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的部分,討論的兩種辦案手法,對吳趼人來說是一種比較「被動」的 保留,因為驗屍及科學鑑定符合西方偵探小說帶來的科學精神,予以保留甚至發 揚光大。而用刑審問則是因為故事材料中出現太頻繁無法避免,即使刻意刪減後 還是留下一些痕跡。但也有些特質,是吳趼人「主動」選擇留下的成果。這一節 要討論的「公堂問案」和「裝神弄鬼」就屬於吳趼人選擇過後,有意識留下的公 案小說特色。
《中國偵探案.弁言》中有一段吳趼人對晚清崇拜西方風氣的評論:「崇拜 外人也,無知之氓、市井之輩,無論矣;乃至於士君子亦如是;果為吾所短而彼 所長者,無論矣,而於無所短長者亦如是,甚至捨吾之長,而崇拜其所短。38」
36 吳趼人,〈弁言〉,《中國偵探案》,頁 72。
37 葉佳琪,《明代公案小說中的官吏形象與官場現象》,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碩士論文,2011 年,頁 219-232。
38 同註 36,頁 70。
74
吳趼人對此很不以為然,而他的不以為然也反映在《中國偵探案》的編選上。「觀 察與推理能力」是西方偵探小說進入晚清讀者眼界時,最明顯的特色,吳趼人在 編輯時也大量採用具有觀察及推理辦案手法的作品,可以當作吳趼人認可西方偵 探小說的部分特色,而保留的驗屍及科學鑑定是「無所短長者」,保留刑求也許 是先天選材限制,而接下來的公堂問案和裝神弄鬼,則是吳趼人認為公案小說中 值得稱道之處。
(一) 實地查案與公堂問審
《中國偵探案》的故事中突出的辦案技巧是「技巧審問」,因為故事大多發 生在古代公堂上,判官問話的技巧,或是訟師指點原被告證詞的技巧也會影響案 件是否能真相大白。但這項辦案技巧在《龍圖公案》中僅使用五次。《龍圖公案》
中的公堂審判主打「用刑訊問」,即使在公堂上問出案件真相,也是因為事前已 經收集了足夠的證據才具狀告訴,真正在公堂上利用套話技巧來破案的情形基本 上不多。而《中國偵探案》也有幾則這樣的例子。可以看出辦案方式越來越偏向
「智取」而非直接用刑的「力敵」。唯一不變的是,這些技巧發揮的地方在公堂。
對此,其他《中國偵探案》的讀者可沒有少抱怨過,尤其在西方偵探小說引 入之後,「實地偵查」和「觀察與推理能力」幾乎是西方偵探最早期在晚清讀者 眼中的註冊商標,而《中國偵探案》卻只是偶而實地查訪一番,怎麼看都覺得太 缺乏偵探精神了。因此周桂笙評論道:
南海吳趼人先生,從前曾經搜集了古今奇案數十種,重加撰述,匯成一 冊,題曰《中國偵探案》,這就是吾中國偵探案有記事專書的濫觴。以 前不過散見諸家筆記之中,其間案情,誠有極奇極怪,可驚可愕,不亞 於外國偵探小說者。但是其中有許多不能與外國偵探相提並論的,所以 只可名之為判案斷案,不能名之為偵探案。雖間有一二案,確曾私行察 訪,然後查明白的,但此種私行察訪,亦不過實心辦事的人,偶一為之,
並非其人以偵探為職業的,所以說中外不同,就是這個道理。39
39 周桂笙,〈上海偵探案引〉,《中國偵探小說理論資料 1902-2011》(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1 年),頁 19。
