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遇見福爾摩斯:《中國偵探案》故事之創新與承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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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包青天遇見福爾摩斯:《中國偵探案》故事之創新與承繼 目次 學位論文授權書...........................i 碩士論文通過合格證明書.......................ii 目次................................v 誌謝................................vii 摘要................................ix Abstract.............................. xi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及問題.....................1 (一) 研究背景..........................1 (二) 研究問題..........................2 第二節 文獻回顧與探討.....................6 (一) 公案小說史.........................6 (二) 西方偵探小說及中國偵探小說.................8 (三) 晚清文學史.........................9 (四) 公案小說與偵探小說比較...................11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11 第二章 公案小說與西方偵探小說...................15 第一節 公案小說發展與再定義..................17 第二節 西方偵探小說發展與定義.................21 第三節 公案小說與西方偵探小說故事元素分析...........26 (一) 故事元素..........................26 (二) 辦案手法..........................27 第四節 《龍圖公案》與福爾摩斯.................29 (一) 案件取材..........................31 (二) 辦案手法..........................36 第五節 小結..........................41 第三章 《中國偵探案》的偵探精神..................43 第一節 第一節故事選材及敘事重心................45 第二節 辦案手法........................51 第三節 小結..........................61 第四章 《中國偵探案》的公案氣質..................63 第一節 辦案手法之保留.....................65 (一) 驗屍及科學鑑定 (法醫學)..................65 (二) 用刑 ...........................71 v.
(3) 第二節 辦案手法之檢討與創新..................73 (三) 實地查案與公堂問審 ....................74 (四) 從怪力亂神到裝神弄鬼 ...................74 第三節 小結..........................83 第五章 結論............................85 參考文獻..............................91 附錄................................97 附錄一: 《龍圖公案》故事元素整理..................97 附錄二:福爾摩斯故事元素整理....................106 附錄三: 《中國偵探案》故事元素整理.................110. vi.
(4) 誌謝 本篇論文能夠完成,並順利通過口試,受到許多人的幫助。最感謝的是指導老師鄭 怡庭老師,這本論文的靈感來自碩一時怡庭老師教授的「比較文學」期末報告,在老師 的提點和督促之下最終成為我的畢業論文,非常感謝老師一路上的各種指教、解惑、提 點和支持。 感謝陳國偉老師和徐秀慧老師兩位口試時提出的各種建議,謝謝老師用心讀了我的 論文,提出許多寶貴意見,指引我修改的方向。 而求學和撰寫論文期間,最感謝的是我的家人和每一個研究所同學們,感謝家人包 容論文寫作時的各種不順,感謝研究所同學們互相砥礪切磋,尤其感謝玟欣大人和小賴 的陪伴。 而一直以來陪伴在我身邊的朋友和師長,在就讀研究所期間還有撰寫論文的時候都 提供過許多建議、支持,也非常果斷而直接地鞭策不夠主動的我,尤其感謝范宜如老師 和玉琦的鞭策,時刻提醒我不得懈怠,感謝小花和佳容的支持和激勵,我才能硬著頭皮 爬過論文的深淵。 感謝撰寫論文期間所有收留我的圖書館、K 書中心和網咖,提供我不受干擾的寫作 空間和論文資料。 最後感謝吾友韋宇,很多自我懷疑和放棄的時候,都因為我想為你寫一段謝誌的意 志爬回書桌前,如今終於完成,也希望你在天上能看見。. vii.
(5) viii.
(6) 摘要 描寫犯罪案件為主的作品,或帶有邏輯推論元素解決謎團、解開問題的作 品,在各種文學作品中都可見蹤跡,而在中國,有包青天作為中國公案小說長久以來的 象徵,作品方面,《龍圖公案》則是明代一系列以辦案為中心的公案小說集大成者。在 英國,1887 年被創造出來的福爾摩斯 (Sherlock Holmes) 則是奠定西方偵探小說基礎的 重要作品。兩者因為 1896 年《時務報》 ,相遇於晚清的中國。西方偵探小說以嚴密的邏 輯推理和故事中許多西方的新事物獲得晚清讀者的喜愛。偵探小說受到晚清讀者歡迎的 同時,中國原生的公案小說,也受到西方偵探小說刺激,產生了模仿和轉化。1907 年, 吳趼人編了《中國偵探案》,展現包青天遇見福爾摩斯後,激盪出來的火花。 本文以「案件」作為故事中心展開討論,試圖由以下幾個層面探討「包青天遇 見福爾摩斯」的源起、過程及影響。第一章緒論說明論文研究背景與目的、研究方法及 目前的研究概況;第二章則以《龍圖公案》為公案小說代表,並試圖整理福爾摩斯系列 引入中國時期對西方偵探小說的定義,對照中西方不同文化如何處理案件;第三章則針 對《中國偵探案》中,吳趼人吸收西方偵探小說元素後展現的特色說明西方偵探小說對 公案小說的影響;第四章則是《中國偵探案》中,吳趼人保留,屬於公案小說的辦案手 法及特色。第五章針對公案小說的辦案特色以及《中國偵探案》結合中西方辦案特色的 表現做總結。 1896 到 1907 十年間,以福爾摩斯到中國為起點,一直到《中國偵探案》的編成, 如同目睹包青天如何遇見福爾摩斯,並為福爾摩斯所帶來的新事物衝擊,隨著衝擊而改 變自己的模樣,回應福爾摩斯帶來的一切。. 關鍵字:公案小說、福爾摩斯、中國偵探案、偵探小說、吳趼人. ix.
(7) x.
(8) Abstract Stories related to crime case or mystery, logical thinking process, and problem solving appear in literary works all around the world. In China, there was Gongang navoel. Longtu Gongan was the most representative work of the entire Gongan novel genre with its main character Bao Qingtian. On the other side, Sherlock Holmes, born in England, was the profoundest foundation of detective novel. Sherlock Holmes was firstly translated on Chinese Progress in 1896, which was the initial meeting of Sherlock Holmes and Bao Qingtian. Sherlock Holmes and his counterparts attracted late Qing Chinese readers via their careful logic and new inventions from the West. Meanwhile, Gongan novel, influenced by detective novels, imitated and transformed. Eventually, in 1907, Wu Jianren compiled Zhongguo Zhentan An, presenting how Bao Qingtian responded to Sherlock Holmes’s influence. This thesis centers on the “cases” in stories, trying to deploy how Bao Qintian met Sherlock Holmes. Chapter one is the introduction, background, literature review and methodology. Chapter two re-defines Gongan novel and observes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Longtu Gongan and Sherlock Holmes. Chapter three mainly discusses the obvious influence by Sherlock Holmes in Zhongguo Zhentan An, which is the innovation of Gongan novel. Chapter four are the remaining Gongan novel features in Zhongguo Zhentan An, representing the continuation of Gongan novel. Chapter five concludes the innovation and continuation of Gongan novel after detective novel was introduced. In 1896, Sherlock Holmes met Bao Qingtian. In the following ten years, Bao sometimes yielded to Sherlock Holmes’s exotic style, sometimes tried very hard to keep his own style. This thesis tries to locate all the process during their meeting, cultural shock, transformation and responses.. Keywords: Gongan novel, Sherlock Holmes, Zhongguo Zhentan An, Detective novel, Wu Jianren xi.
(9) xii.
(10) 第一章 第一節 (一). 緒論. 研究動機及問題. 研究背景. 以描寫犯罪案件為主的作品,或帶有邏輯推論元素解決謎團、解開問題的作 品,很早就出現各種文學作品中,例如《聖經‧ 列王記》第三章 16~28 節記載的 故事「所羅門王的審判」 、 《一千零一夜》中的〈黑奴與蘋果〉等等,但這些只是 零星的創作,並不是有意識地發展以案件或解謎為核心的故事。真正有系統地創 作辦案及破案的故事,使之成為一種流行的文學體裁,是中國公案小說於明朝發 展起來之後的事情。而除了中國之外,歐美也在十九世界中葉燃起對解謎的興趣。 1841 年,愛倫坡 (Edgar Allen Poe,1809-1849) 創作〈莫爾格街凶殺案〉 ( “ The Murders in the Rue Morgue ” ) ,柯南‧ 道爾 (Sir Arthur Conan Doyle,1859-1930) 在 1887 年發表《血字的研究》 (A Study in Scarlet) 之後, 「偵探小說」 (detective fiction) 逐漸成為歐美風行的文類。1896 年,上海《時務報》刊登〈英包探勘盜 密約案〉 ( “ The Navy Treaty” 今譯〈海軍協約〉) ,西方偵探小說首次出現在 中國。晚清讀者對這位遠渡重洋的「呵爾吾斯」先生反應不惡,素隱書屋在 1899 年,將這些故事結成冊,出版了《新譯包探案》。但偵探小說真正地在晚清流行 起來,是梁啟超在 1902 年喊出「欲新民,必自新小說始」的口號之後。 而中國本土的公案小說,如何面對這波翻譯偵探小說熱潮?首先是 1904 年, 吳趼人以雍正年間流傳的真實案件紀錄《警富新書》改寫成《九命奇冤》,以公 案小說故事為底本,結合西方偵探小說的敘事技巧,採用倒敘方式,刪除了許多 原著中的公堂審案流程,強調辦案的過程,讀者隨著辦案過程抽絲剝繭,發現兇 手。《九命奇冤》是吳趼人首度嘗試結合公案小說與偵探小說的特色,當時亦獲 得不錯的迴響。此後,吳趼人又於 1907 年編纂了《中國偵探案》 ,從公案小說、 民間傳說、各類筆記中挑選了 34 篇作品,名曰「中國偵探案」 ,並且在弁言中反. 1.
