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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考量因素

第參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考量因素

本節針對本研究之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考量因素(經費預算、組訓資 源、選手來源、教練專業素養、場地設施、政策目標、整體考量因素)之 平均數與標準差…等描述性統計,加以分析與討論,以清楚地了解臺北市 國中小學體育組長對於組訓足球運動代表隊考量因素之看法。

由表 4-17 可以發現,臺北市國中小學體育組長對於各個組訓足球運動 代表隊考量因素之看法,就整體考量因素量表來說,毎一題平均數值均高 於 4.27(4 分重要)。由於本問卷為五等分量表,平均值為 3 分(尚可),

因此,受試者得分高於 3 分愈多,表示受試者對組訓考量因素之看法影響 愈大。平均數由小至大依序為「政策目標」平均數為 4.27,標準差為 0.67;

「選手來源」平均數為4.29,標準差為 0.52;「經費預算」平均數為 4.29,

標準差為 0.57;「組訓資源」平均數為 4.30,標準差為 0.47;「場地設施」

平均數為 4.54,標準差為 0.45;「教練專業素養」平均數為 4.57,標準差為 0.44。最後,組訓足球運動代表隊的「整體考量因素」平均數為 4.36,標準 差為 0.39。因此,可將這些因素,視為臺北市國中小學組訓足球運動代表 隊之重要考量因素。此外,從文獻得知,由於學校組訓運動代表隊受選手、

教練來源、經費、場地設施及學校行政等因素影響,面對國內組訓工作環 境不甚理想情況下,使得學校組訓工作日漸困難,所以,本研究的發現也 可以獲得支持。

4-17 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考量因素表(N = 164)

構面 個數 最小值 最大值 平均數 標準差 排序 政策目標 164 2.00 5.00 4.27 0.67 5 選手來源 164 3.00 5.00 4.29 0.52 3 經費預算 164 2.83 5.00 4.29 0.57 3 組訓資源 164 3.11 5.00 4.30 0.47 4 場地設施 164 3.33 5.00 4.54 0.45 2 教練專業素養 164 3.20 5.00 4.57 0.44 1 整體考量因素 164 3.37 5.00 4.36 0.39 ---

從表 4-17 得知,在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考量因素優先順序比較上,其 順序依序為:一、「教練專業素養」;二、「場地設施」;三、「選手來源」

及「經費預算」;四、「組訓資源」;五、「政策目標」。此研究結果顯示 學校在組訓足球運動代表隊時,最在乎「教練專業素養」,其次為「場地設 施」、「選手來源」、「經費預算」、「組訓資源」及「政策目標」等,對於 整體考量因素也是值得重視的。

在「教練專業素養」層面,根據翁志成(1994)研究結果發現:是否具有 專長項目教練是學校客觀條件,有了教練,其教練的素質乃是主觀條件,

這是團隊組訓成敗的關鍵。對於教練的素質包含專業的知能和專業的精 神。前者指對團隊訓練及指導的專業知識與技能,後者是對教練工作的執 著及熱愛的敬業精神。尤其是專業精神,有了強烈的專業精神,乃將策勵 自己力求上進及成長,跟隨時代,追求更高深的專業知能。因此,體育教 師或專任教練,從事組訓工作時的熱忱、素養及理念,攸關足球運動代表 隊及選手訓練成敗的重要因素考量。

在「場地設施」層面,根據許振明(1997)研究結果發現:運動場地設施 包括運動場地、設備與器材,是學校體育經營最基本的硬體設施,對於學

校體育教學、訓練及整體學校體育發展均為事關重大之影響。所以,學校 體育行政單位--體育組對場地設施做有目的、有計畫的購置、保管、修護 和使用,不但能做為上課、訓練之使用,最好亦能做正式比賽之使用,進 而逐年增加相關附屬設施能逐年增加,以求完備。因此,運動場地、設備 器材的質與量,將影響學校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的意願及成效。

在「選手來源」層面,根據詹清泉(1990)研究結果指出,比賽選手 的產生不應只是在比賽前辦一次選拔賽就敲定。選手與選手間的培訓階段 不應有斷層現象,要有儲備隊的組成,所以順利招募優秀運動人才是組訓 運動代表隊成功的第一步。就學校實際情況,每年都有在校生畢業又有新 生入學,球隊換血是必然的過程,教練應有一套辦法,經由校內選拔產生 一些優秀的選手,或者利用新生入學甄選的方式均可,讓足球運動代表隊 保有較多優勢,相對會有好的成績表現。而足球隊的比賽成績表現和知名 度對招收新血有很大的關係,校外比賽成績優異、有名氣、形象佳,自然 就會有人慕名想加入,球隊招募新成員自然也會比較順利。

在「經費預算」的層面,包德明(1989)認為,體育經費是學校體育 推展順暢與否的關鍵所在,所以,組訓運動代表隊其經費的籌措與運用,

應先優先考量。組訓運動代表隊所需經費約可分為訓練、比賽、行政費用 等,而足球運動代表隊人數眾多,組訓所需經費明顯增加,學校經費有時 無法充分支應,可尋求學校家長會、後援會、校友會、廠商協助或募款,

以增加資源。

在「組訓資源」的層面包含校長、行政、家長、社區、輔導辦法、運動 風氣等項目。蘇秦玉(1999)的研究顯示,學校代表隊的組成需要學校各 方面的支持,其中包括場地、設施、器材、經費、教練…等的配合。運動 選手方面包括學生本身興趣與參加的意願、課業的壓力、成績的好與壞,

及家庭背景與家長是否支持,都是影響的因素。由此觀之,充足的「組訓 資源」對足球運動代表隊之組訓與運作具有相當程度的影響。

在「政策目標」的層面,陳水扁總統在民國 91 年曾提出「足球年」的 口號,當時無疑是為台灣熱心足球人士打了一劑強心針。民國92 年行政院 體委會提出「足球運動振興計劃」,教育部更同時提出「振興學生足球運 動方案」以「全球接軌、在地行動」為發展策略,並以「一校一運動、一 人一團隊」為推動目標,在各級學校校園、校際間,營造足球運動之參與 熱潮。自民國 95 年起教育部推動「國民小學五人制足球活動」,據主辦單 位統計民國 96 年,全國校園預賽參賽隊伍已多達 1232 隊(教育部,2007)。

由此觀之,學校若能重視足球發展政策的重要性,積極配合各項政策推廣,

改善學校不利政策執行之因素,使足球發展政策在校園內的推展將更具成 效;反之,學校若漠視足球政策推展,輕忽政策的執行,對落實足球發展 目標,將具有相當不利的影響。

綜合以上資料顯示,臺北市國中小學足球隊組訓整體考量因素包含:

一、「教練專業素養」;二、「場地設施」;三、「選手來源」;四、「經 費預算」;五、「組訓資源」;六、「政策目標」等重要因素。由此觀之,

以上各因素雖然考量程度不同,但都是學校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必須面對 的問題,唯有各方面的配合才能讓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運作更順暢。

第四節 不同背景變項的體育組長對於足球運動代表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