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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再生綠建材推動策略專家諮詢會」

第五章、 綠色採購中強化再生綠建材使用

第三節 辦理「再生綠建材推動策略專家諮詢會」

本計畫於 101 年 9 月 27 日另邀請以再生綠建材評定委員會委員為主之專家 學者,於台灣建築中心會議室針對如何擴大再生綠建材之商機辦理專家諮詢會,

討論主題包括:

(1)建築技術規則對再生綠建材之誘因探討 (2)公共工程使用再生綠建材之機會分析 (3)現行再生綠建材標章評定基準之檢討

會議由計畫協同主持人陳文卿博士主持,與會人士所提之意見如下所示。座 談會會議議情形如圖 6-10 照片所示。座談會相關資料如附錄四。

1. 建築技術規則對再生綠建材誘因之意見 [田紹崇委員]

尚不足。針對公共建物主體工程及週邊設施工程(如景觀、公園、綠地、兒 童遊戲場等休憩場所)使用綠建材達一定比例者(以分項材料總量達 10%、

20%、30%或以上)制定相關之獎勵措施及施行細則。

[黃兆龍教授]

尚不足。明確表列「再生綠建材」之使用納入政府採購法之中,並且強化碳 足跡之效益。

[李隆盛教授]

尚不足。建議:1.加強使用比例之規定;2.對於使用比例達門檻給予適當獎勵。

[李明賢博士]

尚不足。建議在可操作性之原則下,結合綠建築之二氧化碳與室內裝修相關 之評估要項中,加重使用綠建材之比率。

[陳東慶理事長]

輔導廠商加強並積極開發再生綠建材產品擴大項目及範圍。增加綠建材使用 效益。

[黃榮堯教授]

尚不足。1.擴大要求使用再生綠建材範圍,如外牆、屋頂等。2.提高使用百分 比。

2. 公共工程可以從何處著手以強化再生綠建材之使用?

[田紹崇委員]

針對公共建物主體工程及週邊設施工程(如景觀、公園、綠地、兒童遊戲場 等休憩場所)使用綠建材達一定比例者(以分項材料總量達 10%、20%、30

%或以上)制定相關之獎勵措施及施行細則。

[黃兆龍教授]

應在設計規則中要求某一百分率之再生綠建材使用量。

[李隆盛教授]

請公共工程主管機關於工程規範中強制規定使用再生綠建材。

[李明賢博士]

建議在節能減碳之論述下,強制訂出使用再生建材之比率。

[陳東慶理事長]

公共工程使用再生綠建材,可著重於低碳足跡產品重點使用要件。

[黃榮堯教授]

可從綠色採購要求使用一定比例再生綠建材。

3. 如何做到使環保標章與再生綠建材標章取得一致性?

[田紹崇委員]

環保標章所規定之條件,綠建材標章大部分均已涵蓋為使廠商免於對同項產 品有兩種認知之困擾,建議於現行技術規則內刪除有關取得環保標章規定之 條文。

第六章 加強再生綠建材使用之調查分析

[黃兆龍教授]

先進行詳細比較分析環保標章與再生綠建材標章,針對 SWOT 分析,並強化 產品之 CNS 標準。

[李隆盛教授]

取得環保標章之建材其檢測標準經與再生綠建材之評定基準一致。

[李明賢博士]

任何加值標章除建構在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外,另外依標章之屬性而增加其他 符合文件,基此建議環保標章與再生綠建材可先由回收材料比率之一致性去 先行調合。

[陳東慶理事長]

公共工程應優先採用再生綠建材如有不足之建材,再考慮應用環保標章建材。

[黃榮堯教授]

若依據標準有所衝突,自應整合。對於符合綠建材精神之環保標章產品,不 應排除。

4. 其他意見 [李隆盛教授]

加強宣導再生綠建材的減碳效益及其建材性能與其他建材一樣,符合國家標 準其性能並不會較差的錯誤觀念。

[陳東慶理事長]

建議綠建材戶外材料應擴大使用範圍及使用比例,至少 30%以上,以利再生 綠建材的推廣及效益。

座談會照片

圖 6-10 座談會會議情形

第七章 辦理「擴大再生綠建材標章推動及使用策略」座談會

第七章 再生綠建材之減碳效益及其他效益案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