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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50 年來,遊憩衝突在戶外遊憩研究中一直是個被探討的主題,研究時常發現在 不同遊憩活動之間存在著衝突的情形,研究者亦持續探討戶外遊憩活動的衝突類型 (Manning, 1999) 。遊憩衝突研究約起於 1960 年代,主要為因應當時美國對於戶外遊憩 活動需求的快速增加。遊憩衝突至 1980 年間尚無清楚的定義,且常與資源競爭或擁擠 知覺產生混淆,自 1980 年則有不同學者對於遊憩衝突提出不同的定義 (王正平,2005) 。 一、遊憩衝突

有關 1980 年代戶外遊憩學者所提出的定義,Lindsay (1980) 將遊憩衝突定義為

「任何發生於參與者或遊憩目標間的肢體、社會或心理障礙」,認為遊憩衝突導因 於遊客對資源的競爭。Jacob 與 Schreyer (1980) 將遊憩衝突定義為「由於他人行為 所導致的目標干擾」,此定義意含個人在參與遊憩活動時存有動機和目的,當此動 機和目的受到他人行為干擾時就會產生遊憩衝突。Owens (1985) 認為遊憩衝突的 產生是由於個人或團體無法恢復其所期待的資源使用狀態,並非因為遊憩目標受到 干擾,認為「擁擠與衝突均為負面體驗,擁擠是在面對高度使用的瞬間體驗,衝突 則是一種社會互動的累積過程,建立之後便會成為一種持續狀態」。Lindsay 的定義 較為廣泛,但混淆了擁擠與衝突兩個不同議題;Jacob 與 Schreyer 的定義釐清了遊

憩衝突不一定與資源競爭有關,然亦無法有效說明擁擠與衝突的差異;Owens 的定 義說明了擁擠與衝突的不同,但仍缺乏理論與實證研究的支持 (王正平,2005) 。

Jacob 與 Schreyer (1980) 依據目標干擾理論 (Goal Interference Theory) ,在期 望理論 (Expectancy Theory) 與差異理論 (Discrepancy Theory) 的基礎上定義遊憩 衝突,並針對衝突的潛在來源提出了初始的理論架構 (Manning, 1999) 。期望理論 認為人類的行為是目標導向的─包括戶外遊憩活動在內,意即人們參與戶外遊憩活 動是因為他們期望去達成特定的目標。差異理論將戶外遊憩滿意度定義為人們所渴 望與所達成目標之間的差異,衝突則為差異理論的特殊應用,指歸因於其他個人或 團體行為所導致的不滿意 (Manning, 1999) 。由於 Jacob 與 Schreyer 所提出的定義 有較強的理論基礎,因此在遊憩衝突的研究中被廣泛採用,常藉以說明遊憩衝突行 為以及擬訂有效管理策略以降低遊憩衝突的程度 (王正平,2005) 。

Jacob 與 Schreyer (1980) 所提出的理論架構包括了活動型態 (Activity Style) 、 資源特性 (Resource Specificity) 、經驗模式 (Mode of Experience) 及生活型態容忍 度 (Lifestyle Tolerance) 4 個主要影響因素,Manning (1999) 並據以發展出延伸衝突 模型 (Expanded Conflict Model) ,該模式的基本組成因素如圖 7 所示。

圖 7. 延伸衝突模型

資料來源:“Studies in outdoor recreation: Search and research for satisfaction” (2nd ed.) , Manning, 1999, Oregon State University Press, 202.

