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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背景基本屬性分析

第四章 問卷查調結果與分析

第一節 遊客背景基本屬性分析

本研究將針對回收之 316 份有效問卷,進行分析受訪者的基本資料分佈情形。

而本研究問卷所調查之受訪者基本資料總共有 12 個題項,內容包含:性別、年齡、

婚姻狀況、教育程度、職業、居住地、個人平均月收入、與誰同行、主要原因、

第幾次到訪、搭乖交通工具、活動消息等 12 個題項內容。

一、 性別

本研究受訪者 316 人當中,由表 4-1-1 可得知在性別分佈的情形部份,男性 受訪者有 127 人,佔 40.2%;女性受訪者則有 189 人,佔 59.8%,由此結果得知,

性別方面主要以女性居多,如表 4-1-1。

表 4-1—1 性別分配統計表

性別 次數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男 127 40.2 40.2

女 189 59.8 100.0

總和 316 100.0 二、年齡

在年齡方面,由表 4-1-2 得知,受訪者年齡 18 歲以下有 94 人,佔 29.3%;18-25 歲有 22 人,佔 6.8%;26-35 歲有 19 人,佔 6.0%;36-45 歲有 50 人,佔 15.5%;

46-55 歲有 51 人,佔 15.9%;56-65 歲有 57 人,佔 17.8%;66 歲以上有 28 人,佔 8.7%。遊客年齡層分佈情形,以 18 歲以下居多,其次為 56-65 歲,再來為 46-55 歲者,顯示出本研究受訪之米國學校體驗活動參與者,大多為青少年居多,如表 4-1-2。

表 4-1—2 年齡分配統計表

年齡 次數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18歲以下 94 29.3 29.3 18-25歲 22 6.8 36.1 26-35歲 19 6.0 42.1 36-45歲 50 15.5 57.6 46-55歲 51 15.9 73.5 56-65歲 57 17.8 91.3 66歲以上 28 8.7 100.0

總和 321 100.0 三、婚姻狀況

在婚姻狀況方面,由表 4-1-3 可知,受訪者未婚有 142 人,佔 44.7;已婚有 176 人,佔 55.3;活動參與者婚姻大多以已婚者居多,其次為未婚,結果與受訪 之遊客年齡分佈情形相符,如表 4-1-3。

表 4-1—3 婚姻狀況分配統計表

婚姻狀況 次數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未婚 142 44.7 44.7

已婚 176 55.3 100.0 總和 318 100.0

四、教育程度

在教育程度部份,由表 4-1-4 可知,國中含以下有 75 人,佔 23.9%;高中職 有 73 人,佔 23.2%;專科大學有 128 人,佔 40.8%;研究所以上有 38 人,佔 12.1%。

結果顯示,遊客在教育程度部份以專科大學居多,國中含以下與高中職分別居第 二、第三,由此得知,受訪者多半為國中與高中的青少年,其結果與受訪之遊客

的年齡分佈情形相符,如表 4-1-4。

表 4-1—4 教育程度分配統計表

教育程度 次數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國中含以下 75 23.9 23.9

高中職 73 23.2 47.1

專科/大學 128 40.8 87.9 研究所以上 38 12.1 100.0

總和 314 100.0 五、職業

在職業方面,由表 4-1-5 得知,學生為 103 人,佔 32.4%;軍公教為 59 人,

佔 18.6%;工商服務業為 56 人,佔 17.6%;農林漁牧為 9 人,佔 2.8%;軍公教為 59 人,佔 18.6%;自由業為 29 人,佔 9.1%;家管為 28 人,佔 8.8%;其他為 34 人,佔 10.7%。結果顯示,受訪者在職業方面以學生的比例居多,其次是軍公教及 工商服務業,如表 4-1-5。

表 4-1—5 職業分配統計表

職業 次數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學生 103 32.4 32.4

軍公教 59 18.6 50.9

工商服務業 56 17.6 68.6

農林漁牧 9 2.8 71.4

自由業 29 9.1 80.5

家管 28 8.8 89.3

其他 34 10.7 100.0

總和 318 100.0

六、居住地

在居住地區方面,由表 4-1-6 可知,台東縣市有 89 人,佔 28.1%;北部 124 人,佔 39.1%;中部有 19 人,佔 6.0%;南部有 28 人,佔 8.8%;離島(包含澎湖) 有 3 人,佔 1.0%;東部(花蓮、宜蘭)有 33 人,佔 10.4%;國外有 21 人,佔 6.6%。

結果顯示,受訪者在居住地方面,以北部的比例居多,其次為台東縣市,如表 4-1-6。

表 4-1—6 居住地分配統計表

居住地 次數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台東縣市 89 28.1 28.1

北部 124 39.1 67.2

中部 19 6.0 73.2

南部 28 8.8 82.0

離島(包含澎湖) 3 1.0 83.0 東部(花蓮、宜蘭) 33 10.4 93.4

國外 21 6.6 100.0

總和 317 100.0 六、 個人平均月收

在個人平均月收入方面,由表4-1-7可知,20,000以下收入為107人,佔36.0%;

