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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樣本期間1992 年至 2015 年,共 9,226 筆併購交易。變數定義請參見表 3-2。

註二:***表示達 1%顯著水準;**表示達 5%顯著水準;*代表達 10%顯著水準,採用雙尾 檢定(two-tailed tests),括弧內為 t 統計量。

第四節 進一步分析

本節針對納入Collar 條款對併購後績效的影響是否限於特定產業,以及收購 者機構投資人持股比例是否影響納入 Collar 條款對併購後績效的影響進行進一 步測試,分為以下兩部分說明:

一、高科技產業與非高科技產業

產業之間可能因產業特性影響實證結果,Houston and Ryngaert (1997)基 於銀行業受法規限制程度較多,宣告發布日至併購完成日間相較於其他產業 長,使收購者股價的不確定性增高,導致以股票作為支付方式時,被收購者 需要承擔較大的併購對價變動風險。在這樣的產業特性下,若於併購交易中 納入Collar 條款將使併購對價的變動風險移轉至收購者,降低被收購者需承 擔的風險,增加併購成功的機會,進而探討支付方式的彈性是否影響宣告發 布日的短期股價。其結果發現,當支付方式的彈性越高,宣告日後的短期異 常報酬越低。

然而,本研究認為金融產業受法規限制的影響程度較大,因此若與其他 產業一併討論於支付方式中納入 Collar 對併購後績效的影響可能推論出錯 誤的實證結果,因此將金融產業排除,另外政府產業除了受法規限制外,同 時也可能基於政策、公益性因素或是法定義務而影響其決策,因此亦予以排 除。但對於其他產業,即便受法規限制的影響程度相對較小,產業之間仍有 特殊的 產業 特性 ,Kohers and Kohers (2019) 提到高 科技 產業(High-Tech industry)具有高成長、高風險的特性,使高科技產業相異於其他產業,譬如 藥品開發從了解市場需求、研究藥物配方、進行人體試驗至最終藥物完成,

需要投入大量時間與金錢,若成功研發出新藥品,將使企業價值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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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失敗,則血本無歸,因而需承擔較大的風險。相較之下,其他產業需承 擔的研發風險可能較低。因此當收購者為高科技產業時,其股價變動的風險 可能高於其他產業,此時若於併購交易中納入Collar 條款對併購後績效之影 響是否更顯著便值得探討。本研究以SDC 所辨認的高科技產業8作為區分,

將研究樣本區分為高科技產業與非高科技產業,並分別依假說一、假說二之 情況進行迴歸分析,觀察在此產業區分下,於併購交易中納入Collar 條款對 併購後績效之影響是否更顯著。

實證結果如表 4-5 至 4-8,由表中可以發現,不論是對以股票為支付方 式的併購案或是對不同支付方式的併購案進行迴歸分析,在高科技產業之併 購案中納入Collar 條款皆可帶來正面影響,使併購後 ROA 變化顯著為正且 影響程度提升,代表納入Collar 條款確實能使高科技產業之併購案產生正面 的未來營運效益;與BHAR1、BHAR3 則仍為負相關,但皆不顯著,其原因 可能如上所提及,係因Collar 條款維持的股價波動期間與異常報酬衡量期間 差異所致。相較之下,於非高科技產業之併購案中,納入 Collar 條款對其 ROA1、ROA3 之關係則變為不顯著,且與 BHAR1、BHAR3 呈現負相關,可 能代表對於股價不確定性程度較低的產業,納入Collar 條款能產生的效益有 限,且因為原本股價不確定性程度較低,此時仍選擇於併購交易中納入Collar 條款來維持股價穩定性,將使市場投資人懷疑收購者的股票價值,導致在非 高科技產業的併購案中,納入Collar 條款與 BHAR1、BHAR3 呈現顯著負相 關。因此可以推論,於併購交易中納入Collar 條款對於未來不確定性程度較 高的產業能產生較大的正面影響。

表4- 5 Collar 條款與併購後績效之關聯性:以股票為支付方式下高科技產業 BHAR1 BHAR3 ROA1 ROA3 COLLAR -0.067 -0.030 0.035* 0.056**

(-1.05) (-0.25) (1.77) (2.58)

