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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服務產業的產出結構分析

投入產出交易表的橫列,可表示產業部門的產出分配結構,主要分為中間需求和最 終需求兩部份。運動服務產業對整體經濟各部門之供給情況,可由觀察其產出結構獲知,

如表4 - 6 所示。

從中間需求結構得知,整體運動服務產業部門提供其本身做為中間需求為 725.79

(百萬元),占整體運動服務產業總中間需求(48,050.19 百萬元)的 1.51%,這表示 12 項運動服務產業並不需要投入大量的運動服務方能完成其產銷經濟的過程。相對地,在 整體經濟體系中,製造業(17057.95 百萬元)與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6941.31 百萬 元)做為整體運動服務產業中間需求的比例較高,分別為35.5%及 14.45%。

將表4 - 6 運動服務產業部門之產出結構的資料,有關主要中間需求部門(前三項)、 中間需求、最終需求,及總供給等資料彙整,可得運動服務產業部門的產出結構比較,

如表4 - 7 所示。

由表4 - 7 可知,運動場館業、運動表演業、職業運動業、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及運 動資訊出版業的最主要中間需求部門為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運動行政管理服務業及 運動傳播媒體業的最主要中間需求部門為資訊及通訊傳播業。運動用品或器材批發及零 售業的最主要中間需求部門為製造業。運動用品及器材租賃業的最主要中間需求部門為 支援服務業。運動保健業最主要中間需求部門為公共行政及國防業。運動博弈業的最主 要中間需求部門為金融保險業。運動旅遊業的最主要中間需求部門為批發及零售業。

此外,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運動用品或器材批發及零售業、運動保健業、運動傳 播媒體業的主要中間需求部門都包括公共行政及國防業,可見公部門應為此4 項產業的 主要購買者。特別的是,農林漁牧業為運動保健業的主要中間需求部門,醫療保健居住 照顧及社會工作服務業為運動用品或器材批發及零售業的主要中間需求部門,此外,運 動行政管理服務業為運動博弈業的主要中間需求部門。

中間需求率是指中間需求占總需求的比例,最終需求率是指最終需求占總需求的比 例,產業部門的中間需求率愈高,表示其產出多做為其他產業的生產投入,而產業部門 的最終需求率愈高,表示其產出多做為於最終使用。依據各產業部門之中間需求率與最 終需求率可獲知各產業產出的分配結構。依此,各產業部門之產出分配如表4 - 8 所示。

表4 - 6 13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4019.07 1598.63 82.02 150.07 402.18 2.43 14 支援服務業 61.58 186.59 1.26 3.33 132.41 107.53 01-31 中間需求合計 8842.54 3391.57 180.46 469.89 19496.91 211.45

32 民間消費 4570.72 295.21 93.28 7444.35 16510.07 509.36 33 政府消費 1317.12 0.00 26.88 8138.70 386.91 0.00 34 固定資本形成 0.00 0.00 0.00 0.00 2425.86 0.00 35 存貨變動 0.00 0.00 0.00 0.00 30.47 0.00 36 商品及服務輸出 217.56 135.09 4.44 44.34 13357.30 1.74 32-36 最終需求合計 6105.40 430.30 124.60 15627.39 32710.61 511.11 01-36

=37-38

總需求=總供給 14947.94 3821.87 305.06 16097.28 52207.52 722.56

37 國內生產總額 14657.86 2869.25 299.14 15692.64 52207.52 717.07 38 商品及服務輸入 290.08 952.62 5.92 404.64 0.00 5.48

(續下頁)

表4 - 6

0.03 56.42 0.00 5.24 0.00 2.89 820.45

18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0.00 2.21 0.00 1.54 0.00 2.26 860.08

0.00 278.90 0.00 3.23 0.00 12.83 319.00

25 運動用品及器材租賃業 0.00 0.15 0.00 0.00 0.00 0.01 1.12 01-31 中間需求合計 2.55 14487.59 60.17 250.80 116.56 539.70 48050.19

32 民間消費 631.50 1.07 107.11 148.54 1331.22 1144.30 32786.74 33 政府消費 1529.93 0.01 5.47 0.00 0.00 0.00 11405.03 34 固定資本形成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425.86 35 存貨變動 0.00 0.00 0.00 8.43 0.00 0.00 38.91 36 商品及服務輸出 2.56 1821.39 3.41 83.91 0.00 14.55 15686.28 32-36 最終需求合計 2163.99 1822.47 115.99 240.88 1331.22 1158.85 62342.81 01-36