(11) 問「誰謂我國無偵探耶1?」。 (二) 研究問題 無論是翻譯偵探小說進入晚清讀者眼界的過程,或是公案小說在晚清的變 化,都有不少可討論的議題,也有許多研究者投入。又因為公案小說和偵探小說 題材上的相似,早在 1905 年,定一在《新小說》的〈小說叢話〉便點出「俄國 偵探最著名於世,然吾甚惜中國罕有此種人、此種書。無矣,則莫若以《包公案》 為中國唯一之偵探小說也2。」這是第一次有人將公案小說與偵探小說放在一起 討論,在當時偵探小說流行的情境之下,從中國傳統文學作品中試圖尋找相互對 照的文類;而阿英在《晚清小說史》中也提到兩者有許多共通之處:「當是由於 資本主義在中國的抬頭,與中國公案和武俠小說有許多脈搏互通的地方3。」阿 英提到公案小說的同時也提到武俠小說,不過兩者究竟在哪些方面與偵探小說有 脈搏互通之處,阿英卻沒有再詳細說明。而「中國偵探小說之父」程小青看見的, 是公案小說和西方偵探小說做法的差別:「公案小說雖已粗具偵探小說的雛形, 但他的內容並不合科學原理4。」 。此後也一直有人試圖說明公案小說和西方偵探 小說的差別,例如張國風提出在儒家思想及道德觀的影響下,「斷案的智巧」並 非故事的中心,所以不僅公案小說不是偵探小說,中國也不容易發展出偵探小說 的故事5。或者如 W.L. Idema 所言:. 典型西方偵探小說的特色在於透過動作情節之演進,使罪案得以偵破, 而典型中國公案小說的特色在於整個冤屈事件的平反。西方偵探小說屬 推理小說,歹徒犯罪的方法與原因要到故事終了才顯現出來,而中國公 案小說慣例以暴行的完整描述肇開其端,並常以悲悽陰森的氣氛詳述細 節。……作奸犯科者之惡行陰謀常能繼續到廉明判官出現為止。6 1. 吳趼人, 〈凡例〉 , 《中國偵探案》 ,收入祝均宙、黃培瑋編《吳趼人全集》第七卷(哈爾濱:北 方藝文出版社,1998 年) ,頁 69。以下來自《中國偵探案》的引用皆以吳趼人, 〈篇名〉, 《中國 偵探案》 ,頁數表示。 2 〈小說叢話〉, 《新小說》15 號,1905 年。 3 阿英, 《晚清小說史》 (台北:商務印書館,1996 年) ,頁 242。 4 程小青,〈論偵探小說〉 ,《新偵探》創刊號(上海:上海藝文書局,1946 年) 。 5 張國風,《公案小說漫話》(台北:遠流出版社,1990 年) ,頁 7-9。 6 W.L. Idema 著,張宏庸譯, 〈散論中國傳統小說的特質--從高譯武則天四大奇案談起〉,收入: 2.
(12) 這些看法,無論討論共通處或是相異處,甚至辨明兩者並非同一種作品,討論故 事結構差異,都將公案小說與西方偵探小說相提並論,可見這兩種作品必然有些 能夠引發讀者聯想在一起的特質。 此後,談論清末民初偵探小說熱潮時,偶而會有討論提到偵探小說與公案小 說之異同,如郭延禮的〈近代翻譯偵探小說述略〉討論偵探翻譯小說在中國流行 的始末及原因,其中亦有簡單的偵探小說與公案小說比較。文中提到晚清讀者喜 愛偵探小說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偵探小說能帶他們看見黑暗吏治中的希望,而這是 主怪力亂神的公案小說無法給予晚清讀者的期待7。張炯、鄧紹基、樊駿主編的 《中華文學通史》,則認為偵探小說最常被賦予的功能及意義不外其中展現的各 種代表「現代」的器物及思想,以及通過這類小說讚揚西方社會的尊重法律,尊 重科學,抨擊中國訟獄制度的昏聵黑暗8。李歐梵的〈福爾摩斯在中國〉 ,雖然以 討論福爾摩斯進入中國之後的傳播為主,也提到公案小說作為土壤,使讀者更容 易接受偵探小說流行9。主編《中國偵探小說理論資料》的任翔,則在〈中國偵 探小說的發生及其意義〉中,討論了公案小說與偵探小說的「形似」與「神似」, 認為相較於偵探小說注重「解謎」、「追查案件真相」,公案小說更在乎「報應 分明,昭彰不爽」10,但這部分的討論較偏向「理所當然的刻板印象」,西方偵 探小說如何展現他們重視「解謎」、「追查案件真相」的一面,公案小說又怎麼 表現「報應分明,昭彰不爽」呢?這是任翔的文章裡沒有告訴我們的事情。整體 而言,將公案小說與偵探小說相比較的討論不少,但討論時,「公案小說」到底 是什麼樣的作品,又用什麼方式呈現這些討論中的特色,卻還是模模糊糊的。此 外,定義公案小說時,學者傾向將「故事中有案件」者全都當作公案小說,但存. 王桂秋編, 《中國文學論著譯叢》(台北:學生書局,1985 年) ,頁 55。 7 郭延禮,〈近代翻譯偵探小說述略〉 ,《外國文學研究》第 3 期,1996 年,頁 81-85。 8 張炯、鄧紹基、樊駿主編, 《中華文學通史》第五卷‧ 近代文學編(北京:華藝出版社,1997 年) 。 9 李歐梵,〈福爾摩斯在中國〉 ,《當代作家評論》第 2 期,2004 年,頁 8-15。 10 任翔, 〈中國偵探小說的發生及其意義〉, 《中國社會科學》 ,第 4 期,2011 年,頁 205-220。 3.
(13) 在於故事中的公案卻未必是故事的重點,也不見得會多花篇幅敘述辦案的過程。 例如宋代話本〈錯斬崔寧〉也被視為公案小說,但故事重點並不是辦案過程, 故事中判官也沒能找出真正的竊賊,才會「錯斬」,結尾的詩詞「善惡無分 總喪軀,只因戲語釀災危。勸君出語須誠實,口舌從來是禍基11」也明白表示, 這個故事的道德教訓,重心並不在辦案上。公案小說中固然有以處理案件為 中心的作品,但與明確將辦案過程當作故事主要劇情發展的偵探小說相比, 乍看之下其實不能理解為什麼定一或阿英會將公案小說與偵探小說相提並論。 無論是定一、程小青或阿英等人比較公案小說與偵探小說異同,或是說明偵探小 說影響了晚清之後公案小說的創作,都無法準確抓住偵探小說影響的哪一種公案 小說,又從什麼層面影響,造成什麼結果。 廣義而言「劇情中有案件」的故事都可以稱為公案小說,但細讀這些「公案 小說」,又發現內容非常龐雜,其中有和偵探小說相類似,發生在人間的民事或 刑事案件,故事以解決案件為主;也有橫跨陰陽兩界,帶著神怪故事色彩的探案, 這類故事則以解決申訴者困難為主。而有些案件,即使發生在人間,卻也與解謎 破案無關,只是官府處理各類人民的投訴,或者,案件只是劇情的一部份,故事 的重心並不在破案與否,而是「通過案情的描寫,深刻反映出社會底層生活,揭 露出犯罪現象的社會根源12」 ,更有甚者如前段所舉例的〈錯斬崔寧〉 ,旨在勸服 大家別亂開玩笑。而與翻譯偵探小說同時流行於中國的,則是結合了俠義元素俠 義公案小說,故事中仍有案件,但重心已逐漸轉移到協助辦案的江湖豪俠身上。 比起集中精神處理案件,這些江湖豪俠更喜歡在追查案件的同時拔刀相助,也不 介意脫離原本的案件去解救其他受苦的人,破案反而變成這些作品中較不重要的 劇情。這些作品廣義來說都屬於公案小說,但是若是回到定一或阿英所提出的 「《包公案》為中國唯一之偵探小說也13」 ,或是阿英的「與中國公案和武俠小說. 11 12 13. 〈錯斬崔寧〉 ,陳萬益等編,《歷代短篇小說選》 (台北:大安出版社,1999 年) ,頁 316。 黃岩柏,《中國公案小說史》 (瀋陽:遼寧出版社,1991 年) ,頁 119。 同註 3。 4.
