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質性研究之意涵
一 、 質 性 研 究 的 定 義 與 方 法
任何種類的研究,只要它並非藉著統計程序或者其他量化的手段 而獲致產生研究結果的方法(Strauss,Corbin,1990),都可以稱作質性研 究。它可以是對人的生活、人們的故事、行為以及組織運作、社會運 動或人際關係的研究。也就是以非數學方式的分析程序,藉由觀察、
訪問來蒐集資料,並且利用文件、官書、書籍、錄音帶,甚至人口普 查這種為其他用途而搜集到的量化資料加以分析的程序(徐宗國,
1997)。
二 、 質 性 研 究 的 類 型
質性研究的類型大致可分為以下七種類型(胡幼慧,1996):
1.象徵互動論(symbolic interactionism)(或稱符號互動論):是當代社會 學理論中芝加哥派的傳統。此理論關注人們如何從「互動」得到 意義,並以凸顯人們的語言、行動符號的「意義」結構,發展象 徵互動之原則為宗旨。
2.俗民方法論(ethnomethodology):此為社會學家發展之理論,旨在瞭 解人們如何將日常現象,轉成「理所當然」的常識。其最常用的 研究技巧,是以「打破常規」方式來探討人們如何「修補」常規
受損的行動。
3.現象學(phenomenology):Edmund Husserl(1931)認為現象學旨在瞭 解一個人在其「生命世界」(life world)的生活經驗(live experience) 及意圖(intention)。為了達到此宗旨,研究者必須框出並移出 (bracket)自己的先見(preperception)以進入受訪者的生命世界和其
「自我」的經驗解釋,並以言辭的描述來表達經驗。後有一些心 理學者加以發展,此法亦受到護理學界的鍾愛。
4.詮釋學(hermeneutics):此研究主旨除了瞭解「現象學」關注的生活 經驗及其解釋外,再進一層了解其政治、歷史及社會文化的情境 脈絡,以及這些經驗在行動實踐層面的表達。
5.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此理論的哲學基礎為現象學,其發展之 主旨在探出核心(core)的社會心理或社會結構過程,以發展出紮根 在社會實相和情境脈絡下的理論。其方法主要是以備忘錄 (memo),來不斷地對資料予以記載、比較得到領悟。此理論由 Glaser 及 Strauss(1967)提出,在質性研究中有其重要地位。從資料 中發現問題的歸納過程,強調歸納過程,但也會用到演繹過程,
以持續不斷的比較方式進行。
6.民族誌(ethnography):此理論在文化人類學中是最為長久的傳統,
此法旨在探索一個文化的「整體性」生活、態度和模式。民族誌
研究者往往在田野停留相當一段的時間,以多元方法得到各種資 料。由於理論視角(如功能論、結構論、新馬論)及關注的現象不同,
而有不同的派別。其中種族科學(ethnoscience)或稱認知人類學 (cognitive anthropology),較注重以當地文化圈內人(emic)的意義建 構。符號人類學(symbolic anthropology)則近一步檢視神話、儀式 及其他文化事件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被使用,及如何以溝通分享來 達到他們的需要。有時稱為自然的研究,強調仔細觀察每天的生 活,是非常真實的,強調居民的文化研究。
7.行動理論(action theory):此理論根基於 Kurt Lewin 之行動科學與 Argyris(1985)之實踐主義研究典範(praxis research paradigm)。此方 法之理論在於將研究視為一種實踐、研究過程為批判式的探討。
三 、 質 性 研 究 與 量 性 研 究 之 比 較
質性研究與量性研究的主要差異在於基本的意義、及對於各自所 描述的典範。量性研究偏向於測量變項上的數字貢獻;而質性研究則 在於透過研究者藉各種抽象方式,以確定人們經驗之主觀描述及解 釋,而且質性研究較能真實反應研究對象之感受,在一種自然、非控 制的觀察下,取得正確、真實、豐富和深度的資料;同時在深入訪談 過程裡,研究對象可以自由表達其認知及觀點,藉此瞭解其內在及外 在的世界,使研究問題能達到全面性、整體性的瞭解,這正是質性研
究的可貴之處(陳宛辰,1997)。質性研究與量性研究研究皆是為了發