=37-38

總需求=總供給 2166.54 16310.06 176.16 491.68 1447.78 1698.55 110393.00

37 國內生產總額 2154.80 13662.50 172.82 344.67 1446.34 1551.70 105776.32 38 商品及服務輸入 11.74 2647.56 3.34 147.01 1.44 146.85 4616.68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4 - 7

8842.54 6105.40 14947.94

21 運動表演業 1.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2.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3.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3391.57 430.30 3821.87

22 職業運動業 1.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2. 其他服務業

3. 不動產業

180.46 124.60 305.06

23 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 1.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2. 公共行政及國防業 3. 製造業

469.89 15627.39 16097.28

24 運動用品或器材批發及

19496.91 32710.61 52207.52

25 運動用品及器材租賃業 1. 支援服務業

2.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3. 批發及零售業

211.45 511.11 722.56

26 運動保健業 1. 公共行政及國防業 2. 製造業

3. 農林漁牧業

2.55 2163.99 2166.54

27 運動行政管理服務業 1.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2.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3. 金融保險業

14487.59 1822.47 16310.06

28 運動傳播媒體業 1.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2.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3. 公共行政及國防業

60.17 115.99 176.16

29 運動資訊出版業 1.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2. 批發及零售業

3. 教育服務業

250.80 240.88 491.68

30 運動博弈業 1. 金融保險業

2.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3. 運動行政管理服務業

116.56 1331.22 1447.78

31 運動旅遊業 1. 批發及零售業 2. 製造業 3. 運輸倉儲業

539.70 1158.85 1698.55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4 - 8

從表4 - 8 可知,運動服務產業的中間需求率超過 50%以上者,依序為運動行政管 理服務業(88.83%)、運動表演業(88.74%)、職業運動業(59.16%)、運動場館業(59.16%), 及運動資訊出版業(51.01%),這表示此 5 項運動服務產業的產出主要是供作其他產業 以為生產投入之用。

反之,最終需求率超過50%以上的運動服務產業者,依序為運動保健業(99.88%)、 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97.08%)、運動博弈業(91.95%)、運動用品及器材租賃業(70.74%)、 運動旅遊業(68.23%)、運動傳播媒體業(65.84%)、運動用品或器材批發及零售業

(62.65%),這表示此 7 項運動服務產業的產出主要是提供消費者或其他需要者做為最 終產品使用之途。

若依最終需求的分配結構來看,如表 4 - 9 所示,民間消費占最終需求的比例超過 50%的運動服務產業,計有:運動博弈業(100%)、運動用品及器材租賃業(99.66%)、

運動旅遊業(98.74%)、運動傳播媒體業(92.35%)、運動場館業(74.86%)、職業運動 業(74.86%)、運動表演業(68.81%)、運動資訊出版業(61.66%)、運動用品或器材批 發及零售業(50.47%)等,這表示此 10 項運動服務產業的主要消費型態是屬於家庭消 費。

就政府消費占最終需求的比例超過 50%的運動服務產業,有運動保健業(70.70%)

與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52.08%),這表示此 2 項運動服務業產出較依賴政府的購買,

而且比例超過一半。值得一提的是,職業運動業與運動場館業的此項比率為21.57%,其 不同於吳仁泰 (2006) 所獲之 52.16%的研究結果,這可能表示自 2001 年到 2011 年這 10 年間,職業運動業與運動場館業已由較依賴政府購買的情況,轉為能做為提供民間消費 之最終使用。

就商品及服務輸出占最終需求的比例來看,運動行政管理服務業(99.94%)超過 50%,

此外,運動用品或器材批發及零售業(40.83%)、運動資訊出版業(34.83%),與運動表 演業(31.39%)等 3 項亦有高於 30%的表現,這意味著上述 4 項運動服務產業的產出,

有超過30%以上皆輸出到國外市場,是較為依賴國際貿易的產業。

表4 - 9 03 製造業 13.37 0.55 10.13 0.29 75.65 11450774.00 04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99.78 0.00 0.00 0.00 0.22 124707.00

32.14 67.75 0.00 0.00 0.11 582798.01 18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77.61 7.13 0.00 0.00 15.26 154942.78

50.47 1.18 7.42 0.09 40.83 32710.61 25 運動用品及器材租賃業 99.66 0.00 0.00 0.00 0.34 5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