(14) 有許多脈搏互通的地方14」 , 「公案小說」即使都擁有待處理的案件,卻不是每一 種公案小說,都能找到脈搏互通的地方。此外,雖然在偵探小說引入中國之後, 陸續出現諸如《九命奇冤》和《中國偵探案》這類受到偵探小說刺激再回頭檢視 公案小說內容,並重新整理、改編的作品,看來似乎可以驗證偵探小說對中國傳 統公案小說的影響;然而,公案小說的另一個傳播管道——以街頭說唱為主的俠 義公案/公案俠義小說卻依然維持原有的風格,並不因為當時偵探小說的風行而 改變。即使《九命奇冤》與當時街頭最為流行的《續施公案》廣義而言都是公案 小說,但無論從書寫方式、傳播方式或是劇情走向,兩者的重點都大不相同,若 說偵探小說影響了俠義公案小說太過牽強。如果要討論域外偵探小說的引入,對 中國公案小說有什麼影響,或是這兩種不斷被提及的相似作品到底有何異同,也 許該重新整理公案小說發展的脈絡,釐清各類分支及其特色,才能討論西方偵探 小說與公案小說之間到底有什麼關係。而此處的公案小說,也不應該是「故事中 有案件即視為公案小說」的定義,反而應該從眾多公案小說中分辨出與偵探小說 一樣將重心放在辦案過程的類型。 此外,同樣為吳趼人所作,也同樣在西方偵探小說引入後出版的兩本公案小 說作品《九命奇冤》和《中國偵探案》,相較於讀起來明顯受到偵探小說敘事技 巧影響的《九命奇冤》,關於《中國偵探案》的討論少了許多,即使提到,也只 是說明這是吳趼人對當時偵探小說風潮的回應,但其中作品仍然未能脫離傳統公 案小說的架構,是「舊瓶裝新酒15」或者認為《中國偵探案》只是王德威筆下「混 類」的謔仿16。雖然《中國偵探案》只是吳趼人整理過去公案小說的紀錄,而非 他個人的創作,但這是吳趼人有意識地整理出過往公案故事中,契合當時流行偵 探小說流行元素的作品,吳趼人同時也藉由故事結尾的「野史氏曰」表達他對各 種西方偵探小說使用技法的感想,吳趼人選擇和編輯故事的方式,並不只是受到 同上註。 杜良燦, 《在衝擊、模仿中漸變—中國近現代公案—偵探小說推理的發展》 ,蘇州:蘇州大學碩 士論文,2009 年,頁 21-24。 16 馬明, 〈融合與分裂——試論吳趼人《中國偵探案》的過渡性特徵〉 , 《西安文理學院學報:社 會科學版》第 2 期,2012 年,頁 40。 14 15. 5.
(15) 西方偵探小說風潮影響的反動,也不只是因為「素樸的愛國心而匆匆成篇之作17」, 《中國偵探案》從故事選材、敘事處理、到辦案手法之編輯,都是吳趼人以歷來 的公案小說為骨幹,淘選他心中認為有西方偵探小說特色,又不失公案精神的作 品,絕非「大膽採用西洋小說的寫作技法,同時又留戀傳統,立足本土,既先鋒 又保守,集各種矛盾於一身18」。而《中國偵探案》一本收錄多個故事的方式, 也比全本單一故事的《九命奇冤》更能觀察多篇作品中呈現的不同跡象,而非一 本作品代表全部。可惜的是,比起大刀闊斧改變敘事手法的《九命奇冤》 , 《中國 偵探案》並沒有受到太大的重視。但是在晚清,出現一本既非俠義公案小說,也 不是單純模仿西方偵探小說的作品,背後的意義其實很值得追究。. 第二節 文獻回顧與探討 關於本議題,可在以下各類不同領域中找到相關的研究 (一). 公案小說史. 本類可參考的專書著作有:黃岩柏《中國公案小說史》19、孟犁野《中國公 案小說藝術發展史》20和曹亦冰的《俠義公案小說史》21。三本書都整理了公案 小說的起源,並各自為公案小說下了定義,雖然重點不同,但最終可以大致歸類 出以下幾個公案小說的故事元素:「作案、報案、審案、破案、判案22」,小說中 包含以上元素的公案作品即可視為公案小說。雖然也有諸如卜安淳的「公案小說 則是全力敘寫案獄,並通過這種敘寫表現有關封建時代法制的種種內容23」 、錢敏 「公案小說,按其關涉內容之不同,可分為三類:著重刻畫被害者遭遇;著重描 寫作案者及作案過程;著重刻畫斷獄審案過程24」這類將公案小說定義拉得更廣 同註 14,頁 22。 苗懷明, 〈從公案到偵探──論晚清公案小說的終結與近代偵探小說的生成〉 , 《明清小說研究》 , 2001 年 2 月,頁 47-66。 19 黃岩柏,《中國公案小說史》 (瀋陽:遼寧出版社,1991 年) 。 20 孟犁野,《中國公案小說藝術發展史》(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6 年) 。 21 曹亦冰,《俠義公案小說史》 (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 1998 年) 。 22 同上註,頁 265。 23 卜安淳,〈什麼是公案小說〉 ,《古典文學知識》第 6 期,1990 年,頁 74-78。 24 錢敏, 〈論白話俠義小說與白話公案小說之淵源〉 , 《江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第 22 卷第 6 期,2003 年 12 月,頁 33-35。 17 18. 6.
(16) 泛的說法,但也可以看出無論是「作案、報案、審案、破案、判案25」或是「著 重刻畫斷獄審案過程26」,重點都不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也很難看出晚清讀者將 公案小說與偵探小說相提並論的理由何在。然而,學者大多將公案小說的發展視 為一連續的過程,但即使題材相同,宋元話本中的公案和明代的公案故事集,以 及清代的俠義公案小說三者,在語言使用、案件重心、傳播方式上都不同,並不 只是公案小說以不同型態存在於不同朝代,也代表了他們各自可能有不同的類型 源頭,發展出不同的故事重心。不過公案小說的發展史研究較傾向將這類作品都 歸納為同一來源,以「公案小說」作為包含範圍更廣的文學作品分類。 除了專書之外,還有石昌渝的〈明代公案小說:類型與源流〉27和陳平原的 《千古俠客文人夢》28,也整理了公案小說的定義和發展。石昌渝和陳平原不同 於黃岩柏、孟犁野和曹亦冰的地方在於,他們以「文學類型」的角度觀察公案小 說,而黃岩柏等人以「文學題材」的方式觀察公案小說。石昌渝和陳平原除了關 注作品的題材是否為公案故事,也將「寫法不同」的公案小說歸類成不同的文學 類型;並將「公案小說」的範圍縮小到「明清兩代,隨著大批專門記載清官斷案 故事的小說專集出現,公案小說作為一種小說類型才真正成立29」,將重點放在 「大批專門記載清官斷案故事的小說專集」上,更能夠專注觀察公案小說面對案 件時的態度和手法。公案小說中當然還有許多值得探討的問題,辦案手法並不是 唯一的重點,只不過討論公案小說與偵探小說的關係時,觀察辦案手法是比較適 合的切入點。 此外,李淳儀的碩士論文《明代公案集研究》30,詳細整理明代公案小說的 流變,從實用性質的類法書,變成公案故事集,再進化成公案小說,正好呼應石 昌渝及陳平原對明代公案小說的定義。同時也分析了明代公案小說的敘事技巧、 25 26. 同註 22。 同註 24。. 27. 石昌渝,〈明代公案小說:類型與源流〉, 《文學遺產》第 3 期,2006 年,頁 110-117。. 28. 陳平原,《千古文人俠客夢》 (台北:麥田出版社,1997 年) 。 同上註,頁 76。. 29 30. 李淳儀,《明代公案集研究》,台中:逢甲大學碩士論文,2008 年。 7.
(17) 各式特色和辦案方式。在公案小說的定義以及歸類公案小說辦案手法時,提供了 非常詳盡的參考資料。 霍建國的博士論文《從公案到俠義—《施公案》 《三俠五義》 《彭公案》小說 研究》31 ,重心在於討論清朝的公案小說,由公案小說中夾帶俠義元素,逐漸變 成俠義元素為主,輔以公案元素的過程。論文的第二章整理了公案小說的定義還 有公案小說與俠義元素之間此消彼長的關係。作者為了釐清俠義公案的概念,還 有俠義結合公案該如何定位,花了許多篇幅討論「什麼是公案小說,什麼不是公 案小說」以及「俠義公案小說與明清以前公案小說關係為何」,在追溯公案小說 定義,以及考證公案小說源流發展時,提供了許多值得參考的定義及分類。 (二). 西方偵探小說及中國偵探小說. 因為本文重點集中在 1896 至 1907 這十年間,西方偵探小說與公案小說的互 動和變化,在偵探小說的定義上,主要參考愛倫坡本人的說法、早期的〈推理小 說十誡〉32、 〈推理小說二十法則〉33等文獻,雖然對今日發展已經相當繁盛的偵 探小說而言,這些法則已經被打破很多次,也有許多以現在的情境來看非常莫名 其妙的法則,例如〈推理小說十誡〉的第五條, 「故事中不可有中國人角色」 ,因 為當時歐美的讀者認為中國人會功夫或擁有其他神秘的力量,與偵探小說崇尚的 理性思維相違背。但以晚清的情境而言,這些定義恰好是根據晚清前後盛行的偵 探小說歸納出來的規則,是能夠契合時代背景的資料。而在中國偵探小說方面, 任翔和高媛主編了《中國偵探小說理論資料 1902-2011》34,收集了自 1902 年起 〈論小說與群治之關係〉 、 〈小說叢話〉 、 《中國偵探案弁言》等等中國偵探小說發 霍建國,《從公案到俠義—《施公案》 《三俠五義》《彭公案》小說研究》 ,台北:國立政治大 學博士論文 2006 年。 32 "推理小說十誡." 維基百科, 自由的百科全書. 維基百科, 自由的百科全書, 6 Jan. 2015. Web. 17 May 2015.‹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8E%A8%E7%90%86%E5%B0%8F%E8%AA%AA %E5%8D%81%E8%AA%A1&oldid=33863817›. 33 "推理小說二十法則." 維基百科, 自由的百科全書. 維基百科, 自由的百科全書, 8 Sep. 2013. Web. 17 May 2015.‹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8E%A8%E7%90%86%E5%B0%8F%E8%AA%AA %E4%BA%8C%E5%8D%81%E6%B3%95%E5%89%87&oldid=28565855›. 34 任翔、高媛編, 《中國偵探小說理論資料 1902-2011》 (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 年) 。 31. 8.