8 本研究中之併購公司依照SDC 辨認為高科技產業者,詳細產業類別整理如附錄 A。

檢定(two-tailed tests),括弧內為 t 統計量。

表4- 6 Collar 條款與併購後績效之關聯性:以股票為支付方式下非高科技產業 BHAR1 BHAR3 ROA1 ROA3 COLLAR -0.027 -0.140 0.001 -0.003 (-0.42) (-1.21) (0.09) (-0.19) HOSTILE -0.215 -0.348 0.045 0.011

檢定(two-tailed tests),括弧內為 t 統計量。

表4- 7 Collar 條款與併購後績效之關聯性:不同支付方式下高科技產業

檢定(two-tailed tests),括弧內為 t 統計量。

表4- 8 Collar 條款與併購後績效之關聯性:不同支付方式下非高科技產業 BHAR1 BHAR3 ROA1 ROA3 All_CASH 0.039** 0.066** 0.013*** 0.012***

檢定(two-tailed tests),括弧內為 t 統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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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機構投資人

根據Chen et al. (2007)實證結果發現,當公司擁有較多長時間持有且獨立 的機構投資人時,對公司的監督影響力較高,使企業能透過併購產生較好的 績效。延續此概念,當企業擁有較多的機構投資人時,在外部監督程度較高 的情況下,若企業仍選擇以股票支付併購對價並納入Collar 條款,可能代表 收購者相信本身的價值並未被高估,且即便談判Collar 條款需付出額外協商 成本,但若併購交易成功,能透過該併購獲取更大的綜合效益。因此本研究 以機構投資人持股作為衡量變數,將樣本依照各年度機構投資人持股比例的 中位數分成機構投資人持股數高與機構投資人持股數低兩組,並分別依假說 一、假說二之情況進行迴歸分析,且預期當企業的機構投資人持股數高,監 督效果較好,此時若企業選擇以股票作為支付方式並納入Collar 條款,代表 收購者股價並未被過度高估,且該併購案應能帶來較高的併購後效益。

當企業選擇以股票為支付方式時,實證結果如表 4-9、4-10,由表中可 以發現納入Collar 條款對 BHAR1、BHAR3、ROA1 與 ROA3 皆未能產生顯著 影響;當收購者擁有較少的機構投資人時,納入Collar 條款雖同樣與 BHAR1、

BHAR3、ROA1 皆未能產生顯著影響,但與 ROA3 呈顯著正相關;若以不同 支付方式之併購案進行分析,實證結果則如表4-11、表 4-12,由表中可以發 現,當收購者擁有較多的機構投資人時,納入Collar 條款對 BHAR1、BHAR3、

ROA1 皆未能產生顯著影響,僅與 ROA3 呈顯著正相關;當收購者擁有較少 的機構投資人時,納入Collar 條款雖同樣與 BHAR1、BHAR3、ROA1 皆未能 產生顯著影響,且僅與ROA3 呈顯著正相關,但其對於 ROA3 的影響程度較 高。該結果可能表示,當企業擁有較多的機構投資人時,企業受到的外部監 督程度較高,在此監督壓力下,其股價變動程度應較小,且機構投資人不論 對投資案的併購對價或是併購後綜合效益的評估較為謹慎,使得收購者選擇 於併購交易中納入Collar 條款所能帶來的效益減少,導致納入 Collar 條款與

檢定(two-tailed tests),括弧內為 t 統計量。

4- 10 Collar 條款與併購後績效之關聯性:以股票為支付方式下低機構投資人持股

檢定(two-tailed tests),括弧內為 t 統計量。

表4- 11 Collar 條款與併購後績效之關聯性:不同支付方式下高機構投資人持股

尾檢定(two-tailed tests),括弧內為 t 統計量。

表4- 12 Collar 條款與併購後績效之關聯性:不同支付方式下低機構投資人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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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stant 0.124 -0.111 -0.065 -0.059 (0.47) (-0.23) (-0.91) (-0.80)

INDUSTRY_FE Yes Yes Yes Yes

YEAR_FE Yes Yes Yes Yes

N 4,310 4,310 4,310 4,310

adj.R2 0.023 0.052 0.228 0.277

F 2.240 3.910 16.710 21.410

註一:樣本期間1992 年至 2015 年,共 9,226 筆併購交易。變數定義請參見表 3-2。

註二:***表示達 1%顯著水準;**表示達 5%顯著水準;*代表達 10%顯著水準,採用雙 尾檢定(two-tailed tests),括弧內為 t 統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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