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運動性社團之相關研究
一、社團相關定義與概念
教育部(1998)在「國民小學團體活動實施狀況調查研究」中指出:「社團
活動是一種有計畫、組織、目的的群體活動,使學生在這種活動進行中,自然獲 得生活上必需的知識、能力、習慣和理想, 而養成其健全的人格和社會適應能 力」。
教育部體育署(2013)提出 SH150 方案,S 代表 Sports,H 代表 Health,為
培育學生運動知能,激發學生運動動機與興趣,養成規律運動習慣,奠定終身參 與身體活動的能力與態度,本署依據國民體育法第 6 條之規定,推動「學生每 週在校運動 150 分鐘方案」。藉由法規的修正,明訂學生在校期間應安排學生在 校,除體育課程時數外,每日參與體育活動之時間,每週應達 150 分鐘以上。
冀望由晨間、課間、空白課程及課後時間增加身體活動,帶給學生活力、健康與
智慧,並達到以下具體目標:
(一)高中以下學校(含五專前三年)學生達到每週運動 150 分鐘比率,預計每年提 升 15%。
(二)高中以下學校(含五專前三年)學生體適能上傳率每年均超過 90%。
(三)每年辦理各級典範學校觀摩或研討活動。
(四)每年參加教師增能之比例超過 30%。
(五)每年超過 140 萬人參加各項普及化運動競賽。
(六)每年結合 2,000 位運動志工投入運動指導及服務。
(七)國小學生畢業前每人至少學會一項運動技能。
(八)民國 110 年各級學生體適能中等比率達 60%。
(九)民國 110 年學生規律運動習慣比例逐年提升至 90%
研究者整理相關學者對社團所提出之概念,如表 2-4 所示。
表 2-4 社團之概念
研究者
(年代) 社團之概念
陳月琴與 黃任閔
(2008)
定義運動社團為學生利用課餘時間參與社團,其社團活動包含鍛 鍊身體、運動競技、運動休閒等,其成立的宗旨皆在促進學生學 習運動技巧,鍛鍊強健的體魄,以為終身運動之基礎。對學生個 人而言,參與運動社團的受益,不只是鍛鍊健康的身體,磨練個 人的運動技能,培養正當的休閒活動,終身的運動習慣、更可協 助學校的表演活動,甚至訓練個人成為競賽選手。
陳美現 (2004)
指出以遊戲、休閒、運動和競技為方式,鍛鍊身體 與運動技巧為 宗旨的社團類型,均可稱之為體育性社團。
(續下頁)
研究者
綜合上述,本研究對運動性社團之定義為學校利用學生在校時間、課餘時 間,或寒暑假期間,成立並持續推展之運動性質社團,由學校教師同仁或校外體 育專長教練擔任指導老師,並能依學生興趣、專長由學校安排或學生自由參加之 運動性社團,其課程以運動為主軸,目的在於提升學童運動體適能、促進身心和 諧與健康,進而培養終生運動習慣。
二、社團的種類
地理環境影響學校的規模與發展,也象徵學校獲取資源的困難;對於多數澎 湖離島地區的學生來說,純樸漁村的生活及求學過程背後,除了家庭環境因素 外,也必接受社區或學校環境資源缺乏的現實考驗。以 2014 年度為例,澎湖離 島的國民小學總共有 40 所,僅 5 所位於馬公市屬於一般地區的學校,其他則 屬於偏遠及特偏學校;前述偏遠及特偏學校中,有 6 所學校屬 2、3 級的離島 學校。
為提供弱勢地理環境學校更多的支持資源,教育部自 1996 年度推動「教育 優先區計畫」,針對文化不利地區及相對弱勢群體,擬定適當的教育支援策略,
提供補助以整體提升文化不利地區之教育水準。其中「發展教育特色」一項,鼓 勵國民中小學積極發展學校特色,自 1997 年開始申請補助經費,此經費每年約 佔全縣教育優先區計畫補助款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教育部在 2004 年度提出「一校一特色、一人一才藝」的政策,鼓勵學校成 立及積極推動學校特色團隊,希望學生在課業以外,也能夠在學校裡學習一技之 長、一藝之能。澎湖縣國小回應前述政策並結合教育優先區計畫,辦理各校學生 特色團隊,希望在培育學生才藝技能的同時,也形塑學校各自的特色。並於 2013 年跟進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在 2008 年提出的「教育 111」政策,逐年發展。「教育
111」政策包括以下三個重點:
(一)一校一特色:每所學校都能經營成一所有效能學校,而且至少發展學校一 項特色。
(二)一生一專長:每一位學生至少發展一項藝術或運動專長。
(三)一個都不少:把每一位孩子帶上來,而且帶好每一位孩子。
吳清山(2008)指出前述規劃的時代價值為破除傳統教育智育價值迷思、建
立學生學習信心與成就感、開展學生學習之潛能與興趣、激勵學校日益精進教育 作為及力行永不放棄孩子核心價值等五點,以下茲作說明:
(一)破除傳統教育智育價值迷思
國內教育發展受到傳統文化及價值觀念甚深,升學主義及文憑主義始終難以 消除,家長及學校教師過度重視學生智育發展,忽略德體群美四育均衡發展,導 致所培育學生出現「只會讀書,不會做事,毫無專長」的書呆子,這並不是正常 教育發展。
(二)建立學生學習信心與成就感