價值 發現(discovery) 驗證(verification)
目的 確定某一事物是否存在 確定某一事物存在的數量
四 、 質 性 研 究 的 資 料 收 集 方 式
質性研究的資料收集方式,主要為經由研究者之「觀察」、「錄 製」、「訪談」三種方式取得(Miller & Crabtree,1992)。在訪談的方式上,
Patton(1990)將開放性訪談的質化研究大致分為有三種形式,以下加 以說明(Rubin & Babbie,1993):
1. 非正式的會話訪談:無結構性的面談,詢問者與回答者有較好的 互動,詢問者建立特定的詢問方向,讓回答者根據主題回答,而 以回答者的談話為主。
2. 有引導性取向的訪談:相較於非正式的會話訪談更具有結構性,
雖亦為開放式訪談,但允許受訪者用自己習慣的語言來表達自己 的觀點,其步驟多變化。以高結構性的方式詢問受訪者同樣的問 題、同樣的過程,以此收集資料,可以減少訪問誤差,以減少訪 員產生的不一致;並容易組織、分析並加以比較,獲得大多數人 的認同。
3. 標準的開放式訪談:應於訪問前,清楚正確的把預定訪問的內容 寫下來,其用字用詞、訪問的限制、哪些需要高技巧的詢問方式、
哪些需要彈性等,一一加以記錄。此方法適用於當資料來源有 限、無充足時間進行無結構式訪談,或者必須減少會談次數等問 題時,可採用此法。
五 、 質 性 研 究 的 嚴 謹 度
(1985)Lincoln 和 Guba 曾對質化研究的信度與效度所提出的見 解為主,認為信度是可重複性(replication),效度則是可靠性
(dependability)、穩定性(stability)、一致性(consistency)、可預測性 (predictability)與正確性(accuracy)。再綜合歸納各學者、專家對質性 研究效度與信度的觀點來分別說明控制研究嚴謹性的方法(簡春安、
鄒平儀,1998)。
(一)、確實性(credibility)
即內在效度(internal validity),是指質化研究資料的可信度,真實 的程度,即研究者真正觀察到所希望觀察的。所謂具有「確實性」的 資料,是指研究結果能真實反應研究對象的主觀經驗感受及其文化脈 絡,有相同經驗的人們能立即確認研究結果就是他們的對於此經驗的 感受。研究者可以下列方法提高確實性,包括:延長投入在研究場域 的時間(prolonged engagement)、持續地觀察(persistent observation)、
同儕辨證參與討論(peer debriefing)、資料收集上有足夠的輔助工具 (referential analysis)、研究對象的稽核 (member check)等(胡幼慧,
1996;陳世堅,2001)。
(二)、可轉移性(transferability)
即外在效度(external validity),指資料適用性及廣泛應用性。亦
即研究結果在其他相似的情境中是否可被應用。經由受訪者所陳述 的感受與經驗,能有效的作資料性的描述與轉換成文字陳述,以深 厚描述(thick description)來達成。受訪者在原始資料所陳述的情感與 經驗,研究者能謹慎地將資料的脈絡、意圖(intention)、意義、行動 轉換成文字資料。指研究的發現,在研究情境相似的情況下是否可 以有相同結果的轉移。此外,研究者在研究報告中有義務提供豐富 足夠的描述資料,以供讀者檢視其資料的可轉移性。
(三)、可靠性(dependability)
指內在信度(internal reliability ),個人經驗的重要性與唯一性。
因此如何取得可靠性的資料,以使研究結果具穩定性、可重複性、
一致性等,在檢視研究一致性的指標為「可審查性」。
(四)、可確認性(conformability)
即客觀性(objectiveity),指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能排除偏見,而 維持中立(neutrality),意即研究者必須確認所收集到的資料,結果的 解釋都是來自於研究對象,並且是根基於研究情境下,而非來自研究 者自己的想像。當確實性、可轉移性、可靠性被建立時,可確認性即 可達到。研究過程中,研究者要求自己保持「客觀」、「中立」的態度,
隨時記錄資料收集過程中研究者自身的心得、想法、情緒、態度,以 作為資料分析時澄清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