75
對晚清讀者來說,實地偵查是多麼充滿偵探精神的行為,吳趼人居然只隨意錄入 三四則,實在太不足了。而從周桂笙的評論來看,他甚至將這樣實地偵查辦案的 手段視作偵探的專職工作,而《中國偵探案》中,這些由判官派出去偵查案情的 人,並非偵探專職。周桂笙的看法一方面反映了當時讀者對偵探工作的設想,一 方面也證實了實地偵查案件是西方偵探小說中重要的辦案元素。
但編選《中國偵探案》的吳趼人並不這麼認為。一來是吳趼人認為偵查是一 種能力,而非「執行該動作的職業」,二來,這個風靡晚清的辦案方式,吳趼人 也未必看得上眼。
《中國偵探案》裡,自己出動或派人前去偵查案情的故事有四則,分別是〈鐘 鼒〉、〈開棺驗屍〉、〈慈溪冤女案〉和〈自行偵探〉。前三則是接獲案件後,判官 身邊的人自願或被派去偵查案情,〈自行偵探〉的故事則是被害人的哥哥決心找 出殺妹仇人而自己調查案件。而且,除了〈自行偵探〉外,都有野史氏曰,可以 由此觀察吳趼人對實地偵查的態度。
野史氏在〈鐘鼒〉一則是這麼說的:「鐘鼒之所為,乃與歐美偵探相彷彿矣。
此條見浩歌子所著《螢窗異草》,蓋明世宗朝事也。後載鐘鼒義俠甚詳,以非偵 探類,故未錄40。」
鐘鼒是邑宰身邊的僕人,遇上溪流中漂浮無名女屍的案件,自動向邑宰請纓,
潛入當地某個望族家中打探消息。為了能確實查到消息,鐘鼒「拔眉截髭以見之
41」,甚至改變了容貌,最後打聽到豪家有個蓄水池通溪流,才將所有線索串在 一起破案。
吳趼人認為,鐘鼒所做的事情和歐美的偵探相似,也提到《螢窗異草》後面 還收錄其他以鐘鼒為主角的故事,但和偵探關係不大所以不收。這一則野史氏言 還看不太出吳趼人對偵查的態度如何,但可以看出來他對「偵探」元素的認定在
40 吳趼人,〈鐘鼒〉,《中國偵探案》,頁 78。
41 同上註,頁 77。
76
於這些手法本身,而非辦案者的身分。
而〈開棺驗屍〉一案,也是判官家中長輩 (封翁) 主動要求協助查案。最後 由封翁帶回陽具中插針的重要訊息,終於突破盲點,順利破案。
吳趼人在野史氏曰這麼說:「歐美之偵探,人役耳。此乃以封翁而執偵探之 役,不尤為難能可貴耶?42」可見吳趼人是真的認為「偵探之事」不一定要由偵 探執行。
而在〈慈溪冤女案〉中,故事中協助探案的是天一閣管書人邵某,被派去查 案的邵某,和知道案件真相的葉翁把酒言歡,紹某先是努力將葉翁灌醉,再問葉 翁關於訴訟案件的事。葉翁回:「此事已通天矣,子豈未之聞耶?43」邵故做驚 訝,回答:「豈阿貓事獨未了耶?為聞其略耳,敢請其詳。44」葉翁覺得不可思 議,又問:「大吏已檄郡守行查,子居郡城,胡不知之?45」邵某回答他因為「終 日埋頭作蠹魚,不預外間事46」,所以不清楚這件事。葉乘著幾分醉意,就把整 個案件的經過都告訴邵某,還相當得意告訴邵某這是他策劃的,等邵某回到官府 覆命,判官將葉翁拘提到案,邵某才又現身,笑問葉翁:「盍仰首視我?慈溪酒 樓之長談,當未忘也。47」邵某在查案過程中也巧妙運用技巧訊問,獲得重要證 詞,案件得以真相大白。而吳趼人也在野史氏曰中提到:
唯以偵探一則,歸之於邵某,而不自居。蓋不欲以察察為明,故自諱之 也。吾國賢長官,每自避明察,因之而湮沒不彰者,豈少也哉!使盡得 其遺聞,則中國偵探案之輯,恐終吾身不能盡也!48