「教育 111」的倡導,在於鼓勵學校善用各種學習和社團活動,培養學生學 習興趣,發揮學生專長,從學習活動獲得信心和成就感,而不是從考試中炫燿自 己的成就。只有培養孩子有更多專長,建立孩子信心與成就感,讓孩子能夠在人 生舞台上勇敢站出來,才是教育工作的重點。
(三)開展學生學習之潛能與興趣
每位孩子來自不同的遺傳和環境,各有其潛能、性向和興趣,在發展過程 中具有相當大的個別差異存在,必須透過有效的教育力量,孩子潛能才能充分開 展出來。孩子在藝文有興趣,就鼓勵孩子向藝文方面發展;孩子在體育運動有興
趣,就鼓勵孩子往體育運動發展,孩子有興趣,學習才會有持久性;也才能培養 孩子帶得走的專長能力。
(四)激勵學校日益精進教育作為
學校是孩子學習的園地,亦是培育人才的搖籃。每所學校都有其共同教育 目標,也有其追求的教育理想。一所學校能依學校教育目標、特殊需求和環境區 位,發展屬於自己經營特色,必有助於孩子有效學習。希望營造每一所學校都具 有特色的學校,這種特色營造旨在對當前教育發展注入一股活水,讓這股活水持 續滾動,激勵學校日益精進。
(五)力行永不放棄孩子核心價值
教育工作者沒有放棄孩子的權利,只有教導孩子的責任。每位孩子不管貧 富或身心障礙,都有無限發展的空間,不要否定孩子,不要放棄孩子,不要太早 決定孩子的未來,每位孩子生命旅程中,都將會擁有自己的一片天。教育最偉大 之處,在於具有化腐朽為神奇的力量,這種力量源自於「永不放棄任何一位孩子」
的核心價值。這種理念能夠轉化為實際行動,就會彰顯教育的價值和光芒。
國內關於運動性社團方面之研究,均有相關探討與文獻,經研究者整理後,
如表 2-5 所示。
表 2-5
運動性社團之種類彙整 研究者
(年份) 運動性社團之種類
王明傳 (2012)
將參加學校社團類型分為三大類:1.田徑項目 2.民俗 技藝社團 3.技擊社團。
(續下頁)
研究者
(年份) 運動性社團之種類
許樹淵 (2003)
指出運動競賽分為四大類:1.客觀運動項目 2.球類 3.個人運動項目 4.技擊類。
潘政宏 (2011)
將國民小學社團運動分為五大類:1.田徑運動 2.民俗 技藝運動 3.技擊運動 4.球類運動 5.休閒運動。
鄭國隆 (2008)
指出運動社團分類包括:球類、舞蹈、民俗體育、游 泳、田徑、技擊(武術、跆拳道、空手道等)、直排輪、
溜冰、體操等項目。
蔡鎮鴻 (2008)
指出運動性社團分類為:球類、民俗體育類、武術類、
舞蹈類。
謝文隆 (2009)
指出運動性社團分類為:球類、武術(跆拳道、空手 道)、游泳、體操、田徑、極限運動(直排輪、溜冰)、
舞蹈、民俗體育。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綜合上述,運動社團種類的分類隨著每位學者對於運動的定義及看法有所差
異,研究者對於國民小學運動社團分類參考許樹淵(2003)之分類,並依澎湖縣 國小運動社團特性修正如下:
(一) 球類:棒球、籃球、足球、桌球、羽球、網球、樂樂棒球、躲避球等項目。
(二) 客觀運動項目:田徑、游泳、民俗體育、舞蹈等項目。
(三) 個人運動項目:直排輪、溜冰等項目。
(四)技擊運動:空手道、跆拳道、柔道等項目。
三、社團的功能
學校運動社團推展得宜而多元,學校運動風氣必然盛行,造成學校師生體育 的認同與肯定,這對推展學校體育或社會體育,將有正面而深遠的影響(李世元,
2002)。運動的功能是多元性的,從生理層面、心理層面甚至是到社會層面,均 能帶給我們許多的益處。國內近年來對於運動社團之研究,均有相當之論述。研 究者整理運動社團之功能相關文獻,如表 2-6 所示:
表 2-6
運動社團之功能相關文獻彙整表 研究者
(年份) 運動性社團之功能
王明傳 (2012)
(一)充實學校體育教學,提升運動風氣,增強學生身體適能。
(二)豐富學習內涵,拓展學習視野,促進學生身心均衡發展。
(三)建立良好的同儕人際關係,增強團隊合作的精神,增強社會 適應能力。
(四)培養學生運動興趣與能力,維持健康生活、提升生活品質。
潘政宏 (2011)
(一) 彌補學校體育課不足,提升學生運動興趣,增進學生體能。
(二) 提昇學校運動風氣、培養學生終身運動的習慣。
(三) 增進師生與同儕間情感交流,適應團隊生活,增強社會適應 能力。
(四) 具有休閒教育功能,培養學生自主能力,達到滿足自我最高 層次的需求。
(續下頁)
研究者
(年份) 運動性社團之功能
鄭國隆 (2008)
(一) 個人功能。
(二) 家庭功能。
(三) 學校功能。
(四) 社會功能。
蔡鎮鴻 (2008)
(一) 輔助體育教學,培養終生運動習慣。
(二) 追求興趣,發展個人運動專長。
(三) 促進身心和諧與健康。
(四) 增長知識鍛鍊能力,培養個人特質。
(五) 增進師生與同儕間情感交流。
(六) 建立人際關係,滿足社交需求。
(七) 適應團隊生活,增強社會適應能力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綜合上述,研究者發現運動社團主要具以下四項功能:
(一)培養學童終生運動習慣。
(二)促進學童身心理均衡發展。
(二)促進學童身心理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