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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遊憩衝突的研究,除了主要探討活動型態、資源特性、經驗模式及生活型態容 忍度對遊憩衝突的影響情形外,亦有研究探討遊憩衝突團體 (內部團體與外部團體) 、 遊憩衝突類型 (人際衝突與社會價值觀衝突) 的研究。本節接續探討遊憩衝突和其主要 影響因素─活動型態、資源特性、經驗模式及生活型態容忍度等變項,以及遊憩衝突團 體、遊憩衝突類型的相關研究。

一、遊憩衝突的研究

實證研究發現遊憩衝突常存在著非對稱 (Asymmetric) 或單向 (One Way) 的 性質,非對稱指的是某一種遊憩活動參與者感受到來自另一種遊憩活動參與者的干 擾,但相對地另一種遊憩活動參與者卻未感受或感受到較小的衝突 (Jacob &

Schreyer, 1980) 。換句話說,一個活動中的參與者可能會反對另一活動參與者的存 在或行為,反之則不亦然,至少不會是相同程度地反對 (Manning, 1999) 。根據實 證研究結果,通常衝突的不對稱現象發生在動力/機械活動與非動力/機械活動之 間,且非動力/機械活動參與者應較動力/機械活動參與者所感受到的衝突為高

(Blahna et al., 1995) 。

Jackson 與 Wong (1982) 提出 4 個構成遊憩衝突的基本原則: (一) 衝突發生在 許多不同類型的遊憩活動中,最強烈的衝突形式存在於機械化和非機械化的遊憩活 動之間。 (二) 衝突通常是非對稱的,如:機械化形式的遊憩活動者遇見非機械化 形式的遊憩活動者可能更加寬容、欣賞或漠不關心,後者則普遍認為前者不符合他 們的遊憩活動。 (三) 衝突更加複雜化,不僅是競爭空間或資源,最主要因素在於 參與動機受到干擾、預期經驗沒有實現,或因被其他遊憩活動入侵而無法獲得期望 的結果。 (四) 衝突存在 2 個層次:1.直接衝突:知覺到另一項活動對於環境的影 響,如:登山客與登山自行車在狹窄步道相遇。2.間接衝突:指一般性、普遍性的 感覺,即不喜歡或不願意瞭解他人的意見,如:賞景遊客觀察到湖畔破帳篷、登山 者在濕地上看到登山自行車所留下的車痕。個人或團體遊憩者的有形存在或行為會 干擾另一個人或團體遊憩者的目標 (Carothers, Vaske, & Donnelly, 2001) ,如:登山 健行者與登山自行車使用者的人際衝突可能與速度、缺乏禮貌、擁擠或安全感有關 (Moore, 1994) 。

遊憩衝突的測量題項隨著不同遊憩活動的行為態樣而有所差異。在以自行車騎 乘者與步行者等兩類遊憩活動參與者為探討對象的研究當中,Carothers 等人於 1996 年在美國科羅拉多州丹佛市西邊的傑佛遜郡露天步道系統 (The Jefferson County Open Space trail system) 針對登山自行車騎乘者與登山健行者進行問卷調查,探討 該二類遊憩活動參與者之間的遊憩衝突情形,有效問卷共 773 份,包括登山自行車 騎乘者 163 份、登山健行者 210 份及同時從事 2 種遊憩活動參與者 400 份。該研究 選取該地登山自行車騎乘者及登山健行者最常抱怨彼此的行為事件作為遊憩衝突 的衡量題項。在對於登山自行車騎乘者行為的衡量題項方面,包括:「騎乘控制不 當 (Riding out of control) 」、「騎乘速度過快 (Riding too fast) 」、「粗魯無禮 (Rude and discourteous) 」、「未禮讓路權 (Not yielding the right of way) 」、「經過時過於靠 近 (Passing too closely) 」、「接近時未給予警示 (No warning on approach) 」。在對 於登山健行者行為的衡量題項方面,則包括上述 6 題中的後 4 題:「粗魯無禮」、「未

禮讓路權」、「經過時過於靠近」、「接近時未給予警示」 (Carothers,1999; Carothers 等,2001) 。該研究採 4 點量表來衡量受訪者對於上述 10 題的知覺程度,衡量尺度 為 1 (一點也不是問題,not at all a problem) 、2 (輕度問題,slight problems) 、3(中 度問題,moderate problems) 、4 (極度問題,extreme problems) (Carothers et al., 2001) 。