對吳趼人來說,這些西方偵探小說風行的偵探手法,對傳統公案小說的判官來說,
反而是需要「自避明察」的,吳趼人沒有特別說明原因,但顯然這項辦案技巧,
42 吳趼人,〈開棺驗屍〉,《中國偵探案》,頁 77。
43 吳趼人,〈慈溪冤女案〉,《中國偵探案》,頁 98。
44 同上註。
45 同註 43。
46 同註 43。
47 同註 43。
48 同註 43,頁 99。
77
在吳趼人心中的評價比較低。而且吳趼人認為,如果這些故事都被紀錄下來,《中 國偵探案》恐怕難有編完的一天。
既然實地偵查不受吳趼人歡迎,那麼傳統公堂審案的模式,吳趼人覺得如何 呢?《中國偵探案》收錄了 4 篇使用技巧審問的案件:〈強姦辨〉、〈捏寫借券案〉、
〈鄰邑伸冤〉、〈慈溪冤女案〉。
「訊問技巧」的使用方式,在《中國偵探案》中有兩種,一種是訟師指點被 告說出可能有破綻的證詞,誘使原告出現語病;另一種則是判官或協助辦案者藉 由技巧套話問出他想要的答案,或是讓被告的說詞自相矛盾。
訟師提供建議的案子可以參考〈強姦辨〉,這則故事是一個父親控告與自己 女兒私通者的故事。私通男子否認後反而被打,向訟師尋求建議,訟師告訴他:
「若欲求生也,則宜承為強姦49」,第二次開堂審判時,男子便依照訟師建議承 認:「委是強姦,但僅一次耳。50」在一旁與他私通的女子忍不住反駁他:「爾往 來月餘,獨云僅一次耶?51」兩人的關係實為私通而非強姦因此而露餡,於是「官 大笑曰:『烏有強姦而往來月餘者?52』」野史氏對訟師的建議做法意見是:「此 直驅之始自陳其誣著,更何事乎偵探為?53」對這種以退為進,反而抓到對方語 病的做法很是讚賞,並且認為這才是偵探。
而〈捏寫借券案〉、〈鄰邑伸冤〉、〈慈溪冤女案〉三則中,除了〈捏寫借券案〉
一則還在野史氏曰補充案情,以致於破案過程不夠清楚外,〈鄰邑伸冤〉和〈清 苑冤婦案〉的判官都設計了圈套,讓犯人自動露出馬腳。〈鄰邑伸冤〉用的是假 案件,〈慈溪冤女案〉則在私下查訪時運用套話的技巧。
〈捏寫借券案〉雖然沒有交代清楚判官如何找到證人甲和乙,還是可以看出 判官將原告及證人甲乙個別帶開來問話,最後發現總共有三張借據,分別寫於原 告家中、證人甲所在的茶肆、證人乙在的煙館,於是發現是原告與證人甲乙合謀
49 吳趼人,〈強姦辨〉,《中國偵探案》,頁 77。
50 同上註,頁 77。
51 同註 49。
52 同註 49。
53 同註 49。
78
的誣告。〈捏寫借券案〉最有意思的是是野史氏曰:
聞之姚與甲、乙,實有隙於王,又欺其舌強口吶,懾見長官,故為是以 陷之也。使偵探家為之,又必張皇其事,探諸煙室,探諸茶肆,行且探 之於購紙之肆矣。事非不得明,然較諸此寥寥數語,奸情畢露者,為何 如也?54
吳趼人雖然安排了三四則實地偵查的案子,但和觀察與推理能力佔據一半故事的 存在感相比,確實薄弱不少,而野史氏曰讀來也對這類偵探活動不甚熱絡,甚至
吳趼人雖然安排了三四則實地偵查的案子,但和觀察與推理能力佔據一半故事的 存在感相比,確實薄弱不少,而野史氏曰讀來也對這類偵探活動不甚熱絡,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