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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資料及參數之量測與界定

第四章 案例討論

第二節 輸入資料及參數之量測與界定

為了對於模式評估的各項參數進行本土化之修正,因此針對消防隊反應及 活動兩個子模式中所需使用之參數項目,設計出合適之問卷,以利本土化資料 之調查。至於問卷設計之方式、分析方法以及分析之結果,將分述如下:

一、 問卷設計

根據與加拿大國家研究院數位專家坐談中發現,該小組人員在發展「消防 隊反應」及「消防隊活動」兩項模式時,是採用專家坐談方式,亦即邀請各地 消防隊首長進行一再討論,來決定各項因子之貢獻程度與權重,並藉由各消防 隊實際執行該軟體後,對於所發現的問題回饋(Feedback)給該小組以進行修 正。這種過程雖較為嚴謹,但所需花費時間及人力甚多,可能在本研究之有限 時間內無法完成,因此考量以問卷之方式來進行替代!

(一) 問卷分析之方法

本份問卷中,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決定各參數因子之「定性」及「定量」的 決定方式,亦可針對「時間」及「效能」兩大部份進行分述:

1、 「時間」項目

為問卷中第一到第十二大題,透過前述章節對於各「時間」項目影響的分 析,我們試圖選擇出各因子「定性」判別較容易之方式,如年資則以服務時間 之長短為判斷基準。透過受測者勾選的數值,我們可以對「很好(高)」及「很 差(低)」的判別數值進行分析;而該兩數值未能包含之部份,即為「中等」

之判別依據(參考附件之問卷)。

另外在「定量」方面,我們以基本時間為準,其中基本派遺時間根據上面 所述選擇 30 秒,準備時間以 60 秒,行進時間則以 240 秒(約 4 分鐘)。針對 不同之參數因子,以所造成之時間延遲進行填答,再除以其基本時間,計算相

對之權重值。以派遣為例,如果在中等下之空格答數值為 10 秒時,則其轉換 立樣本 t 檢定(Independent-Sample T test)」來對兩個受測樣本群進行平均數差 異性之檢定(t-test for Equality Means)109。在進行檢定的過程中,會先進行 Levene 檢定,以測定兩組之變異數是否同質(其 F 值所換算之 P 值若達顯著水準,

最後要額外一提的是,在第十四、十五及十七項中,各項因子之權重我們 透過「層級分析法(AHP)」進行計算110,並把未通過一致性檢定之問卷項剔 除。至於詳細的分析原理與過程,不另述贅詞。

(二) 問卷調查之對象

問卷之第十九題為受測者之基本資料,至於本研究所選擇之對象,則以台 中市消防局各分隊實際進行火災搶救之人員抽樣來進行,並以警察大學進修之 消防人員(二技及二專之二年級學生)進行結果比對,以對分析結果進行評估。

選擇該二樣本群有幾點原因,分述如下:

1、 具有代表性:台中市為台灣三大都會區,因北、高兩市之開發程度過 高,與台灣省其他都市型態地區差異性較大,因此選擇開發程度較適 中的台中市為主,較具代表性。但為了避免分析的結果太過主觀,我 們便再以在警察大學進修中之消防人員為對象,與台中市之分析結果 進行比對。由於這些進修人員來自台灣省各縣市,問卷結果應較不具 地域限制,且因台中市問卷對象多為執行搶救之隊員,透過受較佳教 育之進修人員進行比對,可以發現權重數值在主觀認定上有爭議者。

2、 問卷取得容易:因為該兩個單位之配合度甚高,問卷回收狀況均十分 良好。

(三) 問卷之內容 1、 火警報案方式:

本項因子會影響到「派遣時間」,亦即會影響「勤務指揮中心人員」在確 認火警地點上的時間;舉例而言,若建築物之自動警報系統與消防隊指揮中心 有專線連接時,則其確認的速度會很快。

在定性的決定方面,本模式之設定報案方式可分為 警報系統直接連線消 防隊─很好之報案方式 119 電話系統─中等之報案方式 公共電話(Public Phone)─很差之報案方式。加拿大之所以會選用「公共電話」乃基於考量居 民在建築物內沒有電話時,需透過建築物外之公共電話來進行報案,時間上會 有所延遲。但由於在國內的建築物內幾乎均有電話可以使用,而且所有電話系 統均可使用 119 報案系統,因此在第 項的部份我們將其更改為「透過其他電 話號碼,如 110 或消防隊申訴專線電話報案」。因為此種狀況極少,且經實務 上之訪談均認為此一方式會造成派遣上的延遲,所以進行相關的更動。

2、 通訊系統種類

資料股份有限公司,1998 年 3 月,第三版,第 11-15∼11-28 頁。

本項因素會影響到「派遣時間」,通訊系統是指執班台通知在隊同仁的設 備種類,在加拿大把其分為利用「警鈴」及「廣播」兩種系統,來對被派遣單 位內部人員進行通知。但因在國內被派遣單位通知備勤人員之方式有所差異,

根據我們的研析,大至上可分為兩類:

(1) 火警獲報時,先以警鈴通知出勤人員,再以邊登錄、邊廣播配合方 式通知出勤地點─很好的方式。

(2) 火警獲報後,先予以登錄完畢,再以警鈴配合廣播方式通知出勤人 員─中等的方。

這個因素會影響到出動之備勤人員對於火警的確認及反應時間,以(1)而 言,當被指派單位接獲下達指令的同時,便先以警鈴等方式通告內部人員火警 警報已發生,此時該出勤之人員便開始進行準備;接下來在記錄火警資料的同 時,透過廣播系統複誦 119 指揮中心所傳達之各項訊息,出動之人員在進行準 備前便能對勤務之內容更為深入的了解。而(2)之方式則是執班台在完全確認 出動之指令並完成登錄後,再進行上述警鈴及廣播之工作。很明顯的,前者之 出動人員可以縮短在確認出動上之時間,故在本項目中我們做此調整以適合國 內之需求。

3、 消防人員經驗

本模式中單純以消防人員之年資,來表示經驗之好壞,基本之假設為兩者 呈線性之正相關,所年資愈高,經驗亦將愈好。其界定之標準為大於 2 年,2 年以下及新進人員三類。但為求得本土化之數值,因此在問卷中仍另行調查。

本因素會影響到「派遣時間」、「準備時間」及「行進時間」。以派遣時間 而言,經驗的好壞會影響派遣人員選擇派遣單位之快慢;以準備時間而言,其 會影響出動人員在裝備上、車輛的操作上及勤務內容確認上的準備時間;以行 進時間而言,其會影響到駕駛人員之駕駛技術及行車快慢。

4、 消防人員訓練頻率

根據前述的「個人訓練」及「組合訓練」而言,個人訓練每週需兩次以上,

大約一個月八次左右;而組合訓練一個月需執行一次,總計一個月內至少有九 次的訓練頻率。所以在定性的判別上,我們以一個月的訓練頻率高低以茲判斷。

本因素會影響到「派遣時間」及「準備時間」。以「派遣時間」而言,訓 練頻率愈高則派遣人員在選擇相對救災主力時會有較佳之反應,而被指派單位 之執班同仁亦會有較佳之應變;以「準備時間」而言,出動之人員之訓練愈頻 繁,則在狀況發生時,對於工作的內容及各項裝備、車輛之準備會愈熟稔,時 間上便會愈迅速!

5、 消防人員對轄區的熟悉程度

在本模式中,並無提供本因素之定性方式,因此我們單純以消防人員在當 地(或是現行服務單位)之工作時間,來表示對於轄區熟悉狀態之好壞,基本 上之假設為兩者呈線性之正相關,所在當地服務年資愈高,對於轄區熟悉狀態 亦將愈好。

本因素會影響到「派遣時間」、「準備時間」及「行進時間」。本因素之影 響狀況與「消防人員經驗」部份類似,不再分述。

6、 在隊消防人員比例

在本模式中,並無提供本因素之定性方式,因此我們將其定義為「平均一 天之中,扣除在外執勤者,24 小時均在隊待命之救災人員數占當日上班總人 數之比例」。至於所謂在外執勤者包括執行消防安全檢查、水源察查、火場鑑 定、防火宣導及接受講習訓練中之人員,其限制是該當人員在事故被通知後,

能以各種手段趕往現場協同救災。

本項目會影響到「派遣時間」及「準備時間」,因若不在隊者多,則火警 時需要另行派遣的時間亦會增加,會影響派遣之快慢;而不在隊者被通知後,

需返隊準備或另行前往,因此整體分隊之出勤時間視為會有延遲。

7、 建築物倒塌性之因素

建築物是否在火災發之時發生倒塌,取決於建築空間內起火源之熱釋放 率、火載量及建築結構與其空間特性。模式之基本假設為建築物本身的危險因 子會造成派遣時需多指派更多的人員或進行額外的狀況通知;在準備出動時並 需進行額外器材及車輛之準備,所以會造成時間上的延遲。

模式針對這個部份提出來另行考量,本項因素會影響到「派遣時間」及「準 備時間」。但在模式之中並無給予定性上之判別方式,若依上述之概念,應針 對建築物內之各項因素進行分析以確定是否會造成建構上之失效,但因為該等 步驟過於煩瑣且複雜,因此在本研究中僅以目前台灣地區大部份建築物之種類

(鋼骨建構、鋼筋混擬土、磚造、木造及鐵皮構造等),於搶救上的經驗來評 定是否容易倒塌。

8、 建築物潛在爆炸性之因素

本項亦為建築物內部之危害因子,所考量狀況與上點完全相同,亦會影響 到「派遣時間」及「準備時間」。但根據研指出,模式所限制之住宅與辨公室 住宅內部並非特殊危險之場所,可能造成爆炸之因素不多,經調查整理出較可 能之項目為筒裝瓦斯(液化石油氣)、管道輸送之天然氣、酒精及氣化爐使用

本項亦為建築物內部之危害因子,所考量狀況與上點完全相同,亦會影響 到「派遣時間」及「準備時間」。但根據研指出,模式所限制之住宅與辨公室 住宅內部並非特殊危險之場所,可能造成爆炸之因素不多,經調查整理出較可 能之項目為筒裝瓦斯(液化石油氣)、管道輸送之天然氣、酒精及氣化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