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資料概述與變數說明
第一節 資料來源及處理過程
本節首先敘述問卷設計之過程,問卷設計強調雙向同儕互助與農民互動,藉 此明瞭農會指導員間之同儕互助關係,以及農事指導員與其服務推廣對象-農民 間的互動關係。其次敘明根據試訪問卷所進行之信度與效度的檢測結果,最後說 明研究對象與抽樣方式及農事指導員績效衡量資料。
一、問卷設計
本研究的分析資料來自於陸怡蕙(2011)針對農會推廣人員進行之問卷調查 結果,問卷設計架構包括指導員基本社經資料、工作相關資料、推廣業務相關資 料、與鄰近鄉鎮農會推廣人員互動、指導產銷班表現、與農民及同儕互動、同儕 互動頻率、推廣人員應具備之一般能力與輔導產銷班資訊等九類問項。其中在指 導產銷班之表現部分係參考陳恆鈞與張國偉(2006)附錄之產銷班之組織績效問 卷,將該文中有關經濟績效之問項加以修改,藉此衡量指導員所輔導之產銷班表 現成長情形;而在推廣人員所應具備之一般能力部分,則參考黃晶瑩(1998)中 所列之農事指導員所需之專業能力,在問卷中將推廣人員應具備之專業能力區分 為八個群集,包括推廣哲理、溝通協調與領導、生產銷售與輔導、組織規劃、設 計與資料處理、計畫研擬與推動、農產品處理及作物栽培管理等,並從中歸納出 指導員對於專業能力之認知,以利分析其與績效表現之相關性。問卷內容詳見陸 怡蕙(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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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問卷的信度與效度檢測
Boyd Jr et al.(1989)指出,研究分析採用問卷調查進行資料蒐集時,為了保 障問卷之可靠性及有效性,在正式問卷發放前,應先對問卷進行試訪調查,並對 試訪結果進行信度(reliability)與效度(validity)之分析,再根據分析結果進行問 卷架構調整及問項篩選,以提升問卷的信度與效度。信度由 Cronbach(1951)提 出,其代表測量問卷的可靠性(trustworthiness),亦為測量結果的一致性,信度 的測量分數可顯示問卷試題間是否互相符合,以及在測驗的時點不同或目標群體 不同時,問卷中問項前後的一致性。利用問卷對於受試者進行測驗的目的在於以 測驗分數真實反映其個人特質,但在衡量的過程中,不免產生誤差,藉由問卷的 信度檢測,若所得之信度係數越高,代表衡量誤差愈小,反之則愈大。
本研究於民國九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五日間進行試訪問卷郵寄 發放,試訪三十位農會推廣部推廣人員,以檢測問卷之信度。受試推廣人員從北 至南分別來自於宜蘭縣三星鄉、臺北市、桃園縣新屋鄉、苗栗縣三義鄉、苑裡鎮、
彰化縣大村鄉、雲林縣斗六市、西螺鎮、嘉義市、太保市、臺南縣麻豆鎮、下營 鄉、仁德鄉、高雄市、橋頭鄉、屏東縣里港鄉及花蓮縣光復鄉等地,從中分別選 取一至八位不等共計三十位推廣人員。根據三十份試訪問卷的信度分析結果,本 問卷整體信度係數α(reliability coefficient alpha)值達 0.7,顯示本研究設計問卷 之內部一致性、對稱性與穩定性頗高,因此,並無進一步調整問卷結構及刪減問 項的必要。
效度代表衡量結果的正確性,並可用來顯示確實測得所欲觀察者個人特質之 程度。效度是問卷調查中最重要的條件,若不具備正確性,便無法發揮問卷調查 之功能,故自行設計問卷進行測驗時,必須審慎評估其效度。在進行效度評估時,
首先要確定測量之對象及目的,以便掌握測量目的與內容相符合的程度。效度評 估 的 方 法 分 為 判 斷 法 (informed judgment)與實證法(gathering of empirical evidence),判斷法由研究者或相關專家學者對於問卷的主觀判讀,而實證法則根 據相關量化指標來進行評估。從內容來看,效度的評估分為三種模式,分別為反 映測量工具本身內容和範圍廣度的內容效度(content validity)、從測量分數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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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事指導員人數區分為僅有一位指導員及兩位以上農事指導員之兩樣本群,藉此 比較有無專業同儕樣本間的同儕效果差異。僅有一位農事指導員之農會總計149 個,兩位以上農事指導員共115 個,無農事指導員及不願回覆則分別有 17 及 16 個。農會縣市別分配及調查樣本縣市分配請見表4-1 及 4-2。
本研究基於樣本代表性及調查經費考量,決定從456 位推廣部門農事指導員 母體中抽取300 位進行問卷發放,先將問卷調查總份數平均分配於僅有一位農事 指導員及兩位以上指導員兩樣本群,再依等比例進行抽樣,對於僅有一位指導員 之農會,因樣本數僅149 位,故採全抽樣之方式;兩位以上指導員之子母體則採 取分層比例配置抽樣(stratified proportional allocation sampling)方式,分層抽樣適 用於層內差異小,層間差異大的樣本,使各層子母體均有代表性樣本進入最終樣 本內,以增加樣本的代表性。本研究以縣市區域做為分層依據,並根據各縣市產 銷班班數所占比例做為縣市樣本配置依據,產銷班分布集中在包括臺中市、彰化 縣
南投縣以及雲林縣在內的中部地區為最多;其次則為包括嘉義縣市、臺南市、
高雄市及屏東縣在內的南部地區。最終樣本分配結果為,兩位以上農事指導員之 農會共計抽取151 位指導員,僅有一位指導員之農會則抽取 149 位農事指導員,
總計寄發調查樣本數300 份。產銷班的縣別班數與調查樣本的分配數請列於 4-3。
本研究於民國一百年三月間進行正式問卷郵寄發放,經一再催收,最後回收 問卷共計216 份,回收率達 71.5%,可供分析之有效樣本則有 209 份;其中,僅有 一位農事指導員之農會樣本共回收111 份,二位以上則回收 105 份,最終回收樣本 分配情況請見表4-4。
四、農事指導員績效衡量資料
本研究共設定三類績效衡量變數以衡量農事指導員的績效表現。依變數的不 同,資料的來源也有所差異。除了來自問卷中受訪者填寫之指導產銷班表現成長 率以外,用來衡量指導員任職農會績效的金推獎獲獎資料,則來自行政院農業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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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會之農業推廣評鑑網2,並取其民國九十九年第三屆之得獎名單做為衡量農會績 效之依變數之一。此外,本研究另一用來衡量指導員績效的績優產銷班獲獎與否,
因評選方式中對於參選資格有所限制3,曾獲選十大績優產銷班者,五年內不得再 參加評選,三年內兩度獲選為優良產銷班者,三年內不得再參加評選,故本研究 在這個績效衡量變數的資料,係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網站4中之民國九十四 年至九十八年間,四屆共 117 班優良產銷班獲獎名單為依據,並進一步比對農事 指導員在本研究訪查問卷中所填答之從事推廣業務工作年資,及其填寫之輔導產 銷班名單,整理出各產銷班在指導員指導期間的績優產銷班獲獎情形,做為衡量 農事指導員績效之應變數。各年度金推獎及優良產銷班得獎名單整理於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