活動型態

經驗模式

生活型態 容忍度

衝突 敏感性

目標干擾

─直接接觸 (人際接觸)

─間接接觸 (社會價值觀)

衝突

─組內活動

─組間活動

─管理者

─其他資源使用者

降低 滿意度

調適行為 資源特性

在延伸衝突模型中,活動型態、資源特性、經驗模式及生活型態容忍度 4 個因 素決定的是衝突敏感性,不是直接體驗且歸因於他人的衝突感受。換句話說,這 4 個因素建立了在某些特定行為或其他刺激下更可能導致遊憩衝突的先決條件,也對 遊 憩 衝 突 創 造 了 一 個 催 化 的 情 境 (Catalyzing Situation) (Blahna, Smith, &

Anderson, 1995) 。衝突敏感性通常被採以一般且間接的方式衡量,即詢問受訪者 喜歡或不喜歡遇到其他遊憩活動的參與者之程度;遊憩衝突則被採以明確且直接的 方式衡量,即詢問受訪者有關其他遊憩活動的參與者是否及如何干擾了其目標或享 樂。後者的概念與「由於他人行為所導致的目標干擾」的定義更為一致,實證的證 據亦顯示衝突敏感性與遊憩衝突為相關但各別不同的概念。

再者,遊憩衝突可能來自於遊憩活動參與者之間直接或間接的接觸,直接接觸 指涉的是他人所干擾個人目標的外顯行為,間接接觸則指涉個人所討厭的外部團體 或其加工品之純粹存在─不論個人有無看見。此外,體驗到遊憩衝突的人可能會採 取調適行為來適應衝突刺激,無法進行調適的人則會降低滿意度或有較低的體驗品 質 (Manning, 1999) 。

二、遊憩衝突影響因素

Jacob 與 Schreyer (1980) 主張遊憩衝突主要受到活動型態、資源特性、經驗模 式及生活型態容忍度 4 個變項的影響,在 Manning (1999) 據以發展的延伸衝突模 型中亦包括了該等變項。以下分別就活動型態、資源特性、經驗模式及生活型態容 忍度進行說明。

(一) 活動型態 (Activity Style)

活動型態指在構成特定遊憩活動的行為上所依附的個人意義 (Jacob &

Schreyer, 1980) 。個人依附遊憩活動的程度與其賦予遊憩活動不同的意義有 關,不同人對於同一遊憩活動可能會有不同的個人意義,因此對於同一遊憩 活動的依附程度及對於該遊憩活動應有行為準則的定義亦有所差異 (王正 平,2004) 。換句話說,遊憩衝突的導因並非遊憩活動本身,而是來自個人對 於該遊憩活動行為準則定義的差異。

依據 Jacob 與 Schreyer (1980) 的理論,活動型態包括參與強度 (Intensity of Participation) 、遊憩專門化程度 (Status) 及體驗品質 (Range of Experience and Definitions of Quality) :

1.參與強度

參與強度指個人將特定遊憩活動視為其主要生活興趣。每一個人對於同 一遊憩活動的涉入程度有所差異,參與強度取決該遊憩活動對於個人的重要 性,非取決個人參與該活動期間的長短。活動型態強度高的個人,比其他參 與者更可能對於特定遊憩活動採用特定的行為規範,依據理論,活動型態強 度愈高的參與者在跟強度較低的參與者進行社會互動時愈可能會導致衝突 (Jacob & Schreyer, 1980) 。

2.遊憩專門化程度

專門化程度指個人對於特定遊憩活動所具備的專業知識,由裝備及專業 技術所組成。最新的裝備與專有的設計是對於活動專業程度的可視表徵,獲 得高地位以及被視為菁英則可能是某些參與者的遊憩目標。依據理論,當個 人活動型態的參與者遇到具地位意識活動型態的參與者時,由於個人活動型 態參與者對於地位象徵的忽視,會使得其他參與者地位等級的關聯變得無 效,因此會導致遊憩衝突發生。此外,當參與者期望成為高地位者時,會將 其他同一遊憩活動參與者視為低地位者,此時就會發生組內遊憩衝突。再 者,遊憩衝突亦會發生於當參與者不願分享相同的地位階級時 (Jacob &

Schreyer, 1980) 。 3.體驗品質

個人參與遊憩活動有不同的遊憩目標,對於遊憩體驗的品質亦會有不同 的評估準則與期望;個人愈期待特殊的體驗品質,感受到衝突的可能性愈 高。相較於未定義體驗品質或只要求一般體驗的人,有特殊期望的個人較容 易出現衝突。不常參與遊憩活動或是經驗不多的初學者,通常對遊憩活動的 滿意度較高,亦較少衝突感受 (Jacob & Schreyer, 1980) 。