(18) 展前期的評論。本論文雖不討論中國偵探小說的發展,但從西方偵探小說引入, 到程小青等人投入中國偵探小說的創作,其中有許多文章都曾經提及西方偵探小 說與公案小說,並將兩者的特拿出來比較,這一類以「中國偵探小說」為主題的 討論,在意的是公案小說使用的辦案手法,而他們對公案小說和偵探小說辦案手 法的差異更為敏銳。 碩博士論文方面,則有謝小萍的《中國偵探小說研究:以 1896-1949 年上海 為例》35一文,文中整理了自 1896 年以來,西方偵探小說進入中國後,中國對 這個新文類的吸收與轉化,也介紹一系列中國的偵探小說作者及其作品;她在第 二章的地方討論了公案小說與西方偵探小說的異同,也提到《中國偵探案》。不 過她所採取的公案小說定義來自黃岩柏與曹亦冰,依然將話本與明朝公案小說視 作同一種類型的作品,而對《中國偵探案》內容的詮釋還是「無法跳脫公案小說 的侷限」。 (三). 晚清文學史. 文學史方面,首推阿英的《晚清小說史》,對公案小說與翻譯小說皆特闢章 節,但討論集中在《九命奇冤》上,對更前期的發展與變化著墨不多。值得注意 的是,阿英點出公案小說與翻譯偵探小說的「脈搏互通」,然而缺乏更深入的細 節。而翻譯小說與傳統小說的關係,在陳平原《中國小說敘事模式的轉變》中, 對偵探小說的敘事時間和敘事角度有詳細的討論。他指出偵探小說引入之後,改 變了中國傳統小說的敘事結構,在時間敘事上尤其明顯36。吳趼人《九命奇冤》 中使用倒敘手法,被視為時間敘事轉變的重要的標的。在之後的《中國現代小說 的起點》,陳平原集中火力於〈域外小說的刺激與啟迪〉一章討論翻譯小說與中 國傳統小說的交互作用,並為兩者的關係下了的定義:. 不是域外小說送來樣板,中國小說亦步亦趨的『影響說』;也不是中國 謝小萍, 《中國偵探小說研究:以 1896-1949 年上海為例》 ,花蓮:國立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碩士論文,2006 年。 36 陳平原,《中國小說敘事模式的轉變》 (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 年) ,頁 33-56。 35. 9.
(19) 小說主要受社會環境和文學傳統的驅逼而發生嬗變的『自力說』;甚至 也不是絕對正確但過於朦朧的『綜合說』。而是強調由於域外小說的輸 入,刺激乃至啟迪了中國小說,使其發生變化;同時,中國小說從文學 結構的邊緣向中心移動,在移動過程中汲取整個傳統文學的養分面而發 生變化—這兩種移位的合力,共同促成了新小說的演進37。 這個說法不只著重中國傳統小說與域外小說兩者相遇之發生的變化,也指出中國 傳統小說本身的改變。但陳平原討論的是大範圍的文學史,對個別文類的發展給 予的篇幅有限,且他討論偵探小說時,與之對應的樣本是全體中國古典小說,固 然可以應用於公案小說的討論,仍有些細節無法處理。而陳平原討論公案小說時, 偵探或是案件也不是他討論的重點,他更關注「官民對抗或官民合作」模式的變 化38,公案小說和偵探小說核心的「案件」反而不在他關注的範圍內,但兩者各 自變化和改變敘事角度的論點仍然提供了很好的參照點,也可以從此角度觀察公 案小說是否受到西方偵探小說的影響。 余玟欣的碩士論文《遇見福爾摩斯:以中國晚清時期與日本明治時期福爾摩 斯探案翻譯為例》39則比較了晚清的福爾摩斯譯本和日本明治時期的譯本,分別 從篇名、人物形象塑造、情感、制度、物質文化等不同層面,比較相同的福爾摩 斯文本,如何轉化成中國晚清讀者以及日本明治讀者較能接受的譯文,並討論中 國及日本採取不同翻譯方式的同時,與其文化背景的關係。本文相當詳細地整理 晚清 (1896~1908) 年間譯入中國福爾摩斯系列小說,也說明了晚清譯本的改寫、 省略、刪除背後可能的用意,在討論「福爾摩斯遇見包青天」時,更容易掌握晚 清讀者眼中所見的福爾摩斯是什麼模樣。 (四). 公案小說與偵探小說比較. 杜良燦《在衝擊、模仿中漸變—中國近現代公案—偵探小說推理的發展》40. 陳平原,《中國現代小說的起點》(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 年) ,頁 9。 同上註,頁 187-212。 39 余玟欣,《遇見福爾摩斯:以中國晚清時期與日本明治時期福爾摩斯探案翻譯為例》,台北: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碩士論文,2013 年。 40 杜良燦, 《在衝擊、模仿中漸變—中國近現代公案—偵探小說推理的發展》 ,蘇州:蘇州大學碩 士論文,2009 年。 37 38. 10.
(20) 一文以案件為討論中心,分別比較《龍圖公案》、晚清引入的西方偵探小說、程 小青的著作,觀察這些作品中處理案件的手法有何差別,《中國偵探案》也是其 中的一個子項目,用於呈現受到西方偵探小說衝擊後,中國公案小說的因應之道。 不過討論《中國偵探案》的部分,只有兩頁半,雖然注意到《中國偵探案》努力 在中國公案小說中結合較具西方偵探小說的敘述特色,但因為故事來源依舊是中 國古代的公案小說,最後只獲得「舊瓶裝新酒」的評價。但本篇論文開啟了以「案 件」為討論中心的比較模式,而非以往停留在人物及劇情設定、敘事角度等技巧 面的比較,以處理案件的方式為比較的核心,提供了理解小說時的不同讀法。比 較可惜的是,舉例時並未說明故事全本走向和整體特色,引用原文說明的段落讀 起來像是隨機選取。 〈清末民初偵探小說翻譯熱潮探源〉41一文,則藉由討論晚清翻譯的西方偵 探小說,在內容上為晚清讀者帶來何種新的刺激,才能造就晚清對西方偵探小說 的熱潮。文章前半段,李德超與鄭靜提出與西方偵探小說類型相似的公案小說, 從故事及人物設定、敘事角度及手法和辦案手法等角度討論,西方偵探小說帶給 晚清讀者的新體驗,相較於怪力亂神,全知缺乏懸念的公案小說,西方偵探小說 以其邏輯推理的嚴謹擄獲了晚清讀者的心。本篇的比較是非常典型公案小說與西 方偵探小說比較的結論,但也一如其他比較的方式,討論公案小說時大多停留在 「印象」層面,比較的項目也以敘述角度和人物設定為主,缺少對故事內容的解 釋。.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中國公案小說的源頭最早可上溯至先秦,即使在明朝發展成熟之後,足以代 表公案小說的作品仍有數百篇,但並非每一篇都以「解開案件謎題」為重心。而 即使是明朝的公案小說,也仍然有從故事性較低的「法律故事集」逐漸演變成可 讀性較高的「公案小說」的發展,同時仍有話本等其它傳播公案小說的管道並行。 李德超、鄭靜,〈清末民初偵探小說翻譯熱潮探源〉 ,《天津外國語學院學報》第 10 卷第 2 期,2003 年,頁 1-6。 41. 11.
