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綠色採購中強化再生綠建材使用
第二節 辦理「擴大再生綠建材標章推動及使用策略」座談會
發大樓 15 樓第 4 會議室辦理「擴大再生綠建材標章推動及使用策略座談會」,由 廖慧燕組長與本計畫協同主持人陳文卿博士共同主持。邀請學者專家、機關團體 及產業界代表等共同會商,針對提昇再生綠建材市場進行討論。
座談會首先由協同主持人陳文卿博士針對再生綠建材之使用效益、建築技術 規則探討、與環保標章建材類評析以及綠色採購採探討之報告,再進行討論。
討論議題包括:
(一)提昇再生綠建材市場推動之建議 (1)如何彰顯再生綠建材標章之優勢
(2)如何強化公共工程擴大使用再生綠建材 (二)再生綠建材標章評估基準之建議
針對以上之討論議題,彙整與會人士所提之意見如下所示。座談會會議議情 形如圖 6-6~圖 6-9 照片所示。座談會相關資料如附錄三。
一、 提昇再生綠建材市場推動之建議 [于總經理寧]
政府補貼民眾採購標章產品之可能性需視政府資源多少而定,且僅係短期誘 因。
再生綠建材產業鏈應整合,確保原素材之來源,品質及價格穩定。消費者對 再生產品始能有信心。
[華夏技術學院 李教授隆盛]
要提昇綠建材市場,除了政府應加強宣導綠建材之優點外,更應納入設計規 範中,對的政策就應落實去執行。
[黃副局長來和]
自願性綠建材標章之推廣本屬不易,除非政策之支持及政府提出吸引力之誘 因,此如消費者購買再生綠建材給予補助。
[蕭教授江碧]
政府研發之再生建材宜經由育成中心推動給業者,業者願意生產者,表示政 府研發成果可行,是互相關係。
[台灣綠建材產業發展協會 陳理事長東慶]
加強綠色採購規範、優先使用再生綠建材並提高比例。
[台灣省建築材料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 王總幹事榮吉]
再生綠建材以室外戶外的使用為主,應結合綠建築標章、公共工程之綠色產 業、系列產業,一併納入推動推廣的範圍與對象。
[大倡國際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張貴祿]
a. 目前建築法規要求之使用率未來雖將提昇至 45%,但亦只規定使用綠建 材,依目前綠建材申請比例,多數仍偏向申請健康綠建材,如在法規規定 上能限制提出其比例(10%再生綠建才+35%其他綠建材),一定能讓再生 綠建材申請或推廣有更佳之優勢。
b. 限制所有綠建材使用上需使用一定比例之回收料,無論是限制製程之回收
第六章 加強再生綠建材使用之調查分析
料(50%)使用量或新增工程使用上之固定廢料回收(5~10%),這才是 再生綠建材定義,符合廢棄物減量(Reduce),再利用(Reuse)及再循環
(Recycle)等原則之建材。
c. 修正公共工程施工規範及政府採購法,加註優先使用再生綠建材,而不應 限制需有兩家以上才能採用,這是鼓勵使用回收料或之動能,如同回收廢 電池是否需要兩家以上願回收才能執行。
[中聯資源]
召開研討會與利用網頁加強宣導。
建議參考「國外先進國家法令、推行經驗與案例」擴大開放申請範圍。
[信義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法令之強制性,使市場習慣使用綠建材,降低採用綠建材之任何疑慮。(如 保特瓶強制回收分類後,使回收分類成日常生活一部分)
1. 如何彰顯再生綠建材標章之優勢 [于總經理寧]
此標章於民間市場之可見度已有提昇,但仍有待更多之宣導教育,使民眾增 加認知。故:
可考慮與大賣場結合,於賣場中彰顯綠建材標章產品。
可考慮與環保署協商,利用其「綠色商店」之網路進行宣導。
[華夏技術學院 李教授隆盛]
減碳是世界潮流,台灣人口與土地面積就世界而言應屬末座,但碳排放量確 名列前茅,再生綠建材具有實質的減碳效益是其他建材所不及。因此,再生 綠建材除具備建材應有之性能外其最大的貢獻就是減少碳排放對環境保護有 最直接的效益。
[黃副局長來和]
結合目前內政部所推動的綠建築之選拔,以及知名度較高的建築金獎頒獎,
其評鑑要件應含再生綠建材之使用比率鼓勵推廣再生綠建材。
[中央大學 黃教授榮堯]
擴大媒體宣傳(須有有力之“賣點”)。
強化案例之教育展示。
[台灣綠建材產業發展協會 陳理事長東慶]
再生綠建材是最環保最低碳的永續綠色建築材料,政府相關單位加強宣導。
[台灣建築中心 李博士明賢]
提高減碳之論敘,以符合政府政策“節能減碳“中使用再生綠建材之必需性(非 減碳之說法)。
[大倡國際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張貴祿]
建築法規規定使用率上能限制其比例(10%再生綠建材+35%其他綠建材)
=45%。
戶外綠建材限制,其要求 10%皆需使用再生綠建材。
[立順興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呂東璇]
確實應該彰顯「再生綠建材標章」的優勢:
研究案應調查清楚「再生綠建材標章」的「供應」與「需求」,尤其應針對 18 種再生綠建材產品項目所對應市場供應量能及需求量能。
了解「供應」與「需求」之間關係後,加強與整合「綠色內涵」的行銷,如:
統計公佈現有公部門綠色採購數量現況,綠色商店及大賣場的共同行銷。
[中聯資源]
與「環保署環保標章」之整合行銷。
讓「社會大眾、顧問公司、學術單位,公務單位」便有接觸與接受之機會。
