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迷的主動性
在討論迷的主動性之前,研究者將先對迷做出基本的定義,整理以往各學者 對於迷的定義,將迷這一族群的特色描繪出來,再探討迷的主動性。
一、 迷的定義與迷的主動性
「迷」指的是英文的”Fan”,而迷群就是俗稱的粉絲(Fans),也稱為追星族
(胡瑛,2008)。簡妙如(1996)指出,迷是閱聽人的一種,他們在某段時間之 內特別為某些媒介內容中的人、事、物所吸引,例如:特定明星、電影、電視節 目、樂團、偶像訊息等,對於自己所迷的對象,可以說出非常詳細的資訊,例如:
戲劇對白、片段與流行語都能朗朗上口,是具有相當程度的認同以及涉入的閱聽 人(Matt Hills,2002/朱華瑄譯,2005;簡妙如,1996;李佩真,1998;孔有美,
2006:2;周昱伶,2011;林文婷,2011)。李佩真(1998)進一步指出,迷在認 同與涉入後的種種行為都是出自於自主意識,且具有創造性的生產力及區辯力,
和一般大眾相比,顯得更積極主動。而迷也因為他們某種特別投入的行為,讓他 們在人群中顯得較為突出、容易被辨識出來,他們對著迷的人、事、物有高度的 涉入感(Jenson,1992:10;簡妙如,1996;李佩真,1998;張立嵐,2007;陳亭 瑜,2009)。
整理以往的文獻發現,過去迷的概念是指對某事物著迷並具有瘋狂傾向的人,
在媒體上常被描繪為瘋狂、失序的一群人,多以負面形象被呈現(Jenson,1992,
李佩真,1998;周昱伶,2011)。Jensen 指出,迷群被視為社會機能失調心理徵 狀者,他們被刻畫為偏離常軌的,甚至是危險的「他者」(林文婷,2011)。Jenson 認為社會大眾習慣將迷與「瘋狂」、「墮落」或「非理性」的形象畫上等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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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過去文獻將迷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是被迷住的個人,在媒體的影響下,投 入自身與名人的想像關係中;第二種是歇斯底里的群體,以音樂或球迷為主,這 些人會對明星大叫或是在運動賽事中失態,精神上處於一種過度興奮的狀態(簡 妙如,1996;李佩真,1998)。
在研究者還沒進入到這個場域之前,身為一個資深但不主動追星的哈韓族,
不論在台灣或是在韓國,從不曾至現場與任何韓國藝人接觸,在自身沒有實際接 觸經驗的狀態下,有時亦不甚明白主動積極的哈韓族的行為與心理,更不用說非 哈韓族或習慣將哈韓族塑造為瘋狂形象的媒體,無法理解的、瘋狂的「他者」的 框架在各式報導與文章中可見一斑。
以下兩則報導對哈韓族追星行為的描述都具有明顯的刻板印象,在〈台女老 師瘋 SHINee 飛韓追星淪月光族〉報導中,從第一句開始即出現「瘋狂」二字,
單篇報導前後共使用五次「瘋狂」一詞,並刻意以特定框架來凸顯該名哈韓追星 族老師的行為不符合社會期待,例如:「妳追星家長不會反對嗎?妳應該要留結 婚基金啊?」、「就連老師都成了追星一族,花光積蓄也在所不惜,瘋狂程度可見 一斑。」等文字強調該名女老師的行為是瘋狂的(TVBS,2012.04.26)。
第二篇〈千人衝破封鎖線迎駕 旅客譙該送瘋人院〉報導提到「金秀賢 21 日抵台,在桃園機場括起旋風,接機處湧進上千名粉絲……金秀賢入境後,不斷 微笑揮手,粉絲無法抵抗「都教授」的熱情,衝破封鎖線擠入會場,現場衣物、
涼鞋、垃圾齊飛,場面混亂」,用無秩序的、混亂的字眼描寫粉絲的失序行為,
