提升 有需要的資料,亦即屬於有學習效應的資料。此一要素,彰顯了資料的量雖然可 能帶來競爭優勢,但是資料的品質與可利用性,對於資訊力的建立以及市場力的 強化更為重要。以得透過機器學習(Machine Learning)反饋而改善之服務為例,所 涉服務吸引的使用者愈多,數位平台從使用行為所能獲得的反饋也愈多。透過對 大量反饋資訊的分析,能夠協助平台強化改善並提出更貼近多數使用者需求的商 品或服務。如此一來,不但可以吸引更多的使用者,又能滾動獲取及分析進一步 的資料,持續創造更好的服務,形成雪球效應(Snowball Effect)。

此外,學習效應會因為資料蒐集原先的目的已逐步達成,而讓學習曲線日趨 平緩。此時事業若僅持續針對同一目的而蒐集資料,未再加以調整或活化應用,

即會逐步降低其資料價值,讓競爭者或新進參與者得以迎頭趕上。然而,若事業 能夠突破原定資料利用目的,將眼光放大,思考所蒐集資料的其他應用可能性,

或放眼其他已蒐集但未加以分析的資料,透過資料的相互比對分析,也許就會成 為創新服務或是新商業型態發生的基礎。如此將能再度產生學習效應,創造市場 競爭優勢。

(三) 互動交織的網路效應

一個成功的數位平台,必須要讓其設置平台的規劃及商業策略能夠吸引多元 參與者,產生網路效應(network effect),形成雙邊或多邊市場。也就是說在數位 平台上,對於資料的基本應用,在於如何創造平台目標參與者間的互動連結,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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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出有效的網路效應72。因此要提高數位平台的競爭力,足以帶來多元的參與者,

產生網路效應的資料,就是資訊力的核心,也就是競爭力提升的關鍵資料。其他 潛在競爭者若希望能夠在相關市場占有一席之地,取得競爭對手成功建立網路效 應的關鍵資料,應為重要的助力。若相關資料之接取受到限制,潛在競爭者難以 複製相同的商業服務,或較難找到影響其網路效應成功之空隙而利用其參與競爭,

將形成市場參進的門檻。

就已存在的競爭者而言,由於網路使用者具備平台多棲的特性,亦即在類似 服務並存,選擇多元的情況下,網路使用者往往可能同時使用多個數位平台服務。

例如同時使用多個搜尋引擎、參與多個社群平台、擁有多個網路信箱、使用多個 網路硬碟或於多個電子商務平台購物等。平台若要強化使用者忠誠度,降低競爭 壓力,必須透過活化應用各類資料,對使用者行為加以有效分析,以不斷改善與 提供最適合使用者需求的服務,提高使用者對於該平台服務的使用率及黏著度,

方能強化網路效應。故資料的蒐集、分析與利用在提高數位平台之網路效應上十 分重要,也會是影響競爭的重要因素。

(四) 其他補充或替代性資產之存在 (Complementary Assets)

此處所謂其他替代或補充資產大致分為兩個類型,一種係指影響競爭之相關

此處所謂其他替代或補充資產大致分為兩個類型,一種係指影響競爭之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