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節 第 三 節
第 三 節 測 量 工 具 測 量 工 具 測 量 工 具 測 量 工 具
本研究使用的測量工具是由研究者先蒐集相關的問卷,並參考「身心障礙者 生活需求分析」、「宜蘭縣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與「台北市聽語障者生活狀 況暨福利需求之調查研究」、「高雄市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的問卷內容,找 出可供本研究參考者,再依據文獻探討的結論及本研究的問題,由研究者自行編 製而成。問題性質大多為封閉式,共包含四大部分,其重點如下:
第一部分是受訪者的基本資料;第二部分是身心障礙者的居住生活狀況;第 三部分是受訪者的個人與家庭經濟情況;第四部分是服務輸送情形,其中包含三 大類:現有服務內容滿意度、服務輸送的障礙、未來需求。
為使問卷內容更為適切,增加問卷的信、效度,於問卷初稿完成之後,曾請 高雄縣政府社會處的工作同仁及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團體的相關人員先針對問卷 的用詞遣字、題意表達、題目格式與問卷格式提供意見,經彙集意見之後再修飾 問卷的內容與格式。然後,將問卷送到期初審查會議由委員做最後修訂與建議。
最後,針對研究對象進行試測,再根據試測所得知的缺失予以修正,才真正定案。
至於問卷試測的部分,則以路竹鄉為試測範圍,並請路竹鄉婦女發展協會的 社工及志工協助。問卷執行期間為一週,共回收 34 份。執行期間隨時與該單位 保持聯繫,發現除多數受訪者擔心此一訪問可能是詐騙行為之外,尚無遇到其他 執行上的問題。關於此一狀況,已告知協助施測的各單位及團體可出示高雄縣政 府核發的公文給受訪家庭查閱,或致電至高雄縣政府警察局「165 反詐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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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 依障礙別分層隨機抽樣人數統計表 項目
障別
人 數 百分比 抽樣人數 加減權後 抽樣人數
加減權後 百分比 視障 1579 3 47 47 4.8 聽障 2052 3 62 62 6.3 平衡機能 97 3 3 *5 0.5 語障 699 3 21 21 2.1 肢體 13793 3 414 #279 28.3 智能 5038 3 151 151 15.3 重要器官 3943 3 118 118 12.0 顏面損傷 166 3 5 5 0.5 植物人 152 3 5 5 0.5 失智症 268 3 8 8 0.8 自閉症 245 3 7 7 0.7 精神障礙 5679 3 170 170 17.2 多重障礙 3011 3 90 90 9.1 頑性癲癇 225 3 7 7 0.7 罕見疾病 47 3 1 *5 0.5 其他 212 3 6 6 0.6 合 計 37206 1116 986 100 說明:1.抽樣人數=(人數)×(百分比)。
2.未達 5 人者,抽取 5 人,再扣除比例高的障別。
3. * 表示加重權數; # 表示降低權數。
4.高雄縣身心障礙人數依據高雄縣政府社會處統計資料
(截至98 年 6 月 30 日http://www.sw.kscg.gov.tw/?prog=2&b_id=5&m_id=32&s_id=96)。 5.另有試測人數 30 人,以隨機方式抽取,共計 101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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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第 四 節 第 四 節
第 四 節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一、資料蒐集方法
資料蒐集的方法是採多元的方法。包括:
(一) 文獻分析法
系統地收集國內外文獻,如期刊、論文、叢書、官方資料、網站,瞭解 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機構的募款策略與方法,透過資料彙整與分析,從當中有 系統地歸納相關論點,以作為深度訪談基礎。此外,把過去執行之身心障礙 生活狀況與需求調查研究成果一併彙整討論,並與全國的身心障礙生活需求 調查做比較,以掌握高雄縣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之特殊性及常態性。
(二) 問卷調查法
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的測量具有其複雜及多面性,所以本調查採面對 面、親自訪問的方式來測量並蒐集其需求之資料。親自訪談具有許多優點,
例如::訪問者較能夠掌握資料蒐集的情境,而且能對所獲取之資料當場檢 驗其可信度,訪問者擁有進一步澄清的機會。此外,受訪者不瞭解題意時,
也可以由訪員適時地加以解釋,能直接鼓勵對象參與之動機,比較不會產生 資料缺漏的現象;更可針對周遭環境加以視覺上的觀察,來輔助回答的信、
效度。但親自訪問方式的成本較高,訪問所需耗費的時間與人力皆相當的 多;而且訪員的訓練必須足夠且確實,才能排除各自的主觀成見,以一致的 方式執行測量工具,提昇訪談資料的品質。
本調查在實際執行的過程中,是以身心障礙者本人為主要的訪談對象,
但也接受身心障礙者的主要關係人代為回答,例如配偶、主要照顧者、家人 等。因此,所獲得之資料是以誰的觀點來提供,是必須加以注意的議題。
問卷調查的流程如下:
1. 訪員的招募與訓練
本研究以結構式問卷採面對面訪談的方式進行,由高雄醫學大 學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的學生擔任訪員。訪員名單確定後,