並寫出旁人無法理解的心理,例如:「警官!請問要不要叫救護車?」、「把這些 人都送到瘋人院啊!」,以上這些文字表現出旁人認為哈韓追星族已到達喪心病 狂的程度了(中國時報,陳亭均,201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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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歸納出大眾及媒體對於迷的觀點,傾向將迷視為不理性的或危險的人物。
Jenson(1992)認為這些對迷的看法是從菁英的觀點出發,且忽略迷本身的價值 認同及真實的想法與感受,是錯誤的說法,應該將迷視為是對現代社會的一種反 動(張立嵐,2007:11-12)。
而另一種觀點則是將迷視為過度的(excessive)閱聽人,強調迷在內在心理 上及外在行為表現上都比一般閱聽人有更強烈的涉入與認同,當迷陷入對特定內 容、偶像明星著迷的狀態時,在心理層面上會產生迷戀、愉悅的情感,在外在表 現上則會主動尋求相關資訊、消費相關物品,甚至自行創作、生產相關文本,或 是與其他迷群進行互動、參與相關活動等。相較於迷的外在行為,內在的心理反 應較無法具體觀察到,但是迷對所迷事物的投入與認同,會使其內心更加的喜愛 與崇拜,然後再反應於外在的表現上(簡妙如,1996;陳亭瑜,2009)。
簡妙如(1996)指出,過度的閱聽人以熱情及行動涉入自己著迷的事物,強 烈的程度讓人刮目相看,他們以對所迷內容的認同與涉入來維繫著迷的狀態,藉 此產生特定的行為實踐與情感作用。她集結各學者的看法,將迷的過度性區分為
「外在行為」與「內在反應」兩種描述,來具體化迷的特徵。
(一) 外在行為的過度
迷的外在行為之過度性,常有具有生產的性質,例如:參與、追隨、忠實的
熱愛者,在生活中生產各種迷的相關文本,密集的投入對名人想像的關係中,以 及狂熱、興奮的群眾行為,並能組織迷的社群、自己創作等等。
(二) 內在反應的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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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的內在反應之過度性,常表現出熱愛、崇拜的情感認同,因喜愛特定文本
內容而更加認同的情況下,意識形態也有所區辨,以支持自己的認同點。形成一 種認同與區辨的循環,之前的情緒喚起之後的認同區辨,不斷地循環以鞏固自己 的認知(簡妙如,1996: 89-91; 張立嵐,2007;林文婷,2011;陳佩鈺,2013)。
由於迷的外在行為的過度常展現在其生產性行為(productive practices)中
(Fiske,1989a:64;廖媌婧、皇甫曉濤,2012),這些行為在迷的每日生活中實 踐,例如:迷參與的活動、迷群的交流、社交行為與迷文本的生產等(簡妙如,
1996)。Fiske(1989b)指出,迷對文本的投入是主動的、狂熱的(Fiske,1989b/陳 正國譯,1993:168;簡妙如,1996)。Jenkins(1992a,b)亦說到,迷是一群重視自 己創造力與具有主觀意識的人,他們會將自行創作的文本加入自己的觀點與經驗
(簡妙如,1996)。
由以上論述,我們可以歸納出迷的正面特質,他們是主動且有自主意識的、
具有創造力的閱聽人,他們能自組迷群組織、生產迷文本,積極涉入其所喜歡的 文本及參與相關活動。如同Ang(1990)所說,媒介閱聽人已非被動的人群,而 是對媒介產品進行使用、解讀與享受的主動閱聽人(李佩真,1998)。Jenkins
(1992a)也說,迷用自己的經驗與方式,反抗了主流文化所訂定的美學標準,
展現了民主的力量(吳廷勻,2004)。
在過去的文獻中,有許多學者認為迷是具有主動性的,對於文化工業產品具 有反動的能力,迷不再是被出賣的閱聽人,他們具有生產的能力,而他們的生產 也會加入自身的愉悅與意義,他們對所迷的人、事、物不只是單純的盲目喜愛,
