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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運動能力的理論及相關研究

良好的運動能力是實施各項運動的基礎,一個具有良好運動能力的人,不 僅可以增加其學習各項運動技巧的效率,同時更可以降低運動所導致的傷害及 意外事件的發生。本節為有效探討運動能力的要素及相關檢測,分成五部分來 探討,一、討論運動能力的要素,二、分析不同專項運動員的運動能力,三、

運動能力檢測方式之探討,四、闡述運動能力之相關研究,五、小結。

一、運動能力的要素

運動能力(motor ability)為「運用身體從事各種運動的能力」(江良規,

1968;張至滿,1986),亦即是個體從事運動所需的一般性能力如跑、跳、擲、

踢、攀等(李源昇,2001)。Shephard(1995)指出傳統體能要素與運動的表 現能力有關,但是以健康角度來分析則包括型態學指數如(身體質量、身體組 成、體脂肪分配、關節柔軟度及骨質密度)、肌肉功能(如動力、肌力、肌耐 力)、運動能力(如敏捷、協調、平衡、速度)與心肺功能(如輸氧能力、心 肺臟功能、血壓代謝功能)等指標。後來因對象和需求的不同,常被分為兩類,

一類是與健康關係密切的「健康體能」(health-related physical fitness),包括身 體組成、肌肉適能、柔軟度、心肺適能。另一類是與運動技巧有關的「運動體 能」(sports-related fitness)。運動體能又叫競技體能,是體能狀況優異者或運動 員所追求的體能(林正常,1997;黃彬彬,1998;謝廣漢,1999;ACSM, 1991)。

近年來身體的運動能力則區分成三類,一類是與身體健康有關的「健康體 能」(health-related physical fitness);另一類是與基本運動能力有關的「一般 運動體能」(sport-related physical fitness);最後則是與從事運動的能力及技巧 有關的「專項運動技術體能」(skill-related physical fitness)(王錠堯,2004)。

健康體能主要是指個人能勝任日常工作,有餘力享受休閒娛樂生活,又可應付 突發緊急情況的身體能力。一般運動體能主要是指一般人在閒暇之餘,從事各 項運動時與基本運動能力表現關係較為密切的身體能力。專項運動體能則是指 參與各種不同運動項目的選手,在參與運動一段時間後具有特殊的運動體能,

這些專項運動體能事實上已經融入了某種程度的技術並且需要長時間的練習

(王錠堯,2004)。

與運動能力直接相關的運動體能則為從事各項運動所需適當的身體能力。

有關運動體能的要素內容仍然還被不斷的討論著。Corbin and Lindsey(1994)

認為運動體能(skill–related physical fitness)包含平衡、協調、反應時間、敏捷、

瞬發與速度等六項;Maud and Foster(1995) 指出人體運動能力包括反應時間、

平衡、速度、敏捷與協調等五項(少了瞬發);Morrow, Jackson, Disch, and Mood

( 1995 ) 指 出 人 體 運 動 表 現 的 主 要 次 項 目 ( primary subdomain of human performance),包括肌力、速度、敏捷、無氧動力(瞬發力)、柔軟度、平衡 與肌肉運動知覺(kinesthetic perception)等七項。許義雄(1997)指出體能的 競技要素,包含平衡、協調、敏捷、速度、瞬發等五項,而且要依其順序加以 強調重視,也就是說,兒童的平衡技巧發展是最重要的,進而促進協調與敏捷,

最後才是速度與瞬發能力的養成。然田麥久(1998)出版的「論運動訓練計畫」

一書中指出,人體運動競技的能力素質,包括耐力素質、速度素質、力量素質、

柔軟度素質、協調性素質、運動技能素質、戰術素質、心理素質以及運動智能 素質等。程嘉彥、王順正、洪偉欽、林錫波(2002)建立健康體能商(physical fitness quotient, PFQ)的檢測提供了完整的體能檢測評量方法,其包含健康體能 部分:肌肉適能、柔軟度、心肺適能與身體組成,及一般運動體能:敏捷、協 調、平衡、速度、反應與瞬發。

根據前述相關文獻的探討可知運動能力包含的要素種類,於各研究中並不 一致,本研究為全面性探討身心動作教育對運動能力的影響,研究觀察項目除

了包括健康體能的身體組成、柔軟度、心肺適能、肌肉適能,以及基本運動體 能的敏捷性、協調能力、平衡能力、速度、反應時間、瞬發力。這些運動能力 要素分述如下。

(一)身體組成(body composition)

身體內肌肉、脂肪等組織所佔的比率(方進隆,1993)。身體質量 指數簡稱BMI(body mass index)來評估,計算公式為體重(公斤)

/身高2 (公尺)。

(二)柔軟度 (flexibility)

指關節可活動的完整範圍(range of motion),使四肢和身體充 分伸展,而不會感到疼痛的一種能力,是由肌肉的收縮性、韌帶的 彈性、關節的活動範圍大小的程度所構成(ACSM, 2000; Baumgartner

& Jackson, 1995)。理想的柔軟度可以使關節做出較大範圍的動作,

且肢體活動的效率也較高,並避免運動傷害。人體的各個關節活動 範圍往往有所差異,活動範圍太小,不利於柔軟度及人體健康;但 活動範圍太大也容易使關節變得不穩定,有害健康。例如:瑜珈或 芭蕾舞者的高級柔軟度動作,在過度伸展情況下容易造成關節不穩 定而受傷。因此,柔軟度並非活動範圍愈大愈好,而是需擁有適當 的肢體關節活動範圍。

(三)肌肉適能(muscular fitness)