(21) 即使廣義而言都是公案小說,但來源不同,各自的故事重心也不一樣。而在眾多 類型的公案小說中,選擇了由案件判決書發展而來,經由「公案故事集」轉化, 最終蛻變成為「公案小說」的《龍圖公案》 ,根據公案小說發展脈絡,它的來源、 體裁和故事是最「以案件為中心」的作品,寫法上也已經脫離早期較為制式的判 案例,是可讀性比較高的文學作品,作品發展的條件及脈絡足以代表「早期公案 小說集大成者」,在故事構成上,有比較多和西方偵探小說相似之處,適合用來 對照和觀察日後西方偵探小說引入的情形。 而在偵探小說方面,從 1896 年起,一直到 1907 年,引入的偵探小說數量也 相當龐大,在數百篇各類西方偵探小說作品中,選擇最早引進的福爾摩斯系列故 事。福爾摩斯的故事不只是晚清最具代表性的翻譯小說,同時也是偵探小說發展 的起點,後世許多偵探小說解謎的原型,故事元素前無古人,具有特別的指標性, 非常適合作為「西方偵探小說特色」的參照點。本研究以《龍圖公案》和 1896 年至 1907 年間引入的福爾摩斯系列作品為基準,討論公案小說與西方偵探小說, 而這裡的「公案小說」已經將範圍限縮在故事重心集中於辦案解謎過程的公案小 說。《龍圖公案》代表的是偵探小說尚未傳入中國之前,廣為當時作者與讀者接 受的辦案思路,而福爾摩斯系列代表著西方偵探小說帶來的新事物和影響。觀察 兩者的辦案方式差別,再對照《中國偵探案》的辦案方式,可以看出西方偵探小 說是如何影響公案小說,也可以看出公案小說如何吸收、轉化,甚至對抗西方偵 探小說的影響。 本文第一章整理研究背景、研究問題、文獻回顧,並且明確定義出研究範圍 與方法。第二章的重點在於重新整理公案小說與偵探小說的定義,找出「以案件 為中心」的公案小說代表作《龍圖公案》,並歸納出作品的特色,針對故事中與 案件相關的各種元素進行分析。在公案小說的部分,藉由回溯公案小說發展、追 溯各類公案小說源流,最終鎖定目標,集中討論明代公案小說,並以《龍圖公案》 為基礎。而偵探小說定義和特色的部分則參考「推理小說十誡」 、 「推理小說二十 法則」等歸納整理,作為分析故事元素的基礎,並以福爾摩斯系列作為分析的文 12.
(22) 本。將兩者之定義及特色整理出來後,可以看到西方偵探小說與案件心公案小說 在故事敘述、案件結構和案件處理的方式上,雖然有著相似的過程,辦案手法上 也多有重疊之處,但兩種作品有著不同的取捨。而這些不同的取捨,在《中國偵 探案》中,又有了新的變化。 第三章和第四章的重點在於 1907 年出版的《中國偵探案》 。作為一本在西方 偵探小說引入、並且在晚清讀者間造成流行後才出版的公案小說故事選集,吳趼 人從過往許多公案小說或筆記故事中挑選 34 則故事。值得注意的是,吳趼人在 已經寫了《九命奇冤》後,證明公案小說能夠結合西方偵探小說的特色,發展新 風貌,卻又在三年後以文言文編纂了《中國偵探案》,而從《中國偵探案》中, 可以看見在故事元素、敘事方式與辦案手法上,與偵探小說尚未引入之前的《龍 圖公案》 ,有許多不同之處,明顯地是受到西方偵探小說引入的影響;另一方面, 《中國偵探案》中也有吳趼人選擇保留的傳統公案小說特色。這些吳趼人有意識 挑選的故事,代表的意義和變化是什麼?吳趼人保留下來的公案小說特色,又該 如何理解?是不成熟的模仿,或是吳趼人思考後的結果?第三章主要討論《中國 偵探案》的來源梗概、故事體例,以及選材和辦案手法上有哪些受到西方偵探小 說影響的部分。第四章則討論《中國偵探案》中,吳趼人所保留的,屬於中國偵 探小說的特色。藉由重新定義和分析《中國偵探案》一書的呈現方式,回頭檢視 1896 至 1907 這十年的推理小說與公案小說發展之路,究竟是公案小說逐漸式微 的掙扎之路,還是藉此熱潮,讓公案小說結合新舊特色,刺激中國原創偵探小說 的誕生?第五章針對這些重新定義之後的現象做結論。. 13.
(23) 14.
(24) 第二章. 公案小說與西方偵探小說. 「俄國偵探最著名於世,然吾甚惜中國罕有此種人、此種書。無矣,則莫若 以《包公案》為中國唯一之偵探小說也1。」. 西方偵探小說進入中國之後,面對這種新型態的文學作品,晚清讀者試圖從 中國傳統的文學作品中找出可以對應的作品,公案小說便在此時被提出。但公案 小說數量、種類繁多,有許多與辦案無關的故事,也有專門處理非人間案件的神 魔公案,比起西方偵探小說,也許更像是西方的驅魔小說;清朝流行的俠義公案 小說,也是比起偵探小說,更像是冒險或騎士文學,案件已經不是故事的重點。 這些「公案小說」,真的和西方偵探小說有任何關係嗎?或者,這種沒有處理案 件元素的公案小說,是否可能受到西方偵探小說傳入的影響?如果要討論公案小 說與偵探小說的異同,也許該在範圍廣大的公案小說中尋找,展現辦案過程的故 事,才能更明確地看出公案小說當初到底如何和西方偵探小說連結,而後來的作 品又如何在公案小說的基礎上吸收西方偵探小說的特色。 除了公案小說的定義和分類需要再梳理,西方偵探小說的定義及特色也需要 再釐清。雖然西方偵探小說的定義比較嚴謹,但經過一百多年的演變,現在的偵 探小說已經比當初進入中國時更為多樣。在這百年的流變中,我試圖找出當初進 入中國時,偵探小說最具代表性的特質,回歸當時的情境,由此思考當時相遇的 西方偵探小說與公案小說,究竟從彼此的身上見到什麼「同」與「不同」,而當 時最吸引晚清讀者的「不同」又在哪裡。 公案小說和西方偵探小說的故事中心都是「案件」,西方偵探小說,晚清時 期傳入中國時,還在發展初期,專注於「解謎」的階段,此時的偵探小說,將案 件當成謎團,以解謎為故事的重心;而在中國的公案小說裡,明代 (1368-1644) 也 有一系列以處理案件為故事中心的公案小說,在故事結構上,更接近晚清傳入的 西方偵探小說。如果要討論中國及西方處理案件手法及態度的異同,和晚清的創 1. 定一,〈小說叢話〉 ,《新小說》15 號,1905 年。 15.
(25) 作如何受到西方偵探小說影響,以明朝的《龍圖公案》為代表是比較合理的選擇。 而在故事分析的手法上,因為龍圖公案和西方偵探小說皆以案件為中心,我 借用了公案小說學者為公案小說定義的故事元素,重新整理成「案發、報案、審 案、辦案、破案、判案」六大要素,對照《龍圖公案》和西方偵探小說在這些故 事環節中有什麼相似或相異的表現,是否在某些環節有所偏重或偏廢,背後可能 的成因又是什麼;辦案手法上,《龍圖公案》與福爾摩斯系列作品各自呈現什麼 特色。. 16.
(26) 第一節 公案小說發展與再定義 許多學者都在公案小說專著中定義公案小說,但也因為大家想討論的問題 不同,公案小說的定義莫衷一是。黃岩柏《中國公案小說史》2、孟犁野《中國 公案小說藝術發展史》3,都把公案小說的源頭拉至先秦和六朝,舉凡故事中涉 及各類案件的作品,無論體例、語言皆可視為公案小說。但也因為取材廣泛, 歸納出以案件為中心的幾個相關元素,黃岩柏認為「公案小說是中國古代小說 的一種題材分類;它是並列描寫或側重描寫作案、斷案的小說4」,孟犁野則認 為「凡是以廣義性的散文形式,形象地敘寫政治、刑民事件和官吏折獄斷案的 故事,其中有人物、有情節,結構較為完整的作品,均應劃入『公案小說』之 列5。」但晚清讀者看到西方偵探小說時為什麼會想到公案小說?是西方偵探小 說中的哪些特質,戳中了晚清讀者的神經,同步了他們閱讀的經驗?攤開公案 小說的發展史,會發現如果以黃岩柏、孟犁野等人的定義來尋找對照的公案小 說,恐怕得從先秦開始,而其中有許多劇情裡有案件,但從來不想解決案件的 故事。 「公案小說」一詞定義太過寬泛,造成討論的困難。石昌渝在〈明代公案 小說:類型與源流〉中,對這種太過廣泛的公案小說定義提出疑問:. 他們認為「公案小說」就是寫公案的小說,凡題材涉及民事、刑事糾紛 者都在「公案小說」的範圍之內。於是「公案小說」囊括了文言小說和 白話小說中以公案為題材的各個文體,而時間跨度則上自先秦下迄清末。 我以為這個意見是值得而且應該討論的6。. 石昌渝除了點出時間跨度太過寬廣,也指出無論文言白話全都包含在內, 這個「廣義而言」,以「題材」來說,它們都是公案小說,但是「類型是文學 的分類,題材是社會學的分類。題材,也就是通常說的『寫什麼』,類型則不 2 3 4 5 6. 黃岩柏,《中國公案小說史》 (瀋陽:遼寧出版社,1991 年) 。 孟犁野,《中國公案小說藝術發展史》 (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6 年) 。 同註 2,頁 1。 同註 3,頁 4。 石昌渝,〈明代公案小說:類型與源流〉, 《文學遺產》2006 年第 3 期,頁 110-117。 17.
