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隔離與融入之間
第二節 遊民的社會網絡
遊民與社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他們活生生存在於社會系統中,可謂與 社會既遙遠又貼近。遊民不同於主流社會,自有他的價值觀及生存法則,和獨特 的自我認知方式。本節就遊民與遊民之間、遊民與政府社工員之間的社會關係,
驗證遊民並非離群而索居的他者,而是與社會群體互動者,其與社會大眾有著交 錯複雜、互助及互斥的社會網絡關係。不管社會大眾如何看待遊民或不願承認遊 民存在的價值,然遊民自主流社會之外發展出次團體及次文化,活生生的存在社 會體系中是不爭的事實(郭慧明,2004)。
一、遊民與遊民之間
遊民是個特殊的族群,不喜歡被約束、管理,但會因為相同的需求而群聚,
遊民或街友多分為強勢及弱勢者進而形成某種階級關係。強勢者是指領有社會福 利、有臨時住居(防空洞)、或身體較健康容易找到臨時工作者。弱勢者是指身 分無法領有任何社會福利無固定居住者,身體較差無勞動能力,這類弱勢者遊民 身體疾病較多,精神狀況易不穩定。通常街友或遊民聚集時會由強勢者提供實物
(食物)給弱勢者,以提昇自己地位,弱勢者會為提供物品者加強聲勢或協助請 求幫忙事物。當一旦接濟停止時,就會回到完全個體互不相干的生活。
相同習性之遊民會聚集於同一地點,會分區域及好惡選擇群聚地點,通常 不會去侵佔對方領域。一旦侵入,容易發生打鬥事件。有些落單的遊民,會保持 著自衛的姿態,遠遠躲在邊陲地區,但也會有屬於報馬仔類型遊走於不同類型之 間,提供資訊資源共享之消息,目的是希望能獲得他方(或各方)的青睞及資源 的取得,並為自己留有一席之地。
遊民與遊民之間,彼此夾雜著同情與互助,存在著強者與弱者的階級關係,
生存資源可以共享也可以互奪,可謂主從、衝突和對抗充斥,而他們之間若不屬 於同夥人,也會彼此劃清界線,不會輕易的跨越地盤。
「○○遊民常會帶一、二個新來的遊民伙伴去社會處找遊民社工,問有無適 合(好康)的福利可申請,例如:低收的申請、遭逢變故申請馬上關懷或急難救 助等,一方面表現出他的熱心助人,另一方面是他想在新人面前建立權威形象以 博取新人對他的尊敬。」(A1)
「(我們遊民)打零工或撿回收,領錢時可買東西(煙、酒)互相分享,對 朋友的定義是:不會吵架會互相幫忙,若勾心鬥角就不是朋友。我們幾個在一起
就喝酒、開玩笑、聊天、借錢,某某人沒錢,開口借個1、2 百元,他就會借給 我(雖是好朋友借錢也要還),誰叫我們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更要相識,有福 同享、有難同當才是好朋友。」(A2)
對於強勢者的提供物品資源或保護,弱勢的遊民一方面出於敬畏,一方面 是害怕那天換自己被「保護者(強勢者)」欺負,所以不得不尋求強勢者的保護,
由此亦可看出弱勢者本身的矛盾:其實弱勢者不見得想讓強勢者保護,純粹是彼 此有利害關係,弱勢者要對強勢者提供回饋(物品或資訊的回饋),那邊有好處 一定要回報。例如:某個村里或公所辦活動或者宮廟發米、物資以及各項補助之 申請等,弱勢者消息要靈通,甚至要比另外一個遊民(團體)早獲得訊息通報給 強勢者,以免資源被捷足先登。
「由於收入不穩定、臨時工也不是常常有,為了填飽肚子,遊民會利用○○
機構或教會固定提供免費餐點時,尤其當機構或教會所在位置有其他的遊民群 時,更要提供第一手的資訊通風報信給「老大」後,由「老大」號召發號施令….