指肌肉組織的最佳活動能力,為肌力及肌耐力的合稱。肌力

(strength)是指肌肉或肌群克服或抵抗阻力,最大努力收縮所產生 的張力(林正常,1997);而肌耐力(endurance)是指肌肉維持使 用某種肌力時,能持續用力的時間或反覆次數(ACSM, 2000)。

(四)心肺適能(cardiovascular endurance)

指身體利用循環系統將氧有效運到全身各處,同時肌肉組織、

細胞能有效利用氧氣進行新陳代謝並產生能量,即整體氧氣供輸系 統能力的優劣。具體而言,其所涉及的範圍包括心臟、肺臟、血管、

血液等循環系統能力(卓俊辰,1992)。可以說是個人的心臟、肺 臟、血管與組織細胞的有氧能力指標。心肺適能較佳,可以使我們 運動持續較久、且不致於很快疲倦,也可以使我們平日工作時間更 久,更有效率。心肺適能較差,不僅容易疲勞、精神萎靡不振,而 且較容易有心血管疾病的發生。

(五)敏捷性(agility)

身體或身體某部位迅速、有效的移動,並快速改變身體姿勢或 方向的能力(Hoeger & Hoeger, 2002)。敏捷能力和肌力、反應時間、

速度、瞬發以及協調性有密不可分的關係,甚至可以說是這些基本 運動能力的綜合表現。

(六)協調能力(coordination)

是指身體統合神經肌肉聯結以產生正確、優雅、和諧動作的能 力(Hoeger & Hoeger, 2002)。是肌肉神經系統、時間感覺、空間感 覺、以及環境觀察與適應調整能力的綜合表現。包括手眼協調、足 眼協調、手腳協調、身體的平衡感覺(含靜態和動態平衡)、肢體的 空間感覺及相互關係的認知等能力。一個人的智力、心理特徵、基 本運動素質、以及觀察是否敏銳等,都顯著影響協調能力的整體表 現。亦有學者表示,人類經驗的獲取約有40%是來自於視覺,約25%

來自聽覺,約17% 來自觸覺,其他感覺的經驗約佔15%(杞紹安,

1992)。由此可知,個體視覺接受外在訊息的敏感度對其協調性的 優劣有決定性的影響。

具備優異身體協調能力者,能夠充分的發揮體能、智能與心理 能力,迅速掌握各項運動技能,適應人體活動時各項外在環境的變

化,使用更少的能量、達成更高的身體活動效能,減少產生運動傷 害或日常生活傷害的可能。智力優異者,通常皆具備優異的運動能 力,其原因即與身體的協調整合能力有關。心肺功能或肌肉能力優 異的運動參與者,如果身體協調能力不佳、身體動作不協調,參與 運動的過程,仍然容易挫折連連、運動傷害纏身。人體動作的協調 發展,對於人體生理機能的整體發揮,具備舉足輕重的地位。同時 具備優異的生理機能與協調能力,是建構健康身體機能與健全生活 內涵的必要條件。

(七)平衡能力(balance)

是指身體在各種動作或姿勢中,能夠維持穩定的狀態,將身體 的重心(center of gravity)保持在支持底面(base of support)的能力

(Hoeger & Hoeger, 2002)

依重心在運動過程中的類型,平衡可 分為兩種,一為「靜態平衡」(static balance)指人體在靜止時,保 持不跌倒的能力,二為「動態平衡」(dynamic balance)即是人體在 動作進行時,能保持不跌倒的能力,或者是由不平衡的狀態到恢復 平衡的狀態下之能力。

(八)速度(speed)

全身或身體的任一部位透過空間從一位置移動至另一位置快慢 的能力,也就是單位時間位移的變化量,位移的距離愈長,速度愈 快。

(九)反應時間(reaction time)

反應時間是指從刺激或信號出現至產生肌肉動作反應的時間

(Hoeger & Hoeger, 2002)。在實際的運動情境中,可以分為兩類,

一是對單一突然出現的刺激事先預知,引起的最簡單的動作反應所

花的時間,稱為「單純反應」。另一是「複雜反應」,則是指面臨多 種刺激而必須依刺激條件而做出不同選擇動作的反應。

單純反應時間顧名思義,是刺激與反應都是相當單純的,譬如:

針對一個燈泡,燈一亮馬上用手按壓計時器之按鈕,其間過程所花 的時間,即為單純反應時間。一般人這種反應的時間,介 0.2 至 0.3 秒之間。百米賽跑時,聽槍聲蹬腿起跑的時間,也屬單純反應時間。

根據猪飼道夫的研究,耳朵聽到槍聲,經過大腦再到運動器官發生 動作,最短需 0.12 秒的時間。反應時間的生理極限為接近條件反射 時間,條件反射的時間約需 0.1 秒。人聽到轟然巨響,不假思索肌肉 緊張收縮的時間大概就是 0.1 秒。

複雜反應時間,則是針對具有選擇性的刺激,引起單純或具有 選擇性的反應動作,其間過程所花的時間。譬如,在紅燈泡與聲響,

只對紅燈泡才引起反應的時間,是一種複雜的反應時間。如果,事 先約定紅燈向左跳,黃燈向上跳,藍燈向右跳,這種反應之前,需 要思考判斷才能作對反應的較複雜之反應時間,稱為複雜反應時

只對紅燈泡才引起反應的時間,是一種複雜的反應時間。如果,事 先約定紅燈向左跳,黃燈向上跳,藍燈向右跳,這種反應之前,需 要思考判斷才能作對反應的較複雜之反應時間,稱為複雜反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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