(27) 僅要看『寫什麼』,還要看『怎麼寫』。題材是文學作品的一個構成因素,但 並不是核心的決定性的因素7」也就是說,除了故事中有「公案」這項元素之外, 還要考慮他們處理公案這個元素的做法。並非所有包含公案元素的作品都可以 進入進今日與晚清翻譯的西方偵探小說相互對照的討論。 西方翻譯偵探小說大為流行的晚清,中國也有俠義公案小說。掛著公案之 名,故事的重心卻更偏向俠義小說,其中的案件只是各方豪俠之士大展身手的 引子,並不重視如何處理案件。但又因為掛著公案之名,造成許多關於晚清的 小說討論將這個和西方偵探小相似處甚微的公案小說類型拉入討論。然而,重 心不在辦案過程的俠義公案小說能與偵探小說呼應的部分實在不多。如果要同 時符合「公案」這個故事題材,並且確保「重點在辦案與判案」這個寫法,而 且並非零碎地出現在故事集中,而是以「處理案件」為故事主軸出版的作品, 應該往明代的公案小說尋找。 一般討論公案小說時,經常引用的公案小說來源是,宋代耐得翁所著《都城 紀勝》 : 「說話有四家。一者小說,謂之銀字兒,如煙粉、靈怪、傳奇、說公案, 皆是搏刀桿棒及發跡變態之事。說鐵騎兒,謂士馬金鼓之事8。」 。雖然這是目前 所見最早的「公案小說」紀錄,但並非所有公案小說的「類型」皆由此來。有不 少前行研究會默認公案小說的來源就是「說公案」,但是陳平原認為:. 宋元說話中的『公案』,為後世公案小說提供了故事和人物:至於公案 小說的整體結構和技巧,則另有淵源。從宋元時代分類紀錄訴訟判決書 的《名公書判清明集》等,演變成明代按故事性質分類,紀錄狀詞和判 詞,但擴大敘事成份的《廉明公案》等,再到減少判詞而突出故事情節, 並把判官集中設定為包公的《龍圖公案》等公案小說日漸成熟。9」 石昌渝也說:. 同註 6。 (宋)耐得翁,《都城紀勝》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維基,檢索地址 <http://ctext.org/wiki.pl?if=gb&res=178091> 9 陳平原,《千古俠客文人夢》 ,頁 76。 7. 8. 18.
(28) 明代公案小說的源頭在哪裡呢?我以為不在宋元『說話』的『說公案』, 而在『珥筆書』。…『說話』是另外一種敘事系統。然而明代公案小說 卻直承珥筆書,它保留了珥筆書的三詞的骨架,語言上雖然偏向俚俗, 但總的來說還是沒有完全擺脫文言的書案氣。 《廉明公案》大量抄錄《蕭 曹遺筆》以及在三詞的骨架結構之上編織情節的事實,充分說明公案小 說不是出自『說話』,也不是出自由『說話』轉變而成的話本小說,而 是出自法家類的珥筆書。10 從陳平原和石昌渝兩人的分類中可以看出,公案小說的來源不只一種,而其 後的故事也因而有了不太一樣的發展。而以寫作方式來看,真正因為題材及處理 方式相似,而能夠互動的作品,應該是明代的公案小說。 石昌渝所提到的「珥筆書」,是明代日用文書中收錄法律專門文件的類別, 其中收錄許多案件判例,並提供原告狀詞、被告訴詞和判官判詞給當時有訴訟需 求的民眾參考。明代公案小說除了故事來源取材自此,敘事手法也受到這些法律 文書的影響,形成了公案小說中的「三詞結構」。 明朝的三言、二拍中也收錄零星的案件,但案件本身不見得是故事重點,只 是帶出劇情或故事主旨的媒介,例如〈蔣興哥重會珍珠衫〉中也有兇殺案,也走 了公堂流程,但故事的重點在於蔣興哥和三巧的夫妻之情,辦案過程和手法並不 重要。真正全本皆收錄公案故事,並且以折獄斷案為故事主軸的合集,是明朝萬 曆 (1573-1620) 前後出現的公案小說專書。當時的公案專著,可以依其類型分為 以下三種:類法書、公案故事集和公案小說。三種類型代表明代公案小說發展進 化的三階段。第一階段是和原本法律文書最為相似的「類法書」,這個類型代表 的作品是《海剛峰公案》。作品特色是幾乎只以三詞為主,關於案件、辦案的敘 述不多,是最早期由珥筆書抄錄過來的案件故事。明代公案小說發展的第二個階 段是「公案故事集」,敘事中依然保留三詞,但已可見較完整的故事內容,三詞 也較類法書更能融入故事敘述,代表作品有以全本收錄單一判官故事的《新民公. 10. 同註 6。 19.
(29) 案》、《百家公案》,以及收錄不同判官判案故事的《廉明公案》、《諸司公案》、 《詳刑公案》、《律條公案》、《明鏡公案》、《詳情公案》、《神明公案》, 這些作品中雖仍然保留三詞,卻大量刪除其他判案用的文件,例如《諸司公案》 便刪除他從《廉明公案》的故事中抄錄的大量借據、執照等與案件相關但與故事 敘述無直接關係的呈堂證供,敘事重心更集中在故事和案情上。最後則演變成可 讀性較高的「公案小說」,代表作品是《龍圖公案》,三詞結構依舊在,但除了 三詞之外,已無其他法律或案情相關文件,且以完整敘述故事案件為主,三詞則 隨著案情發展出現作為輔助,此外,因為案情敘述較完整,也較能從作品中讀到 完整的案件過程。《龍圖公案》還有一個特點,在「公案故事集」時期,有許多 一本收錄多個判官故事的集子,但集大成的《龍圖公案》又回到單本收錄單一判 官故事的類型,也許這也是在演化的過程「反映了大眾的一種心理,喜歡把許多 精采的折獄故事集中到一個清官身上,造就一個神話般的人物。郭公、海公,尤 其是包公,胡適曾稱這樣的人物為『箭垛式的人物』11。」 《龍圖公案》無論是故事的重心、在明朝末年的流行程度、甚至是將所有案 件集中在單一判官身上的做法,都和西方偵探小說有不少相似之處。雖然《龍圖 公案》和西方偵探小說毫無交集,彼此互不影響,但從《龍圖公案》在明末曾流 行一時的風潮來看,也許正是這種類型的作品更容易得到讀者青睞。這也是本文 選擇分析《龍圖公案》故事元素的原因。 可惜的是,明代的公案小說盛況沒有延續到清朝,一方面是因為「明清鼎革 之後,王陽明心學遭到清算,公案小說和日用類書暫態銷聲匿跡。乾隆時編《四 庫全書總目》,子部『類書類』著錄類書 65 部,存目 217 部,但明代日用類書 一部也沒有收。12」而清代雖然也有公案小說出版,但是《鹿洲公案》和《林公 案》「俱屬冷門著作,讀者稀少,流通不廣13。」而且兩書內容在清代地方政治 社會實況上的史料價值遠大於其作為文學作品的可讀性。 《三俠五義》 、 《施公案》 、 11 12 13. 同註 6。 同註 6。 王爾敏〈清代公案小說之撰著風格〉 ,《中國文哲研究集刊》,第 4 期,1994 年,頁 144。 20.
(30) 《彭公案》等等作品則「不是明代公案小說的重演,而是把俠義與公案結合,主 題價值取向和敘事方式也完全不同,也許可以說清代俠義公案小說承接了明代公 案小說的餘緒,但比較其文學特徵,它應當是在不同時代產生的一個新的小說類 型14。」此外,這類型俠義公案小說,與《龍圖公案》或福爾摩斯系列在語言和 傳播方式上有很大的不同,靠的是說書人以說書配合演戲的方式傳達給觀眾,是 「小說的本事、說書的渲染、戲劇的表演,三種文學工具結合,彼此互相影響, 合力吸引到觀眾聽眾。15」雖然後來與西方偵探小說流行於同一時期,走的卻是 完全不一樣的道路。 藉由整理公案小說的源流與發展,可以理解明代的公案小說,由珥筆書為起 點,一路發展成體例完備的公案小說,且故事以案件為重心,描繪從案發至判案 的過程。以明代公案小說的故事結構、內容、案件特色來看,是最適合用來討論 公案小說與偵探小說異同的「文學類型」。而本節整理的公案小說流變和《龍圖 公案》的特色與定位,與其說是作為西方偵探小說比較的對象,反而更像是對照 的基礎。. 第二節 西方偵探小說發展與定義 1841 年,愛倫.坡以〈莫爾格街凶殺案〉打開偵探小說大門,期間經過一 段數十年的空白,直到 1887 年柯南‧ 道爾以《血字的研究》再掀風潮。而這股 風潮發展還不到十年,就在 1896 年的《時務報》出現在晚清讀者眼前,這個時 期的偵探小說,還在摸索、建立風格的時候,當時的「偵探小說」與我們現在的 認知也有很大的不同。一百多年來,偵探小說經歷許多演變,由柯南.道爾帶起 的流行,到了第一次與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的「黃金時期」16,歐美都有許多著 名的作家和作品。例如美國的 S.S 范達因 (S. S. Van Dine,1888-1939) ,除了偵 同註 6。 同註 14,頁 148。 16 本文中「黃金時期」 、 「硬漢派」等分期和分類參考 Ian Ousby 的 Guilty Parties: A Mystery Lover's Companion 一書的目次:第三章 The Golden Age 和第四章 The Hard-boiled School;以及 Heta Pyrhönen 的 Murder from an Academic Angl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Detective Narrative 一書中 10-12 頁的說明。而 Heta Pyrhönen 則將黃金時期的作品分類為「英國古典偵探」 。 14 15. 21.