顏家芝、薛雅菁、徐慧蓉、趙又萱與廖梨棉 (2002) 以問卷調查都會公園散步 者與直排輪活動者對自行車騎士遊憩衝突的認知程度,有效問卷分別為散步者 150 份與直排輪活動者 150 份。其將都會公園散步者對自行車騎士的遊憩衝突題項歸納 為 12 題,採李克特 5 點量表,衡量尺度為 1 (非常同意) 至 5 (非常不同意) , Cronbach’s α 值為.89。平均數最低的前三題依序為:「同一區域單車活動者愈多愈 會有衝突」 (M=1.77) 、「同一區域活動種類多會有衝突」 (M=1.79) 、「學齡前的 孩子和疾馳的單車會有衝突」 (M=1.85) 。根據其題項設計,題項的平均值愈小,

表示衝突感愈大。

王正平 (2004) 調查臺灣中部八卦山脈地區長青自行車道的登山自行車騎乘者 與登山健行遊客之間遊憩衝突的程度,共調查了 109 名登山自行車騎乘者與 297 名 登山健行者。其根據現地訪談,分別對該二類遊憩活動參與者各整理出 5 組知覺衝 突的題項,並進而採取問卷調查,衡量尺度為 1 (非常不嚴重) 至 5 (非常嚴重) 。 其各題項依平均數由高至低排列,依序為: (一) 登山自行車騎乘者受到登山 健行者之干擾 (Cronbach’s α=.79,總平均=2.82) :登山健行遊客「太多造成擁擠感」

(M=3.24) 、「所帶之寵物影響登山體驗」 (M=2.80) 、「大聲喧嘩及將收音機放大聲 量之行為」 (M=2.79) 、「打赤膊有礙觀瞻」 (M=2.61) 、「攀折花木的行為」

(M=2.61) 。 (二) 登山健行者受到登山自行車騎乘者之干擾 (Cronbach’s α=.85,總 平均=2.78) :「自行車的速度過快造成壓迫感」 (M=3.00) 、「沿途自行車太多遊客 須時時小心」 (M=2.95) 、「自行車未與遊客保持適當距離」 (M=2.90) 、「被自行 車登出的鈴聲或煞車聲所驚嚇」 (M=2.81) 、「自行車騎士的挑釁行為」 (M=2.26) 。 其研究結果顯示該二類遊憩活動參與者之間的遊憩衝突並不嚴重,但具有不對稱現

象,登山自行車騎乘者 (機械活動) 受到登山健行者 (非機械活動) 的干擾較大,

推測可能與該二類遊憩活動參與人數相差懸殊造成對路權的認知有關。

張尹薰 (2007) 在八里左岸公園地區共調查了 167 名自行車遊客與 217 名散步 遊客,其參考王正平 (2004) 的題項及透過現地觀察,分別對該二類遊憩活動參與 者各整理出知覺衝突的題項,採李克特 6 點量表,衡量尺度為 0 (沒體驗到) 、1 (沒 有影響) 、2 (些微嚴重) 、3 (普通嚴重) 、4 (嚴重) 、5 (非常嚴重) 。

其各題項依平均數由高至低排列,依序為: (一) 自行車遊客受到散步遊客之 干擾:「遊客隨意至車道兩側穿越或進入車道,干擾我的騎乘活動」 (M=2.62) 、「許 多遊客在車道上行走干擾我的騎乘活動」 (M=2.59) 、「遊客在自行車道跑跳嬉戲 干擾我的騎乘活動」 (M=2.48) 、「我經常差點與行走的遊客發生擦撞」 (M=2.36) 、

「散步遊客過度吵雜喧囂干擾我的騎乘活動」 (M=1.69) 。 (二) 散步遊客受到自 行車遊客之干擾:「公園內自行車/車輛過多,我需時時注意安全」 (M=2.48) 、「我 經常差點與自行車/車輛騎乘者產生擦撞」 (M=2.19) 、「自行車/車輛在公園追逐嬉 戲 干 擾 我 的 行 走 」 (M=2.18) 、「 自 行 車 / 車 輛 速 度 過 快 令 我 感 到 壓 迫 感 」 (M=1.86) 、「我常被自行車/車輛發出的鈴聲或煞車聲所驚嚇」 (M=1.58) 。

王羿婷 (2007) 則參考 Carothers 等 (2001) 的題項及透過現地觀察,歸納登山 健行者對登山自行車騎乘者的知覺衝突題項共 9 題,衡量尺度為 0 (沒有干擾) 至 5 (非常嚴重) ,讓受訪者 (登山健行者) 圈選數字,題項包括:「登山自行車經過時 速度過快,造成壓迫感」、「登山自行車騎士丟棄垃圾」、「登山自行車數量太多」、「登 山自行車發出的鈴聲或煞車聲造成驚嚇」、「自行車騎士騎乘時過於靠近行人」、「自 行車騎士騎乘控制不當,造成危險或壓迫感」、「登山自行車經過時沒有警示行人」、

「登山自行車騎士粗魯無禮」、「聽到登山自行車騎士收音機或無線電的聲音」。在 150 份有效問卷中,有超過 5 成受訪者認為是衝突事件者為上述 9 題中的前 7 題。