[信義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加強宣導綠建材之功能性,並有公部門、TAF 認證實驗室之數據背書,使建 築師事務所更有信心,使業主使用更安心。
第六章 加強再生綠建材使用之調查分析
[楊記者明俊]
目前各項建材的銷售對象多是建商、營造廠,雖然綠建材優於一般未經認證 之建築材料,然在當前將本求利的現實嚴苛環境下,多數建商、營造廠在未 明瞭綠建材與一般品項的差異之前,仍會以「單價」昨為擇取建材的一項很 重要(或許也是唯一)條件。
所以彰顯綠建材的首要工作即在於透過「協會」組織與各應用單位之組織公 會(建築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營造公會)進行會談、教育訓練等推廣作 業,讓其明瞭綠建材的優點,並適時的在各種媒體進行廣告行銷,讓終端的 消費者(房屋的所有權人)能充分認識這樣優秀的建築材料,並將這樣的需 求反饋建商、營造廠,迫使建商,營造廠能因市場導向而充分應用「綠建材」。 事實上,以「氣密窗」為例,已往多為營造廠自行選擇品項組裝,但當 YKK、
錦閎、正新、創世紀、鵝牌等廠家在電子媒體、平面媒體、各項展覽大力曝 光推廣的努力下,現在的市場變成消費者直接要求建商、營造廠使用這樣的 產品,倘若在參觀樣品屋時,發現使用非該項品牌之產品,直觀的便會覺得 建築水準似乎仍未臻至預期,迫使建商、營造廠「必須」因應市場需求而採 用質量較佳的建材,這樣的營銷手段,似乎亦可以作為彰顯並推廣綠建材之 借鏡。
2. 如何強化公共工程擴大使用再生綠建材 [于總經理寧]
缺少管考機制確是關鍵因素。可考慮要求各級公用機構/政府機關彙報使用 再生綠建材產品之金額,並訂定獎懲辦法。
範圍擴大至牆面,屋頂及其他,實屬必要。另不宜以表面積計算。
可透過強化建築師與建築設計人員之訓練,提昇其對使用再生產品之意願。
[華夏技術學院 李教授隆盛]
目前建築技術規則有關綠建材使用規定,似乎並未落實規範專案執行的公共 工程,所以應由相關主管機關(目前是公共工程委員會)於設計規範中直接
明訂綠建材的使用比例。
[中央大學 黃教授榮堯]
扮演公共工程使用再生材第三認證單位。
強化後端再生綠建材之嚴格稽核。
[蕭教授江碧]
依公共工程性之不同而由各主管機關規定使用再生綠建材之比率。
[台灣綠建材產業發展協會 陳理事長東慶]
公共工程優先採購綠建材標章產品,訂定使用比例的獎勵辦法,或補助修款,
增加使用比例。
[台灣建築中心 李博士明賢]
對於性能符合公共工程性能要求之材料應優先採用再生材料。
[大倡國際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張貴祿]
修正公共工程施工規範及政府採購法,加註優先使用再生綠建材,而不應限 制需有兩家以上才能採用。
新增工程使用上之銷售使用廢料回收(5~10%),符合廢棄物減量(Reduce)。
且需用再製或淨化後再使用,符合再利用(Reuse)及再循環(Recycle)。
[立順興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呂東璇]
確實要強化公共工程擴大使用:
首要工作應提昇標章之材料性能及環境性能,包括認證制度,後市場查核機 制等,以提高使用端的「信心」,而非僅只強調政策的強制使用。
與公共工程委員會有任何合作機會,從會議上觀念溝通,到實質計畫合作建 議可先從工程會所關注之營建剩餘土石方再利用的議題切入。
轉變以「強制使用一定比例」思維,應採取「因工程會需求尋求合作」。
第六章 加強再生綠建材使用之調查分析
[中聯資源]
增強動力,辦理公共工程使用再生綠建材評比或公告使用績效。
建議以「高數量、高產值」為優先推廣之項目,如開放使用高爐水泥,若經 工程採用,年使用量可達數十萬噸。
同樣以高爐水泥為例,高爐水泥每噸需繳納 196 元貨物稅,因此民間工程業 者毫無使用之意願。
對於民間工程業者主要以「成本」考量,因此建議開放「爐石粉」申請再生 綠建材標章。
修訂公共工程施工網要規範,納入綠建材使用。
[信義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加強法令修正檢討。
[楊記者明俊]
目前公共工程主要遵循的規範為「CNS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與「公共工程施 工綱要規範」只要在這兩項規範中大力著墨綠建材的使用標的與準則,如此 從工程的設計、發包與施工,各項單位勢必須予遵守,如此直接限制建材的 使用要求,即可立竿見影的擴大公共工程使用綠建材之比例;倘若再加上擴 大工程採購優惠的誘因(「工程會 09800527130 號函:目前工程經費比例至少
「應」有 10%運用於綠色內涵的使用」,在目前「節能減碳」的全民共識下,
趁此民氣可用之期,建議政府應擴大獎勵範疇與深度),蘿蔔與鞭子的雙管齊 下,將可創造相當之利基。
二、再生綠建材標章評估基準之建議 [于總經理寧]
建議建研所速與環保署管考處研商如何整合環保標章與再生綠建材標章,前 者之「規格標準」與後者之「評定基準」應趨於一致,避免業者需重複投入 資源。
[華夏技術學院 李教授隆盛]
建議未來加入減碳效益的評估,以凸顯其環保的實際效益。
建議未來加入減碳效益的評估,以凸顯其環保的實際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