同時也具有反抗與失望的情緒反應,他們能抗拒與重新取用媒體訊息,以積極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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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的態度與文本產生互動,並運用到其日常生活中(Fiske,1989b;Grossberg,1992;
Jenkins,1992a,b;Meehan,1993:19,顧玉珍譯,1995;簡妙如,1996;Kraidy,1999:458;
吳廷勻,2004;王宜燕,2005:4;張立嵐,2007:11、14)。Mc Quail(1994)對 迷的定義將迷由被動的閱聽人轉為主動的,他認為迷藉由在其生活情境中創造出 的意義與內容和其所迷內容產生特殊的情感連結與行動實踐(陳佩鈺,2013:48)。
研究者認為迷不只是主動的閱聽人,亦是文化中介者(Cultural intermediary),
莊雅荃(2009)提出,藝術商品的消費者可能同時具有消費者與迷的身分,而這樣 的消費者所扮演的角色就如同文化中介者,他們扮演著對消費大眾解釋、教育並 傳遞關於創作者的一切之角色,除了他們本身具有可向消費大眾傳播的知識與消 息外,他們也較能進用傳播媒介將自己想要傳播的訊息傳遞給消費大眾(莊雅荃,
2009:63;林文婷,2011:27)。
在現今網路科技發達、資訊豐富的時代,迷能夠主動的搜尋其所關注的資訊,
有自主性的詮釋,並且將訊息散播給其他大眾。如同江佩蓉(2004)及陳佩鈺(2013)
所提到,在韓流進入台灣的初期,當時哈日風潮正盛行,因此日本影視產品及娛 樂資訊較為受到重視,相對來說韓流相關的資訊就顯得稀少,只能靠閱聽人自行 挖掘、主動搜尋來取得,有時甚至成為台灣媒體倚賴的消息來源(江佩蓉,
2004:99)。陳佩鈺在其論文中亦談到其自學韓文,加入韓國網站取得訊息的經 驗(陳佩鈺,2013:5)。
二、 主動的迷之行為與意義
延伸自上一節的論點,迷的主動性反應在其思想與行動上。Jenkins(1992a)
在針對「Star Trek」 迷社群的研究裡指出,迷群會反覆觀看文本,找尋其所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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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訊息,再積極主動投入相關消費活動中,並產製特殊的文化作品,例如:線 上刊物、討論明星動態消息、自行剪輯音樂或影片等,他認為每一個迷都是有潛 力的作家(Jenkins, 1992a;張立嵐,2007:11)。簡妙如(1996)認為,迷積極 主動涉入文本的接收與消費,深入各種生產性活動,參與迷活動、想像與文本的 關係,他們常見的行為包括:在房間掛滿海報、模仿偶像穿著、對劇情如數家珍 等(簡妙如,1996;周昱伶,2011:34 )。
吳廷勻(2004)提到,民族誌學者說,迷群的生產是為了享受創造時的愉悅,
或者是為了獲取自我以及他人的認同感。但因為迷群的生產是無償的,他們把自 己的休閒時間用在生產迷的相關創作與文本上,對於迷群本身來說雖是種愛的勞 動,但終究是種勞動。那麼究竟迷們實踐的行為對迷自身來說有甚麼意義呢?李 佩真(1998)指出,迷透過自動的付出能從中獲得自我意義與情感滿足,而這也 就是迷在實踐上的動力之一,若這些付出能得到偶像的回應,那麼這種滿足就會 更加強烈,能在實踐中產生愉悅感(李佩真,1998;陳佩鈺,2013:68)。
或者是為了獲取自我以及他人的認同感。但因為迷群的生產是無償的,他們把自 己的休閒時間用在生產迷的相關創作與文本上,對於迷群本身來說雖是種愛的勞 動,但終究是種勞動。那麼究竟迷們實踐的行為對迷自身來說有甚麼意義呢?李 佩真(1998)指出,迷透過自動的付出能從中獲得自我意義與情感滿足,而這也 就是迷在實踐上的動力之一,若這些付出能得到偶像的回應,那麼這種滿足就會 更加強烈,能在實踐中產生愉悅感(李佩真,1998;陳佩鈺,20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