(31) 探小說之外,還有〈偵探小說二十法則〉 (Twenty rules for writing detective stories), S.S 范達因認為偵探小說是一場作者和讀者之間的智力競賽,為求公平,他整理 出一系列他認為小說創作者應該遵循的原則,也是用以定義早期偵探小說的重要 參考。 但這系列的法則在 20-30 年代受到挑戰,「硬漢派」偵探小說出現,故事和 柯南.道爾筆下以及黃金時期嚴密邏輯運作的世界完全不同,主打粗獷風格的偵 探和艱苦的社會現實,雖然擴大了偵探小說的範圍,但和偵探小說發展初期的特 色已經相距甚遠。而在此之後,也有因為世界大戰發展出來的「間諜小說」,還 因為 1960 年代出現的詹姆士.龐德系列電影蔚為流行。而偵探小說則在 1960 年的低潮過後,於 1980 年代迎來各家爭鳴的盛況。不過此後的偵探小說定義和 特色,已經與晚清時期的作品相差甚遠了。本文重點在討論晚清時期引入的偵探 小說,所以定義和特色也集中在早期愛倫.坡、柯南.道爾以及黃金時期的作品。 首先來看大家對 “ detective ” 相關詞的定義: 《大英簡明百科》中有 detective story 的詞條: 「通俗文學體裁,描寫刑事案 件(通常為兇殺案)的調查和破案過程。第一篇偵探故事是愛倫.坡的《莫格街 凶殺案》。」只提到故事類型,但未對故事內容進行更詳細的定義和說明。而在 The Cambridge Guide to Literature in English 中,為偵探小說的下的定義裡,對於 犯罪案件和破案的部分與《大英簡明百科》沒有太大歧異,但在解釋的後半段提 到隆納德‧ 諾克斯 (Ronald A. Knox,1888-1957) 以及「偵探俱樂部」的眾成員 認為「偵探小說應該是關乎謎題,而非犯罪,這道精緻的謎題應該嚴格依循邏輯 法則,是一種公平的遊戲17。」而日本的偵探推理小說之父江戶川亂步則認為偵 探小說是「注重邏輯推演與思考為基礎的小說18。」從這些說法中,可以看出偵 探小說中有個非常重要的元素是「謎題」和「解謎」,而且「注重邏輯推演」。. 17. Ian Ousby, The Cambridge Guide to Literature in English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3), 252-253. 18 江戶川亂步著,王華懋譯〈偵探小說的定義與類別〉 , 《幻影城主》 , (台北:獨步文化,2012 年) ,頁 118。 22.
(32) 作為公認的推理小說之父,愛倫.坡本人也對這個文類有些話想說。他稱自 己的作品為「推理故事」 (tales of ratiocination) ,而非「偵探小說」 (detective fiction) ,可見他所在意的並不是辦案者的身分,而是他辦案的方式:藉由邏輯 推演的過程,獲得案件的真相, 「解開謎題」 。雖然「推理故事」最後並沒有成為 這個文類的總稱,但「邏輯推理」一直都是這作品非常重要的元素。柯南‧ 道爾 在《血字的研究》中甚至花了一整章的篇幅說明「演繹法」 (The Science of Deduction) 的應用,他們雖然沒有直接提出偵探小說的定義,卻都各自在作品中 展現了他們認為重要的故事元素,而這些元素都指向邏輯的、推論的往真相前進。 John T. Irwin 則以「分析性的偵探小說」 (analytic detective fiction) 稱呼愛倫. 坡的作品,重點在於「對於推理演繹解決問題的關注19」。因為後來出現的硬漢 小說,重點已經不在於使用這些邏輯推演的方式分析案情「解謎」,而轉向「冒 險」,但也因為後期小說的重點改變,這些早期偵探小說中使用邏輯推理案情的 做法,成為重要的識別特色。而 1928 年,S.S 范達因的〈偵探小說二十法則〉20 和隆納德‧諾克斯的〈偵探小說十誡〉21(“Ten Commandments of Detection”), 雖然發表的本意是歸納、指導偵探小說的寫作方向,如今讀來反而成為觀察當時 偵探小說特色的指標。 以下簡單介紹〈偵探小說二十法則〉和〈偵探小說十誡〉: 〈偵探小說二十法則〉. 〈偵探小說十誡〉. 1. 必須明確、公正的將所有線索呈 現給偵探與讀者。. 1. 兇手須在故事前半段亮相,但要 防止讀者完全得知他的思絡。. 19. John T. Irwin. The Mystery to a Solution: Poe, Borges, and the Analytical Detective Story (Baltimor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4),1-2. 20 中文全文可參見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8E%A8%E7%90%86%E5%B0%8F%E8%AA%AA%E4%BA%8C %E5%8D%81%E6%B3%95%E5%89%87 英文全文可參見 http://gaslight.mtroyal.ca/vandine.htm 21 中文全文可參見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8E%A8%E7%90%86%E5%B0%8F%E8%AA%AA%E5%8D%81 %E8%AA%A1 英文全文可參見 http://www.crimeculture.com/359/Rules.htm 23.
(33) 2. 除了兇手的詭計,不得用寫作手 法誤導讀者。. 2. 故事中不可存有超自然力量。. 3. 故事中不能摻有戀愛成分。. 4. 故事中不應出現不存在的毒 藥、以及太複雜需要長篇解說 的犯案工具。. 3. 故事中不可存在秘室或秘道。. 4. 偵探和兇手不能是同一人。 5. 必須經由合理的推理緝兇。. 5. 故事中不可有中國人角色。. 6. 偵探為了破案就必須要有探案 的行為。. 6. 決不可透過意外事件和直覺能 力來破案。. 7. 必須要有屍體來引發讀者的正 義感。. 7. 偵探不能犯罪。. 8. 不得使用占卜等超能力來緝兇。. 8. 偵探不應把焦點集中在無關案 情的線索,避免誤導讀者。. 9. 一部作品裡,只能有一個(主要 的)偵探。 11. 兇手不得是奴僕之輩。. 9. 偵探身旁的忠心朋友,思維應該 坦白;其智商最好在一般人之 下。. 12. 雖然可以有幫兇,但只該塑造一 個主要的兇手。. 10. 除非先寫出有雙胞胎,否則兇手 不准是雙胞胎。. 10. 兇手必須要有相當的戲份。. 13. 兇手不得以大型犯罪組織為後 台。 14. 不得以(尚)不存在的手法行 兇。 15. 必須貫徹唯一的真相,並為此提 供讀者線索。 16. 不宜使用太過華麗的文采。 17. 兇手不得是(有案底的)慣犯。 18. 不應以死者其實是自殺或意外 死亡收場。 19. 兇手應有屬於自己的犯罪動機 20. (為了湊成偶數)以下手法太過 常見,務必避免使用: . 兇案現場發現煙蒂,所以兇 手應是癮君子。. . 以各種手段脅迫兇手自白。. . 製作假指紋。. . 用替身製造不在場證明。. . (被害人的)狗不吠表示兇 手是熟人。 24.
(34) . 兇手是雙胞胎(之一)。. . 使用瞬間致死的毒藥。. . 兇案現場在警方來到時才 變成密室。. . 問案時,透過嫌疑犯的反應 來緝兇。. . 結案前,偵探破解暗號(死 前留言)找出兇手。. 從〈偵探小說二十法則〉和〈偵探小說十誡〉的「規定」來看,有關於寫作 內容及技巧的部分,也有關於創作的基本假設前提規範。「基本定義」的部分, 兩人都提到「必須經由合理的推理緝兇。」〈偵探小說二十法則〉、「決不可透過 意外事件和直覺能力來破案。」〈偵探小說十誡〉、「不得使用占卜等超能力來緝 兇。」 〈偵探小說二十法則〉 、 「偵探為了破案就必須要有探案的行為。」 〈偵探小 說二十法則〉,這些都提示了西方偵探小說中「合理的邏輯推論」和「沒有超自 然力量介入」的特點;也有像是「必須要有命案來引發讀者的正義感。」 、 「不宜 使用太過華麗的文采。」〈偵探小說二十法則〉這種關於寫作內容和技法要求, 而關於內容的要求,有些早已被後來的偵探小說打破,例如:「不應以死者其實 是自殺或意外死亡收場。」 〈偵探小說二十法則〉 、 「故事中不能摻有戀愛成分。」 〈偵探小說二十法則〉 ,即使柯南.道爾也有幾篇作品並不符合這些法則的要求。 〈偵探小說二十法則〉和〈偵探小說十誡〉雖然只是黃金時期之後,歸納出來的 偵探小說寫作參考守則,但是他所要求的案件呈現方式、辦案手法,確實反映了 當時偵探小說寫作的習慣,和當時作者心中對於偵探小說的定義及看法。即使是 「故事中決不可以有中國人角色」這種如今看來充滿種族歧視的規則,都是因為 當時歐美不了解中國人,認定中國人出現會有超自然力量介入而定。雖然充滿誤 解,倒也能看出,這些規則嚴格遵守著「邏輯」和「理性」的要求。 根據以上各種說法,晚清時期的偵探小說,最重要的元素應該就是「解謎」 與「嚴格依循邏輯法則」,其他關於案件的敘述,或是兇手與偵探的設定,不是. 25.