(二) 資源特性 (Resource Specificity)

資源特性指個人在遊憩活動中對於使用特定遊憩資源的依附程度,包括 資源品質評價 (Evaluations of Resource Quality) 、擁有感 (Sense of Possessions) 及對遊憩活動場所的專業程度 (Status) :

1.資源品質評價

參與者的過去經驗會強烈影響對於遊憩活動場所實質屬性的評價。熟悉 某一遊憩活動場所的參與者可能會傾向對於該地資源品質習以為常,且主要 由於便利性而造訪該地,其他對於該地不熟悉的參與者則可能認為該地具有 在日常中罕見的獨特資源品質 (Mercer, 1971) 。當對於遊憩活動場所的資源 品質評價較高者接觸到評價較低者,前者可能會認為後者的行為干擾到其對 該場所的重要情感體驗。因此,當對於資源品質評價不一的人們接觸時,可 能會產生遊憩衝突 (Jacob & Schreyer, 1980) 。

2.擁有感

個人對於遊憩場所的熟悉程度越高,越容易將該遊憩場所視為生活中的 主要遊憩活動空間,對於該遊憩場所亦會有較明確的期待及行為規範。對於 這些人而言,不熟悉該場所的人沒有資格説明如何利用該場所自然資源 (Driver & Bassett, 1975) 。因此,當個人對於資源抱持擁有的態度且感知到 既有行為規範遭受到破壞時,就會導致遊憩衝突的產生 (Jacob & Schreyer, 1980) 。

3.對遊憩活動場所的專業程度

與活動型態的遊憩專門化程度相似,對於遊憩活動場所專業程度較高的 參與者瞭解該遊憩場所的遊憩機會、地方秘密及過去歷史,可能會不願意分 享遊憩活動場所的相關訊息,以避免具有較低專業知識者使用共同資源而引 發衝突。遊憩衝突發生前者與後者互動的時候,因後者會貶低前者與之具有 獨特親密關係的環境 (Jacob & Schreyer, 1980) 。

(三) 經驗模式 (Mode of Experience)

經驗模式指個人對特定環境體驗認知的期待 (Jacob & Schreyer, 1980) 。 當個人專注於特定遊憩體驗時,通常對於如何從事遊憩活動有特別要求,因 此特別可能受到其他較不專注或專注於其他不同遊憩體驗者的干擾 (王正 平,2004) 。經驗模式經 Jacob 與 Schreyer (1980) 操作化,指一個從不專注到 專注的連續尺度,來描述個人遊憩體驗的方法。遊憩體驗最重要的是與自然 環境的互動,不重視環境特性的人只要求一般性遊憩體驗,主要遊憩目標可 能是遊憩活動的感覺;重視環境特性的人則會尋求特殊遊憩體驗,並與對遊 憩活動場所細節的知覺投入有所關聯,導致在知覺過程中無法忍受人為的威 脅刺激。個人愈重視經驗模式,對於可接受刺激的範圍會愈嚴格,更亦無法 忍受外在干擾刺激。因此,當重視與不重視環境特性的兩種類型遊憩者互動 時,可能會產生衝突,兩者落差愈大,衝突亦愈嚴重 (Jacob & Schreyer, 1980) 。 (四) 生活型態容忍度 (Lifestyle Tolerance)

生 活 型 態 容 忍 度 指 個 人 接 受 或 拒 絕 不 同 生 活 型 態 的 傾 向 (Jacob &

Schreyer, 1980) 。由於生活型態的不同,人們對於資源的使用及可接受的遊憩 行為存在著不同的價值標準與行為準則,當彼此之間不願意跟其他不同生活

Schreyer, 1980) 。由於生活型態的不同,人們對於資源的使用及可接受的遊憩 行為存在著不同的價值標準與行為準則,當彼此之間不願意跟其他不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