來解決大家的巴肚(肚子),解決一餐算一餐啦。」(A3)
弱勢者不見得想真正被保護,只想暫時獲得免受他人欺負,但仍會識相的 為強勢者壯大聲勢,屈就當個小弟或類似傭人供強勢者差遣、使喚,為了在餐風 露宿不定生活中,換來一張保平安的護身符。由此亦可看出:「西瓜偎大邊」、「見 風轉舵」的現象乃遊民在夾縫中求生存之道。
為滿足生活所需與個人欲望,遊民會藉由不同方式來獲取金錢,不論是一 般大眾所知的乞討與資源回收外,專職工作與臨時工作也是他們很常見的經濟活 動,他們從事的工作大多還是以出賣勞力為主。例如:舉廣告牌子、清潔工、發 傳單、粗工、出陣頭、採荖葉等。這些工作並非每天都有,即使有也是由身強體 健者雀屏中選,至於身體狀況欠佳的遊民只能盡量選擇負荷較低的工作,賺取微 薄薪水勉強度日。
「臨時工、有作有錢、工頭會到火車站來找,一次要找三個人,一天 1200 元採荖葉,我要帶『老』的遊民去採荖葉賺錢,老闆說不行,我跟老闆苦口婆心 拜託了好久,……在我保證會完成當天的採收量後終於答應...,以前我也做臨時 工,有工作我會幫忙『倒介紹』、畢竟有飯大家吃嘛,不然『大尾』做假的哦。」
(A1)
遊民如遭遇感情上或金錢上問題被欺負時,會跟社工打小報告,但不敢指 名道姓說是誰做(或指使)的,會以外型特徵「比較高、比較壯」去形容欺負者,
或者他們會以「講故事」方式敍說事件來龍去脈,讓對他們個性瞭若指掌的遊民 社工去猜測。除了向社工求助外,被欺負的遊民也會告訴比較好的遊民朋友,或 者找重視弱勢權益的民意代表幫忙,但不會跟警察求助。
「像遊民建議要蓋安置機構(遊民收容所)...就找常為弱勢發聲的林○○、
李○○議員來關心,但是做機構涉及複雜人事、土地取得、龐大經費等問題,議 員希望我們去做社會住宅,但以臺東人口來講並不容易做啊。」(B2)
「以前我身邊的○○有時被人欺負(穿鞋的欺負沒穿鞋的),放在鐵道藝術村 的所有家當,被人當垃圾丟掉,還有弱智的女遊民被不良份子騷擾、甚至被毆打、
辱駡的也有……基於朋友立場,我保護不了他(她)們但有責任告訴○○社工,
讓社工來保護他(她)們。」(A2)
由上可見,遊民雖有強弱勢之分,並視「照顧者」為依賴對象,然其生存 資源可以共享也可互相爭搶,遊民沒有所謂支持系統,即使有,也是建立在利益 上,亦無中心主體或領導人,他們無法成為一個團體,各自獨來獨往、有利益才 會聚集。
遊民社工只要找到強勢者就可以掌握其他遊民,即在眾多遊民之中選定具 有號召力或有某種制人力量者,賦予他們某種程度權力,強勢者就知無不言、言 無不盡,大大小小的事皆向社工通風報信。換句話說,社工對遊民的因應之道類 似「以夷治夷」。然而遊民也會仗著社工的勢力,假社工之名行私利之實,在遊 民內部之間游走,社工亦以此來接近遊民,若不與其有利益上的交換,社工恐無 法接近遊民。基本上,北部的遊民「更個體化」,社工要接近遊民更困難,臺東 縣因區域性及具鄉土人情及城鄉差距較易接近,而都會遊民較不易接受社工,更 難輔導。
「找到一個遊民頭頭是件好事情,可是要想控制那個遊民頭頭就要靠智 慧。以前林○和都會來社會處找社工說要幫他的朋友申請低收入戶,我某些程度 懷疑他就是要跟低收入戶要好處,也就是林○和幫他人申請福利,事成之後你(通 過申請者)分一杯羹(跑腿費)給林○和,類似社福黃牛,我對林○和更警戒,
可是把他放進去遊民群以後,他是不是會以我幫你申請福利補助,或是幫你找好 康的,或者幫你們分配好行乞的地點,或是我幫忙仲介販售一些東西,如口香糖、
文具、抹布要批發。在臺東會有流浪過來的,有時在路上看見一整群,這些人不 可能從臺北流浪到這邊,一定是被人家沿路被放下,換言之,我(遊民頭頭)帶 你出來,你在臺東賣三天,三天後我再來接你,反正遊民就在臺東市區賣東西,
很多都坐在推車上,這種遊民還是有的,我(社工)在工作時我要跟誰接觸,我
要跟這一群遊民特別是這個頭頭來 touch,我(你)要怎麼來跟你(我)配合,
你才會回饋資訊給我?例如:我們雙方配合的很好,然後把這群遊民生活改善,
第一個要改善的就是這個遊民頭頭,……之後再循序漸進改善其他遊民的生活。」
(B3)
二、遊民與政府(社工員)之間的互動關係
社工員憑著專業的社工訓練,進入遊民的生活圈,給予生活幫助並試圖協 助他們回歸正常社會。
「遊民這個業務的主軸就是要讓遊民重返社會、回歸家庭,社工要的是服 務過程點點滴滴的記錄,以記錄(臺東)遊民的生活型態來做為依據,並依照遊 民需求做輔導,如此才能提升(臺東)遊民回歸社會的機會。」(B2)
「遊民業務與其他成(兒)保、老人、身障業務相較顯難處理,他不像一 個個案可以開案到底直到結案。像一般的個案,他有固定居所或者他的親友支持 關係明確,但遊民居無定所、沒有明確的親屬(戶籍)關係,他今天不在這兒,
我們就要開始問其他遊民:他去了那裏?今天做了什麼?為何要離開?好像大海 撈針似的…,我們也會清點人數,如有新的個案我們要想辦法去了解他,可是有 些新遊民一開始他不理睬社工,他會覺得你很囉嗦你很煩,你社工幹嘛每天都 來,所以剛開始我們會每天經過一下,讓舊遊民介紹彼此認識,讓新遊民知道社 工有做什麼服務,一次、二次、三次以後,甚至半年以後他才會願意開口跟你講 話。」(B3)
社工與遊民一方是施予者,一方是受惠者,二者之間是不完全平等且又是
社工與遊民一方是施予者,一方是受惠者,二者之間是不完全平等且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