20,001-40,000元為70人,佔23.6%;40,001-60,000元為64人,佔21.5%;

60,001-80,000元為29人,佔9.8%;80,000元為27人,佔9.1%。由表4-1-7得知,

遊客收入大多以20,000元以下居多,其次為20,001-40,000元,由此推論遊客的經 濟基礎偏低,如表4-1-7。

表 4-1—7 居住地分配統計表

個人平均月收 次數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20,000元以下 107 36.0 36.0 20,001-40,000元 70 23.6 59.6 40,001-60,000元 64 21.5 81.1 60,001-80,000元 29 9.8 90.9 80,000元以上 27 9.1 100.0

總和 297 100.0 八、與誰同行

在與誰同行部份由表 4-1-8 可知,與家人同行有 165 人,佔 52.7%;與朋友同 行有 63 人,佔 20.1%;與獨自一人有 5 人,佔 1.6%;與同事同行有 17 人,佔 5.5%;

與同學同行有 52 人,佔 16.6%;其他有 11 人,佔 3.5%。結果顯示,與家人同行 為居多,其次為與朋友同行,再來是與同學同行。如表 4-1-8。

表 4-1—8 與誰同行分配統計表

與誰同行 次數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家人 165 52.7 52.7

朋友 63 20.1 72.8

獨自一人 5 1.6 74.4

同事 17 5.5 79.9

同學 52 16.6 96.5

其他 11 3.5 100.0

總和 313 100.0 九、主要原因

在主要原因部份由表 4-1-9 可知,活動吸引有 90 人,佔 30.6%;親友邀約有

74 人,佔 25.2%;享用大碗公飯有 12 人,佔 4.1%;欣賞美景有 19 人,佔 6.4%;

順路經過 38 人,佔 13.0%;中途休息有 13 人,佔 4.4%;費用便宜 6 人,佔 2.0%;

其他有 42 人,佔 14.3%。其結果顯示,活動吸引為居多,其他次之,再來則是順 路經過。如表 4-1-9。

表 4-1—9 主要原因分配統計表

主要原因 次數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活動吸引 90 30.6 30.6

親友邀約 74 25.2 55.8

享用大碗公飯 12 4.1 59.9

欣賞美景 19 6.4 66.3

順路經過 38 13.0 79.3

中途休息 13 4.4 83.7

費用便宜 6 2.0 85.7

其他 42 14.3 100.0

總和 294 100.0 十、第幾次到訪

在第幾次到訪部份由表 4-1-10 可知,第一次到訪有 217 人,佔 68.0%;第二 次到訪有 44 人,佔 13.8%;第三次到訪有 17 人,佔 5.3%;第四次到訪有 8 人,

佔 2.6%;第五次到訪 6 人,佔 1.8%;第五次以上到訪則有 27 人,佔 8.5%。由結 果顯示得知,第一次到訪的人最多,其次是第二次,再來是第五次以上到訪的人。

如表 4-1-10。

表 4-1-10 第幾次到訪分配統計表

第幾次到訪 次數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第一次 217 68.0 68.0

第幾次到訪 次數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第二次 44 13.8 81.8

第三次 17 5.3 87.1

第四次 8 2.6 89.7

第五次 6 1.8 91.5

第五次以上 27 8.5 100.0

總和 319 100.0 十一、搭乘交通工具

在搭乘交通工具部份,由表 4-1-11 可知,搭乘遊覽車有 130 人,佔 41.5%;

自用轎車有 124 人,佔 39.7%;機車有 6 人,佔 1.9%;自行車有 4 人,佔 1.2%;

公車 9 人,佔 2.9%;其他有 40 人,佔 12.8%;。由結果得知,遊客大多是搭乘遊 覽車,其他次之,再來則是自用轎車。如表 4-1-11。

表 4-1—11 搭乘交通工具分配統計表

搭乘交通工具 次數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遊覽車 130 41.5 41.5 自用轎車 124 39.7 81.2

機車 6 1.9 83.1

自行車 4 1.2 84.3

公車 9 2.9 87.2

其他 40 12.8 100.0

總和 313 100.0 十二、活動訊息

活動消息部份從表 4-1-12 可知,網路媒體有 65 人,佔 20.8%;電視廣播有 4 人,佔 1.2%;報章雜誌有 12 人,佔 3.9%;親友推薦有 121 人,佔 38.7%;廣告傳

單 7 人,佔 2.2%;路過有 51 人,佔 16.3%;其他 53 人,佔 16.9%。結果顯示,遊 客之活動訊息以親友推薦居多,從網路媒體獲得訊息者次之,再來則是其他。如 表 4-1-12。

表 4-1—12 活動消息分配統計表

活動訊息 次數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網路媒體 65 20.8 20.8

電視廣播 4 1.2 22.0

報章雜誌 12 3.9 25.9

親友推薦 121 38.7 64.6

廣告傳單 7 2.2 66.8

路過 51 16.3 83.1

其他 53 16.9 100.0

總和 313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