此外,受訪者所勾選認為衝突最嚴重的情況,以「登山自行車經過時速度過快,造 成壓迫感」的勾選次數為最多,「登山自行車騎士丟棄垃圾」為其次 (趙芝良、王 羿婷,2011) 。

盛文 (2009) 針對臺北市河濱自行車道的自行車騎乘者進行調查,有效問卷為 581 份,採李克特 5 點量表,衡量尺度為 1 (沒體驗到) 、2 (有體驗但沒有影響) 、 3 (些微影響) 、4 (很大影響) 、5 (非常嚴重) 。與步行者有關的遊憩衝突題項按平 均數高低依序為「機車、行人、腳踏車爭道干擾騎乘活動」 (M=3.48) 、「遊客隨 意穿越干擾騎乘活動」 (M=3.48) 、「遊客吵雜喧囂干擾騎乘」 (M=2.85) 。

賴俊良 (2011) 探討臺中市自行車道之不同類型使用者 (單車族、散步者、遛 狗者、運動者及機車族) 的衝突認知程度,有效問卷為 516 份。其根據現地觀察與 訪談,整理出遊憩衝突認知題項如下: (一) 受單車族之干擾:「被自行車的鈴聲或 煞車聲所驚嚇」、「自行車的速度過快造成壓迫感」、「未與其他活動者保持適當距 離」、「自行車者的挑釁行為」、「騎乘在人行道或馬路造成行人的威脅」、「隨意停放 自行車」、「蛇行或並排行駛造成危險或壓迫感」、「聚集在自行車道上」。 (二) 受散 步者之干擾:「散步者人數太多造成擁擠感」、「散步者大聲喧嘩之行為」、「散步者 隨意丟棄垃圾」、「成群聚集不禮讓路過的人」。 (三) 受遛狗者之干擾:「散步者所 帶的寵物影響活動體驗」、「隨意讓寵物大小便」、「放任寵物隨意亂跑」、「在自行車 道上餵食寵物」。 (四) 受運動者之干擾:「運動者佔用自行車道」、「在自行車道上 打球而受到干擾」、「在自行車道上打赤膊有礙觀瞻」、「運動者將收音機放大音量之 行為」。

其採李克特 5 點量表,衡量尺度為 1 (非常不嚴重) 至 5 (非常嚴重) ,研究結 果顯示: (一) 在受單車族之干擾方面,散步者以「隨意停放自行車」為最高 (M=3.05) ,遛狗者及運動者均以「騎乘在人行道或馬路造成行人的威脅」為最高 (分 別為 M=3.21、M=3.33) 。 (二) 在受散步者之干擾方面,單車族與運動者均以「散 步者人數太多造成擁擠感」為最高 (分別為 M=3.76、M=3.30) 。 (三) 在受遛狗者 之干擾方面,單車族與運動者均以「隨意讓寵物大小便」為最高 (分別為 M=4.09、

M=3.84) 。 (四) 在受運動者之干擾方面,單車族、散步者與遛狗者均以「在自行 車道上打球而受到干擾」為最高 (分別為 M=3.62、M=3.02、M=3.03) 。

林俐吟 (2011) 探討於陽明山國家公園騎乘自行車遊客的遊憩衝突認知情形,

有效問卷為 431 份。其參考 Schuster, Hammitt, 與 Moore (2006) 與 Carothers 等 (2001) 針對遊憩衝突所設計的題項,並根據現場實地觀察情形修改部分題項內容,

採李克特尺度量表,衡量尺度為 0 (低) 至 5 (高) ,讓受訪者 (自行車騎乘者) 依照 所認知的干擾程度圈選數字。其中與步行者有關的題項為「步道上人太多」、「馬路 上人太多的干擾」、「路上自行車太多的干擾」、「與健行者發生不愉快的情況」、「與 自行車者發生不愉快的情況」、「受到健行者不禮貌的行為干擾」、「受到自行車者不 禮貌的行為干擾」、「受到自行車所造成壓迫感的行為干擾」。在上述題項中,屬於 人際衝突者以「馬路上人太多的干擾」最高 (M=2.76) 、「步道上人太多」 (M=2.58) 為其次;屬於社會價值觀衝突者以「步道上人太多」最高 (M=0.81) ,其次為「馬 路上人太多的干擾」 (M=0.77) (林俐吟、張軒瑄、高俊雄,2011) 。

沈芷君 (2014) 探討陽光運動公園自行車遊憩參與者的遊憩衝突、調適行為與 遊憩體驗滿意度,其遊憩衝突題項係參考王正平 (2004) 及盛文 (2009) 的研究,

沈芷君 (2014) 探討陽光運動公園自行車遊憩參與者的遊憩衝突、調適行為與 遊憩體驗滿意度,其遊憩衝突題項係參考王正平 (2004) 及盛文 (2009) 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