(35) 那麼關鍵左右偵探小說定義與特色的元素。而「解謎」與「注重邏輯推演」的兩 大特色,也確實呈現在柯南‧道爾一系列的作品中,進入晚清讀者的世界。作為 晚清譯入中國的偵探小說中,最初也最大宗的作品,本文選擇以福爾摩斯系列作 品代表晚清風行的西方翻譯偵探小說。. 第三節 公案小說與西方偵探小說故事元素分析 釐清本文討論的公案小說和西方偵探小說代表後,接著要討論,公案小說和 西方偵探小在呈現案件的方式和手法上有什麼差別。呈現案件的方式可以觀察兩 者的故事元素,手法的部分則以觀察辦案手法為主。 (一). 故事元素. 公案小說的專著中,除了看到大家對公案小說的定義外,也同時提供了他們 認為公案小說的故事中應該包含的情節元素。曹亦冰在《俠義公案小說史》中, 將公案小說應有的環節整理成以下五種: 「作案、報案、審案、偵破、判案」 ,內 容上注重曲折複雜案情的敘述和破案技巧的描寫22。 雖然這些故事元素,是公案小說學者用以討論公案小說的基準,但同樣作為 以案件為中心展開的故事,大多包含這些辦案過程包含的元素,每一項元素都是 通往結案和解謎的拼圖,但因為故事的類型、案件的設定、故事的背景等等差異, 一個故事中不見得會包含全部的元素,而觀察這些元素在公案小說西方偵探小說 中分布的落差,也可以看出其中異同。以下是我根據曹亦冰的分類重新整理的故 事元素: (一) 作案:所有故事的起源,必須先有人犯案,偵探與判官才會出場。但「作 案」二字的重點在犯案者,有鑒於本文討論的是判官與偵探的辦案手法, 將「作案」改為「案發」 ,無論是否有犯人,只要讀者知道有案件或是不 合常理需解決的事情發生,該故事就具備「案發」元素。 (二) 報案:在《龍圖公案》的故事中,因為大部分故事保留了狀詞,只要在 故事中看見「具狀告」就可確認有人報案;福爾摩斯是私家偵探,自然 22. 曹亦冰,《俠義公案小說史》 ,頁 265。 26.
(36) 不會有人寫好訴訟狀去找他,但如果以「要處理案件的人知道案件發生」 定義報案,福爾摩斯系列的「報案」其實就等於「案件相關人主動向福 爾摩斯求助並說明案情」 ,只要故事中出現案件關係人主動向福爾摩斯求 助並說明案情,就等同於完成「報案」的程序。 (三) 審案: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包公於公堂上聽狀詞、訴詞以及雙方答辯 的過程。但福爾摩斯並非正式警力編制,是以私人身分進行偵探工作, 所以不討論本元素,而福爾摩斯自己進行的問話或偵查等等則歸入「辦 案」項目。 (四) 偵破:曹亦冰的分類中,並沒有專屬辦案過程的項目,但辦案手法是本 文重要的討論議題,所以將「偵破」分成「辦案」與「破案」兩部分來 討論,因為並非每個案子都有結果,但每個案子都有自己的調查過程, 將辦案過程與結果分開,是為了觀察辦案手法。 (五) 判案:《龍圖公案》中的故事,大多都有判詞,只要在故事最後有「審 得」便可確認包公已對此案作出審判。但福爾摩斯一方面缺乏判案的公 權力,另一方面他的關注又集中於辦案和破案,偶而有幾篇和蘇格蘭警 場合作的案子,他也只是收到關於最後判決的消息。甚至在〈記傴者復 仇事〉一篇中,福爾摩斯還順著法醫驗屍的結果同意死因是中風,不再 提及背後隱情。所以此項在本文中也略去不討論。 (二). 辦案手法. 除了故事的結構和重點之外,處理案件的手法也是觀察的重點。根據《龍圖 公案》的一百篇,以及晚清傳入的 36 篇福爾摩斯小說23,整理出以下七種故事 中常用的辦案技巧,其中有五種是西方偵探小說與公案小說中都使用的手法,有 兩種是只存在於公案小說中的手法。. 23. 本文中晚清福爾摩斯系列文本篇目的選定,是根據余玟欣, 《遇見福爾摩斯:以中國晚清時期 與日本明治時期福爾摩斯探案翻譯為例》 ,以及任翔、高媛編, 《中國偵探小說理論資料 1902-2011》 書末的附錄,選擇 1907 年, 《中國偵探案》出版之前引入中國的作品,由於當時柯南.道爾仍持 續創作,中國也尚未完全翻譯引入,只有 36 篇故事。 27.
(37) 西方偵探小說與公案小說中都使用的手法是以下五種: (一) 觀察及推理能力 觀察與推理能力這一項目鎖定的辦案技巧,是辦案者是否觀察到特殊的現象, 並根據他所觀察的現象推測背後的原因。 (二) 驗屍及科學鑑定/實地勘查 這項能力觀察的是作品中驗屍及科學鑑定和現場偵查的使用。雖然不是每一 則案件都需要驗屍及科學鑑定,但福爾摩斯確實勤跑每一個案發現場,即使 有些案件並沒有真正的案發現場,他依然會出門打聽消息,就算他自己不去, 也會指派華生或其他人去為他打聽消息。 (三) 設計破案 設計破案是無論公案小說或是西方偵探小說都使用的手法,通常用在辦案者 已經釐清案情,但缺乏決定性證據的時候,創造一個可以抓出犯人的情境, 通常是捏造假證詞或是假證據,使犯人心虛露出馬腳。 (四) 易容/微服查訪 這也是一項公案小說和西方偵探小說「都會使用但頻率都不高」的手法,查 案者通常自己扮演另一個角色,或是派其他人進入案件相關現場調查。《龍 圖公案》中較常見的是派其他人潛入現場,福爾摩斯則較常自己變裝易容。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在前行研究中,任翔、李德超、鄧靜等人的看法是因為 偵探有私人身分,更容易秘密進行調查。但福爾摩斯故事中,即使進行調查, 大部分時間都還是以真實身分進行,改變身分進行調查也不是那麼普遍的做 法。 (五) 技巧審問 這項技巧主要的考驗是能否運用話術,得到想要的資訊,或是能否由一來一 往的問答中,抓住前後矛盾或不打自招的說法,判官以官的身分可以問,福 爾摩斯在追查案件時也有許多和案件關係人交談的機會,都合併在此一分類 底下。這是一項無論龍圖公案或福爾摩斯都使用頻率不高的技巧。根據福爾 28.
(38) 摩斯故事的展開來看,很有可能是因為當他展現良好的觀察與推理能力時, 大部分的案件關係人都為此懾服,馬上說出福爾摩斯想要的情報。至於公案 小說的部分,也許是因為判官還有動用刑罰的權力,也不需要特別運用這項 技巧。 以上五項是在兩種小說中都可以見到的技巧。另外,還有兩種技巧是只存在 於公案小說中,不屬於偵探小說辦案技巧的能力: (六) 超自然力量 無論從福爾摩斯系列的故事本身,或是〈偵探小說二十法則〉、〈偵探小說十 誡〉,都可以看出,西方偵探小說基本上不依靠超自然力量辦案,而且還成 為守則中被禁止的內容。但《龍圖公案》有大約三分之一,100 篇中的 34 篇 故事依靠超自然力量破案,而且超自然力量通常還伴隨著偶然的機遇,這些 超自然力量的幫助,通常是突然其來的「忽有」,也完全違反〈偵探小說二 十法則〉、〈偵探小說十誡〉中「禁止偶然」的規則。福爾摩斯系列作品不使 用這項技巧並不意外。而也許是因為有大約三分之一的作品依靠超自然力量 辦案,「怪力亂神」也是許多人對公案小說的印象。 (七) 用刑審問 用刑審問指的是在案件關係人不肯說明案情時,判官對其施予肉體上的刑罰。 最終結果可能導致案件關係人認罪或「遂自誣服」。毫無疑問,用刑是握有 公權力的判官才能夠使用的辦案方式。福爾摩斯的身分是私家偵探,也就是 普通平民,沒有權力對尚未確認罪行的案件關係人執行任何司法懲處。但這 是《龍圖公案》中最常出現的辦案手法。而這也成為公案小說為人詬病之處。. 第四節 《龍圖公案》與福爾摩斯 「以案件為中心」的明代公案小說中,以《龍圖公案》為大成。它已經脫離 早期「法家書」的實用法律文書形式,也不像「公案故事集」那麼鬆散,真正成 為一部「案件中心」的公案小說,其中可看見案件的發生、辦案的過程和最後的.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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