為確保訪談進行的品質,辦理了訪查工作人員及督導員講習會;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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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訪員領取問卷與樣本資料時,採個別的方式說明研究目的、問題 意涵、填答方式、受訪者自行填答的規範、訪談期限、替代樣本、
安全、酬勞等,並給一張「訪員須知」,以供隨時參考。
在資料蒐集的過程,為了減低訪員的挫折感並協助解決問題,
把問卷的執行期限定為一週,不論完成與否都必須回報進度,並討 論訪談遭遇的問題。而問卷完成之後,繳回給研究助理,由研究助 理進行第一次問卷檢查,若有內容遺漏或不完整者,立即請訪員補 齊該部分。全部完成的問卷再交給研究者進行第二次檢查,並澄清 語焉不詳的部分。
2. 調查工作
(1) 試查:於正式調查之前,立意抽取 30 位受訪者進行訪談,然 後針對此 30 位樣本所呈現的調查結果進一步修正問卷內容。
因為後來問卷內容做了修正,所以最後分析時並未將這些問卷 納入。
(2) 親自訪查受訪者並將資料逐一登錄;另外,訪查時如發生疑難 問題無法當場解決時,都立即報請處理。
(3) 收表初審:訪查員訪查填表後應先初審訪問表是否合理或有錯 漏,更正後始予以收回繳表。
(4) 繳表:訪查員於收表後應對問項的註號填註,並將訪問表裝訂 成冊。
3. 審核工作:訪問表應予切實審核,如發現錯漏或矛盾者,應予修正 或退回複查。
4. 督導工作:督導員於調查期間,得隨時與研究主持人保持密切聯 繫,隨時協同實地抽核訪問表,以控制工作進度。
(三) 焦點團體法
焦點團體是質化研究的一環,是「由經過選擇出來的人,針對眼前情境 有關的主題,彼此進行非正式的討論。」其假定以一種可能的氣氛,可以助 長各種意見的提出,並且能針對爭論的問題,獲得完全且更具啟發性的理 解;而且運用團體情境的特性,對研究議題取得的資料更豐富與更多樣,尤 其是由受訪者觀點出發的寶貴回應(簡春安、鄒平儀,1998)。加上其可在 短時期內蒐集到大量言語互動和對話的資料,非常適合本研究的性質。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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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法的優點是具有彈性、表面效度高、可在短時間內迅速產生有意義的研 究資料、成本低,尤其是可在經過安排的一種類似現實的社會環境中蒐集資 料。
為了採用多元檢定的方式,以求得更真實的需求。本研究原本預計針對 身心障礙者的相關團體之理事長或工作人員,進行二場焦點團體以蒐集所需 的資料。每一場以 7 至 8 人為原則,團體成員以障別近似者為主,使討論 可以形成焦點。
最後,共執行了二場次的焦點團體。參與焦點團體的成員,計有財團法 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高雄市事務所、真善美養護家園、社團法人高雄縣脊 髓損傷者協會、創世基金會鳳山分院、心橋殘障勵友協會、高雄縣心理復健 家屬關懷協會、高雄縣憨兒就業輔導協會、高雄縣心智障礙服務協進會、高 雄縣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財團法人高雄市私立紅十字會育幼中心慈暉 園、星星兒社會福利基金會等單位的代表 11 位;以及大寮區社福中心、五 甲社福中心、鳳山社福中心、岡山社福中心、永安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等 5 位社會福利中心代表,與財團法人義大醫院 1 位醫院社工代表,合計 18 人。
焦點團體的流程如下(討論大綱請參照附件四): 1. 引言(歡迎詞、團體的目的及規範)
2. 暖身
3. 釐清名詞(提供關鍵名詞的定義)
4. 形成討論:請與會者針對未來需求將個人認為重要的前 10 項需求,給 予一至十名的排名。例如:覺得最重要的則在題號前寫 1,
次重要者寫 2……;之後,依統計的前 10 名項目分別討論。
第二部分是請與會者就服務的經驗,討論何種原因造成潛在 使用者未使用相關服務。
5. 總結說明
6. 成員查核(決定每位成員對所選出的問題)
7. 結束的陳述
8. 探討 18 歲以下身心障礙者的安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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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學者專家論壇
本研究邀請東吳大學賴兩陽副教授、靜宜大學許素彬副教授、慈濟大學 李宜興助理教授、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范文昇督導、財團法人心路 社會福利基金會蔡和蓁主任等五位學者專家作為引言人,而社團法人高雄縣 安心會、星星兒基金會、社團法人高雄縣殘障服務協會、財團法人喜憨兒社 會福利基金會、小太陽協會、社團法人高雄縣殘障自強協會、中華民國智障 者家長總會、社團法人心理復健家屬關懷協會、社團法人高雄縣脊髓損傷者 協會、高雄縣社會處障福科等團體的代表與會參與雙向座談。討論題綱為:
1. 針對身心障礙者需求的評估,目前國內大多採用調查研究的方法,此方 法適合嗎?有更好的方法嗎?
2. 目前國內身心障礙者需求的研究,其抽樣對象都是以障別為分層抽樣的 依據,而未來因應 ICF 的實施,會產生落差嗎?
3. 現有身心障礙者有部分是因老化而致殘,此部分與身心障礙者本身老化 所引發之個人需求,會有何不同?
二、訪員的招募、訓練與督導
本研究是以結構式問卷(如附錄一)採面對面訪談的方式進行,將高雄縣區 分為大鳳山區、大岡山區與大旗山區三大區域,原則上先在區域內找當地的人員
本研究是以結構式問卷(如附錄一)採面對面訪談的方式進行,將高雄縣區 分為大鳳山區、大岡山區與大旗山區三大區域,原則上先在區域內找當地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